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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99-2#1054金融市場 專題主題─銀行與存貸業務 參考資料: 指導老師: 張輝鑫 老師 組別: 第1組 組長: 財二B
張雅閔 組員: 陳良瑜 楊宜靜 洪翊馨 周心如 賴姵如 陳雅楨 企三A 郭珊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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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壹、銀行概論 貳、銀行業務 參、銀行資產負債管理 肆、銀行現存問題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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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銀行概論 第四部份以表格成列 種類、名稱、功能、舉例 一 銀行的發展歷史 二 銀行的功能與成立條件 三 銀行的種類和特性 四
台灣的銀行現況 第四部份以表格成列 種類、名稱、功能、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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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的發展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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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一詞 銀行源於意大利語Banco,意思是板凳, 早期的銀行家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時使用。英 語轉化為bank,意思為存放錢的櫃子,早期 的銀行家被稱為“坐長板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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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蘭銀行是世界最早出現的股份制銀行,標誌著現代銀行的建立。
(二)銀行發展 1580年 意大利的威尼斯成立了世界最早的銀行 1694年 英格蘭銀行是世界最早出現的股份制銀行,標誌著現代銀行的建立。 17、18世紀 現代銀行體系紛紛在歐洲各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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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國銀行業之演進 1991 以前 │ │ │ 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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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1) 重點(2) 1.1991年以前 銀行獨占市場階段 分為公營和民營 公營:國營(交通銀行)省營(省屬銀行)
民營:世華銀行、中國國際商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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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2~2002年 陸續開放大安銀行等16家銀行設置,開放競爭 1999年核准工業銀行之設立一成台灣工業銀行
新銀行解禁設立 陸續開放大安銀行等16家銀行設置,開放競爭 1999年核准工業銀行之設立一成台灣工業銀行 公營銀行民營化 民國87年陸續准許省屬公營行庫華南、彰化銀行等改制為民營銀行 金融改制 信合社改制為商業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分別改制為商業銀行或工業銀行 銀行合併 銀行購併信用合作社 銀行購併銀行 整頓基層金融機構 主管機構依行政院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金融機構合併法針對財務狀況惡化且淨值為負之基金融機構接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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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金控公司競爭時代,各金融機構改 制為金融控股公司共有14家。在此時期金融 重建基金仍持續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
3.2003~2005年 進入金控公司競爭時代,各金融機構改 制為金融控股公司共有14家。在此時期金融 重建基金仍持續處理經營不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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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6年~迄今 (1)外資介入本國銀行 私募基金之投資 外資銀行之併購 (2)兩岸銀行業合作交流 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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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的功能與成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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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的功能 銀行在經濟上扮演許多重要的功能,其中有許多都和我們生活有關。透過吸收存款,並從事放款與投資,可以創造信用。此外尚提供許多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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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的成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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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銀行的種類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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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學理區分 1.貨幣性機構 可創造存款貨幣之機構,吸收存款並承作放款之機構,如商業銀行、專業銀行等,或稱存款貸款機構。 2.非貨幣機構
不可創造存款貨幣之金融機構,如票劵公司因不吸收存款故不能創造存款貨幣,如:中華郵政儲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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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台灣銀行法區分 商業銀行 專業銀行 信託投資銀行 外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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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銀行 定義 謂以收受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供給短期、中期信用為主要業務之銀行。(銀行法第70條) 服務對象 功能
