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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作为 勇于承担  建立安全监管新常态 市安全监管局 林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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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胆作为 勇于承担  建立安全监管新常态 市安全监管局 林凯军

2 1 2 3 4 交流四个方面 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用好事故调查权
从事故责任追究趋势和典型案例,分析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事故 3 4 对做好安监工作的思考

3 01 Part One 一、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

4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 1 2 3 4 企业 报告 值班 值守 逐级 上报 及时 补报 1小时内完成 各级地方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值班室 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

5 实际工作中,较大事故也已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
2.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一般事故 较大事故 重特大事故 上报范围 上报范围 上报范围 1.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 2.县委、县政府 1.省安全监管局; 2.市委、市政府; 实际工作中,较大事故也已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 1.国家总局; 2.省委、省政府

6 存在主要问题 事故报告不及时 事故情况不清楚 事故补报不及时 01
没有督促企业按规定报告事故,没有认真执行“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迟报情况比较普遍 事故情况不清楚 02 报告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特别是伤亡情况不明、伤亡人员身份信息不掌握 事故补报不及时 03 造成事故等级不准确,影响事故调查工作的开展

7 工作意见 1.加强值班值守 1 2 3 加强值班值守的组织领导 规范值班工作运行机制 提高值班工作效能

8 2.做好事故信息报送 01 02 03 04 完善事故报告的要素 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及时补报事故情况 兼顾程序性和时效性

9 1 2 3 4 其中:事故报告要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伤员救治情况。
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及性质判断。 3 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4 政府及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情况。

10 法律法规规定 1.企业自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 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 故救援。 2.政府部门组织救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负责 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响应,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 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 法律法规规定 3.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务院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 重特大事故或全国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重大、 较大事故或本省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对较大、 一般事故或本市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12 存在主要问题 企业的应急主体责任不落实 救援指挥不科学 救援现场管理混乱
01 事故先期处置不到位,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停产、撤人不及时、不坚决,群众互救、自救、逃生意识和技能不强 救援指挥不科学 02 政府应急响应不及时,普遍缺乏科学、有效的救援方案,救援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救援现场管理混乱 03 没有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救援队伍的作用,实施科学决策,对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管理和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交通管制不到位

13 工作意见 1.做好事故 先期处置 2.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 5.做好事故调查的前期准备 3.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 (三)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原则,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救援,全力以赴搜救遇险人员,精心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处置善后,有效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15 1.做好事故先期处置 企业事故应急处置主体责任
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 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立即 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 地点,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与此同时,企业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向当地 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 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16 2.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 1 2 3 救援现场管理 安全有效施救 4 5 6 7 适时把握救援暂停和终止 全力强化应急保障 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模板来自于 全力强化应急保障 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精心组织医疗卫生服务 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6

17 3.上级部门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01 04 02 03 了解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和初步原因 督促核查核实并如实上报事故遇险、遇难、受伤人员情况
指导当地做好舆论引导和善后处理工作 03 对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协调调动外部应急资源,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8 08 01 07 02 06 03 05 04 4.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基本情况 相关建议 救援成效及经验教训 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
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事故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 05 04 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 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19 (四)事故发生后立即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 现场 保护 01 控制犯罪嫌疑人 02 准备提交资料 03

20 1.保护事故现场 勘察事故现场,提取物证,并拍照 封存有关技术档案和记录,防止伪造、更改 对有关资料装订并保存 找有关当事人谈话,搜集证人材料 根据需要复印有关材料,并固定证据

21 2.控制犯罪嫌疑人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要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 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由于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股东、实际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等 )直接关系到事故善后赔付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公安 机关第一时间予以控制。 3.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收集、 提交以下资料 1.事故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安全生产的相关证照; 2.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标 准、安全技术交底材料;安全培训教育材料、记录;伤亡人员证件; 3.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包括伤亡人员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事故调查组成员要求提供的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22 二、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用好事故调查权
02 Part Two 二、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用好事故调查权

23 (一)有关政策和法规标准 1.法律法规 (1)综合法规:《安全生产法》、《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2)专业法规:《矿山安全法》(1992年)、《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1年国务院令第296号)、《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 年国务院令第56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9号)、《消防法》(2008年)、《道路交通安 全法》(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 549号)、《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等 。

24 (3)纪律规定 《公务员法》(2005年)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2007年国务院令第495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06年监察部、安监总局令第11号) 《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 《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监察部令第28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09年安监总局令第24号)等。 (2)国家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T )

