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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by渔 明 Modified 8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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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與關係的理論聯結 黃光國 20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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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1. A theoretical model of Face and Favor (Adopted from Hwang 1987: 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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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3. Fei’s differential order (adopted from Fei,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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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4. The psychosociogram of man (adopted from Hsu, 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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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6. The properties of renqing as a kind of resource for social exchange 批判實在論與多重哲學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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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 Gert ( 1973 ): o 「消極義務」( negative duties )是要求人不作某種行 為,譬如: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撒謊等等。 o 它只是「不作為的義務」( duty of omission ),在不跟 其他義務衝突的情況下,不論是在任何時、空,或者是對 任何人,個人都應當嚴格遵行,不能因為個人的性情偏好 而有所例外。 o 它具有強制性,所以康德又稱之為「完全義務」 ( perfect duties )( Kant, 1797/196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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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積極義務 o 「積極義務」是要求個人「作為的義務」( duty of commission )。它通常是指引人們行動的格律 ( maxim ),譬如:「諸善奉行」,而不會說出具體 的行動。 o 個人必須具有康德所謂的「判斷權力」( power of judgment ),考慮各種具體的時、空條件,以及他本 身的性情偏好,來決定他是否要做出符合道德格律的 行動。 o 由於「積極義務」允許有例外,因此又稱為「不完全 義務」。 o 違反了「完全義務」通常會被認為是一種罪惡 ( vice ),而未實踐「不完全義務」則只是缺乏美德 ( lack of virtue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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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o 儒家的「仁道」包含有「積極」和「消極」兩個層面。 o 積極的「仁道」是以各種不同的資源加惠於他人。 o 孔子:「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 o 孟子:「禹思天下有溺者,猶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 飢者,猶己飢之也。」 o 孟子:「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 o 孟子: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 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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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仁道」還包含有「消極」的層面。 o 孔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子貢:「「我不欲 人之加諸我也,我亦欲無加諸人」。 o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每個人不管對誰在任何 情況下都應當嚴格遵行」的格律。 o 康德:有理性者的「斷言律令」( categorical imperative )之一是:「行動者行為的格律依每一個 有理性者的意志,必須能成為普遍的自然法則。」 o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以個人的情感和癖好(欲) 為基礎,它無法作為一項普遍法則,因為它不包含 「對自己的義務底根據,也不包含對他人的愛底義務, 最後亦不包含彼此間不可推卸的義務底根據」,所以 它並不能稱為是一項「完全義務」。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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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動、理性、及情感等三種不同觀點所判定的儒家倫理之特性 儒家倫理之內容 Gert 之行動觀康德之理性觀本文之情感觀 銀律消極義務不完全義務 消極義務 (完全義務) 庶人倫理 (孝道) 積極義務不完全義務 無條件的 積極義務 士之倫理 (忠) 積極義務不完全義務 積極義務 (不完全義務)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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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孟子:「行一不義,殺一無辜,而得天下,皆不為 也。」 o 作為道德主體的個人,都有不可泯滅的人格尊嚴,都 是目的自身。除非他因為道德的理由而應受到懲罰, 我們便不可以犧牲他,以他作為工具,來達成其他目 的,即使是為了「得天下」,也不可以(李明輝, 199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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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核心價值 o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 o 曾子曰:「唯。」子出,門入問曰:「何謂也?」 o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里仁》 o 朱熹:「盡己之謂忠,惟己及人之謂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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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無條件的積極義務 o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個人的生命是父母親生命 的延續, 「盡孝」是個人的義務,「不孝」是一種無 可原諒的罪惡。 o 子曰:「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 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 乎?」 o 在「孝」的大前提之下,父母有過,作子女的人只能 「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而不逆」。縱然「父 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 ,子女也只能忍耐,「號 泣而隨之」,「又敬不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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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積極義務 o 「士」實踐儒家文化理想的最重要途徑是「以道事 君」。 o 「君子之事君也,務引其君以當道,志於仁而已。」 o 「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 夫。聞諸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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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儒家的庶人倫理:「仁、義、禮」倫理體系 儒家經典中最能夠反映「仁」、「義」、「禮」三個概念 之間的複雜關係者,是《中庸》上所說的一段話: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 之殺,尊賢之等,禮之所由生也。」〈第二十章〉 儒家主張:個人和任何其他人交往時,都應當從「親疏」 和「尊卑」兩個認知向度( cognitive dimensions )來衡 量彼此之間的角色關係。作完評定之後,「親其所當親」, 是「仁」;「尊其所當尊」,是「義」;依照「親親之殺, 尊賢之等」所作出的差序性反應,則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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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5. The prototype of self as a Man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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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2. Figure 2. The Confucian ethical system of benevolence-righteousness-Propriety for ordinary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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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在人際互動的場合,應當先根據「尊尊」的原則,解決 「程序正義」的問題,決定誰是「資源支配者」;然後再 由他根據「親親」的原則,決定資源分配或交易的方式。 「程序正義」:尊尊原則 「程序正義」:尊尊原則 o 儒家主張先考慮雙方地位的「尊卑」差距,並根據 「尊尊」的原則決定誰應掌握決策權: 「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 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禮記‧ 禮運》 「分配正義」:親親原則 「分配正義」:親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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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由親及疏 由親及疏 o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 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 夫仁者,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己。」 《論語.雍也》 o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 …… 事親,事之本 也。」《孟子‧离婁上》 o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 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論語‧學而》 居仁由義 居仁由義 o 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 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離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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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 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聽、長惠、 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 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 尚辭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 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 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窮之,舍禮何 以哉!故修十義以治七情。」 《禮記.禮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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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綱:『絕對理論』 三綱:『絕對理論』 ○ 漢代董仲舒提出「三綱」之說 – 主張「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 將先秦儒家要求自己的「相對義務」轉變成要求下對上單方面服從的「絕對義務」 21 五倫:『相對理論』 五倫:『相對理論』 o 「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 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禮記‧ 禮運篇》 o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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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 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 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 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 《孟子 ‧ 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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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gen :「仁、義、禮」是「第一序的道德」( first- order morality ),是可以用規範、原則、或律則表現出 來的道德。 「智」則是「第二序的道德」( second-order morality ),自我必須隨機應變靈活地將它展現在個人與 他人的互動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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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2. Figure 2. The Confucian ethical system of benevolence-righteousness-Propriety for ordinary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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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5. The prototype of self as a Man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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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以理論挑戰韋伯學說 第一章 韋伯學派與東方主義 第二章 多重哲學典範:由「集體主義」到「關係主義」 第三章 「自我的曼陀羅模型」:智慧與行動 第二部:傳統中國的理性化 第四章 西歐與中國:解除世界的魔咒 第五章 西方的眼鏡:巫術或科學? 第六章 「天道」與「鬼神」:儒家道德的形上學基礎 第三部:先秦儒家的文化型態學 第七章 儒家的庶人倫理:「仁、義、禮」倫理體系 第八章 儒家的「士之倫理」:濟世以道 第九章 「道」與「君子」:儒家「自我」的追尋 第十章 反思與實踐:儒家的自我修養理論 第十一章 歷練與中庸:儒家的政治行動理論 第四部:儒家的文化衍生學 第十二章 程朱的理學:「正宗」或「別子」? 第十三章 陸王的心學:由「天人合一」到「知行合一」 第十四章 經學的反思:從「批判」到「揚棄」 第十五章 陽明學在日本:武士刀與算盤 第十六章 本土社會科學:從「復健」到「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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