信用創造功能 流動資金的儲藏所 支付服務功能 中介功能 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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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銀行(1/4) (1)定義 為便利專業信用之供給,中央主管機關得許可設立專業 銀行,或指定現有銀行,擔任該項專業信用之供給。(銀行法第87條) (2)種類 工業銀行、農業銀行、輸出入銀行、中小企業銀行、 不動產信用銀行、國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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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銀行(2/4) 名稱 工業銀行 農業銀行 輸出入銀行 中小企業銀行 服務對象 工、礦、交通及公用事業 農、林、漁、牧之生產及有關事業
功能 提供工、礦、交通及公用事業所需中、長期信用 調劑農村金融和提供所需信用 提供所需信用並協助拓展外銷及輸入國內工業所必須之設備與原料 提供中小企業中、長期信用和協助改善生產設備及財務結構 舉例說明 台灣工業銀行 合作金庫 中國輸出入銀行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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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銀行(3/4) 名稱 不動產信用銀行 國民銀行 服務對象 功能
提供土地開發、都市改良、社區發展、道路建設、觀光設施及房屋建築所需中、長期信用 供給地區發展及當地國民所需中、長期信用 舉例說明 台灣土地銀行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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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託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及運用信託資金
2.專業銀行(4/4) 信託投資公司 以受託人之地位,按照特定目的,收受及運用信託資金 與經營信託財產,或以投資中間人之 地位,從事與資本市 場有關特定目的投資之金融機構。 外國銀行 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銀行,經台灣政府認許、依公 司法及銀行法登記營業之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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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銀行的業務 一 存款 二 放款 三 外匯業務 四 消金和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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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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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款業務種類 存款種類 活期性 存款 定期性 綜合 準備金 類別細項 支票存款 定期儲蓄 無 第一準備金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可轉讓 定期存單 第二準備金 本行支票 保付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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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性存款(1/5) 支票存款 定義 依約定憑存款人簽發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利息之存款。 特質
背書者乃執票人以轉讓票據全力於他人目的。 背書之方式分為記名背書、空白背書、禁止轉讓之背書三種 種類 A.記名支票 B.無記名支票 C.普通平行線支票 D.特別平行線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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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性存款(2/5) 活期存款 定義 存摺存款或取款 ; 存款時,填具存款憑條取款時,填具取款憑條,並簽蓋原留印鑑。 特質
活期存款之結算利息: A.計息期間 B.結息日期 C.利息滾存日期 D.利息之結算 E.利息之滾存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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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性存款(3/5) 活期儲蓄存款 定義 活期儲蓄存款(Demand Savings Deposits)乃存戶憑存摺隨時存取之儲蓄性存款,存戶僅限於個人及非營利法人。 特質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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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性存款(4/5) 本行支票 定義 本行支票商業實務上稱銀行本票,為銀行開具以本行為付款人之支票 特質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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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期性存款(5/5) 保付支票 定義 乃銀行對於支票存款戶所簽發之支票,應發票人或執票人之申請,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樣字義簽名予以保證付款。 特質 1.不得掛失止付 2.不受付款提示期間之拘束 3.不得撤銷付款之委託 4.發票滿一年仍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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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性存款(1/3) 定期儲蓄存款 定義 特質 種類 零存整付、整存零付、 整存整付、存本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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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性存款(2/3) 有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 定期存款之特質: 定期存款
