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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考 時 試 間 科 目 103/5/17 第1天 (星期六) 103/5/18 第2天 (星期日) 上 午 8:30-8:40 測驗說明 8:40-10:00 英語 數學 10:00-10:50 休息 10:50-11:00 11:00-12:10 自然 社會 下 14:00-14:10 14:10-15:20 國文 15:20-16:10 16:10-16:20 16:20-17:10 寫作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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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科、題型、命題依據 考科: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題型:國、英、數、社、自五科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英語科聽力為3選1的選擇題型、數學科有非選擇題型,其他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英語科聽力題及數學科非選擇題,在103年不納入成績計算,104年起正式採計。 命題依據: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中階段能力指標為命題依據,英語科單題(聽力、閱讀)與寫作測驗需參酌部分國小階段能力指標,試題之取材以符合課綱且不涉及素材(版本)之選取為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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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數與測驗時間 考科 題數 測驗時間 國文 45~50題 70分鐘 英語 60~75題 (聽力20~30題;閱讀40~45題) 80分鐘
數學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非選擇題2~3題) 社會 60~70題 自然 50~60題 寫作 1題 5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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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科考試內容 注音符號運用能力:正確認念一般字詞,分辨破音字在不同用法下的讀音,進而理解音義關係。
識字與寫字能力:認識常用國字3,500~4,500 字(參考國語推行委員會-成果展示-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 ,理解六書基本原則,運用工具書,辨識、欣賞各種書體及楷書名家碑帖的特色(配合教材) 。 閱讀能力:認識各類文體文類,理解語詞在不同語境中的意義、簡易文法及基本修辭技巧,理解文本內涵主旨,分析篇章結構、寫作風格與特色。 寫作能力:恰當地遣詞用字、使用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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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科題本(聽力+閱讀) 聽力測驗(20~30題)與閱讀測驗( 40~45題)同一題本。
考試時間:共 80分鐘,前 15~20 分鐘先進行聽力測驗,待所有聽力試題播音完畢後,考生即可直接繼續作答閱讀測驗,不須等待監考老師指示。 題型:聽力測驗為3選1的單選題, 只有單題;閱讀測驗為4選1的單選題,有單題及題組。 聽力試題語音檔製作原則:以標準美式發音及接近真實的正常速度錄製。 每道聽力試題播音兩次。每一部分開始播放試題前,均先播放作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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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科非選擇題型考試內容 ※數學非選測驗並非全對才能得分,根據學生解題的策略及表達完整程度給予部分分數。
評量能力(考什麼) :評量學生運用數學知識解題,並表達其解題思維過程與說明理由的能力。 作答注意事項: (1)只寫答案而無計算過程或說明,無法判斷其上述能力,該題以0分計。 (2) 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 ※數學非選測驗並非全對才能得分,根據學生解題的策略及表達完整程度給予部分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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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科非選擇題評分規準 分數 評分規準 3 1. 策略適切,表達合理、完整。 2 策略適切,表達雖合理大致完整,但出現計算錯誤。
策略適切,表達合理,大致完整,但沒有顯示部分步驟間的合理性。 1 策略適切,表達雖大致合理,但出現錯誤的引用。 策略方向正確,但缺乏嚴謹性,不足以解決題目問題。 策略方向正確,但未能完全將題目轉化成數學問題。 1. 策略模糊不清;解題過程空白或與題目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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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考試內容 試題由淺而深地評量學生不同能力層次的學習成果。
評量概念重視跨科整合及資料掌握的適當性與正確性,著重學生解讀、轉譯圖表資料的能力。 試題取材力求貼近學生切身生活時空環境,促使學習更具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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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考試內容 半個領域:評量課綱「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中與 「自然學科」有關之能力與知識。 考試範疇:
(1)自然學科的知識原理與應用,為考試範 疇:如, 認識電力的供應與運輸,並知道如何安全使用家用電器。 (2)屬於生活科技的學習能力指標,不為考試範疇:如, 認識水、陸及空中的各種交通工具。 (3) 「自然學科」與「生活科技」重疊部分,若屬自然學科學習之內容,為考試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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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測驗考試內容及評分方式 試題採用引導式寫作的型式,以評量學生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及標點符號等一般的寫作能力。
作答注意事項:用本國文字書寫(正體字)、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不得於答案紙上透露私人身分或註記任何符號及圖形、不得使用詩歌體。若以詩歌體作答,該科不予計分。 評分方式採級分制,將學生寫作能力由劣至優區分為一至六等級,四級分達一般水準。另針對使用詩歌體、完全離題、只抄寫題目或說明及空白卷等考生,因無法判斷其寫作能力,給予其零級分。 