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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業務常見問題或錯誤案例探討-考核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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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人事業務常見問題或錯誤案例探討-考核獎懲"—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人事業務常見問題或錯誤案例探討-考核獎懲
大竹國小 人事室主任 鄧佳明

2 考核獎懲的法規依據 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 約聘僱員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 ???
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 桃園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 桃園縣政府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 公務人員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桃園縣立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 教育人員 ??? 約聘僱員

3 教師成績考核如何辦理 法規觀點 WHO WHAT WHEN HOW

4 WHO-誰能辦成績考核 身分 法規依據及內容 校長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教師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核,依本辦法辦理。 軍訓教官 護理師 其成績考核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但軍訓教官之晉級及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救濟事項,應依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幼兒園園長 幼兒園教師 幼稚教育法:園長之成績考核,比照公立國民小學校長規定辦理 教師之成績考核,比照公立國民小學教職員規定辦理 專任輔導教師 專任運動教練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六章規定 代理(課)教師 非屬編制內專任教師,不適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5 WHAT-辦什麼考核 年終成績考核 另予成績考核 不予考核 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 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
全年的定義? 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 年終成績考核 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 另予成績考核 依法定程序予以解聘或不續聘 任職未達一定期間者 不予考核 他校辦過另考? 解聘被撤銷?

6 問題一:教師屆滿1學年的認定 參考資料:教育部 民國76年07月13日 台(76) 人(二)字第31578號函

7 問題二-留職停薪與年終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 民國81年09月24日 台(81) 人(二)字第52817號函

8 問題三-留職停薪與另予考核 教師於104年1月1日起至同年3月15日申請育嬰留 職停薪,如何辦理考核
參考資料: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 法第3條第1項

9 問題四-死亡與成績考核 教師8月1日在職,至次年7月1日凌晨死亡,應如 何辦理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 臺(81)人(二)字第 52683號

10 問題五-解聘(不續聘)與成績考核 教師8月1日在職,次年7月2日經教評會決議解聘 (不續聘),則如何辦理教師成績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101年3月19日臺人(二)字第 A號

11 問題六-停聘與教師成績考核 教師8月1日在職,次年7月2日經教評會決議停聘, 則如何辦理教師成績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101年3月19日臺人(二)字第 A號

12 問題七-另予考核何時辦 參考資料: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 法第3條第5項、第6項

13 動動腦-哪二種留職停薪得辦理考核

14 併資-辭職、轉任 國民小學教師於學年度中參加外縣市其他學校教師甄試錄取而辭職應聘任教,其前後年資未中斷者,應符合轉任之規定。 辭職 校長於同一學年度中第2學期回任教師,如年資未中斷,其擔任校長之年資併計擔任教師之年資辦理成績考核。 校長 轉任 建立與同級公立學校一致之薪級制度,於學年度中轉任公立學校教師,其前後在校任教年資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併資辦理成績考核。 私立 關鍵在於年資未中斷

15 倂資-服役(留職停薪能辦考核?) 1030801到職 1040910退伍 1031001入伍 103學年度 晉級不予獎金 104學年度
晉級獎金 退伍教師選擇於國定例假日之次日復職,則其退撫年資及公保年資即為中斷,宜建請該師於退伍當日報到復職。

16 併資-兵役年資 教師留職停薪入伍服役,嗣因病停役辦理回職復薪, 並於復職當日辦理辭職,其當年度如符合辦理成績 考核,得發給獎金。

17 併資-兵役年資 教師入伍服務期滿,如為於預定期間內復職報到者, 視為年資中斷。至得否辦理另予成績考核,應視其 復職復薪後,有無聯續任職6個月之事實而定。 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略以,期間之末日 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 日為期間之末日。是以,入營服役期滿退伍、因病 停役者及應補充兵徵入營結訓者,於追溯支薪之期 限為最後一日,恰為國定例假日,以該日之次日作 為期間之末日;但如退伍教師選擇於國定例假日之 次日復職,則其退撫年資及公保年資即為中斷,宜 建請該師於退伍當日報到復職。

18 WHAT-考列何條款 考列第4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1項第2款,必須全 部符合各目所列之條件;若違反其中1目,即不得 考列該款;
考列第4條第1項第3款,僅須具有第4條第1項第3款 其中一目,即可考列該款。 (教育部中華民國100年9月7日教中(人)字第 號函) 想一想 如教師因曠課2節遭學校核予記過一次處分,該年度獎懲統計為記功二次,記過一次,則該師應考列何款項?如考列4條3款,是否有違一事不二罰原則?

