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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03學年度第1學期疑似身心障礙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說明會
心理評量工作流程說明 中區特教資源中心鑑定組 陳羿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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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評人員相關辦法 臺中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工作注意事項 臺中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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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評資格認定 若有新進教師,領有其他單位所核發之證書 請掃描寄至公務信箱,由鑑輔會審核。 心評調查表,請在9/12前回傳 心評分級制度
若有新進教師,領有其他單位所核發之證書 請掃描寄至公務信箱,由鑑輔會審核。 心評調查表,請在9/12前回傳 心評分級制度 儲備 →特教老師都是! 初階 →取得專業證書(魏四、中文通過)、 心理研判能力有穩定水準、 通過初階心評研習者(每年暑假辦理一期) 進階 →經過千錘百鍊者~ 通過進階心評研習者(105年預計辦理) PS:生理障不用施測,只要由瞭解其障礙狀況的教師敘寫 報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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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安置注意事項1 外縣市轉入 p27 系統設定會將安置班別改為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重新鑑定會同時安置)
系統設定會將安置班別改為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重新鑑定會同時安置) 依照鑑定安置相關規定,備妥完整資料後送件 函文特教科申請鑑定 或是等全市鑑定安置收件期間一併送件 如學生需資源班服務,請先由校內心評老師評估學生 狀況並提貴校特推會討論後 ,決定資源班是否先提 供服務) 酌減人數:需等通過本市鑑定後才能適用酌減之相關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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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安置注意事項2 同校同類班型 P124 轉學,請先與對方學校確認 學區轉移 學區未轉移→出席討論 保護個案→資料要準備,和特教科承辦人聯繫
轉學,請先與對方學校確認 學區轉移 學區未轉移→出席討論 保護個案→資料要準備,和特教科承辦人聯繫 轉不同班型 出席討論 轉學個案接收 只要確認學生到學校報到(跟註冊組確認),就可以先行接收 (公文歸公文,系統歸系統) 轉入請先確認文號是否為台中市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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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鑑定主要對象 新發現個案/重新鑑定 國三上跨階段 高中階段由國中轉銜上來之確認個案,尚未進行跨階段鑑定者,請盡速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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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基準→鑑定流程→每個流程需要資料來排除or佐證→擬定各種表格→送件說明
心評工作 心評外校支援p6 p8 p27 聯繫確定外校支援人員及支援日期後,請發文至特教科,特教科再 發文給支援人員所屬學校。 鑑定安置流程圖P50 送件彙整說明P56 依據類別和提報身分檢附表中勾選之資料 鑑定表件分工&項目一覽表P65 鑑定基準→鑑定流程→每個流程需要資料來排除or佐證→擬定各種表格→送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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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件 H各障礙類特教服務介入成效評估表 →也可改IEP+安置適切評估表、特教班免附 I學障轉介前介入成效評估表(範例)
K基礎數學概念評量分數登記表 →也可手寫註記於摘要表中 P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轉介前介入成效評估表(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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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研判 初篩注意事項 (手冊範例) 心評綜合研判注意事項
一、特教身分之研判請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之研判準則,逐 項確認並敘明個案符合該項類別之條件。 二、如懷疑個案為某類障礙別時,需敘明佐證之具體理由,或仍待釐清之項目。 評估個案不符合任何身心障礙類別,欲研判為非特教生時,亦務必敘明理 由。 三、初篩測驗及訪談結果僅可視為待釐清項目,需再進一步透過診斷測驗或實地 觀察來蒐集佐證資料。 四、請於綜合研判之開頭敘明轉介鑑定之原因及該生之鑑定史。 五、綜合研判內容,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應依學生之需 求選擇必要之教育需求評估之項目 (含健康狀況、感官功能、知覺動作、生 活自理、認知、溝通、情緒、社會行為、學科(領域)學習等),並於評 估報告中註明優弱勢能力,敘明初步類別研判、所需之教育安置、評量、 環境調整及轉銜輔導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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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如何寫? 1.轉介原因 2.簡單的鑑定史 3.家庭狀況簡述 4.研判過程:測驗結果、入班觀察、障礙狀況 5.整體優弱勢及特教需求:優弱勢、建議介入方式 6.初判結果、教育安置建議 ※其他補充事項:ex:成績計算的方式、特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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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家長的東西 和導師相關的東西 台中市特殊需求學生基本資料表 家長同意書 相關的介紹或宣導資料 情障-初篩測驗 台中市學生現況調查表