25 (3)政策规定 2004年国务院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010年国务院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1年国务院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20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

26 (二)存在主要问题 调查组组成不规范 事故调查组内部职责不清 事故调查重点和方向把握不准 行政机关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不够
01 没有按照493号令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没有体现地方政府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有些甚至直接委托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社会公开力度不够 事故调查组内部职责不清 02 部门本位思想比较突出,不能形成工作合力,极易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工作时效性差。 事故调查重点和方向把握不准 03 缺乏对技术原因的深入调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研究不深,偏离了事故调查的出发点。 行政机关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不够 04 在责任追究方面容易出现分歧。对事故存在监管责任的政府单位未能有效落实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上差别较大(同性质、同类型的事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有较大差别)

27 (三)调查主体和调查组组成 1.调查主体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部门 省级人民 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 县级人民
(提级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28 2.事故调查组组成 事故调查组应当遵循遵循精简、效 能的原则,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有 关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 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 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 以根据情况,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调查。 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 民政府指定(一般由安监部门领导担 任); 调查组副组长:监察机关、行业主 管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各1名负 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地方 政府 监察 机关 行业主管部门 安监 公安 机关 检察 机关 工会 法制部门 模板来自于 28

29 1 2 3 调查组 3.事故调查组分工及职责 技术组(应急处置评估组) 管理组 综合组
查清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经过,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查明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组 管理组 2 查清事故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向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3 综合组 认定事故性质,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30 (四)事故调查程序 部署工作任务 查明事故直接原因并认定事故性质 总结事故教训 1 3 5 2 4 6 制定工作方案 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模板来自于 2 4 6 制定工作方案 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30

31 1、监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程序 1.监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的任务 2.事故调查组责任追究意见 1.了解掌握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2.对前期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 3.为监察机关后续执纪问责工作打基础、做准备。 2.事故调查组责任追究意见 事故调查组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在认定事故性质和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 对责任事故者提出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及问责意见,建议将涉嫌犯 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责任追究意见报监察机关。

32 1、监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程序 3.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初步建议 4.沟通责任追究初步建议
监察机关在事故调查组前期查明事故原因(包括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 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职 能定位和党纪政纪处分、问责处理的要求开展证据完善和补充调查工作, 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应负的责任,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建议。 4.沟通责任追究初步建议 责任追究初步建议经监察机关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监察机关分管领导与安 全监管部门领导(事故调查组组长)沟通,并向本级政府分管事故调查工 作的领导汇报形成意见。

33 1、监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程序 5.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和集体审议 6.监察机关提交责任追究意见
经汇报、沟通后,将责任追究初步建议并移送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和集体审 议。 6.监察机关提交责任追究意见 监察机关提交责任追究意见,事故调查组应将其纳入事故调查报告中。

34 (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突出地方政府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争取地方政府的工 作支持。
2.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必须符合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邀请检察机关参加; 协助事故调查的专家组必须是事故调查组聘请,不得委托有关部门组成专 家组开展调查。 3.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予以重点说明。 4.要加强技术原因的调查,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类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 度。 5.要提高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水平和质量,切实能够起到加强和改 进工作的作用。 6.要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效性,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5 (七)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1.政策依据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实行地方各级安 全生产委员会层层挂牌督办; 2010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 6号),2011年4月国务院安委办《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 督办暂行办法》(安委办〔2011〕12号),2011年8月省安委会《广东 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粤安〔2011〕7号): 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5〕20号):再次强调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36 2.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流程 提交报告 上级审核 政府批复 全文公开 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的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提交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把关,再提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地方政府批复结案;经批复同意后,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模板来自于 36

37 3.事故调查报告审核重点 (1)程序审查。 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事故调查报告;
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成立事故调查 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要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时限是否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 (2)内容审查。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缺漏; 事故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到位,尤其是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事故处理建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完善。

38 三、从事故责任追究趋势和典型案例,分析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03 Part Three 三、从事故责任追究趋势和典型案例,分析政府监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39 (一)国家、省、市事故责任追究总体情况 我市近年来事故责任追究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逐步规范事故调查工作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1年至今,我市共对28起较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其中市安监局牵头调查16起。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关于提级调查的要求,对2起一般事故组织市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 已结案26起较大事故和2起一般事故中,共24名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26家企业和26名企业人员,97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政纪处分47人、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33人、其他问责处分9人。