19 WHAT-考列何條款-請假與考核 以下是否教師請假之資料,是否合理?是否有違4條1款之規定 假別 日數 是否計入考核 事假 7 計入考核
家庭照顧假(事假) 不計入考核 病假(不含安胎假) 6 安胎假(病假) 180 生理假(病假) 12?? 喪假 25 娩假 42 流產假 21 產前假 8 休假 30

20 WHAT-考列何條款-請假與考核 何謂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28日而未達延長病假
教育部人事處 臺(86)人處字第 號 查本部80年9月10日臺(80)人字第48164號函釋略以: (一)曾因病住院若干日,復因病申請一般病假(非住 院)致累計病假超過28日並以事(休)假抵銷,仍未 達延長病假者, (二)在學年度內曾因私事申請事假若干日,復因病住 院致病假超過28日,並以尚未請完之事(休)假抵銷, 而未達延長病假者,皆不符前開規定之內涵。

21 問題一-公傷假與等次 參考資料:教育部 臺(71)人字第27397 號

22 問題二-記過、考核與一事二罰 參考資料:教育部98年10月2日台人(二)字第 號

23 問題三-同一事由是否能考量二次 參考資料:教育部 臺(88)人(二)字第 號

24 問題四-安胎假與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100年9月7日教中(人)字第 號

25 問題五-功過相抵如何辦

26 HOW-怎麼辦考核-籌設考核會 項目 法規說明 函釋補充 委員人數
9人至17人,教師<20,得酌減,但不得低於5人,人數由校務會議通過 考核人數未滿5人者,由校長逕為考核 當然委員 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由校長指定之。 總務主管不列入當然委員。 未設置教師會者,得不設置教師會代表 未設有相關名稱單位者,由實際執行業務之單位主管擔任 兼辦人事亦為當然委員 票選委員 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 商借教師、代理教師不可擔任票選委員 非行政比例 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排除教師會代表) 性別比例 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任期 自當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27 動動腦-總務主任是當然委員嗎

28 問題一-當然委員-教師會代表 未設置教師會者,委員如何產生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C號令

29 問題二-當然委員教師會 教師會委員得否由教師產業工會推選產生 參考資料:教育部103年10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 號函

30 問題三-當然委員教師會 教師會代表得否任意更換 參考資料:教育部100年9月2日臺人(二)字第 號函

31 問題四-當然委員-兼辦人事 兼辦人事得否成為當然委員 參考資料:教育部94年12月26日台人(二)字第 號函

32 問題五-當然委員-商借教師 商借教師得否成為當然委員 參考資料:教育部 臺人(二)字第 號函

33 問題六-當然委員-各處室 未設置「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等名 稱之單位,其當然委員如何產生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C號令

34 問題七-考核人數低於20人以下之當然委員如何產生

35 問題八-票選委員-代理與商借教師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一)字第 號函

36 問題九-跨學年度的考核會 參考資料:教育部 民國97年09月24日 台人(二) 字第 號函

37 問題十-票選委員如何產出 參考資料:教育部100年1月27日臺人(二)字第 號

38 HOW-怎麼辦考核-考核會決議要件 產生主席 委員出席 委員議決 作成決議 過半數之同意 主席投票的時機 迴避的問題 需要陳述意見?
交回複議 保密原則 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主席算出席人數? 不可由他人代理 由委員互推產生 不參與表決原則 產生主席 委員出席 委員議決 作成決議

39 問題一-主席委員得否代理 參考資料:教育部 臺人(二)字第 號、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號函

40 問題二-主席是否計入出席委員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號函

41 問題三-主席怎麼投票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號

42 動動腦-主席迴避怎麼辦

43 HOW-怎麼辦考核-考核會的流程 校長覆核 同意 不同意見時 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 敘明理由交回復議 仍不同意 成績考核委員會初核
校長得變更之 (應註明事實及理由) 成績考核委員會初核

