第七章: 類別之概要 Called cetasika bec it arises depend on citta , greed, anger, delusion .King and Minister
類別之概要 不善之概要 混合類別之概要 菩提分之概要 一切之概要
不善之概要 漏 暴流 軛 繫 取 蓋 潛在傾向 (睡眠) 結 煩惱
漏 四種漏: 欲漏 有漏 邪見漏 無明漏
暴流 四種暴流: 欲流暴 有暴流 邪見暴流 無明暴流
軛 四種軛: 一、欲軛 二、有軛 三、邪見軛 四、無明軛
繫 四種繫: 一、貪婪之身繫; 二、瞋恨之身繫; 三、執著儀式(戒禁)之身繫; 四、武斷地執取「只有這才是真實的」之身 繫。
取 四種取: 一、欲取 二、邪見取 三、戒禁取 四、我論取
蓋 六種蓋: 一、欲欲蓋(欲求欲 樂之蓋) 二、瞋恨蓋 三、昏沉睡眠蓋 四、掉舉惡作蓋 五、疑蓋 六、無明蓋
潛在傾向 七種潛在傾向: 一、欲貪潛在傾向 二、有貪(執著存在) 四、我慢潛在傾向 潛在傾向 五、邪見潛在傾向 六、疑潛在傾向 三、瞋恚(厭惡)潛在 傾向 四、我慢潛在傾向 五、邪見潛在傾向 六、疑潛在傾向 七、無明潛在傾向
結(經教法) 十種結是: 一、欲貪結 二、色貪結 六、邪見結 三、無色貪結 七、戒禁取結 四、瞋恚結(厭惡 八、疑結 結) 九、掉舉結 五、我慢結 六、邪見結 七、戒禁取結 八、疑結 九、掉舉結 十、無明結
結(論教法) 十種結是: 一、欲貪結 二、有貪結 六、戒禁取結 三、瞋恚結(厭惡 七、疑結 結) 八、嫉結 四、我慢結 九、慳結 五、邪見結 十、無明結
煩惱 十種煩惱: 一、貪 二、瞋 三、痴 四、慢 五、邪見 六、疑 七、昏沉 八、掉舉 九、無慚 十、無愧
混合類別之概要 因 禪支 道分 根 力 增上 食
因 六個因(根): 一、貪 二、瞋 三、痴 四、無貪 五、無瞋 六、無痴
禪支 七禪支: 一、尋 二、伺 五、悅; 三、喜 六、憂; 四、一境性 七、捨。 這七個心所被稱為禪支是因為它們使到心能夠 緊密地觀察目標。它們當中的「憂」是絕對不 善的,且只生起於兩種瞋恚相應之心。 五、悅; 六、憂; 七、捨。
道分 十二道分: 一、正見 二、正思惟 七、正念 三、正語 八、正定 四、正業 九、邪見 五、正命 十、邪思惟 六、正精進 十一、邪精進 在此「道」一詞用以代表的含意是導向某個目的地,即導 向善趣、惡趣或涅槃。在十二道分當中,首八個導向善趣 與涅槃,後四者則導向惡趣。 七、正念 八、正定 九、邪見 十、邪思惟 十一、邪精進 十二、邪定
根 一、眼根 二十二根: 二、耳根 三、鼻根 四、舌根 五、身根 六、女根 七、男根 十三、憂根 十九、慧根 八、命根 十四、捨根 二十、未知當 知根 三、鼻根 九、意根 十五、信根 二十一、最終 四、舌根 十、樂根 十六、精進 根 二十二、具最終知根 五、身根 十一、苦根 十七、念根 六、女根 十二、悅根 十八、定根
力 九力: 一、信力 二、精進力 六、慚力 三、念力 七、愧力 四、定力 八、無慚力 五、慧力 九、無愧力 這九力因為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或因為 它們增強其相應法而得其名。 六、慚力 七、愧力 八、無慚力 九、無愧力
增上 四增上: 一、欲增上 二、精進增上 三、心增上 四、觀增上 增上法是支配它所屬的心實行及完成艱難或 重要的任務的心所。
食 四食: 一、段食—維持色身 二、觸食—維持三種受 三、意思食—維持三界輪廻。 意思食即是業, 能滋生未來投生,善.惡報。 四、識食—維持名色
