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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恳 彭 Modified 8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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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問題面面觀 主講人:崔媽媽基金會 馮麗芳 網址: www.tmm.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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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崔媽媽基金會創設於民國 78 年,由抗議 高房價的無殼蝸牛運動組織所成立。 二、服務項目: 1. 租屋服務(資訊提供、租屋手冊;學生、外籍、 弱勢租屋協助) 2. 全臺之優良搬家公司評鑑與推薦 3. 公寓大廈社區公共事務輔導及培訓 4. 都會區弱勢族群租屋、搬家扶助 5. 義務法律諮詢服務(租屋、公寓大廈、搬家) 6. 推動住宅政策、社會住宅政策倡議。 崔媽媽基金會簡介及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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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訊息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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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親友介紹 2. 學校網站 3. 租屋網站、 BBS 站 4. 紅紙條 5. 報紙、仲介公司 6. 大樓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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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不貪便宜 判斷合理性 什麼叫合理性? 如何篩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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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資料: 1. 地段:同一區域,不同地段。 2. 屋齡: 4 樓約 年; 5 樓 年以上 3. 樓層:頂樓加蓋;地下室 4. 坪數:使用坪數 vs. 權狀坪數 5. 租金:市場行情 6. 電梯:管理費、保養費 ….. 7. 地址:巷內?巷外? 提醒: 詳看備註,保留刊登訊息 40 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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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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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注意事項 了解房地及其週遭環境 ( 人與物 ) 的現 況 § 外在環境: ‧不同時段看屋 ‧不同時段看屋 ‧問問鄰居、先前房客 ‧問問鄰居、先前房客 ‧租所週邊環境觀察 ‧租所週邊環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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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東海大學 2005 年學生校外租屋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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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廖俊富發現劉姓女鄰更衣時不拉窗簾,不僅 自己看了二年「好康」,還請來軍中同袍共賞,還 寄一本日本AV女優光碟。板橋地檢署昨偵結,認 為廖某偷窺女鄰更衣並未觸法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引起外界譁然。 住土城的廖男住處和劉女僅有一牆之隔,利用後 陽台為掩護長期觀看劉女的生活起居,還抓準她更 衣、洗澡時間,自 95 年起看了二年多的更衣秀。 2008/11/26 04:35 陳俊雄/北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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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注意事項 § 內在環境 ‧公共空間觀察 ( 樓梯間、走道、出入口、廁 所、客廳、廚房 ) ‧公共空間觀察 ( 樓梯間、走道、出入口、廁 所、客廳、廚房 ) ‧設備是否堪用 ‧設備是否堪用 ‧房子通風採光問題 ‧房子通風採光問題 ‧檢查結構、管線 ‧檢查結構、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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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 消防安全 一、居住安全 ‧頂樓加蓋的門戶安全 ‧隨手關門 ‧加裝設備是否影響逃 生 ‧熱水器擺放位置 ‧更換或加裝門鎖 ‧車停明亮處 ‧陌生人進入前驗明正 身 二、消防安全 ‧滅火器的使用 ‧逃生口 / 防火巷 ‧電箱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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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不同時段看屋 租所週邊環境觀察 公共空間觀察 多打聽 設備檢查、測試 通風採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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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醒 有時間觀念、重承諾 找人陪同 特別約定事項 ( 寵物?物品使 用?費用分擔? ) 雙方留下清楚的聯絡方式 有租屋需求需提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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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第一準則: 選一個好房東、好室友, 比選一個好房子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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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 ─ 故事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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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租屋後 -付定 ( 定金 ) -簽約 ( 押金 + 租金 ) -履約 ( 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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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定金/押金/租金? 定金:承諾,推定契約成立 押金:保證,又稱「押租金」 擔保金,用意: 1. 支付租金 2. 損壞賠償 租金:義務,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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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何種狀況可以拿回定金? 1. 宿舍抽到了 2. 環境太髒亂,而且不是很 安全 3. 老爸生病了 4. 付了沒多久,立刻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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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金 民民法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 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 不能履約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 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 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 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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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前的基本觀念 民法的保障 契約版本要愈簡單愈好 文具店版本的契約書也有百百種 看清楚全部的條文 勿輕信房東言,簽約不是「只是 個型式 …… 」 口頭承諾也是一種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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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前的基本觀念 一、簽名有效還是蓋章有效? 民法第三條: Ⅰ. 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 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 親自簽名。 Ⅱ. 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 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1. 簽名 2.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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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前的基本觀念 二、不簽約可以嗎? 