字體美醜、文章長度不在評分規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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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測驗作答注意事項 答案卷樣式: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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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卷樣式: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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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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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體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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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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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私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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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私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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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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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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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計分說明 Date: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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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3表現等級,各科測驗難度規劃為「難易適中」,各科平均通過率為五成至六成
「精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 「基礎」: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 「待加強」: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結果,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整體來說,成績「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各科各等級描述如表3所示。民國103年數學科計分不包含非選擇題型成績,英語科計分不包含聽力測驗成績。至於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請參考表4「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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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等級描述 等級 精熟 基礎 待加強 考試科目 國文 能具備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能深入地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大致能具備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能大致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僅能具備部分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有限地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英語 聽力 能聽懂主題熟悉、訊息稍為複雜、段落較長的言談,指出言談的主旨與結論等重要訊息,並從言談中言語及其他如語調與節奏等線索做出推論;能理解短片及廣播節目的大意。 能聽懂日常生活主題、訊息單純的短篇言談,指出言談的主旨與結論等重要訊息,並從言談中明顯的言語及其他如語調與節奏等線索做出簡易推論。 僅能聽懂單句及簡易問答;僅能有限的理解短篇言談。 閱讀 能整合應用字詞、語法結構及語用慣例等多項語言知識;能理解主題較為抽象、訊息或情境多元複雜、語句結構長且複雜的文本,指出各類文本的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並從文本結構、解釋或例子等做進一步的推論或評論。 能理解字詞基本語意及語法概念;能理解主題具體或貼近日常生活、訊息或情境略為複雜、語句結構略長的文本,指出文本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並從文本的解釋或例子做出推論。 僅能理解主題貼近日常生活、訊息或情境單純且明顯、語句結構簡單的文本或語句,僅能指出文本明白陳述的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僅能藉文本明顯的線索做出簡易的推論。 數學 能作數學概念間的連結,建立恰當的數學方法或模式解題,並能論證。 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能操作算則或程序,並應用所學解題。 認識基本的數學概念,能操作簡易算則或程序。 社會 能廣泛且深入的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並具有運用多元的社會科知識之能力。 能大致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並具有運用基礎的社會科知識之能力。 能約略的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 自然 能融會貫通學習內容,並能運用所培養的能力來解決需要多層次思考的問題。 能知道及理解學習內容,並能運用所培養的能力來解決基本的問題。 能部分知道及理解學習內容。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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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測驗評分規準 級分 評分規準 六 級 分 六級分的文章是優秀的,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立意取材
能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適切材料,並能進一步闡述說明,以凸顯文章的主旨。 結構組織 文章結構完整,脈絡分明,內容前後連貫。 遣詞造句 能精確使用語詞,並有效運用各種句型使文句流暢。 錯別字、格式與標點符號 幾乎沒有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 五 五級分的文章在一般水準之上,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能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適當材料,並能闡述說明主旨。 文章結構完整,但偶有轉折不流暢之處。 能正確使用語詞,並運用各種句型使文句通順。 少有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但並不影響文意的表達。 四 四級分的文章已達一般水準,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能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材料,尚能闡述說明主旨。 文章結構大致完整,但偶有不連貫、轉折不清之處。 能正確使用語詞,文意表達尚稱清楚,但有時會出現冗詞贅句;句型較無變化。 有一些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但不至於造成理解上太大的困難。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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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分 評分規準 三級分 三級分的文章在表達上是不充分的,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立意取材 嘗試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材料,但選取的材料不甚適當或發展不夠充分。 結構組織 文章結構鬆散;或前後不連貫。 遣詞造句 用字遣詞不太恰當,或出現錯誤;或冗詞贅句過多。 錯別字、格式與標點符號 有一些錯別字,及格式、標點符號運用上的錯誤,以致造成理解上的困難。 二級分 二級分的文章在表達上呈現嚴重的問題,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雖嘗試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材料,但所選取的材料不足,發展有限。 文章結構不完整;或僅有單一段落,但可區分出結構。 遣詞造句常有錯誤。 不太能掌握格式,不太會使用標點符號,錯別字頗多。 一級分 一級分的文章在表達上呈現極嚴重的問題,這種文章明顯具有下列特徵: 僅解釋題目或說明;或雖提及文章主題,但材料過於簡略或無法選取相關材料加以發展。 沒有明顯的文章結構;或僅有單一段落,且不能辨認出結構。 用字遣詞極不恰當,頗多錯誤;或文句支離破碎,難以理解。 不能掌握格式,不會運用標點符號,錯別字極多。 零級分 使用詩歌體、完全離題、只抄寫題目或說明、空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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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人數推估 目前模擬結果 等級 各科推估人數比例 精熟 10~20% 基礎 45~60% 待加強 20~35% 26
