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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试行) 200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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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试行) 2006年11月23日
上海市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试行) 年11月23日

2 目 次 总则 工程检查与观测 闸门检查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 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环境与绿化保护
目 次 总则 工程检查与观测 闸门检查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 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环境与绿化保护 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3 1 总 则 目的: 为加强本市水闸维修养护管理,提高水闸维修养护质量和作业水平,确保工程的功能完好和运行安全,并延长其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水闸的综合效益,促进水闸维修养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

4 1 总 则 依据: 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 75-94) 《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 《上海市水闸技术管理规定》
1 总 则 依据: 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 ) 《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 《上海市水闸技术管理规定》 《上海市水闸运行养护基本条件规定》

5 1 总 则 原则: 经常养护 及时维修 养重于修 修重于抢

6 1 总 则 作用: 是规范维修养护工作的技术标准 是维修养护经费测算的基础 是考核维修养护工作水平的依据

7 1 总 则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所属的市管和区、县管各类中、小型水闸, 包括船闸、套闸、节制闸、挡潮闸等,乡镇管及其他水闸可参照本规程执行。大型水闸的维修养护规程可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情况,参照本规程,进行补充完善。

8 1 总 则 分类:水闸维修养护分为养护、岁修、大修和抢修。本规程的维修养护重点在养护和岁修,即日常的保养及根据检查观测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汛前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修补。 养护包括日常的保养和小修小补,岁修主要针对汛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根据防汛需要、工程安全和投资决定岁修内容和工程规模。

9 2 工程检查与观测 主要内容: 2.1 一般规定 2.2 经常检查 2.3 定期检查 2.4 特别检查 2.5 检查内容 2.6 观测

10 工程检查与观测 工作分类: 工程检查 : ☆ 经常检查 ☆ 定期检查 ☆ 特别检查 ☆ 安全鉴定 工程观测: ☆沉降、水平位移观测
☆裂缝观测 ☆河床变形观测 ☆扬压力、水位、流量观测 ☆专门性观测

11 2.1 一般规定 ☆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1 一般规定 工程检查观测的主要任务和目的: ☆监视水情和水流形态,观测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和运行情况,掌握水情和工程变化规律,为科学地进行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提供依据; ☆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以及科研成果,为发展水利科学技术提供资料。

12 2.1 一般规定 检查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检查观测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精度应符合要求
2.1 一般规定 检查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检查观测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精度应符合要求 ☆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周期执行; ☆检查记录和观测成果应做到详尽、真实、准确。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并定期进行整编和归档; ☆检测设施应妥善保护,检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修; ☆定期检查、特别检查结束后,应出具检查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3 2.2 经常检查 闸区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道路、交通桥、启闭机房、控制室等,水闸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和水流形态等 检查范围
2.2 经常检查 检查范围 闸区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道路、交通桥、启闭机房、控制室等,水闸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和水流形态等 检查方法 眼观、耳闻、手摸、鼻嗅和用简单的工具量测。 检查周期 每两周一次。 船、套闸的水工建筑物应实行巡检制度。根据船只通行频率,确定巡检周期。巡检周期为每日一次至每周一次。

14 2.3 定期检查 检查范围 同经常检查。 对水闸的重要部位和主要设施应全面检查, 对由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后提出的定期检查项目应着重检查。汛前应着重检查渡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汛后应着重检查工程变化与损坏情况,为制定修复工程计划提供依据。 检查方法 同经常检查 检查周期 每季一次 重点是每年汛前和汛后

15 2.4 特别检查 当水闸遭受强热带风暴、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强烈地震或其它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检查时机
2.4 特别检查 检查时机 当水闸遭受强热带风暴、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强烈地震或其它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对于工程的水下部位如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查,则可作为特别检查处理。 检查部位 着重检查工程的重要部位和主要设施有无损坏或损坏程度, 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处理。 检查方法 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6 2.5 检查内容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管理范围 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环境是否整洁美观 土工建筑物
2.5 检查内容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管理范围 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环境是否整洁美观 土工建筑物 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白蚁、害兽为害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有无损坏、堵塞、失效;堤闸连接段有无渗漏等迹象。 石工建筑物 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有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有无沉陷、倾斜、滑动、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有无堵塞、损坏等现象。 混凝土建筑物 有无沉降、倾斜、位移、滑动,有无裂缝、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漏水及填充物流失等情况。 水下部位 有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有无砂石堆积;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有无损坏;闸区河道内有无淤积、冲刷等情况。 助航设施 包括系船钩、带缆桩、爬梯、航行标志、防护设施等是否完好。 水流形态 是否平稳,水跃是否发生在消力池内,有无折冲水流、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河道水质污染与水面漂浮物情况。

