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ino-Thai Ethnic Relations 泰國華人族群關係的政經分析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ino-Thai Ethnic Relations 公共事務學系教授兼南向辦公室主任陳尚懋
华人的定义 The Definition of Chinese 华侨(Chinese overseas)或海外华人(Overseas Chines):是在泰国侨居的中国人,其身份为中国人,但已取得在泰国的居留权 华人(ethnic Chinese):包括华侨、以及华侨在泰国出生的儿女与加入泰国国籍的华侨 华裔(Chinese descent):泰籍华人在泰国出生的子女与其子女在泰国繁衍的后代子孙华侨或者华人的后代等,以及中国大陸学界普遍采用的「华侨华人」等
泰国华人的定义 The Definition of Sino-Thai 第一代华人(The first generation):华侨或海外华人 第二代华人(The second generation):泰国出生但其父母具有中国籍 第三代华人(The third generation):泰国出生且其父母也是泰国出生 第四代华人(The forth generation):泰国出生且其父母也是泰国出生 由于在泰国的华人经过长时间的同化,尤其是20世纪中之后的华人几乎都拥有泰国籍,因此或许称呼其为华裔泰国人(Thais of Chinese descent)或华裔泰籍(Chinese-Thais或Sino-Thais)可能更加适当
泰国华人认同研究 Sino-Thais Identification Studies 泰国华人族群关系的研究可以大致上分为: 完全同化(Complete assimilation):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所提出,其认为东南亚的华人对于中华文化有强烈的持续性,而在泰国菁英的态度、通婚与同化政策(缺乏正式的华文教育)的影响之下,加上具有迁徙的自由,泰国华人基本上已经完全同化至泰国社会之中 双重认同(Double identification):主要是由学者Coughlin所提出,其透过针对华人社会、经济、教育、文化与习俗等进行研究分析,认为华人保持着对中国文化与泰国文化双重认同 多重认同(multiple identification):学者认为泰国华人的同化过程不能视为是必然、单向与线性发展的。学者王赓武提出所谓的多重认同的观点,认为华人认同归于政治类认同(political identification)与文化类认同(culture identification)两大类共七种认同
泰国华人的发展历程 The Development of Sino-Thai History 有关于泰国华人的发展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素可泰王朝时期(Sukhothai kingdom 1238~1438), 约为中国的南宋时期(Southern Song Dynasty 1127~1279) 泰国华人的发展历史主要分为三阶段来谈: 第一阶段是从素可泰王朝一直到20世纪初(Sukhothai kingdom- Early 20th century) 第二阶段则从20世纪初到1975年中泰建交 (Early 20th century-1975 China & Thailand established diplomatic relations) 第三阶段则从1975年中泰建交至今 (1975-present)
第一阶段 The First Stage (1238~1910) 其实早在素可泰王朝建立之前,中泰两国人民就有小规模的交流,而一直到大城王朝(Ayutthaya kingdom)之后,由于中泰两国的朝贡贸易(tributary trade)关系,来自中国的移民开始增加 1855年鲍林条约(Bowring Treaty)签订后,打开泰国自由贸易的大门,加上中国面临鸦片战争(Opium War)、太平天国之乱(Taiping Rebellion)等,使得来自中国的移民大幅增加 1868年拉玛五世朱拉隆功(Rama V 1868~1910)即位,由于其采取许多现代化政策,大力推行改革。在对于华人的态度方面,除延续过宽容的政策(policy of tolerance)外,也希望透过弱化华人的身分,逐步引导华人效忠泰国
第二阶段 The Second Stage (1910~1975)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民族主义开始影响泰国对于华人的态度 1909年清朝制订属人主义(Personal Principle)的国籍法 来自中国的民族主义,也导致拉玛六世(Rama VI 1910~1925)的担忧,改变以往对于华人宽容的态度 1913年公布属地主义(Territoriality Principle)的国籍法 拉玛七世(Rama VII 1925~1933)在位时对于来自中国的影响不得不采取隔离政策(segregation policy) 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
第二阶段 The Second Stage (1910~1975) 1938~1944披汶(Phibul Songkhram)第一次执政时;1948~1957披汶第二次执政时,对华人采取较为不利的政策 披汶两次执政中间,中泰关系一度好转 1946年签订中泰友好条约 1958年沙立将军(Sarit Thanarat)发动政变上台,采取亲美的外交政策,导致中泰关系再度恶化
第三阶段 The Third Stage (1975-present) 随着1970年代国际情势出现变化,加上泰国国内政治转向半民主发展(Semi-Democracy),以及泰国共产党(Thai Communist Party)的威胁减弱等因素,中泰之间的关系趋于和缓,并反应在泰国对华人政策上 1973年政府透过决议放宽华人参政权 1975年7月1日中泰建交后,中国政府表示取得泰国籍之后将自动失去中国国籍;泰国政府进一步放宽华人的入籍条件 泰国教育部1978年发布新的规定,对华校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