40 历年情况 2014年 调查较大生产经营性事故4起,政、党纪处分9人,其他处分5人 2013年
调查较大事故6起,政、党纪处分13人,其他处分5人 2012年 调查较大事故6起,政、党纪处分9人,其他处分8人。 2011年 调查较大事故6起,对政府工作人员政、党纪处分8人,其他处分5人 2010年 我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15至今 市一级调查1起较大、3起一般事故,共政、党纪处分15人,其他处分11人

41 全国 全省 国家和省的责任追究情况 2014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593件、追究851人。
2014年,调查处理4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59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以上干部5人;给予15人诫勉谈话。 2014年完成查处较大以上生产事故58起,党政纪处分124人,移交司法进行刑事追责68人。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全省

42 从国家、省、市的责任追究总体情况来开: 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严厉! 责任追究范围越来越宽!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43 (二)与安监部门相关的典型案例剖析 2 3 1 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 三水区白坭镇广汇化工“3.15”水煤气中毒事故 1 2 3

44 1.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1.我国最高级别、最高规格的调查组 2.新安法实施后国家总局公布的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必须”以及新安法的要求。 3.新时期新形势下事故调查的新常态,也是安全监管责任认定的新常态。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45 总体责任追究情况:15名政府责任人员(安监部门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5人被政纪、党纪出处分(安监部门8人)
(1)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县区级) 对事故的责任: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彻底,未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对本地区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进行调查并摸清基本情况,未对各区(镇)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统计情况进行核实,致使中荣公司未被列入铝镁制品机加工厂企业名单、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多次对中荣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均未能发现该公司长期存在粉尘超标可能引起爆炸的重大隐患,对中荣公司长期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对辖区内区(镇)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对昆山开发区发生的多起金属粉尘燃爆事故失察,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重点防范。

46 1.陆冠峰,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 2.陆小明,昆山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刑事责任: 1.陆冠峰,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 2.陆小明,昆山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3.李江,昆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队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政党纪处分: 1.张峻,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未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 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不力,未认真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 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 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刘志勇,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工作失职, 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不重视、执法检查不认真,检查内容不全面, 未能发现中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 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3.王东进,中共党员,昆山市安全监管局主任科员,2002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昆山 市消防大队教导员,分管消防验收工作。在任昆山市消防大队教导员期间,对简易 程序验收工作督促检查不力,对消防大队在中荣公司4号厂房消防验收中未认真履行 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47 (2)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地市级) 对事故的责任:未按要求及时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未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各县区落实情况不掌握。督促各县区开展冶金等工商贸行业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指导检查不到位。 责任追究: 1.华仁杰,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昆山市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2.韦锋,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管二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对分管部门未转发上级有关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问题失察,对分管部门和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3.陈路明,苏州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二处处长。未转发上级有关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昆山市安全监管局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不力,对未发现中荣公司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48 (3)江苏省安全监管局 对事故的责任:督促指导苏州市、昆山市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督促、指导冶金等工商贸行业企业全面开展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追究:1.王向明,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苏州及昆山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2.赵利复,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7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分管安全监管一处期间,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3.曾宪华,江苏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一处党支部书记、处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力、跟踪检查不到位,对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49 2.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华机械厂“12.31”重大爆炸事故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50 事故直接原因是:事故车间流入车轴装配总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
间接原因是:富华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国土城建和水利(城市建设)、公安消防、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履职不力;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对涉嫌犯罪的10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19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责任追究

51 安监部门在事故中责任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履职不力。顺德区和勒流街道两级币场监管局作为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部门,对指导督促各镇街、村居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不足。特别是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勒流分局通过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监管职能转移给不具备任何监管和执法资格的村(居),造成对事发企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监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严培训等事实上玩忽职守、流于形式。部分公职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还授意相关人员在娜匝德区基层安全监督检查表》(三份)上弄虚作假并知情不报,严重干扰和影响事故调查。

