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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洛克 John Locke(1632~1704) 第3組 指 導 老 師: 邵維慶老師 組長: 吳育驊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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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約翰·洛克 John Locke(1632~1704) 第3組 指 導 老 師: 邵維慶老師 組長: 吳育驊 B0223073
指 導 老 師: 邵維慶老師 組長: 吳育驊 B 組員: 陳宗佑 B 張晋源 B 莊品高 B 孫敬宸 B 王傳欽 B 陳皇仁 B

2 目 錄 人物背景介紹 --- 孫敬宸 主要著作介紹 --- 張晋源 主要思想介紹 --- 王傳欽 重要學說與理論探討 --- 陳宗佑
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影響 --- 莊品高 批評與檢討 --- 吳育驊 結論 --- 陳皇仁

3 人物背景介紹 報告人:孫敬宸

4 約翰·洛克 出生於1632年 英國英格蘭西南部的薩默塞特郡的威靈頓村為平民出身 由於父母都是清教徒 出生便受洗為清教徒
由於在父親友人的資助下進入了西敏中學就讀

5 中學畢業後便進入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就讀
在大學中受笛卡爾等人的影響喜歡上自然以及醫學並認識了虎克.波以耳等人

6 沙夫堡伯爵 輝格黨創辦人之一(中產階級和平民) 反對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君權神授論
輝格黨創辦人之一(中產階級和平民)  反對查理二世和詹姆斯二世的君權神授論 1666年偶然的機遇下洛克認識了沙夫堡伯爵,當時伯爵正為肝臟疾病所苦,洛克便用其所學為伯爵開刀 伯爵聘請洛克成為其顧問及家庭教師

7 1672年被指派為英國大法官,因此洛克隨之參與政治活動
當伯爵政治上失勢後,洛克便到法國旅行,在伯爵政治情勢好轉時才又回到英格蘭,也是在此時期撰寫《政府論》一書 1683年伯爵因政變失敗,被懷疑涉嫌參與刺殺查理二世,但是其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伯爵參與此案,後來便逃至荷蘭並且病逝,由於洛克和伯爵關係密切,也跟著離開英國至荷蘭避難 1688年洛克隨著光榮革命後的新王威廉三世與瑪麗二世一起返回英國

8 光榮革命 查理二世去世王位便傳給其弟詹姆斯二世 詹姆斯二世信奉天主教,即位後不顧舊政府訂定的規則委任天主教徒擔任許多重要職務
詹姆斯二世取了一位法國公主,並生下了一名男孩,詹姆斯二世將其受洗為天主教徒

9 為了怕男孩及位,英國國會的輝格黨籍托利黨聯手將詹姆斯二世罷免
找來了詹姆斯二世的信奉新教的女兒瑪麗二世和他的丈夫威廉三世統治英國 1688年威廉三世及瑪麗二世率領1.5萬人及400艘運輸船從托爾灣登入,詹姆斯二世倉皇逃出前往日耳曼,中途被攔截回英國,最後流亡法國

10 由於一個晚上過後便換了新的統治者必須找個人向人民交代,於是找來了洛克寫 <<政府論下篇>>來說明
由於這場革命沒有半個人受傷流血所以稱之為光榮革命,也代表著議會的勝利

11 為何將詹姆斯二世罷免 詹姆斯二世本來有兩個女兒瑪麗與安妮, 議會原本認為年事已高的詹姆斯二世去世後兩個信奉新教的女兒能夠隨便找一個及位, 所以原本議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因為英國之前本土的內戰也就是清教徒革命已經有恐怖的經驗, 戰後議會及皇家雙方兩敗俱傷並且經歷了十年的恐怖統治,所以議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是沒想到詹姆斯取了新的皇后並且生了一個小男孩還將其受洗為天主教徒, 所以害怕男孩會繼承王位才將其罷免

12 詹姆斯二世   威廉三世   瑪麗二世

13 洛克晚年 從1691年開始洛克便一直居住在瑪沙姆女士位於愛塞克斯郡的家中,當時洛克飽受孝喘病所苦,健康狀況不斷惡化
洛克在1704年10月28日病逝,並且被埋在愛塞克斯郡東部一個小鎮的教堂墓區,而洛克終身未婚,沒有留下任何子女

14 主要著作介紹 報告人:張晋源

15 著作介紹 (1689) 《論寬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1689) 《政府論》—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16 (1690) 《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93) 《教育漫話》—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