定義 有時期之限制,存款人憑存單或依約定方式提取之存款。 定期存款之特質: 其存期分一個月以上至三十六個月以下,原則上非到期不能提取。定期存款之存戶,沒有資格限制。因為存期比較長,存款準備金比率較低,銀行對於資金之營運較為穩妥,故存期愈長利 率越高。 特質 定期存款之利息計算方法: 1.足月部分按月計息,不足月部分按日計息。 2.本金乘年利率、月數,在除以12即得利息 額,不足一月之畸零數不分,則按日計息。 3.利息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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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性存款(3/3) 可轉讓定期存單 定義 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 CD)為銀行定期存款之一種,利率由 銀行與承購人議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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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綜合存款 定義 將活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與擔保放款綜合於同一帳戶內,具有隨時存取與質押借款之便利。 計息方式 種類 內容 活期性存款
按日計息,每日存款餘額之和(即總積數)先乘其年利率,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定期性存款 足月部分按月計息(本金乘年利率乘月數,再除以12即得利息額),不足一月之畸零天數部分,按日計息(本金乘年利率乘天數,再除以365即得利息額)。 定期存款 存本取息儲蓄存款 按月單利計息,自動轉存於同一帳戶之活期性存款。整存整付儲蓄存款按月複利計息,到期 本利一併給付,自動轉存於同一帳戶之活期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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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經由公開市場操作所提供的準備金。
4.存款準備金(1/3) 需求 大部分是一銀行的存款水準和其法定準備的結構來決定,而即使沒有法定準備的規定,銀行仍需要準備金來充當期清算餘額,據以因應銀行存放款活動的波動所伴隨而來的不確定。 供給 借入準備 銀行從中央銀行貼現窗口所借入 的準備金。 非借入準備 中央銀行經由公開市場操作所提供的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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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款準備金(2/3) 第一準備金 定義 指銀行的資產中能立即而無損失地取得現金資產的部分。依我國法令的規定,通常只包括庫存現金及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公式 實際準備 = 庫存現金 + 在中央銀行存款 超額準備 = 實際準備 – 應提準備 自由準備 = 超額準備 – 借入準備 第二準備金 指銀行的法定流動性資產,根據我國中央銀行的規定,被認可的流動資產包括超額準備、銀行互拆借差、各種貨幣市場工具、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借差及其他經核准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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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款準備金(3/3) 準備貨幣方程式 定義 由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所導引出影響準備貨幣增減變動的因素。 公式
準備貨幣 = (國外資產 + 對政府債權 + 對公民營事業債權 + 對金融機構債權) –(政府存款 + 央行票券餘額 + 金融機構轉存款 + 國庫存款轉款+ 外幣存款轉存款 + 其他項目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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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款計算例 種類 零存整付 整存零付 整存整付 存本取息 定義
開戶時由存戶約定期限,按月繳存入本金,其利息按月複利計算,到期一次提取本息。 開戶時由存戶約定期限及金額,將本金一次存入,按月勻取本息者,稱為整存零付 儲蓄存款。 開戶時由存戶約定期限,一次存入本金,其利息按月複利計算,到期一次提取本息。 由存戶約定期限及金額,將本金一次存入,按期支取利息,期滿取回本金者,稱為存本取息儲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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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存整付儲蓄 計算公式: 每期期初存入一筆現金,連續一段期間,期末一次提回本金及利息之定存。
公式推導:若每期期初存1元,每年存1次,則N年後之期末年金終值為 期末終值 FV=P+I=(1+i) + +(1+i) ——將第式等號兩邊同時乘(1+i), 得(1+i)×FV=(1+i) + + (1+i) ——以第式-第式 初解得FV= 這是每年存1元連續N年利率為i的期末終值 其次若每期期初存P0元,每年存1次,則N年後之期末終值為 得FV=P0 × 每年存P0元連續N年利率為i的期末終值 復次若每期期初存P0元,改每月存1次,則N年後之期末終值為 FV=P0 × 這是每月存P0元連續N年利率為i的期末終值 (以上初、次、復次三段思維,適用於所有年金現值、終值的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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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存整付例題 例:每月初定期定額存入P0=5,000,利率為0.8%,N為3年期,求期末可提存之終值FV(=P+I)為多少?
=182, 取整數182,237元 其中本金P=5,000×(3×12)=180,000 利息I=2,2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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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存零付儲蓄 計算公式: 期初存入一筆本金M,之後每期提領固定本利和P0 = Pt+It,至提清全部本息為止。 解題思惟,期初值的整存整付值,將等於每期取回本利和的期末終值。 故 M× =P0 × 即可解出每月取回本利和P0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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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存零付例題 例:期初存入一筆M=1,000,000元,N=3年, 利率為0.85%,求每月可提領本利和P0若干? 答: 1,000,000 × =P0 × P0 =28, 取整數為28,143元 總共3年可領回28,143×12×3=1,013,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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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年利率,N是定存期間的年數。因銀行皆採 按月複利,故取 的月利率計算
整存整付儲蓄 計算公式: 期初存入一筆現金P0,期間都不領息,期末 一次提回本金P0及利息I。 本利和=P0+I=P0 (1+ ) ,其中 是定 存年利率,N是定存期間的年數。因銀行皆採 按月複利,故取 的月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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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存整付例題 例:整存整付本金P0=500,000,利率為0.85%,N為3年期,求到期本利和FV(=P0+I)為多少?