菩提分之概要 四念處 四正勤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道分
四念處: 四念處: 即:「建立起」(upatthana)及作為「念」(sati)的「立足處」。 一、身念處 二、受念處 三、心念處 四、法念處
四正勤 四正勤: 一、精進於斷除已生的惡法 二、精進於防止未生的惡法生起 三、精進於令未生的善法生起 四、精進於令已生的善法增長
四神足 四神足 : 是指一切通過勤修佛陀的教法而證得的廣大 與出世間法。獲得這些成就的主要方法即稱 為「成就之法」。 一、欲 二、精進 三、心 四、觀
五根 五力 力則是該些心所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 五力: 根是在其範圍之內執行 一、信力 支配作用的心所。 二、精進力 三、念力 五根: 五根 五力 力則是該些心所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 五力: 一、信力 二、精進力 三、念力 四、定力 五、慧力 根是在其範圍之內執行 支配作用的心所。 五根: 一、信根; 二、精進根; 三、念根; 四、定根; 五、慧根。
七覺支: 七覺支: 一、念覺支; 二、擇法覺支; 三、精進覺支; 四、喜覺支; 五、輕安覺支; 六、定覺支; 七、捨覺支。
八道分 八道分: 一、正見 二、正思惟 三、正語 四、正業 五、正命 六、正精進 七、正念 八、正定
一切之概要 為了顯示觀智觀照範圍之內的諸法。 五蘊 五取蘊 十二處 十八界 四聖諦
五蘊 (蘊)的意思是「組」、「堆」或「聚集」(rasi)。佛陀把有情分析為這五蘊。在諸經裡他說道:「無論是那一類色,是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粗、細、劣、勝、遠或近,這一切都稱為色蘊。 一、色蘊 二、受蘊 三、想蘊 四、行蘊 五、識蘊
五取蘊 這五法稱為upadanakkhandha(取蘊),因為它們組成了執取的目標。佛陀說:「無論是那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 一、色取蘊 二、受取蘊 三、想取蘊 四、行取蘊 五、識取蘊
十二處 十二處: 一、眼處 二、耳處 三、鼻處 七、顏色處 八、聲處 四、舌處 九、香處 五、身處 十、味處 六、意處 十一、觸處 十二、法處
十八界 稱為dhatu(界)是因為它們「持有」或「背負」(dharenti)自己的自性。 一、眼界 二、耳界 三、鼻界 四、舌界 五、身界 六、顏色界 七、聲界 八、香界 九、味界 十、觸界 十一、眼識界 十二、耳識界 十三、鼻識界 十四、舌識界 十五、身識界 十六、意界 十七、法界 十八、意識界
四聖諦 四聖諦: 一、苦聖諦; 二、苦因聖諦; 三、苦滅聖諦; 四、趣向滅苦之道聖諦 四聖諦是佛陀的根本教法,由他在證悟之夜發現, 且在他(四十五年)漫長的弘化期間不斷地重複開 示。
表7-3:對照四究竟法與蘊、處及界 四究竟法 五蘊 十二處 十八界 二十八色 色蘊 眼處 眼界 耳處 耳界 鼻處 鼻界 舌處 舌界 身處 身界 顏色處 顏色界 聲處 聲界 香處 香界 味處 味界 觸處 觸界 法處 (微細色+心所+ 涅槃) 法界 五十二心所 受蘊 想蘊 行蘊 涅槃 (無) 八十九心 識蘊 意處 眼識界 耳識界 鼻識界 舌識界 身識界 意界 意識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