52 1.蔡某,勒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 流分局局长,负责勒流币监分局全面工作。涉嫌玩忽职守罪。
其中:刑事责任(安监部门): 1.蔡某,勒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 流分局局长,负责勒流币监分局全面工作。涉嫌玩忽职守罪。 2.谭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常务副局长、党支 部副书记,勒流街道安委办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 全生产监管股。涉嫌玩忽职守罪。 3.苏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分局安全生产监管股股 长,负责安监股全面工作。涉嫌玩忽职守罪。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53 1.冼某,顺德区政府副区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主持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政党纪处分(安监部门): 1.冼某,顺德区政府副区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 ,主持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叶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危险化学品监察、执法监督等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张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区安委办主任,分管安全生产 综合监督科、危险化学品监察科。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唐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科科长,主持科室全 面工作。对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工作指导、督 促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对下属麦旺贤参与们项德区基层安全监督检 查表》(三份)弄虚作假行为失察。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 处分,按科员级安排工作。 5.麦某,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科正股级科员,负责 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重影响和干扰事故 调查,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 员级安排工作。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54 其他部门追究追究: 1.国土城建和水利部门(城市建设)履职监管不到位。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对辖区内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巡查不到位,对下级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不足,没能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罚富华公司违规使用建筑物行为。勒流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对富华公司违规使用厂房进行生产的情况失察,没有及时制止和处罚。 何某,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黄某,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邓某,勒流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公安消防部门日常巡查不细致,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不足。顺德区公安局防火大队和公安消防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以及指导、督促下级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有待改进。 颜某,顺德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消防、警卫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冯某,顺德区公安局防火大队副大队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裴某,顺德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负责乐从、北居、陈村、勒流片区),给予记大过处分。 吴某,勒流公安分局联大社区民警中队副中队长,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55 3.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环保)履职不到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没有对富华公司污染源情况进行过在线监控、检查和执法,对富华公司厂房没有申请环保验收就投入试生产使用问题失察。勒流分局对富华公司环保违法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上报有关情况。 林某,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常务副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黄某,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勒流分局执法二中队中队长,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监督指导工作不力。勒流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导、督促富华公司积极配合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劳动合同管理、有毒有害企业检查报告等劳动监察工作方面力度不足。 霍某,时任勒流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分管劳动监察与仲裁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6 5.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村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协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对事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邓某,顺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l匝德区人大代表),分管财政、安全生产等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冼某,顺德区政府副区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区安委会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麦某,勒流街道党工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柯某,勒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力事处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伍某,勒流街道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7 3.三水区白坭镇广汇化工“3.15”较大水煤气中毒事故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3.15事故现场

58 安监部门在事故中的责任 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白坭分局:负责安全生产工贸企 业安全监管工作。该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广汇 公司安全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广汇公 司未及时发现煤气中毒的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 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和应急管理处理工作,该局对安全生 产工作落实不深入、不彻底,对广汇公司多次发生的安全事故 未严格组织进行调查处理,整改处理措施不到位。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59 安监部门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1.谭某,白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局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不力,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梁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管理和安全事故信息上报、调查处理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卢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潘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科科长,对白坭镇安监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诫勉谈话。

60 对4名环保部门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 分
其他部门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白坭镇环保部门对广汇公司环保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时对广汇公 司的日常监管检查走过场,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到位,造成这 一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最终造成煤气泄露中毒事故。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评价报告审查把关不严,从而作出错误审批 决定,导致此时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本可以淘汰关停的广汇公司 生铁冶炼项目得以继续存在。 对4名环保部门人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 分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61 (三)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暴露出政府监管部门存在主要问题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学习不够深入,未能有效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要求。 履行行业监管不到位。日常执法、检查走过场,安全生产检查工 作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未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与事 故发生存在关联。日常检查、执法未能落实“闭环”管理。 未依法依规开展许可工作。 未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如开展培训教育、建立安全管理 制度等 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未采取有效措施。(如3.15事故责任企业 多次发生工伤事故,安监部门未引起重视,未能采取相应措施) 对下级工作督促不力。 履行综合监管不到位。等等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62 四、在事故责任追究中思考 如何做好安监工作
04 Part Four 四、在事故责任追究中思考 如何做好安监工作

63 破题: 层层压力之下,如何做好新常态下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 ? 怎样才能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
怎样把握辖区最危险的区域和部位?

64 要把握的“三大深刻变化” 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三大深刻变化 安全生产摆位更加突出 安全生产“党”味更加浓厚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更加严厉

65 破题关键:落实好个责任 政府监管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

66 善于推动基层安监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善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善于推动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政府监管责任——五个善于 善于争取党政一把手对工作的支持 善于抓好镇(街)安监队伍建设 善于推动基层安监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善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善于推动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67 政府监管责任 善于争取党政一把手对工作的支持 镇(街)一把手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
分管安监工作的镇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要纳入年度计划和发展规划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重大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装备资金投入,每年有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8 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落实“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
敢于向党委政府要地位、提高求——党委政府重视安全生产、提高安监部门地位、保障人、财、物投入。 敢于向党委政府提问题——及时反映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例如违规建筑等难以一时整改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逐步解决,起码达到必要的安全条件。 敢于向党委政府提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勇于作为。如市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三大行动计划”,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并在全市全面推开。