17 2.6 观测 观测项目的确定: 根据设计和水闸实际情况确定

18 2.6 观测 一般观测项目 专门性观测项目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水位 ☆流量 ☆河床变形 ☆裂缝 ☆扬压力 ☆伸缩缝 ☆混凝土碳化
2.6 观测 一般观测项目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水位 ☆流量 ☆河床变形 ☆裂缝 ☆扬压力 专门性观测项目 ☆伸缩缝 ☆混凝土碳化 ☆水质 ☆泥沙 ☆钢筋应力 ☆混凝土应变 ☆混凝土温度

19 2.6.2 沉降、水平位移观测 使用年限 观测周期 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 每季度观测一次
沉降、水平位移观测 使用年限 观测周期 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 每季度观测一次 当发生地震或者超过设计最高水位、最大水位差时,应增加测次; 每年一次向市测绘部门核对所引水准点的高程,起测基点高程应每年校测一次; 应同时观测内、外河水位及气温等; 经资料分析已趋稳定后 每年汛前、汛后各观测一次 五年后 每年汛后观测一次

20 裂缝观测 观测项目 观测周期 注意事项 裂缝宽度 裂缝深度裂缝长度延伸方向 裂缝发展初期每月观测一次,裂缝发展缓慢后,可适当减少测次;但在出现最高(低)气温、发生强烈震动、超标准运用或者裂缝有显著发展时,均应增加测次;判明裂缝已不再发展,则恢复正常观测; 同时观测内外河水位、气温和水温及结构荷载情况

21 河床变形观测 观测项目 观测周期 注意事项 水闸内外引河段、水闸本身。内外引河观测长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河床变形观测每年进行一次,当冲刷或淤积较严重、泄放大流量或者超标准运用、冲刷尚未处理而运用较多时,应增加测次 断面间距以能反映引河的冲刷、淤积变化为原则,一般情况为50米。在两岸设置固定断面桩标明断面位置; 断面测量宜选择中等潮位、风力较小、闸门关闭或者船舶较少,泄量较小时进行,并同步观测水位; 断面测量后将观测结果绘制成河床断面图或地形图,并计算淤积量、冲刷量变化。

22 2.6.5 扬压力、水位、流量观测 扬压力观测项目按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规定执行;
扬压力、水位、流量观测 扬压力观测项目按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规定执行; 水位、流量等项目的观测可参照现行水文观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直接采用同期水文观测资料。

23 2.6.6 专门性观测 混凝土碳化观测 视工程情况不定期进行。可采用凿孔用酚酞试剂测定,观测结束后应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封孔;
专门性观测 混凝土碳化观测 视工程情况不定期进行。可采用凿孔用酚酞试剂测定,观测结束后应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封孔; 测点可按建筑物不同部位均匀布置,每个部位同一表面不少于三点。测点宜选在通气、潮湿的部位,不宜选在角、边或外形突出部位。 水质、泥砂和钢筋应力、混凝土应变、混凝土温度、伸缩缝缝隙等项目的观测 应按水利部有关观测规程执行。

24 2.6.7 资料整编 整编周期 整编内容 整编要求 成果应用 每年进行一次 收集观测原始记录与考证资料以及平时整理的各种图表等;
资料整编 整编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 整编内容 收集观测原始记录与考证资料以及平时整理的各种图表等; 对观测成果进行复核审查; 选择有代表性的测点数据或者特征数据,填制统计表和曲线图; 分析观测成果的变化规律及趋势,与设计情况比较是否正常,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操作要求; 编写观测工作的有关说明。 整编要求 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方法合理、数据可靠、图表完整、说明详尽; 图形比例尺满足精度要求,图面线条清晰均匀、注字工整整洁; 表格及文字说明端正整洁、数据上下整齐、无涂改现象。 成果应用 对资料整编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当作专项分析,必要时可会同科研、设计、施工人员作专题研究。资料整编成果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5 3 闸门检查 适用性:平面钢闸门,其他形式钢闸门可参照执行 重点:按规定周期检查 按规定内容检查 按规定程序检查