=500,000×(1+ ) =512, 取正整數 ≒512,909元 其中P0= 500,000元 I= 12,9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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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本取息儲蓄 計算公式: 期初存入一筆現金,按月領息,期末提回本 金及最末期利息。 Im=P0 × i÷12,I=12×Im,
本利和P0+I=P0+12×Im(按月取息,到期取本) Im=每月利息 P0=存入本金 i=存款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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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P0=500,000,利率為0.75%, 期間N為1年期,求每月利息為多少? 答: I=500,000×0.75%÷12=312.5
存本取息例題 例:P0=500,000,利率為0.75%, 期間N為1年期,求每月利息為多少? 答: I=500,000×0.75%÷12=312.5 四捨五入取313元,每月利息為3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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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款保險(1/5) 定義 政府為保障存款人權益、維護信用秩序、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並由財政部與中央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存保公司,專責辦理存款保險。 源起 創立之初採自由投保方式,尊重金融機構投保意願為前提,並無強制金融機構加入存款保險,造成部分金融機構的存款人無法受到存款保險之保障。自96年1月20日起施行,凡經依法核准收受存款、郵政儲金或受託經理具保本保息之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之金融機構,應向存保公司申請參加存款保險,經存保公司審核許可後為要保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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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款保險(2/5) 對象 銀行 中華郵政公司 信用合作社 農業金融機構 本國一般銀行 中小企業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
本國一般銀行 中小企業銀行 信託投資公司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 全國農業金庫 設置信用部之 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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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款保險(3/5) 類別 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 信用合作社 農、漁會之信用部 存款保險費率
保額內存款之差別費率分為萬分之5、萬分之6、萬分之8、萬分之11、萬分之15等五級,保額以上存款固定費率為萬分之0.5。 保額內存款之差別費率分為萬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7、萬分之10、萬分之14等五級,保額以上存款固定費率為萬分之0.5 保額內存款之差別費率分為萬分之2、萬分之3、萬分之4、萬分之5、萬分之6等五級,保額以上存款固定費率為萬分之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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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款保險(4/5) 權益保障 定義 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一家要保機構之存款本金及利息,合計受到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之保障。要保機構經主管機關或農業金融中央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時,存保公司應履行保險責任。 內容 根據停業要保機構帳冊紀錄及存款人提出之存款餘額證明,將賠付金額以現金、匯款、轉帳或其他撥付方式支付。 商洽其他要保機構,對停業要保機構之存款人,設立與賠付金額相等之存款,由其代為支付。 對其他要保機構或金融控股公司提供資金、辦理貸款、存款、保證或購買其發行之次順位債券,以促成其併購或承受該停業要保機構全部或部分之營業、資產及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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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款保險(5/5) 一、加強與相關金融監理機關之資訊交流及協調處理機制,以利控管承保風險。
風險管理 內容 一、加強與相關金融監理機關之資訊交流及協調處理機制,以利控管承保風險。 二、強化場外監控機制及金融預警系統,以有效掌握要保機構經營資訊,適時 導正要保機構之經營風險。 三、視狀況辦理必要之專案實地查核或風險評估,以利對要保機構之處理。 四、視狀況對問題要保機構提出警告或採取終止要保之措施,以控管承保風險。 五、不定期辦理各項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座談會,以協助要保機構穩健經營。 六、配合政府政策揭露要保機構部分經營資訊,以發揮市場制約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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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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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款徵信授信原則 借款 申請 徵信調查擔保品鑑價 審核 通知 准駁 對保 簽約 撥款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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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各項查詢,包括本行及全體銀行授信歸戶、 票信債信、個人信用卡紀錄、利害關係人授信、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授信等。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1/6) (1)申請人申請借款 申請人填具有授信申請書時進行訪談,展 開各項查詢,包括本行及全體銀行授信歸戶、 票信債信、個人信用卡紀錄、利害關係人授信、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授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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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2/6) (2)徵信調查 調查目的、項目、既有事項及資料、調查對象提供的資料