民法第 422 條: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 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 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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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前的基本觀念 三、 房東自己寫得契約書是有 效的嗎? 契約成立要件: 民法第 421 條: 人 ( 房東、房客 ) + 物 ( 房子 ) + 錢 ( 租金 )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 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 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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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 簽了契約未仔細看,竟然發 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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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自治原則 私法自治 — 私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由 私人間自行決定,政府及法律原則上不 強制涉入 如何「決定」 — 透過「契約」 → 雙方互相意思表示 一致﹙民法 153 條﹚ 房東自書局購得之契約可否修改。 未成年人 — 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原則的例外 — 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應 … ﹔不得 … ﹔違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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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年的房屋租約應以書面訂立之(民法 422 條) 民法 440 條第 2 項「租賃物為房屋者,非達二個 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租約」 房屋有重大瑕疵(危及安全或健康)時,得解 除之(民法 424 條) 買賣不破租賃(民法 425 條規定,承租後房屋賣 給第三人,承租人仍得向新屋主主張) 誠信原則﹙民法 148 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 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 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 違約金過高(可請求法院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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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版本契約書導讀 -簽約要注意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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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項不須返還原狀? 1. 床墊睡壞了 2. 在牆上釘釘子 3. 在牆上釘釘子,已做了補 土處理 回上頁 回上頁 4. 鎖不安全,換了新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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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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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專院校學生租屋糾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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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民法 425( 所有權移轉不破租 賃 ) 例外 : 查封、賣屋在租屋之前,不 適用 超過五年未經公證的定期租 約或不定期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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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簽約開始,即代表履行的責 任開始 住或不住的事實與契約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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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租,中途有人搬走 和同學一起承租一戶 (1 萬 5 千 元 ) ,言明一人負擔 3000 元, 住進去不到二個月,有個同 學說不想住了,就搬走了; 房東收房租時,卻仍要我們 負擔 12000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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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一人代表簽約,則需承擔所有的 責任 個別和房東簽約最保險 多人並列,並標示清楚各人承租 範圍及金額 成為二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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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室友很奇怪 A :房間外面是熱水器,很 奇怪,為什麼我的室友都 喜歡半夜洗澡,很吵耶 ~ 請房東來管管,她卻說要 我們自已解決,房東收了 我們的錢,該有點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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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公約項目 打打掃責任 公公共物品使用時間及管理 進進出時間 朋朋友進出狀況、可否留宿 消消耗品的分攤方式 費費用分攤、計算、繳交方式 可可否養寵物 易易影響他人部份之行為約束 違違約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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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10 個房間,電費以分電表加公電分攤 本月每房用電 120 度,公電 500 度,問每房應付電費 總用電量: (10 間 *120 度 ) + 500( 公電 ) = 1700 度 電費計算: 110 度以下: 110 * 2.1 = 231 111~330 度: (330-110) * 3.02 = 220*3.02 = 664.4 331~500 度: (500-330) * 4.05=170*4.05 = 6.5 501~700 度: (700-500) * 4.51=200*4.51 = 902 700 度以上: (1700-700) * 5.1=1000*5.1 = 5010 總電費: 231+664.4+6.5+902+5010=7496 每個房間負擔: 7496 ÷ 10 = 749.6 ≒ 750 》》所以 … 房東若收: 3 元 × 1700 = 5100 3.5 元 × 1700 = 5950 4 元 × 1700 = 6800 4.5 元 × 1700 = 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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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違建應考量的重點: 房屋結構 消防安全 居住安全 用水用電的安全 隨時有被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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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換鎖嗎? 要求換鎖被房東拒絕,若 一定要換,則要給他一份 備份鑰匙。就是怕他進來, 怎麼可能會再給他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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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所有權 vs. 使用權 保障個人隱私及安全,可換鎖 房東進出需事先告知 避免衝突,宜先告知 解除房東疑慮 搬走時,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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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 * 至郵局購買或至中華郵政 網站下載 * 一式三份 ( 郵局、房東、房 客各執一份 ) * 以雙掛號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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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存證信函的原則 : 1. 時間、地點、發生何事 2. 主張之權利,或是房東 應盡的義務 3. 勿有模糊籠統要求 4. 勿做情緒上的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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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方式及求助管道 《解決方式》 情理法, 90% 以上糾紛解決均靠協商 勿惡言相向、互放狠話 勿用法條來壓房東 回學校尋求教官支援 《求助管道》 學校 ( 生輔組、住宿組、軍訓室 ) 當地縣市政府、鄉市鎮公所 崔媽媽基金會 (02)2365-8140 網址: www.tmm.org.tw www.tmm.org.tw E-mail : tmm2.org@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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