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表 相關的介紹、宣導資料、需要蒐集的學習資料說明 學障 情障 自閉症 轉介前介入成效評估表 普通班教師訪談大綱 P轉介前介入成效評估表 O班經策略檢核表 情障初篩測驗 自閉症篩選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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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錯誤 測驗日期、施測者等相關資訊一定要填寫清楚 測驗請用正本! 魏氏分數務必請人驗算 識字量評估測驗,錯字算法、分數驗算
常見字流暢性,年級版本、適性版本都要做 學障務必加註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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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手冊類型已含智障,是否必須再做智力評估? A:以手冊/證明作為佐證即可 Q:該生的手冊已過期 A:請先詢問家長是否有新領身心障礙證明
有取得→以手冊作為佐證,重新鑑定 評估中→待取得新手冊提重新鑑定, 跨階段個案時間較急可先取得衡鑑報告及診斷證明 尚未評估→看家長是否要再去鑑定 無法取得→提重新鑑定, 家長同意由學校鑑定,參考醫院衡鑑報告,校內心 評評估其他障礙類型的可能性 不同意學校鑑定→放棄特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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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概念 鑑定讓輔導者更了解個案的學習型態 目標:透過鑑定報告,呈現個案的樣子! 普通班老師認定的障別→只能當一開始參考
初篩工具,不要只看切截分數,施測過程、內容分 析也很重要! 多元收集資料、多方面訪談與觀察、晤談 不要害怕判確定! 資料收集越完整明確,能減少一再說明的資源與時 間浪費(全台中市個案非常多) 有症狀 ≠ 障礙 服藥 ≠ 有特教需求 醫療證明、手冊 ≠ 特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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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習慣 幫家長建立好習慣,有鑑定、有看醫生、有做心理 評估,都要先留下紀錄,而非為鑑定回頭去申請!
若學生新領手冊/換手冊,一定要重新鑑定,如果 ICD碼為317、318、319 →確認ICF碼有無B117 可參考工作手冊p40 建議學校把鑑定安置結果收執聯跟酌減兩人以上核 定公文影本,放一份在iep裡,免得換承辦人或老師 時,不知道之前學生鑑定結果備註了什麼,或不知 道學生有申請過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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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充 醫療資料附錄P.171 複審心評一定會打給我嗎? 出席討論甚麼?一定要出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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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組業務宣導 9月核發魏氏四版證書、初階心評證書 鑑定組心評研習預定 (寒假)學生適應調查表、魏氏智力測驗
(暑假)魏氏智力測驗、中文閱讀診斷、 情障自閉症初篩&訪談研習、初階心評第五期 場次 研習日期 研習地點 指導教授 學障組 1 10/25(六) 9:00-12:00 東區樂業國小 吳訓生教授 2 10/1(三)13:30-16:30 廖晨惠教授 情自 10/4(六)9:00-12:00 葉瓊華教授 10/18(六)9:00-12:00 田凱倩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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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前檢查 程序表填了沒? 摘要表-基本資料是否填寫完整? 在校成績是否填寫完整? 心評人員是否有key名字?初判結果是否正確?
家長同意書&家長意願是否一致? 資料是否備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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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叮嚀~ 送件前交互檢查 在校內安排好“樁腳” 送件的吉時???早上?中午?下午? 需攜帶:
程序表 提報清冊 鑑定安置資料 特推會記錄(N份,一份交簽退處,個案另附) 須歸還之測驗工具 預備用的各種印章 複審時間、鑑定安置審查會,如有需要出席會先打電 話通知,並公告於教育局公告中,請承辦人隨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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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評調查表(名單上的、學校新增的都 要寫在調查表) 測驗工具登錄 借用工具時攜帶→ 測驗工具借用+切結書
手冊最新版本+勘誤表+說明會PPT,說明會後會掛特教 網。 送件檢核表、放棄的表件會更新!不要用到舊的! 心評調查表(名單上的、學校新增的都 要寫在調查表) 測驗工具登錄 借用工具時攜帶→ 測驗工具借用+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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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提供 好的意見 好用的表件 好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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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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