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注意事項 主講人 林佳箴
系辦公室成員 主任:范敏玄老師 副主任 資應:姜琇森老師 資管:王淑玲老師 行政協助:邱淑芬老師、許雯絞老師 行政助理:林佳箴學姊、汪如筠學姊、黃智偉先生
大綱 學生加退選注意事項 清寒助學金申請 學生專業證照獎勵補助 學生參與競賽獎勵申請 各學程申請 其他說明
特殊加退選時程 加退選時間-9月10日(一)~9月21日(五),逾時不受理。 9月13日(四)系統開放跨系選修;第二週後系辦開始辦理日夜間部互跨加退選。 9月21日(五)系統全面關閉,建議9月19日(三)前 檢視個人課表是否有誤,並儘速至系辦處理。 每門課程皆有修課人數上下限規定,23人即無法退選,上限則視系統設定。 加退選表單下載:教務處首頁 /註冊組 /表單下載
選課查詢 選課前檢視個人修業進度查詢: eportal→學生管理系統→主功能選單→成績資訊 查詢課表、課程標準: 課程查詢 或 課程標準 2.教務處首頁(1)→(右方常用連結)課表查詢 (2)→(左方)課程標準→資管系或資訊應 用菁英班→依入學年度查詢
重補修(1/3) 重補修: -以原本班級重修為原則, -學年課首次修需先修上再修下,第二次修習者不在此限, 學年課需上下學期修畢,學分才採計。 -計算機概論、微積分等專業科目,限本學院修讀。 -以下身份可開放跨學制、跨日夜間部、或跨系重修, 但有限制(如下頁): a.應屆畢業生 b.轉學(科)生 c.本科系已停課(如課程標準修訂)
重補修(2/3) 跨學制、跨日夜間部、或跨系重補修限制: -科目名稱需相同,且學分數及上課時數需等於或 大於原科目。 (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同需經系主任同意) -學制年級需對應,見以下對應表: 學 制 年 級 五專 (含資應) 一二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四技 (夜四技)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二技
重補修(3/3) 舉例一: 小花現五專三年級,一上時程式設計(一)被當,如何重修? 答: 可與五專一年級學弟妹一起重修,或至資訊應用菁英班一年級重修。 舉例二: 大同現二技四年級,三上時資料庫管理系統被當,該怎麼辦? 已是應屆畢業生,可在原本班級重修,或跨(學制、系、日夜部)至四技三、二技三之相同科目名稱重修。
學分抵免 撰寫「抵免學分單」時機(選課系統無法判別時) : -重補修科目與原科目有異,如: a.名稱不同 b.學分或時數不同 -重補修科目與原科目有異,如: a.名稱不同 b.學分或時數不同 c.學制、系所、日夜間部不同 -轉學(科系)生先前已修讀過類似課程 抵免單審查單位: -專業科目:各所、系、科 -博雅通識科目:通識教育中心 -軍訓科目:軍訓室 -校必修科目:開課單位 (如英文-語言中心、體育-體育室)
跨系選修(1/2) 跨系選修 -查詢個人修業進度學分上限,超過上限者不承認為畢 業選修學分,但可視為個人修讀之學分。 -跨系選修參照學制對應表,如下: 學制 年 級 五專 (含資應) 一二三年級 四、五年級 四技 (夜四技) 一、二年級 三、四年級 二技
跨系選修(2/2) 舉例一: 四技二年級生,已跨系選修7學分,還可至外系選修哪些課程? 答: 檢視課程標準106學年度跨系選修承認13學分,尚 餘6學分,可選外系四技部任何年級,以及二技一、二年級之選修科目,但需先在系統上選,若無法選才將加退選單經該課教師簽名後,送至系辦審核加選 。
特別提醒 上述若有不清楚,則以本校「學生選課辦法」及 「抵免學分作業要點」為主。 系辦收件不代表加退選核可,需經審核約1-2天時間,請於系統上確認課表已加退選完成,再行購書。 為確保加退選無誤,請儘早送交加退選表件,尤其是轉(科系)生、復學生、重補修生,若有任何問題,請至系辦詢問。
失業清寒助學金申請 學校為協助學生家境清寒者,提出就學補助計畫。 填寫申請表送交導師,每班2個名額。每名核發5,000元,服務20小時,支援各項教學或行政突發狀況(例如:活動協助、張貼海報、佈置場地或大掃除等)。 請於9/28 (五)前,繳交申請表、身份證影本、郵局存摺影本至系辦公室,由系辦統一造印領清冊。 申請表(如附件一)下載路徑: 生活輔導組>表格下載>其他。
專業證照 獎勵 依本校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要點,如附件二。 正式申請為下學期,此次收件證照期間為1月1日~8月31日。 配合資料庫填報,可於9/28(五)前提早申請,填妥證照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三,下載路徑:職涯諮商與輔導中心>實習與就業輔導組網頁>表單下載>證照&競賽) ,並攜帶證照正本供備查,系辦將於次年三月統一送件。 獎勵金額依資訊與流通學院獎勵一覽表(如附件四)規定,每人最高獎勵上限1500元,並依每年申請人數多寡,獎勵金額將有所不同。
參與競賽 獎勵 依本校學生參加學術與專業性競賽獎勵要點辦理,如附件五。 參與競賽 獎勵 依本校學生參加學術與專業性競賽獎勵要點辦理,如附件五。 於2/1-7/31期間獲獎且符合要點中第三點規定者,請於9/28(五)前檢附以下表件至系辦辦理: -申請表乙份。(下載路徑:研發處網頁>表格下載>學生獎勵與補助) -參與比賽之競賽辦法及參賽人數等相關資料乙份。 -獲獎證明文件足資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或該競賽由本校教師擔任指導老師。 -獲獎作品照片(解析度不低於300dpi)或影音檔資料。
其他說明 系辦設置班級櫃,請班代務必固定1-2週至系辦領取,以免影響班級同學權益。 本校四技及二技生實施英文畢業門檻規定,相關辦法請見語言中心網頁→畢業門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 系上將不定期舉辦專業證照考照輔導班,敬請留意相關訊息。 四技四年級有專業證照必修,請班代收齊班上同學專業證照,於期中考後繳交至系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