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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管理政策解读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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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纳税信用管理政策解读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

2 主要内容 一 一 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一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二 三 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四 五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

3 一、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一)信用既是人类的道德准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孔子:“民无信则不立”。 墨子:“诚信者,天下之结也”。

4 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二)纳税信用是我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5 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税务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链接)

6 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 (三)现代化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40号)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48号)

7 二、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一)内外部门联手,奖惩双向发力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 链接 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链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29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8 惩 (二)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涉税失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 阻止出境 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限制企业债券发行 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其他 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 阻止出境 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 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9 奖 (三)联合激励措施、助推诚信纳税 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越来越高 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便利和优惠
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 政府招标供应土地优先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优先 办理商务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给予优先处理,缩减办证时间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 享受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审批事项绿色通道 优先选择外汇业务合规性好的A级纳税人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先行先试对象 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税收服务和管理方面: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进出口便利方面: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认证企业的A级纳税人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运输便利化方面:优先办理车辆通关手续 出入境检验检疫方面:适用较低的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率 融资便利化方面:作为银行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 证券、保险业监管方面:审批证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从事相关业务等行为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 文明城市评选等方面: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参考条件 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越来越高

10 三、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纳税信用评价 纳税信用级别按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评定A、B、C、D四级。 A级:90分以上; B级:70分-90分; C级:40分-70分; D级:不满40分。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 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级服务和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11 纳税信用管理 适用对象? 适用范围内的纳税人,为什么有的没有本期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12 A 纳税信用管理 级 纳税信用等级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激励措施 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Content Layouts 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可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纳税信用A级且不属于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信息中关注企业级别为一至三级的自营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 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税务机关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A级纳税人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守信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 A 纳税信用等级

13 D 纳税信用管理 级 纳税信用等级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用八项措施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名单
Content Layouts 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名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纳入评价范围,且直接判为D级 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合推出惩戒措施 D 纳税信用等级

14 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纳税信用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 基本信息 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 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税务内部信息 经常性指标信息 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外部信息 外部参考信息 外部评价信息 CEO 链接

15 纳税信用管理 出现哪些情形不能评为A级?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16 纳税信用管理 出现哪些情形会直接判为D级?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17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方式 在日常经营中,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避免造成纳税信用扣分?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开立(变更)账号 发票损毁、丢失

18 五、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 如何自我查询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未参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如何补评?
1.电厅查询 国税门户网站查询 3.地税门户网站查询 未参与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如何补评? 纳税人不参与当期评价的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 不参与当期评价的情形包括: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或提供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  

19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怎么办?如何复评?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将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将及时沟通,相互传递复评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  

20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 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会调整纳税人以前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纳税信用是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评价。税务机关每月采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记录,并在年度终了4个月内,对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当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在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将及时调整该纳税人以前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  

21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 动态调整纳税人以前年度评价结果的情形包括:
  ——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22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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