26 3.2 经常检查 检查周期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每周不少于一次 观察其有无磨损和损坏,在闸门启动时听有无异常声响,看漏水是否正常 止水
3.2 经常检查 检查周期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每周不少于一次 止水 观察其有无磨损和损坏,在闸门启动时听有无异常声响,看漏水是否正常 主、侧滚轮 一是在闸门启动过程中,观察滚轮是否转动,二是在闸门离开水面后,看其是否转动灵活。主、侧滚轮如有加油设备,应检查其是否完好 门叶、梁系 检查闸门外表面及梁系状况,检查油漆涂层或其它涂层是否完好,有无龟裂、翘皮、锈斑等现象,门叶、梁系是否变形,焊缝有无开裂 吊耳 观察吊耳是否牢固可靠,检查零件有无裂纹,焊缝有无开裂,螺栓有无松动,止轴销是否丢失,销轴是否窜出 搁门器 有无变形,焊缝有无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润滑是否良好,闸门搁置是否正常

27 3.3 定期检查 检查周期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结合汛前和汛后,闸门的定期检查周期规定为每季一次 常规检查同“经常检查” 同“经常检查”
3.3 定期检查 检查周期 检查部位 检查内容 结合汛前和汛后,闸门的定期检查周期规定为每季一次 常规检查同“经常检查” 同“经常检查” 重点检查 涂层 是否完好 门叶、梁系 是否变形 焊缝 采用无损探伤检查,具体无损探伤方法视情况决定。焊缝分类及无损探伤长度占总长的比例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GJ )的有关规定

28 3.4 特别检查 检查时机 检查内容 检查要求 当出现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闸门运行事故后,应立即组织闸门的特别检查。
3.4  特别检查 检查时机 当出现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闸门运行事故后,应立即组织闸门的特别检查。 检查内容 特别检查除经常检查项目外,应着重检查闸门的受损部位和易损易坏部件。 检查要求 除以肉眼和简单工具检查外,还应做起吊运转检查。

29 4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 养护的定义: 为保持工程完整清洁、操作灵活、运行安全可靠,对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进行保养和局部修补
4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 养护的定义: 为保持工程完整清洁、操作灵活、运行安全可靠,对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进行保养和局部修补 对管理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30 4.2 土工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闸口河床 清淤
4.2 土工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闸口河床 清淤 少量淤积时,可利用开闸排水冲淤,有条件的可结合松土冲淤,不影响工程功能的淤积可不予清除 墙后填土区 排水设施 岸墙、翼墙、防汛墙后填土区应无积水,排水沟应畅通。雨后如有积水,设法及时排除 土堤 及墙后填土区 修补雨淋沟、浪窝、塌陷 、下陷 按原设计标准及时修补夯实

31 4.3 石工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砌石坡面 保洁 经常清扫,保持干净 砌石勾缝 消除脱落或开裂
4.3 石工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砌石坡面 保洁 经常清扫,保持干净 砌石勾缝 消除脱落或开裂 用水冲洗干净后,用1:2水泥砂浆重新勾缝。 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 保持正常使用 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损坏,应及时予以疏通、修复

32 4.4 混凝土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水闸底板上、闸门槽、门坎范围内 清除杂物 定期清除淤泥砂石、杂物等
4.4 混凝土建筑物 养护部位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水闸底板上、闸门槽、门坎范围内 清除杂物 定期清除淤泥砂石、杂物等 进水孔、排水孔、通气孔 保持正常使用 应保持畅通,桥面排水孔的泄水应防止沿板和梁漫流 混凝土表面 保洁 及时清除广告、宣传品、青苔、杂草、污垢、油污等