44 問題一-代理教師與考核

45 問題二-主管機關得否改核平時考核 參考資料:教育部96年1月9日台人(二)字第 號函

46 問題三-主管機關改核考核是否有次數限制 參考資料:教育部96年5月30日台人(二)字第 號書函

47 問題四-迴避 教務主任代理校長,且為當然委員者,是否需迴避 參加考核委員會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號

48 問題五-人都迴避光了怎麼辦 參考資料:教育部 台人(二)字第 號函

49 問題六-是否可讓當事人申請閱覽卷宗 參考資料:教育部95年6月16日台人(二)字第 0950086492號書函
據上,有關教師申請提供閱覽影印教師成績考核委 員會紀錄等相關資料,應就其內容本於權責審認之。 惟該會議記錄如有可公開或可提供之部分者,依上 開規定,應僅就該部分公開或提供之,爰本案仍請 貴府就具體個案自行審酌之。

50 動動腦-四條三款的書面通知注意事項 前一天才通知? 開會開兩次只通知第一次?

51 HOW-怎麼辦考核-晉級與提敘 原俸點 新俸點 生效日期 晉級結果 245 260 7月31日前 275 8月1日後

52 動動腦-會議紀錄怎麼寫

53 原考核學校核發考核獎金 HOW-怎麼發放考核獎金 職務加給、地域加給 7月31日俸給 7月31日是否領受主管加給 月數的比率如何計算
本薪及學術研究費 8月1日之俸給 考核之獎懲結果 決定發放的金額

54 考核結果為晉級獎金 HOW-離退人員晉級如何執行 7月份辭職 或資遣 8月份退休 7月份死亡 次學年度8月1日之薪給總額為準辦理
不得比照無級可晉之規定改發一個月獎金。 7月份死亡 比照無級可晉之規定改發一個月獎金。

55 麥擱卡阿-市府核考核的流程

56 2月 6月 8月 10月 WHEN-考核的重要時間點 另予成績考核 提醒辦理改敘教師儘速提出 辦理教師年終成績考核,送請櫃檯化審理
成績考核委員會改選 8月 核發考核通知書 核發考核獎金 10月

57 辦理教師成績考核要注意 實務觀點 清冊及案件排序 等次評定 WEBHR紅字 應附證件及用語

58 清冊及案件排序 取學校文號,蓋小官章,不交由市府(含教育局)收文,逕送至審查櫃檯審查。 由上而下按年終、另予考核、不參加考核之順序裝訂
函文 取學校文號,蓋小官章,不交由市府(含教育局)收文,逕送至審查櫃檯審查。 清冊 由上而下按年終、另予考核、不參加考核之順序裝訂 附件 考核通知書、核薪通知書、留職停薪及復職人員核備公文、更名之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 請假獎懲 請假獎懲一覽表。 自我查核 辦理教師成績考核程序自我查核表。 教師成績考核清冊備考欄標準用語暨應附證件自我查核表。 副本 教師成績考核清冊副本

59 懇請拜託-清冊的順序

60 謝謝幫忙-小動作好貼心 附件的夾放 頁碼的編寫

61 獎懲用語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獎懲用語 四條一款 晉年功薪獎金 晉年功薪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晉本薪獎金 晉本薪一級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獎金 給與兩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四條二款 晉年功薪獎金 晉年功薪一級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晉本薪獎金 晉本薪一級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獎金 給與一個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四條三款 留支原薪 不予獎勵 教師另予成績考核獎懲用語 四條一款 獎金 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四條二款 獎金 給與半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四條三款 不予獎勵 不予獎勵

62 應檢附之文件 市內(外)調入 學年度內提敘 新任合格教師 學年度內留職停薪及復職 學年度內更名 最新核薪通知書 前一學年度考核通知書
核薪通知書影本。 新任合格教師 學年度內留職停薪及復職 本府核備公文影本。 學年度內更名 更名後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3 預審出現紅字 案例較少,請聯絡教育局協助辦理 系統 錯誤 案例較多,請自行檢核更新 敘薪 未更新

64 桃園市政府所屬各級公立學校103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線上預審錯誤說明範例

65 一般獎懲注意事項

66 謝謝聆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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