17 (1695) 《為基督教合理性辯護》 (1695) 《聖經中體現出來的基督教的合理性》
—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as Delivered in the Scriptures (1695) 《為基督教合理性辯護》 —A Vindication of the Reasonableness of Christianity

18 《人類理解論》-白板說 洛克主張,認識的能力是先天的,知識的內容卻是後天學習的。
重視證據,證據不能憑空想像,必須有經驗作基礎及自然科學強調經驗的影響, 強調人沒有天賦觀念,只有後天學來的知識, 反駁笛卡爾所倡導的「天賦觀念」的說法

19  按照前面的理論,洛克提出了【白板說】嬰兒出生就像一塊白板,一片空白,一切觀念與知識都是後天的經驗與學習
環境對人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因為人會模仿在他周遭的人事物,會從他經歷過的事物學習。我們可以得知其周遭人物品性的好壞、環境的組成是否單純,對人格的形成是很重要的。 例如:公務員的小孩 VS 黑道小孩

20 《論寬容》 是洛克主要著作之一,此書的主要目的是提倡宗教寬容。
在洛克時代的歐洲,基督教派迅速增多,路德教派、加爾文教派、英國教會與天主教之間互相迫害,鬥爭激烈。為了反抗這種不寬容的氛圍,洛克提倡信仰自由,主張宗教寬容。 威廉瑪莉在1690公布《寬容法案》,解決宗教問題,法案內容大概都按照洛克的《論寬容》所訂。

21 洛克區分了一個教會與民間政府的差異,包括兩者在目標上的差異、以及在實踐的手段上的差異
政府: 目標:保護社會秩序,維持和平 實踐手段:武力 教會: 目標:提供靈魂救贖 實踐手段:以說服的方式傳教

22 洛克雖然認為臣民的有義務服從政府 的命令,但宗教信仰是個人自由,政府無權 介入。但政府有責任為了人民之和平與穩
定,管理宗教實踐。即使這些政策妨礙了某 些宗教傳統時亦然。

23 Ex.1 在英國回教徒在家門口宰殺牲畜 Ex.2 台北信拜火教的女老師   此時政府可以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取締宗教行為,但不是禁止人民去信奉這個宗教。

24 《政府論》 1689年到1690年寫成的兩篇《政府論》是最重要的政治論文。
被視為合理化光榮革命的歷史性文獻,因為它上篇批駁了王權派主張的君權神授論,下篇則提出了統治必須出於人民同意,以及政府保障人民權利的見解

25 羅伯特‧菲爾曼 《先祖論即論國王之自然權》
對父權的主張 孩子應該要一直服從父親的管教,聽從父親的命令。 即使孩子長大成人,也應持續服從父親,不可違背父親的意願。 嫡長子能繼承父親所有權力。

26 << 君權來自父權 >>
對君權的主張 亞當是上帝第一個創造的人類,是所有人的父親。 認為上帝賦予亞當統治權,所以是第一位君王。 亞當的嫡長子能繼承亞當的所有權力,成為未來的君王。 << 君權來自父權 >>

27 洛克反駁 找不到上帝賦予亞當統治權的證據 即使他有統治權但現今各國的領袖誰又是他的嫡長子 不認為孩子必須永遠聽從父親的命令

28 孩子有自己獨立思考的能力﹐便由自己判斷父親的話是否正確
假如孩子並不認同父親的話﹐便可以順從自己的想法﹐這就是任期制的由來。

29 《政府論》下篇 洛克提出了一個和霍布斯不一樣的自然狀態:人與人之間互相平等,擁有對自身和財產無限自由,而且還要遵守自然法和尊重他人的自然權利。 但因為每人對自然法定義不同,易發生爭執,所以建立政府是必要的。 這個政府必須要有固定且眾所皆知的法律、公正的裁判者以及能夠支持正確判決的力量。

30 但最重要的是這個政府必須經過被統治者的同意。因為政府組成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人民的財產和安全,這也是人民放棄在自然狀態中享有的平等和自由,並加入社會的目的。
當政府的所作所為與這一目的相違背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利採取行動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將權力收回。 重新找代理人,另組政府。

31 而洛克藉由他在書中發表的思想和理論,暗示詹姆斯二世迫害非天主教徒和其他專制行為,已違反上述理論,為光榮革命的正當性提供理論根據與辯護邏輯。

32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人:王傳欽

33 反對 →→→→→→

34 前言 霍布斯以契約論反對「君權神授說」,認為人性本惡,強調利用一切手段 洛克反對霍布斯的想法提出「白板說」,每個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及財產權

35 自然狀態 霍布斯 洛克 無法律秩序 不是放任的狀態 人類互相侵害的恐怖狀態 一種無缺的自由、平等和理性的狀態

36 自然法強調理性,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不損人利己,人人平等而獨立, 正是洛克所主張的天賦人權。
自然法─天賦人權 自然法強調理性,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不損人利己,人人平等而獨立, 正是洛克所主張的天賦人權。

37 舊約聖經: 認為人類起源的自然狀態就是伊甸園中平等、自由、快樂。

38 人們像伊甸園中一樣自由、平等及理性的自然狀態中,為何還需要政府?!