33 4.5 闸门 分类: 一般性养护:清理检查、观测调整、清淤养护 专门性养护:门叶、行走支承及导向装置、止水、予埋件、吊耳、锁定装置等的养护

34 4.5.2 一般性养护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清理检查 闸门门体上不得有泥砂、污垢和附着水生物等杂物,如有应及时予以清除 观测调整
一般性养护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清理检查 闸门门体上不得有泥砂、污垢和附着水生物等杂物,如有应及时予以清除 观测调整 闸门运行时,观察闸门运行状况和有无倾斜跑偏现象,如有应与启闭机配合调整纠偏;双吊点闸门的两侧钢丝绳长度应调整一致,侧轮与两侧轨道间隙大体相同 清淤 定期对闸首进行开闸冲淤,或利用高压水枪在闸室范围内进行局部清淤

35 4.5.3 专门性养护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门叶 经常清除门叶上的污垢、杂物,保持门叶涂层的完好和清洁 行走支承及导向装置
专门性养护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门叶 经常清除门叶上的污垢、杂物,保持门叶涂层的完好和清洁 行走支承及导向装置 定时向闸门主轮及闸门吊耳轴销等部位注入润滑油 止水装置 止水橡皮应紧密贴合于止水座上, 否则应予调整。对于没有润滑装置的闸门,启闭前对干燥的橡皮应注水润滑 预埋件 保护好暴露部位非滑动面,保持与基体联结牢固,表面平整、定期冲洗。非摩擦面每年一次油漆保养,主轨的工作面应光滑平整,保持在同一垂直面 吊耳 应牢固可靠,轴销应经常注油保持润滑 锁定装置 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动作灵活,两侧锁定必须受力均匀

36 4.6 启闭机房、控制室 养护内容 养护要求 屋面 保持屋面排水畅通,泛水、天沟、水落管等应完好且通畅;防水层、隔热保温层应完好;屋面应经常清扫 内外墙面 应完好,无起壳、脱落、裂缝、渗水等现象,内外墙面应定期清扫,以保持清洁、美观 门窗 应清洁无破损,配件无缺损。定期清洁。玻璃如有破损、配件如有缺损,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楼地面 应保持清洁无缺损、裂缝,无乱堆放杂物现象。应经常清扫或拖洗楼地面

37 4.7 辅助设施 养护内容 养护周期 养护要求 护栏、栏杆、爬梯、扶梯 室内的油漆不少于二年一次,室外不少于一年一次
4.7 辅助设施 养护内容 养护周期 养护要求 护栏、栏杆、爬梯、扶梯 室内的油漆不少于二年一次,室外不少于一年一次 表面应保持清洁,需油漆的应定期油漆。 系船钩、助航孔 随时 系船钩及其固定螺栓应齐全与紧固完好,助航孔焊接良好 水尺、标志牌、警示牌 擦洗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表面应保持完好清洁、醒目;水尺高程每两年应校核一次,若高程与读数之间误差大于10㎜,水尺必须重新安装 航行标志 应经常进行养护,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8 5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 维修的分类 岁修:针对汛后检查发现的工程一般损坏和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的必要整修和局部改善。对于影响次年安全渡汛的问题,应在次年汛前完成; 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程量大、技术较复杂时,需有计划进行的工程整修; 抢修:当工程损坏,危及工程安全或影响正常运用时,须立即采取的抢护措施。

39 5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 维修应符合的要求 : 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 岁修、大修需编制专项维修计划
5 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 维修应符合的要求 : 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工程原有结构为原则。 岁修、大修需编制专项维修计划 发现工程有重大险情,维修养护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抢险工程应做到及时、快速、有效,防止险情发展; 维修工程必须按有关规范施工,并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 维修工程须按要求作好档案。

40 5.2 土工建筑物 土堤的维修 渗漏、墙后地面的少量冒水和冒沙现象:按照“上截下排”,“迎水坡防渗、背水坡导渗” 的原则进行抢修。 管涌:
5.2 土工建筑物 土堤的维修 渗漏、墙后地面的少量冒水和冒沙现象:按照“上截下排”,“迎水坡防渗、背水坡导渗” 的原则进行抢修。 管涌: 按“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的原则进行抢修,一般在背水面进行抢修。抢修方法应根据管涌具体情况和抢修器材来源情况确定。

