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 相關注意事項 學生事務處 /生活輔導組
如何辦理就學貸款? 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時,應準備下列各項文件: 1.學生及連帶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影本及印章。 2.學生之註冊繳費通知單。 3.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4.依下列規定檢附登載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申 請之戶籍謄本: ●學生未成年(指未滿二十歲)且未結婚者,應檢附學生及父母(或監護人)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學生已成年(指已滿二十歲)且未結婚者,應檢附學生、父母及連帶保證人(如連帶保證人非由父母擔任者) 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學生已結婚者,應檢附學生、配偶及連帶保證人(如連帶保證人非由配偶擔任者)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同一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請撥時,應準備下列各項文件: 1.學生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2.學生之註冊繳費通知單 3.對保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4.家庭狀況如有異動(例:父母離婚、死亡、學生結婚等)或保證人 死亡需檢附最新之戶籍謄本(需詳細記事)。
線上申貸 1.目前為同一教育階段且同一學校續借(本教育階段已簽署額度借據且完成撥貸乙次以上)。 2.就讀學校已參加「線上申貸」專案並配合上傳相關申貸資料。 3.學生本人已在本行開立活期性存款戶,並領有該帳戶之晶片金融卡(需先至本行實體 ATM完成金融卡啟用)。 4.帳戶餘額足夠扣款(線上申貸手續費每次50元)。 5.學生、關係人(所得查調對象)及保證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與戶籍地均未變更。 6.本次申請貸款項目不含生活費。 7.已備妥可讀取晶片金融卡之讀卡機。
就學貸款資格: 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 120 114 120 可 以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不 可 以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可 以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不 可 以 辦 理 就 學 貸 款 (除非同時有一位兄弟姊妹就讀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且具正式學籍) 114 120 單位:新臺幣萬元 在學期間: 政府負擔全額利息 政府負擔半額利息 學生負擔半額利息 學生負擔全額利息
就學貸款需要償還嗎? 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學生之贈與款項,亦非福利補助,而只是一種優惠貸款。 因此,貸款學生仍應依照借據之約定攤還貸款本息喔!!
如何計算就學貸款利率? 自105年8月1日起學生負擔利率,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並額外加上0.15%來計算。本行為了嘉惠學生,另外主動吸收0.06%利率的利息負擔。所以如果以目前適用中華郵政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06%來計算,學生應負擔的利息利率為: 1.06% 0.15% 0.06% 1.15% 中華郵政 1年期機動利率 (會不定期變動) 加碼利率 本行吸收 學生負擔利率
何時需開始償還? 依就學貸款辦法及作業要點相關規定: 學生償還貸款本金之期限為貸款一學期者得以一年計,至遲應自其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退學或休學日、服完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期滿日後滿一年之日起,開始依年金法平均按月攤還本息。但在職專班之學生應於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後之翌日起,開始償還。 例:學生在大學4年(8學期)中,每學期皆有辦理就學貸款: 預計106年6月畢業 107/7/1 開始計算利息 107/8/1 繳交第一期期金,共需分8年(96個月)攤還 預計106年6月畢業 106/7/1 開始計算利息 106/8/1 繳交第一期期金,共需分8年(96個月)攤還 (在職專班生)
畢業(或休退學、退伍、教育實習期滿)快滿一年了,但還沒接到銀行寄發的還款通知,是不是就不用還了? 還是要請您主動連繫本分行確認,以免發生逾期未繳,影響個人信用!! 如果您在本行留存的戶籍及通訊地址、預定畢業日期(或休退學、退伍、實習期滿日期)皆正確,本行一定會寄送還款通知書給您,通知您的就學貸款總金額、應自何時?分幾期?繳交。 因此當您有地址、電話(手機)或電子信箱變更、退學、休學、服兵役、兵役役期變動 (例如:提前退伍)、教育實習、 繼續升學、延畢、出國*或其他得變更償還期起算日之情形,應依規定主動填寫「資料異動通知書」或「償還期限展延申請及異動通知書」通知本分行。 *出國留學、定居或就業者,應於出國前一次償還。但成績優異,並獲 政府考選、外國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政府機構或學校提供留學獎助 學金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繼續升學至最後教育階段學業完成 後償還。
還款方式有幾種? 1.現金繳納:至本行任一營業單位臨櫃繳付 2.匯款:可至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及農會辦理電匯。 3.於本行開戶: (1)申請授權自動扣繳,於帳戶內存放足夠扣繳之金額,由存款行自動按月扣償 (2)申請本行網路銀行,約定或非約定方式轉帳繳納 (3)持本行晶片金融卡進入網路ATM還款 4.憑電子帳單繳納:限為已到期還本付息往來正常之月繳戶,未申請授扣,且於本行 留有正確有效之電子信箱者,由本行按月寄發電子帳單郵件,借 款人自行下載後,需於繳款截止日前至超商或以ATM轉帳繳納, 手續費自付。 5.以他行金融卡到本行「網路ATM」繳納:備妥讀卡機及金融卡(不限本人金融卡) ,透過本行「網路ATM」繳交。
要開始還款了,可是繳不出來,該怎麼辦? 趕快與本分行聯繫,看有沒有符合辦理緩繳或延長還款期限的資格? 千萬不要等到被催繳時才處理!這樣會錯過辦理緩繳的時點喔! 就學貸款逾期未還款者,將被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影響個人信用,日後恐因您的信用不良,導致申請信用卡、現金卡、房屋貸款或汽車貸款等需要跟銀行往來事務,皆無法辦理喔!
申辦緩繳的資格? ※於開始償還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向本分行申請緩繳貸款本金,緩繳期間每次 為1年,並以4次為限,緩繳期金之利息,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免還本金及利息): 一、前一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台幣3萬元。(前一年度如有就學、服兵役或教育 實習之緩繳期間不予列計,例:前一年度6月畢業,只看7月-12月之平均月所得) 二、持有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若有已逾期應償還之已到期本息、違約金,應先償還後始得申請。 ※已申請4次緩繳者,可申請延長還款期限1.5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2倍),利息由借 款人自行負擔,主管機關補貼利率0.1%。
不符緩繳資格,可專案申請延長貸款期限! 專案申請延長還款期限1.5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2倍),將還款期限拉長後,每月應繳期金降低,可減輕還款壓力,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再次提醒您!! 請按時繳款!如有還款困難請立即與本分行聯繫03-4252160 ,以免錯失辦理緩繳及延長還款期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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