各科各等級推估人數比例 教育會考學生成績(表現等級)的劃分是將學生的表現與事先制訂的標準作比較後進行歸類。為評估會考結果,以過去基測考生之能力值模擬各科在難易適中組題計畫下之答題狀況,再依據學科專業判斷各等級切點之合理性及適當性。模擬結果顯示各科「基礎」等級的學生平均答對題數比例至少約佔整份測驗的30%-45%,「精熟」等級的學生答對題數比例約為78%-82%。以國文科為例,總題數為48題,模擬結果顯示考生答對19題就能達到「基礎」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40%;答對38題,則可達到「精熟」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80%。 依照目前初步模擬結果,各科精熟的人數比例為10%-20%、基礎的人數比例為45%-60%,而待加強的人數比例為20%-35%。由於目前僅能依照模擬結果進行評估,考量實際標準設定程序與模擬的差異,以及未來學生能力可能變化等因素,103年實際執行時各比例可能變動。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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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 各科答對題數與等級對照表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精熟 41-48 34-40 21-25 53-63 46-54 基礎 20-40 14-33 9-20 24-52 20-45 待加強 0-19 0-13 0-8 0-23 *每年各科答對題數與等級對照會因試題難度及測驗總題數而有所變化。 *本次等級設定結果英語科不包含聽力題、數學科不包含非選擇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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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試辦國中教育會考 各科各等級人數比例 國文 英語 數學 社會 自然 精熟 14.42% 15.42% 14.45% 15.78%
13.74% 基礎 64.55% 55.86% 59.26% 68.21% 65.73% 待加強 21.03% 28.72% 26.29% 16.01% 20.53% *各等級人數比例係以有效人數計算,即扣除缺考、重大違規及點字卷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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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力等級加註標示 為激勵學生學習,並解決升學競爭較激烈區域免試超額時可能抽籤的困境 在維持三等級的計分標準原則下:
精熟(A)等級前 50%,分別標示 A++(精熟等級前 25%)及 A+(精熟等級前 26%~50%), 基礎(B)等級前 50% ,分別標示 B ++(基礎等級前 25%)及 B+(基礎等級前 26%~50%)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結果,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整體來說,成績「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各科各等級描述如表3所示。民國103年數學科計分不包含非選擇題型成績,英語科計分不包含聽力測驗成績。至於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請參考表4「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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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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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分為三個類別: 《第一類:嚴重舞弊行為》取消考試資格 《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不予計列等級
*由他人頂替代考或偽(變)造證件應試者。 *脅迫其他考生或試務人員協助舞弊者。 《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不予計列等級 《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違規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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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1.於考試說明時段內,翻開試題本作答,或考試結束後逾時作答,不服糾正者。
2.考試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經糾正仍強行出場者。 3.於考試正式開始後,遲到逾20分鐘強行入場者。 4.惡意擾亂試場內、外秩序,情節嚴重者。 5.涉及集體舞弊行為者。 6.交換座位應試者。 7.交換答案卡(卷)、試題本作答者。 8.涉及電子舞弊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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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9.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
10.故意汙損答案卡(卷)、損壞試題本,或在答案卡(卷)上顯示自己身分者。 11.攜出答案卡(卷)或試題本經查證屬實者。 12.交答案卡(卷)後修改答案者。 13.抄錄試題或答案,並攜出試場者。 14.寫作測驗使用詩歌體作答者。 15.於英語科聽力測驗試題正式開始播放後遲到,強行入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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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違規記2點 1.考試進行中與試場外有手勢或訊息聯繫行為者。
2.提早翻閱試題本、提前作答或逾時作答,經制止後停止者。 3.於考試時間內攜帶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電話、呼叫器、鬧鐘,及收音機、MP3、MP4等多媒體播放器材進入試場,隨身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監試委員發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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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違規記1點 4.將行動電話、呼叫器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於考試時間內發出響聲者。