41 5.2 土工建筑物 土堤的维修 裂缝: 针对裂缝特征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5.2 土工建筑物 土堤的维修 裂缝: 针对裂缝特征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干缩裂缝和深度小于0.5m, 宽度小于5mm的纵向裂缝,一般采取封闭缝口处理; 表层裂缝(深度小于1m,宽度小于10mm的)可采用开挖回填处理; 深度较深的非滑动性的内部深层裂缝,宜采取灌浆处理;对自表层延伸至土堤深部的裂缝,宜采用上部开挖回填与下部灌浆相结合的方法处理。

42 5.2 土工建筑物 土堤的维修 土堤出现滑坡迹象但发展缓慢时,可根据滑坡产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按“上部减载,下部压重”和“迎水坡防渗、背水坡导渗”等原则,采用开挖回填,加培缓坡,压重固脚、导渗排水等多种方法综合处理。 土堤遭受白蚁、害兽危害时,应采用药物毒杀、诱杀和人工捕杀等方法防治。蚁穴、兽洞采用锥探及灌拌有药物的粘土浆或开挖回填等方法处理。

43 5.2 土工建筑物 河床的维修 河床冲刷: 一般可采用抛石或沉排方法处理,不影响工程安全的冲刷坑,可不作处理。 河床淤积:
5.2 土工建筑物 河床的维修 河床冲刷: 一般可采用抛石或沉排方法处理,不影响工程安全的冲刷坑,可不作处理。 河床淤积: 厚度大于50cm的河段影响工程功能效益时应进行疏浚,疏浚方法可选用人工挖淤、水力挖淤、机械清淤等。

44 5.3 石工建筑物 砌石结构的维修 砌石护坡、护底出现松动,塌陷、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等现象,按原设计进行翻修、整修。
5.3 石工建筑物 砌石结构的维修 砌石护坡、护底出现松动,塌陷、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等现象,按原设计进行翻修、整修。 浆砌、灌砌块石护坡、墙身产生缝深在10cm以下的一般浅缝时,可沿裂缝凿开,洗刷干净后用素混凝土填封。对于裂缝较宽且已贯穿砌体的,可将裂缝两边损坏块石拆除,使其成交错状态,冲洗干净后,重新砌筑平整。 浆砌、灌砌块石墙身渗漏严重的,可采用灌浆处理。

45 5.3 石工建筑物 砌石结构的维修 墙身发生倾斜或有滑动迹象时,可采用墙后减载、墙前加撑的方法处理。墙基出现冒水冒沙现象,应采取墙后降低地下水位,墙前增设反滤设施的方法处理。 浆砌、灌砌块石护坡墙体伸缩缝填料如有损失,应及时填充,止水损坏应将原止水凿除,按原设计重新制作止水。

46 5.3 石工建筑物 防冲设施的维修 防冲槽、海漫等遭受冲刷破坏时,一般可加筑消能设施或抛石、抛石笼、柳石枕等办法处理。

47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建筑物维修内容的分类 混凝土结构脱壳、剥落或机械损坏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冻蚀、碳化侵蚀损坏 混凝土建筑物裂缝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建筑物维修内容的分类 混凝土结构脱壳、剥落或机械损坏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冻蚀、碳化侵蚀损坏 混凝土建筑物裂缝 混凝土结构的渗漏 伸缩缝填料损失 主要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如交通桥、工作桥等 水下结构

48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结构脱壳、剥落或机械损坏 表面损伤面积小的,可用砂浆或聚合物砂浆抹补;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结构脱壳、剥落或机械损坏 表面损伤面积小的,可用砂浆或聚合物砂浆抹补; 对有防腐、抗冲要求的重要部位的表面局部损坏,可用环氧砂浆或高标号水泥砂浆等修补; 对损坏面积大、或深度较大的,可用浇混凝土、喷混凝土、喷浆等方法修补; 船、套闸闸室墙表面被船只碰撞损坏严重的部位,可采取凿除原损坏混凝土层,采取钢板复盖或其他工程补强措施; 为保证新老混凝土结合牢固,在修补前 应对旧混凝土表面凿毛并清洗干净,对裸露的钢筋应进行除锈处理。