39 自然狀態的三大缺陷: 1.無明文規定之法律 2.無仲裁者 3.缺乏執行強制力

40 例如:紅綠燈、公園裡的花和超速等等 所以我們必須有一個政府,作為公正的裁決者

41 契約論 因為每個人的看法和解釋不同,所以會有所爭執,於是我們放棄一些權利,交給大家所推出來的仲裁者,並簽訂契約來保障大家的自然權利(仲裁者=合法的政府) 權利 權力

42 契約論 契約中不包含生命、自由、財產權,僅有對自然法的解釋權和執行權。 政府的成立是為了讓人民獲得幸福、減少紛爭。

43 重要之學說 與 理論探討 報告人:陳宗佑

44 內容概要: 1.同意原則 2.罷免與革命權 3.多數決原則 4.默認原則 5.任期制 6.政府分權理論

45 一直以來,人們認為, 因為君權神授的關係, 所以王統治人民是理所當然的, 而洛克則認為 天賦人權,主權在民, 王必須經人民同意而統治。

46 同意原則 →統治者是基於被統治者的同意才能統治 國家政府的成立,必須建立在與人民的契約上 ,且經過人民同意的政府才是合法政府
相較於之前的王為主、民為客, 同意原則則是民為主、王為客。 基於以上,同意原則就是一種主權轉移的概念。 EX:2012總統大選,馬英九當選。

47 如果政府讓人民不滿意呢?

48 罷免權 國家政府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為人民謀幸福 →也就是實現天賦人權 由於政府的權力是由人民所給予的,所以 若無法達成目的,人民則有權收回權力。 →這個行為就稱為 EX:埃及總理穆巴拉克下台,結束30年統治。 罷免

49 如果統治者死不下台, 人民該怎麼辦?

50 革命 革命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 當初,洛克親身經歷過英國王權復辟,也 很明白光榮革命的內幕,所以他也曾經想過這
  當初,洛克親身經歷過英國王權復辟,也 很明白光榮革命的內幕,所以他也曾經想過這 個問題,於是他主張人民有權力在罷免無效後, 利用武力來迫使國王下台,這個行為就稱之為      ,而且是否正當也交給人民判斷, 他不希望看到統治者拿走權力後胡作非為,而 人民卻無法解決,所以當政府背叛人民時, 革命不只是權利,也是義務。 EX:茉莉花革命 革命

51 以上都是以人民全數同意為前提下的理論值, 而現實情形卻不一樣,很難每個人都同意。 而洛克也想到了這一點,於是提出了一個 重大的原則,也就是… ...

52 多數決原則 每個人對事情的看法不一, 一來全數同意非常困難, 二來為了避免少數人反對而成為阻力, 所以 洛克認為少數應該服從多數,而多數代表全體。 而少數人可以有2個選擇:

53 離開 留下 選擇留下就等於接受多數人意見 →默認原則

54 默認原則 洛克為多數決原則成立之備案,也就是將權力 將給多數人並接受多數人的意見。 能夠運用在: 1.少數卻沒有離開的人 2.沒有發表意見 的人

55 EX:我們班要去哪班遊?一共45人   太平山  南澳  無意見 15   10   20 默認原則 35 > 10 去太平山

56 反之,亦是如此:   太平山  南澳  無意見 10   15   20 默認原則 10 < 35 去南澳

57 那我們該如何表達我們的意見呢?