69 政府监管责任 善于抓好镇街安监队伍建设 稳定和优化基层安全监管队伍:
调配有责任心、年富力强、积极进取的人员到安监部门工作,要保证专职专用,不得挪到其他方面去使用。 推动村居“网格化”建设,继续充实村(居)一级安监员队伍,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数量配备1-3名专兼职巡查(专管)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 灵活解决监管人员待遇偏低、晋升通道不畅等的问题。 提升和拓展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业务培训——重点是提高查找隐患的能力、宣传政策和法规的能力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等。

70 政府监管责任 善于推动全市安监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个一” 建设: 建立一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
完善一张辖区重点风险源分布平面图(风险管理) 健全一套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度化、规范化) 完善一套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台账(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 打造一个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实现现代化监管模式)

71 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监管 风险? 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20号》,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
编制权责清单,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依法治安提供制度保证。 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日常执法行为规范。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走过程,严格执法。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记录清晰详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以及复查到位,务必要形成“闭环”管理。对上级指出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 风险? 干活多、执法检查多不代表风险高,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才是真风险。 依法依规认真作为、主动作为才是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

72 政府监管责任 风险分析: 各镇(街道)要十分清楚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或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领域和单位,做到心中有数。要全面完善重点风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督促企业开展对重点风险源的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控。

73 政府监管责任 基层开展风险分析应着重关注的重点: 1. 道路交通“黑点”; 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3. “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
4. 建筑施工工地; 5.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 6. 非煤矿山 7. 冶金、机械、加工等工业企业中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8. 涉及高温液态金属的生产工艺; 9. 可燃粉尘聚集场所如家具企业的开料、打磨车间; 10.有限空间作业;

74 政府监管责任 善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
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行“大数据”监管,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日常安全检查全过程留痕备查。

75 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录入到信息系统 。
加快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录入工作进度 ——将本辖区的重点监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职业病申报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到全市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市、区、镇(街道)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机构的实时网上监管。 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录入到信息系统 。 加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各类安全管理数据信息的分类整理和分析研究,为镇街的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有力依据和科学决策。 建设可通过系统中的视频监控模块对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现场等作业场所实施动态监控的信息化平台 。 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有效地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的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效率 。 这是概述幻灯片的另一个选项。

76 政府监管责任 善于推动安全生产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可以探索实行安全生产中介帮扶
具体形式可以是引入中介帮扶的形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帮助辖区内的高危企业和安全生产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跳出以前仅仅依靠行政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习惯套路,积极推进安全监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改革,使安全中介机构成为承接政府部分服务和管理职能转移的载体,依托市场,依赖专业人士,变“政府孤军奋战”抓安全为“全民皆兵”抓安全,

77 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五个体系: 1.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2.事故风险管控体系 3.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5.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78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是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 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构建企业责任制体系。要构建从主要负责人到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责人或安全总监、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直至每个员 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逐级逐岗 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 三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任配备。配备至少1名具备安全主任资 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主任为切入点,切实加强企业自身的 安全管理力量,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有人管”和“会管 ”的问题。

79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判据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判据 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没有建立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缺失 3 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计划没有实施 4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或没有有效实施 5 没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6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排除 7 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发生时没有及时启动预案 8 没有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0 企业主体责任 (二)建立事故风险管控体系

81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企业应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企 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等制 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 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企业负责人应当每个月组织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 产状况进行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 3、企业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整改计划或重大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实施监控 治理 4.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每季度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镇(街道)、村(居 )安全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 表。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应及时向镇(街 道)安全监管机构或区有关部门报告。

82 (四)建立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近期,市内几起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都是由于员工培训不到位所引发的, 因此,市安全监管局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制定了企业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和 职业病防治培训“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计划。市安全监管局带头开展对国有企 业、1000人以上大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83 只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得到根本的提升,企业才能实现本质安全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培训和教育 2、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时与内容进行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4 (五)建立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应急演练全社会覆盖计 划,将按照行业领域管理分类和属地管理分级,督促全市所有行业部 门和生产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定期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 演练,切实做到应急演练的全覆盖。 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制 度,紧密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预案 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战演练、桌面 推演等方式的应急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预案内容,熟悉自身职责、 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按 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开展修订并主动 与地方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协调,最大程度减 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害。

85 建立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备案 培训: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 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演练(最重要!)
组织实战性较强的演练 检验预案、锻炼队伍 提升同行业间企业的协同应急救 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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