49 5.4 混凝土建筑物 钢筋砼保护层碳化损坏的维修 应凿除损坏的表面混凝土,根据侵蚀情况分别采用涂料封闭、高标号砂浆、环氧砂浆抹面或喷浆等措施进行处理。

50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建筑物裂缝的维修 混凝土建筑物出现裂缝后,应加强检查观测,查明裂缝性质、成因及其危害程度,以确定修补措施。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建筑物裂缝的维修 混凝土建筑物出现裂缝后,应加强检查观测,查明裂缝性质、成因及其危害程度,以确定修补措施。 混凝土的微细表面裂缝、浅层缝及缝宽小于0.2mm的裂缝, 可不予处理或采用涂料封闭。缝宽大于规定的,则应分别采用表面涂抹、表面粘补玻璃丝布,凿槽嵌补柔性材料后再抹砂浆、喷浆或灌浆等措施进行修补。 裂缝应在基本稳定后修补,并宜在低温季节开度较大时进行。不稳定裂缝应采用柔性材料修补。

51 5.4 混凝土建筑物 混凝土结构的渗漏的维修 应结合混凝土裂缝及表面缺陷等进行处理,并应根据渗漏部位、渗漏量大小等情况,分别采用砂浆抹面或灌浆等措施。

52 5.4 混凝土建筑物 伸缩缝填料损失的维修 如有损失,应及时填补。止水设施损坏,可用柔性化学材料灌浆、重新埋设或增设止水予以修复。

53 5.4 混凝土建筑物 交通桥、工作桥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一般可采用环氧砂浆等涂料进行表面封闭防腐保护,如发现涂料老化、局部损坏、脱落、起皮等现象,应及时修补或重新封闭。

54 5.4 混凝土建筑物 水下结构的维修 位于水下的闸底板、铺盖、护坦、消力池和闸墩、岸墙、翼墙的水下部位,如发生表层剥落、冲坑、裂缝、止水设施损坏,应根据水深、部位、面积大小、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可选用钢围埝、气压沉柜等设施并择用前述钢筋混凝土修补方法进行修补,或由潜水员采用快干混凝土进行水下修补。

55 5.5 闸门 闸门维修内容的分类 钢闸门防腐蚀 闸门止水 钢闸门门叶及梁系结构 闸门的连接紧固件 闸门行走支承装置 吊耳、吊座

56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 措施:涂装涂料和喷涂金属 要求: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 措施:涂装涂料和喷涂金属 要求: 1、涂装涂料和金属喷涂的施工工艺、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的要求,均应按照《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有关规定执行。 2、钢闸门使用过程中, 发现局部锈斑、针状锈迹时,应及时补涂涂料。当涂层普遍出现剥落、鼓泡、龟裂、明显粉化等老化现象时,应全部重做新的防腐涂层或封闭涂层。

57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涂装涂料 具体要求: 涂料品种应根据钢闸门所处环境条件,保护周期等情况选用;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涂装涂料 具体要求: 涂料品种应根据钢闸门所处环境条件,保护周期等情况选用; 面(中)、底涂层应配套,性能良好; 涂装层数、每层厚度、逐层涂装间隔时间、涂料配制方法和涂装注意事项,应按设计文件或涂料生产厂家的说明书规定执行。

58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喷涂金属 具体要求: 喷涂材料:由设计确定;
5.5 闸门 钢闸门防腐蚀--喷涂金属 具体要求: 喷涂材料:由设计确定; 喷涂层厚度:应根据闸门所处工作环境及设计要求执行。也可根据不同喷涂材料按下述厚度施工:喷锌层宜取120µm~150µm;喷铝层或铝基合金层宜取100µm~120µm。