擬具徵信計畫 資料蒐集分析 調查 實地 判斷 綜合 報告 撰寫 調查目的、項目、既有事項及資料、調查對象提供的資料 資料來源為調查對象自行提供及由業界提供兩類 地理位置之勘查、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項目之實地查證管理者訪談等 銀行應對徵信調查結果判斷會蒐集同業經營資料作比較嚴判被徵信對象之狀況 報告為銀行決定授信與否的重要根據,報告應以使用者的立場來撰寫,必須簡單明瞭、有明確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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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所進行的實地調查,包括如有提供擔保品者, 派遣人員檢視客戶所提供的擔保品並鑑價。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3/6) (3)實地調查 銀行所進行的實地調查,包括如有提供擔保品者, 派遣人員檢視客戶所提供的擔保品並鑑價。 擔保品 種類 項目 不動產 土地與建築物 動產 機器設備、船舶、航空器、車輛、原料、半製品、成品等 權利證書及有價證劵 銀行活期存款、銀行存單、公債、國庫劵、公司債、金融債劵、票據、上市上櫃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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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案件審核後若駁回,銀行會向申請人 通知說明;經核定承作案件,銀行會通知申 請人至銀行辦理定約及對保手續。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4/6)
(4)准駁通知 授信案件審核後若駁回,銀行會向申請人 通知說明;經核定承作案件,銀行會通知申 請人至銀行辦理定約及對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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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對借、保人身分應予確實核對,並由借、 保人於各項約據上親自簽名,銀行的對保人 員應於約據上的對保人欄內簽章,以示負責。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5/6) (5)簽約 借、保人均應分別與銀行簽借據或本票, 銀行對借、保人身分應予確實核對,並由借、 保人於各項約據上親自簽名,銀行的對保人 員應於約據上的對保人欄內簽章,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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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撥款 銀行完成前序程序後,借款人要動用款項時, 銀行會請借款人填具動撥款申請書,撥款入 借款人指定之帳戶或代償指定之借款。
1.銀行放款基本程序(6/6) (6)撥款 銀行完成前序程序後,借款人要動用款項時, 銀行會請借款人填具動撥款申請書,撥款入 借款人指定之帳戶或代償指定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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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銀行的放款原則 品格 能力 資格 抵押品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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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信原則 安全性 流動性 收益性 公益性 成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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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款類別(1/3) 信用放款 銀行以借款人之信用為基礎、不需擔保品之放款。 不動產抵押
借款人以不動產為抵押品,設定抵押權給銀行所為之放款。 動產抵押 借款人動產為抵押品,設定抵押權給銀行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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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款類別(2/3) 動產質權 借款人動產為抵押品,設定質權予銀行所為之放款 。 流動存貨質押、倉單存貨貸款 信託佔有貸款
由銀行提供資金給借款人,借款人以登記方式將其原料、成品、半成品之所有權移轉予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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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放款類別(3/3) 權利質權貸款 借款人以可讓予之債權及其他權利為抵押品,設定質權給銀行。 保證
指某銀行憑藉外部機關提供之保證,對借款人所為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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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款定價方式 基本放款利率 尚未有指數型房貸利率時分行會參考基放當放款的利率。而用基放當貸款利率者多為失聯或無意願轉換指數之舊客戶。
基準利率 係由「中央銀行重貼現率」加計「固定加碼,組合而成」。 「固定加碼」係依據本行貸款之相關作業成本計算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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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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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種類 進口業務 出口業務 國外匯兌業務 衍生性商品業務 外幣貸款 外幣保證 外匯存款業務 國際金融業務 外幣票據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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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口業務 業務項目 開發信用狀 即期信用狀(Sight L/C) 遠期信用狀(Usance L/C) 進口託收 付款交單(D/P)
承兌交單(D/A) 記帳方式外幣融資(O/A) 信用狀外幣融資 應收帳款外幣融資〈D/A、D/P、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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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業務 業務項目 信用狀通知 信用狀轉讓 出口押匯/貼現 轉開國內信用狀 出口託收 付款交單(D/P) 承兌交單(D/A)
出口遠期信用狀賣斷(FORFAITING) 國際應收帳款承購(INTERNATIONAL FACTORING) 應收帳款外幣融資(A/R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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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外匯兌業務 出國結匯 1.結購之外幣現鈔種類:美金、日圓、港幣、歐元、澳幣、加幣、人民幣。 2.結購之旅行支票種類:美金、歐元。