58 任期制 根據《政府論》,洛克駁斥費尼默伯爵提出的 祖宗理論,並認為孩子幼年時因心智不成熟 聽從父親是沒問題,但在成年後可以與父親的 意見不同。 所以當成年的孩子,有權利與大人們互相 討論時,就會給予一個表達意見的方法 →也就是 來共同決定事情或選出領導者。 投票

59 台灣 總統 立法委員 4年 4年 美國 總統 參議院 眾議院 4年 6年 2年 德國 總統 參議院 眾議院 5年 4年 4年
而握有大權的人可以任期多久,洛克並沒有說, 他只認為要有一段時間,而各國的時間不一。  台灣    總統   立法委員           4年    4年  美國 總統  參議院  眾議院        4年   6年   2年  德國 總統  參議院  眾議院        5年   4年   4年

60 政府分權理論 由於人們將權力都交給政府,如果集中給一人, 就會像以前一樣變成極權專制,為了避免發生 這種事,洛克提出了權力分立的概念。

61 洛克將權力分成3部分來達到分權制衡 同意立法 立法 行政 外交 制定法律 執行法律 軍事結盟 監督執行 君主立憲 國會 國王

62 人物思想對當世 與 後世影響 報告人:莊品高

63 當世影響: 英國權利法案(1688年末) 英國寬容法案(1689年初)

64 後世影響: 美國獨立宣言(1776年) 美國憲法(1789年) 美國憲法修正條款(1791年起) 中華民國憲法()

65 權利法案 全名為《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 由威廉三世與瑪麗二世於1688年簽署 確立了「議會至上」原則 君主立憲制基本的確立
議會成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

66 權利法案主要內容 王權的限制: 國王不得干涉法律 和平時期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維持常備軍 沒有議會同意,國王不得徵稅

67 國王不得干涉議會的言論自由; 國王必須定期召開議會;

68 人民的權利: 人民有選舉議會議員的權利 人民有不遭受殘酷與非常懲罰的自由 人民有在未審判的情況下不被課罰金的自由 人民有向國王請願的權利 人民有配帶武器以用以自衛的權利

69 議會的權益: 因「光榮革命」而逃離英國的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 詹姆斯二世的一些行為已經違反上述約定,因此被認為是非法的 羅馬天主教徒不得成為英國國王 威廉與瑪麗是詹姆斯二世的繼承人

70 寬容法案 光榮革命後,議會獲得了更大的權利,在1689年的《寬容法案》中規定,除去天主教徒外,所有的異端教派享有信仰自由。 論宗教的寬容
恢復國會舊有權利,且舊教仍不被寬容,任公職必信國教之法仍有效

71 美國獨立宣言 圖片:Google

72 美國獨立宣言摘要 造物者創造了平等的個人,並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

73 宣示了主權在民的思想,洛克是第一個提倡權力分配的政治思想家,之後更影響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為行政、司法、立法,之後進而成為美國憲法。而後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更將三權分立再改為五權分立,更加防止了內部之舞弊。

74 美國憲法 在憲法本文中未提到有關人民自由的部分,所以後來通過了27個修正案。 而其中美國憲法裡數條修正案與洛克的理論有關。

75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禁止確立國教 信仰自由 言論自由 出版自由和集會自由 人民向政府和平請願的自由

76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公民不得為同一罪行而兩次被置於危及生命或肢體之處境。
不得被強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證其罪,不得不經過正當法律程序而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 人民私有產業,如無合理賠償,不得被徵為公用。

77 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 不得要求過多的保釋金,不得處以過重的罰金,不得施加殘酷和非常的懲罰。

78 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生效 美國境內或屬美國管轄區域之內,不准有奴隸制度或強迫勞役之存在。 但因犯罪而被判強迫勞役者,不在此限。

79 美國憲法第十五修正案 生效 公民的選舉權不得因種族、膚色、或過去的勞役狀況而被合眾國或任何一州否認或剝奪。

80 我國憲法

81 中華民國憲法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遷徒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82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 而上述所列我國憲法的內容都再再的呼應了約翰‧洛克的主權在民的思想。

83 其他國家的憲法 而後許多國家在編撰各自的憲法時,紛紛先參照美國的憲法。因此約翰‧洛克的思想也間接被推廣到了全世界,對後世影響頗為深遠。

84 批評與檢討 報告人:吳育驊

85 這世界上真的有 天賦人權嗎? 洛克認為上帝給每個人相同的權利及事物!! BUT ! !

86 天賦人權 ? ? 在哪裡 ? ? 圖片:Google

87 國父革命民權 與洛克天賦人權 根據國父思想批評洛克之【天賦人權說】 沒有歷史的事實根據, 而提出【革命民權說】,
認為民權是時勢和潮流所造就出來的。

88 國父革命民權 革命民權是由國父孫中山所提出,他主張權利不是自然生成,而是透過人民向政府之爭取權利而來
當政府無法達到人民要求時,人民即可行使革命民權,運用武力迫使政府更替成更好的政府 圖片:Google

89 天賦人權是永遠擁有的? 還是可以被剝奪的?