泰华同化程度高 Sino-Thais High Degree in Assimilation 泰国华人同化程度如此高的原因,包括: 泰国政府同化政策(自然同化或强迫同化)的引导泰国国籍法与华文教育中较为不利的规定反而造成华人的同化 泰国民众对于华人身份的认同,随着民主化的进程越来越高 泰国华人经济实力也是影响其同化程度的重要因素两国在宗教(religion)、种族(race)、文化(culture)上的相似处,都有利于泰国华人同化 移民(immigration)与通婚(cross-cultural marriage)的普遍频繁 平等的政治机会(equal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pportunities)
泰国华人参政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1973年时,由于泰国开始转向半民主道路发展,泰国出生的华裔不再受到服兵役(military service)的限制,享有与泰籍一样的公民权利 1975年后只要具有泰国籍的华人一律享有选举权(suffrage)与被选举权(candidate eligibility) 因此本研究在探讨华人参政时,也将以1973年做为分析的重点转折
泰国华人参政的第一阶段 The First Step of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政商关系的间接参与(Indirect participation of government-business relations) 1973年以前华人资本在泰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政府采取的经济民族主义,控制经济活动的行为反而强化了政商关系的联盟 个人层次的直接参与(Personal direct participation) 由于1973年以前华人参政的空间相当小,虽有华人透过政党直接参与政治或是进入各级政府之中,但规模不大,主要属于个人行为,且不会彰显其华人特性
第一阶段华人参政的限制 Restriction of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泰国华人在这段期间之所以采用政商关系联盟(government-business relations alliance)的方式间接参与政治,主要受限于几个原因: 泰国军方统治的政治情势限制民众参与政治的管道 1949年中共建国之后,共产势力的崛起,泰国华人的处境受到威胁,国家从1960年代开始推动经济发展 国家从1960年代开始推动经济发展(economic development),必须借重华人资本的协助来进行基础建设等,因此政商关系中的经济利益还是最优先的考虑 政商关系对于政治参与的正面意义有限
泰国华人参政的第二阶段 The Second Step of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泰国从1960年代开始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泰华资本家在这当中扮演很重要的影响力,大部份的政党都由华人出任党魁1973年之后,由于泰国政治情势出现变化,加上国内经济发展持续前进,华人参政大致可以呈现出几点特色 部份华人政治家本身具有企业家背景,这点从1973年以前的政商关系联盟就运作至今 华人开始积极透过各种管道参与及影响政治,包括:直接透过选举(election)、资助政党(funding political party)、组成企业组织(organizing business associations)影响政府决策等 泰国政治民主化(political democratization)进行提升了华人企业家参与政治的热情
泰国华人参政的形式与管道 Ways of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泰国华人自组政党(Organize new political parties) 卢金河(Chamlong Srimuang)自组道德力量党(Palang Dharma Party)、昭华立自组新希望党、塔克辛自组泰爱泰党 华人参加既有政党(Join existing political parties) 民主党乃川与艾比希等、盈拉加入人民力量党 华人与其他族群共组政党(Co-organizing new party with other ethnic groups) 大部分的政党皆是由华人与泰人共同组成 华人参加体制外的政治组织(Participate alternative political organizations) 林明达(Sondhi Limthongkul)与卢金河于2005年因不满塔克辛执政,而组成体制外的人民民主联盟(People‘s Alliance for Democracy, PAD),加以对抗
泰国华人参政的因素 Factors of Sino-Thai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泰国政府的政策提升华人对于泰国的认同,也连带提升华人的政治地位(Thai government’s policy increase the identification with Thailand and rise the Chinese political status),例如:各政党承认华人是潜在的政治力量、种族身份已不是评断候选人的标准 泰国从1973年以来的半民主与1992年以来的民主进程提供华人参政绝佳的制度环境 泰国华人的经济影响力不断上升,带动华人参政的意愿 泰国华人长期以来的同化,泰国华人在政治上认同泰国,也有助于华人参政
结论 Conclusion 泰国华人参政议题与其他东南亚国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泰国华人的同化程度最高(The degree of assimilation of Sino-Thai is the highest in SEA) 目前的第三代或第四代华人几乎都是在泰国出生,父母也都是在泰国出生,使用泰语、与泰籍人士结为家庭、接受泰文教育,因此应称呼泰国华人为华裔泰籍较为合理 由于泰国华人与泰人的同化程度高,要区分两者并不容易,要厘清泰国华人的参政模式与影响也有其困难度 华裔作为泰人中的一份子,其参政议政已是非常自然和普遍的事情。根本而言,华人或华裔参政与泰人参政已无实质性的差别(Chinese or Sino-Thais participating in politics is same with Tha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