1.結購之外幣現鈔種類:美金、日圓、港幣、歐元、澳幣、加幣、人民幣。 2.結購之旅行支票種類:美金、歐元。 匯出匯款: 1.一般匯出匯款 匯款方式:電匯(T/T)、信匯(M/T)、票匯(D/D) 電匯(T/T)-以電報或SWIFT系統委託國外通匯銀行代理解付款項。 信匯(M/T)-以付款委託書郵寄國外通匯銀行委託代理解付款項。 票匯(D/D)-由銀行簽發匯票交予客戶,由受款人向國外指定付款行提示領款。 2.大陸地區匯出款 3.外勞匯款 匯入匯款 1.一般匯入匯款 2.買入光票(含旅行支票)及光票託收 3.收兌外幣現鈔 4.大陸地區匯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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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匯存款業務(1/3) 外匯活期存款 種類 DBU (國外部、外匯指定分行) OBU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開戶對象
個人、公司行號、團體 境外個人 、境外法人、外國政府機構 存款起存額 開戶最低壹佰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 計息方式 每半年計息一次 特點 1隨時存入或提領款,靈活資金運用 2單帳號多幣別一本存摺 3聯行可代理收付款 1隨時存入或提領款,靈活資金運用 2單帳號多幣別 3利息免扣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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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匯存款業務(2/3) 二、外匯定期存款〈存單〉 種類 DBU (國外部、外匯指定分行) OBU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開戶對象
個人、公司行號、團體 境外個人 、境外法人、外國政府機構 存款期限 分一、三、六、九個月及一年期五種 存款起存額 最低存款額為壹仟美元 或等值其他外幣 最低存款額為壹萬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幣 計息方式 到期一次按單利計付本息,採固定利率 特點 1在存單面額八成範圍內,得辦理質借新台幣。 2在存單面額九成範圍內,得辦理質借外幣。 1利息免扣所得稅。 2依存單面額九成質借原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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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匯存款業務(3/3) 指定到期日外匯定期存款 種類 DBU (國外部、外匯指定分行) OBU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開戶對象
個人、公司行號、團體 境外個人 、境外法人、外國政府機構 存款幣別 以美金、日圓、歐元、英鎊等四種為原則,其他幣別得逐筆洽本行同意後辦理 存款期限 自1天至360天,由客戶自行決定 存款起存額 最低美金5萬元、日圓500萬元、歐元5萬元、英鎊5萬元,其他幣別為等值美元10萬元 最低美金10萬元、雜幣為等值美金20萬元 計息方式 利率逐筆議價,利息依實際存款天數以單利固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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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幣貸款 業務項目 進、出口外幣融資 中長期機器設備外幣貸款 銀行團聯合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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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幣保證 業務項目 履約保證(Performance Bond) 借款保證(Loan guarantee) 轉開擔保信用狀至大陸地區借款
投標押標金保證(Bid Bond) 分期付款進口保證(Installment Payment Guarantee) 預付款償還保證(repayment guarantee) 其他經本行核準辦理之保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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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衍生性商品業務 預購/售遠期外匯 新台幣對外幣遠期外匯 外幣對外幣遠期外匯 新台幣對外幣/外幣對外幣換匯交易業務 交易對象:國內外法人及國外自然人。 交易內容:客戶於本行辦理一筆即期外匯結匯之同時,即承作一筆相等金額相反方向之預購/售遠期外匯。 承作範圍: 辦理新台幣對外幣間換匯交易業務: 若承作對象為國外法人或自然人時,限資本交易,且須經主管機關核准下列投資項目之外匯收支: 股本投資:包括僑外來華投資及專撥在台分公司之營業所用資金之匯出入。 證券投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國內證券有關本金之外匯收支。 若承作對象為國內法人時,凡有外匯收支需求者均得辦理。 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業務,凡有外匯收支需求者均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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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國際金融業務 業務項目 外幣存款業務─境外客戶之外幣活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外幣指定到期日存款。
外幣授信業務─境外公司之外幣保證、放款、定存質借、國際聯貸,國際聯保。 出口外匯業務─境外公司之出口信用狀押匯、出口託收。 進口外匯業務─境外公司之進口開發信用狀、進口託收。 匯兌業務─匯出匯款、匯入匯款、光票買入及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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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外幣票據託收 (1) 辦理外幣票據託收(即光票託收)業務,申請人須為本行存款往來客戶。
(2) 計費標準:手續費按票據金額千分之0.5計收,每筆最低NT$300。(付款行相同者,10張票據(含)以內,以一筆計,如超逾10張,每增加1張,另計收NT$30手續費。) 郵電費每筆NT$300。(付款行相同者,以一筆計): 國外託收費用悉依各國之銀行手續費計收: 託收期間須視各國之銀行作業時程而定,一般約1個月。 (3) 本項業務免徵提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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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金和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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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消金(1/4) 1.簡介 消費者為購買消費性財貨與勞務,而向金融機構或企業要求融資支付的一種貸款。 定義