5.考生僅能攜帶手錶為計時工具。若攜帶含電子錶、時鐘、鬧鐘、電子鐘、電子辭典等內含計時功能物品,即使已放置於試場前後方地板上,於考試時間內發出鬧鈴響聲者。 6.違反試場規則、秩序,情節輕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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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 記違規1點者扣其該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一【扣分方式是依據基測各科量尺分數為60分,五科總分為300分的情況下,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扣減該科量尺分數3分(即記1點)或6分(即記2點)的比例計算(3/300=1/100或6/300=2/100) 】 竹苗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30分,違規1點扣0.3分、2點扣0.6分;扣於該科積分上。 若某位考生在國文科與英語科,分別記違規1點與違規2點,則該考生會考國文科積分扣0.3分、英語科扣0.6分,會考總積分將扣 =0.9分。 若考生因違規被記點,該考生除其超額比序總積分被扣分外,當比序至單一考科時,其違規之科目積分也將以扣分後之積分進行比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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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區高中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均衡發展 多元學習 教育會考 1.扶助弱勢:5分 2.就近入學:5分 3.志願序:10分 4.均衡學習:15分
採計30分 總分35分 多元學習 採計40分 總分52分 教育會考 30分 今年9年級 採計40分 總分44分 1.無懲罰紀錄:10分 2.無曠課紀錄:12分 3.獎勵紀錄:20分 4.服務學習:10分 提供竹苗區書面資料(excel檔) 1.會考成績:30分 37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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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發展 採計30、總分35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扶助弱勢 符合者給5分
教育部核定偏遠地區國中學生、經濟弱勢(中低、低收入戶)學生,符合其中一項者即給分 就近入學 竹竹苗區國中畢業生都給分,其他就學區學生0分 志願序 1.第1~3志願10分 2.第4~6志願7分 3.第7~9志願4分 4.第10~12志願1分 5.第13志願後不計分 學生參考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之生涯發展規劃書,選填志願 均衡學習 以健體、藝文及綜合三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者換算,3領域皆符合為15分 、2領域符合為10分、 、僅1領域符合為5分 採計國一上、下學期,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五學期 摺頁資料: 補充說明打星號的註解 註1:偏遠鄉鎮國中定義為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國民中學 註2:扶助弱勢之分數認定:學生需於國二第2學期前轉入教育部核定之偏遠地區國民中學就讀 103 學年度僅採計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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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學習 今年9年級 採計40分總分44分 採計40、總分52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功過相抵及銷過後無懲罰紀錄 10分
採計國一上、下學期,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下學期六學期。國三下採計至當年5月31日止 學生出缺席情形,該學期無曠課記錄者給分 每學期2分,最多採計12分 功過相抵後之獎勵 大功每次4.5分、小功每次1.5分、嘉獎每次0.5分最多採計20分 服務學習 參加校內服務、校外服務等,每一學期每服務滿3小時得1分,每學期最多採計2分,5學期最多採計10分 採計國一上、下學期,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五學期 8 103 學年度僅採計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下學期四學期。 摺頁資料 ◎功過相抵及銷過後的10分要強調給孩子知錯能改的機會! ◎日常表現基本分即有22分 ◎獎勵部分可以鼓勵孩子多付出或參與競賽 ◎103年入學者因缺曠和服務學習不採計國一,所以總分會降為44分採計40分(全區皆比照辦理) 3 103 學年度僅採計國二上、下學期及國三上學期。 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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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考 項目 給分 說明 會考成績 精熟每科6分 基礎每科4分 待加強每科2分
30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會考成績 精熟每科6分 基礎每科4分 待加強每科2分 單科上限6分,五科(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上限30分 註1:會考增加英語聽力及數學非選擇題部分將於103年開始施測,104年開始採計. 摺頁資料 會考仍在進行試模擬中,請不要隨補習班起舞! ◎會考考國英數自社五科,題目難易適中 -每科成績僅以精熟、基礎、待加強三級表示 ※無需分分計較(80和99分都是精熟),思考、統整應用重於反覆練習作答 ※教師的啟發式教學專業更要講究 註2:因應同分比序需求,增列A++(前25%)、A+(前50%)、B++與B+等四標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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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苗區免試入學-同分超額比序步驟 13.會考成績標示加總四標示比序 1.各項目加總後之總分 2.均衡發展總積分 3.扶助弱勢分數 4.志願序
5.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 6.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 7.會考國文科積分 8.會考數學科積分 9.會考英語科積分 10.會考社會科積分 11.會考自然科積分 12.會考寫作測驗級分 14.比序超額時增額錄取 志願序請務必說明同分比序是比1-15的序號而非換算後的分數! 第13項:先比A的加號總數,加號多的人先錄取,若A比不出來就比B。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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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序項目細項說明 4. 志願序比的是1~15的志願序位,而不是 換算後的分數
7.~11. 比的是各科精熟=6分、基礎=4、 待加強=2 等積分(四標示此時不列入計算) 12. 會考寫作測驗分為6~1級分比序 13. 標示加總先比A再比B的加號總數: 例1:A++A+A+A++A>A+A+A+A+A (A的加號數6>4) 例2:A++A A B++B>A+A+A B+B (A的加號數都是2,所以接著 比B的加號數2>1) 14. 若比完第13項仍相同時,該校將以增額 錄取方式錄取同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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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17~102/10/30 第一次志願選填 102/11/07~102/11/30 第一次志願選填輔導 102/12/05~102/12/18 第二次志願選填 102/12/23~103/01/20 第二次志願選填輔導 103/03/06~103/03/19 第三次志願選填 103/03/24~103/04/15 第三次志願選填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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