90 天賦人權 – 生命權 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嘴命案): 2013年2月16日謝姓主嫌為錢冷血殺害兩名顧客,2013年10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依「強盜殺人」宣判被告「死刑」及「褫奪公權終身」 像這樣的殺人犯還能夠擁有她的「生命權」嗎 ? 圖片:自由時報

91 天賦人權 – 自由權 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Anders Breivik): 2011年中奪去77條人命,遭判挪威最重刑期21年徒刑。但刑滿後如果挪威當局認定他仍對社會造成威脅,就能以5年為單位無限期延長監禁。 他對社會造成的威脅,挪威政府以徒刑監禁,剝奪他的「自由權」。 圖片:東森新聞雲

92 天賦人權 – 財產權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 針對300萬元以上的私人飛機、遊艇、汽車等高價貨物,以及50萬元以上的高爾夫球證、俱樂部會員證等課徵10%的奢侈稅。 台灣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為了淺緩貧富差距,政府向人民課奢侈稅,課稅剝奪些許的「財產權」。

93 多數決的悲歌 洛克認為為避免意見分歧, 因而創立多數決原則。 可是少數服從多數,這一定是對的嗎? 多數絕大部分的時間是可以是用的, 但是某些時候可能會造成多數暴力。

94 多數暴力 核廢料在蘭嶼: 台灣的核廢料儲存在哪?大家都知道是在蘭嶼。就因為蘭嶼的居民少。舉辦公投也贏不了全國2300萬的人民。就算蘭嶼的居民不斷的抗議,而且政府給予蘭嶼居民少數福利,蘭嶼居民還是不願意。 這就是多數決的悲歌,多數暴力。 但盧梭提到以公共利益來彌補對少數人的不公。

95 三權分立 洛克所提出的三權分立以 立法>行政&外交 這種的分權方式可能使立法獨裁, 而產生獨裁政治。 例如: 格達費、北韓的金氏王朝 應改用孟德德斯鳩的三權分立 行政=立法=司法 或是國父孫中山的五權分立 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 使權力間能夠相互制衡,不會造成一方獨大

96 結論 報告人:陳皇仁

97 政府是基於人民的同意所組成,政府要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權,並為人民追求利益。
如果政府的運作不符合人民的期待,人民可以更換重組政府。

98 太陽花學運

99 3/17 國民黨立法委員張忠慶30秒通過服貿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 3/18 林飛帆、陳為廷等學運領袖佔領立法院 3/23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佔領行政院

100 佔領行政院、立法院 這些行為是正確的選擇嗎?
佔領行政院、立法院 這些行為是正確的選擇嗎?

101 根據「同意原則」,政府是經由人民同意所組成的,而人民也有權利推翻政府。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民藉由選票以多數決來同意政府的施政,若政府讓人民利益受損、感到不幸福,可行使罷免權,罷免總統、罷免立委。

102

103 30萬/月*12=360萬 圖片:Facebook

104 就算這些立委、政府再怎麼雜碎無能 畢竟還是我們用選票與他們簽約的 若真的無法忍受 才行使罷免權將其權力收回 若罷免成功,統治者仍不願下台才會進行革命(EX:占領行政院)

105 敘利亞內戰

106 所謂的教育就是例如上法政課,所以上課睡覺
有罪 反省與改善 人民欠缺對政治的了解,大多都盲目跟從, 為反對而反對,為支持而支持,分割為非理性的兩大政黨,用”顏色”看事情。以教育的方式加強公民對政治的基本認知,讓政治方面的知識與素養普及化。 所謂的教育就是例如上法政課,所以上課睡覺

107 2012總統大選投票率74.38%人數1808萬6455人,剩下的25.71%放棄投票,若這25.71%投票了,可能會改變選舉結果。
2016總統大選時各位將成為首投族,希望能放下政黨的色彩,別被家人同儕影響,運用我們的判斷力去投給合適的候選人。

108 參考資料 宜蘭大學 人文暨科學教育中心 教學成果 維基百科 約翰洛克 維基百科 奢侈稅

109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 美國憲法 Ptt 八卦版 張慶忠愚民懶人包 法律篇 今日新聞NOW NEWS

110 參考資料 立法委員 支出 自由時報 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一審死刑 背負77命!挪威殺人魔判刑21年 政府論次講 約翰洛克 唐山出版社 民國75年7月 國父思想(修訂七版) 周世輔;周陽山 三民出版社 民國96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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