範圍 房屋貸款、房屋修繕、汽車貸款、就學貸款、信用卡貸款、小額貸款、短期週轉、投資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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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消金(2/4) 品格 能力 資本 擔保品 經濟 2.評估原則: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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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消金(3/4) 戶 款 借 途 用 金 資 源 來 還 障 保 權 債 望 展 信 授 2.評估原則: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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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消金(4/4) 3.個人貸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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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謂企金(1/3) 1.簡介 定義 最大化公司價值同時減低公司財務風險企業融資是一個地區的金融交易與金融決策機構作出的工具和分析方法。主要目標是企業財務企業價值最大化,同時降低公司的財務風險 範圍 資本預算、資本結構、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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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謂企金(2/3) 2.範圍介紹 項目 內容 資本預算 規劃過程中使用,以確定是否有堅定的長期投資,如新機器,更換機
械,新設備,新產品,研究和發展項目是值得追求的目標。 資本結構 公司資本資源的組合狀態,泛指各種長期資金的相對比例,是企業籌資決策的效益分析。資本結構是指一個公司財務狀況的方式通過其資產組合的一些股票,債券,或混合證券。 股利政策 穩定股利政策可降低投資人對未來收入的不確定性,進而對股票評價提高 公司使用政策來決定多少會向股東支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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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何謂企金(2/3) 企業價值評估 基本財務報表分析 企業金融的基礎,提昇企業價值是企業經理人的最高指導原則。
3.評估原則 企業價值評估 企業金融的基礎,提昇企業價值是企業經理人的最高指導原則。 基本財務報表分析 企業活動及價值的數據,公司內部的經理人及外部的投資人,皆依此來進一步決定經營及投資的策略。 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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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銀行資產負債管理 一 意義及目的 二 資產管理 三 負債管理 四 系統管理 五 資產管理中較重要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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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義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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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義 銀行為因應內、外在環境與法令變遷,在 可承擔的風險範圍下,不斷地調整資產與負 債組合,有效地運用資金,達到銀行最終經 營目標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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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維持長期穩定的獲利能力 追求最適量的資本 控制利率、匯率風險 維持適當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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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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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 起源 約自南北戰爭至1950年代 目的 銀行在資金的運用上有各種限制,這些限制有些是源自主管機關的規定,有些則是銀行為了維持良好財務狀況的自我保護措施。 特質 安全性、流動性、獲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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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負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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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管理 起源 約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初 目的 傳統上,銀行將負債視為無力控制的項目;在運用其資產管理的技巧,以經營其他銀行業務。不過商業銀行已經擴大了負債本質,認為可以透過介入高流動性的資金,以追求高利潤的放款暨長期債券投資。 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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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系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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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管理 起源 約在1970年代初期以後 目的 結合電腦科學、管理科學與計量經濟學的技巧,利用金融模型,來指導銀行經營的決策,以求的預期之淨值或財富之極大化。強調資產與負債整體的規劃與協調。 金融模型 線性規劃模型 財務規劃模型 缺口管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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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產管理中較重要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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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動性風險 定義 銀行對於隨時可能發生的資金需求,其準備部位及流動性來源不足,亦即係源自銀行的變現能力與舉債能力不足所產生的風險。
種類 資金流動性風險:金融機構無法將資產變現貨取得足夠資金,以致短期內無法履行責任的風險。 市場流動性風險:市場深度不足或暫時失序(沒有交易),金融機構無法處分持有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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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率風險 銀行的財務狀況因利率與預期成相反方向的變動而惡化之風險。 定義 管理方法 1.利率敏感性管理 2.利率差價管理
3.期間管理法 4.模擬管理法 5.其他管理方法如利率交換、期貨、選擇權及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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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途 (2)種類 (3)利率敏感性缺口 (4)利率敏感性缺口圖型
1.利率敏感性管理 (1)用途 (2)種類 (3)利率敏感性缺口 (4)利率敏感性缺口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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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之資產負債楚何及定價策略。 銀行利用資產與負債間利率敏感性缺口,選擇 (1)用途 1.有效隔離或降低利率波動所可能發生之風險,
2.進而控制銀行資金運用利差之變動 3.達成盈餘最大化的目標。 註: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資料來源:銀行實務 二版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邱潤容著 2002年7月 P.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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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種類 類別 資產類 負債類 名稱 利率敏感性資產(簡稱RSA) 利率敏感性負債(簡稱RSL) 定義
指在某一段期間內其利率得隨著市場利率變動而重新調整之資產。例如機動利率計息之放款、與利率變動有關之投資等 指在某一段期間內其利率會隨著市場利率浮動之負債。例如機動利率計息之定期性存款、活期性存款及借入款等。 非利率敏感性資產 非利率敏感性負債 指在某一段期間內其利率固定不變之資產。 指在某一段期間內其利率固定不變之負債。 註:銀行之資產主要指放款及證券等 註:銀行之負債產主要指存款及借入款等 資料來源:銀行實務 二版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邱潤容著 2002年7月 P.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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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率敏感性缺口(1/3)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兩者之間的差額,實際上就是利率風險敞口(需要注意的是,選擇的時期劃分不同,則會得出不同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可用於衡量銀行淨利差收入對利率變動的敏感程度,即利率風險程度。 資料來源: MBA智庫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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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正缺口 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負缺口 (3)利率敏感性缺口(2/3)
此項缺口之正負及大小可影響銀行之收益及利率風險性。 缺口愈大對利率變動之敏感程度變愈高,反之則低。 資料來源:銀行實務 二版 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邱潤容著 2002年7月 P.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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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根據缺口分析報告和對未來利率的預 測,適時的對利率敏感性缺口進行管理,以 規避利率風險。
(3)利率敏感性缺口(3/3) 銀行根據缺口分析報告和對未來利率的預 測,適時的對利率敏感性缺口進行管理,以 規避利率風險。 資料來源: MBA智庫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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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率敏感性缺口圖型 資 產 負 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 $2 利率敏感性 利率敏感性 利率敏感性負債 $5 資 產 負 債
資 產 負 債 利率敏感性資產 $ 利率敏感性 利率敏感性 利率敏感性負債 $5 資 產 負 債 ‧變動利率 ‧可轉讓定期存單(CD) ‧短期放款 ‧貨幣市場存款帳戶(MMDA) ‧短期債券 ‧拆入聯邦資金 ……………………………………………………………………………. 非利率敏感性資產 $8 非利率敏感性 缺口= 資 產 $3 ‧準備金 ………………………………………………………………………………………….. ‧長期放款 非利率敏感性 非利率敏感性負債 $5 ‧長期債券 負 債 ‧活期存款 ‧儲蓄存款 ‧長期CD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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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率差價管理 為了達成既定的盈餘目標,除了利率敏感 性分析外,尚須對資產與負債項目正確的定 價,使資產組合的利息收入與負債組合的利 息支出,維持一定的利差,並避免利差的劇 烈變動且呈穩定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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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間管理法 係將所有資產及負債還原為現值,計算 淨資產值受利率變動之影響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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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擬管理法 係利用各種預測之利率以電腦系統估算 利率變動對損益之影響數,可和利率敏感性 管理法一併使用,據以測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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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數操作 銀行存款準備金的提存期間為一個月,只要在每月三日的最後期限,將存款準備積數總額補足至法定額度即可,雖然應每日計算當日超額準備的變化,但並不需要每日提足至法定水準,而可有正有負。因此,銀行會根據當月份貨幣市場與本身資金狀況,調整每日實際提列的準備部位,至提存期底軋平即可。銀行從事負數操作,因會釋出資金,將有助於當時市場利率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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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銀行業現存問題與未來展望 一、健全的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二、促進金融市場發展 三、維持金融穩定 四、鼓勵金融創新 五、推動金融國際化及兩岸金融交流 六、加強消費者與投資人保護與金融教育 七、有效運用財務資源,強化預算成本控制 八、建立全人觀點公務人力發展策略目標 九、提升研發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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