59 5.5 闸门 闸门止水的维修要求: 当止水橡皮出现磨损、变形或止水橡皮自然老化且漏水量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
5.5 闸门 闸门止水的维修要求: 当止水橡皮出现磨损、变形或止水橡皮自然老化且漏水量超过规定时,应予更换; 止水压板螺栓、螺母应完好齐全,止水压板螺栓、螺母锈蚀严重的,应予更换; 止水木腐蚀、损坏时,应予更换; 刚性止水在闭门状态应支承可靠、止水严密,挡板出现焊缝脱落现象,应予补焊,填料缺失时,应填满符合原设计要求的环氧砂浆。

60 5.5 闸门 钢闸门门叶及梁系结构的维修要求 发生局部变形、扭曲、下垂时,应核算其强度和稳定性,并及时矫形、补强或更换。发生裂缝或焊缝开裂,应及时补强或补焊。

61 5.5 闸门 闸门的连接紧固件的维修要求 钢门体的局部构件锈蚀严重的,应加固或更换。
5.5 闸门 闸门的连接紧固件的维修要求 钢门体的局部构件锈蚀严重的,应加固或更换。 闸门的连接紧固件如有松动、缺失时,应分别予以紧固、更换、补全。焊缝脱落、开裂锈损,应及时补焊。

62 5.5 闸门 闸门行走支承装置的维修要求 闸门行走支承装置的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轴和轴套出现裂纹、压陷、变形、磨损严重;
5.5 闸门 闸门行走支承装置的维修要求 闸门行走支承装置的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轴和轴套出现裂纹、压陷、变形、磨损严重; 滚轮出现裂纹、磨损严重或锈死不转; 主轨道变形、断裂、磨损严重。

63 5.6 启闭机房、控制室 启毕机房、控制室维修的分类 屋面 门窗 内外墙面 楼、地面

64 5.6 启闭机房、控制室 启毕机房、控制室维修的要求 房屋修缮应参照建设部门房屋修缮的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保持屋面排水设施完好;
5.6 启闭机房、控制室 启毕机房、控制室维修的要求 房屋修缮应参照建设部门房屋修缮的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保持屋面排水设施完好; 防水层的损坏部位按原设计修补,恢复原功能; 内外墙面的涂料、面砖发生损坏的及时修补 楼、地面的涂层 、地砖等应保持完整 ,损坏部分按原样修复

65 5.7 辅助设施 辅助设施的维修分类 护栏、栏杆、爬梯、扶梯 系船钩、助航孔、带缆桩助航设施。 水尺、标志牌、警示牌等观测、安全设施
5.7 辅助设施 辅助设施的维修分类 护栏、栏杆、爬梯、扶梯 系船钩、助航孔、带缆桩助航设施。 水尺、标志牌、警示牌等观测、安全设施 航行标志 电缆沟

66 5.7 辅助设施 辅助设施的维修要求 保持完好; 损坏或危及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应立即予以整修、更新或更换。

67 6 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内容分类 启闭机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养护与维修 电气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仪表与自控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68 6 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一般规定 岁修、抢修和大修工程,均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恢复原设备功能或局部改进为原则。
6 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 一般规定 岁修、抢修和大修工程,均应以恢复原设计标准、恢复原设备功能或局部改进为原则。 抢修工程应做到及时、快速、有效,防止险情发展。 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各类设备的检修、试验和保养周期。 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卡制度,建立单项设备技术管理档案,逐年积累各项资料。 应根据工程设备情况,备有必要的备品、备件。

69 6.2 启闭机的经常检查与养护 卷扬式启闭机的检查与养护 1 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养护每月不少于一次;船、套闸巡检周期为每日一次至每周一次;
1 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养护每月不少于一次;船、套闸巡检周期为每日一次至每周一次; 2 启闭机工况良好,无异响、振动与异味; 3 机体表面清洁、油漆良好,及时紧固螺栓及加注润滑油。机架与各零部件应完好; 4 闸门定位应正确,闸门开度与指示应一致; 5 制动轮表面应保持清洁,无油垢及垃圾杂物。检查并适时调整电磁铁行程、制动片间隙与接触面积,确保制动可靠。液压式制动器密封应良好,无渗油现象;

70 6.2 启闭机的经常检查与养护 卷扬式启闭机的检查与养护 6 减速箱应无漏油现象,油量正常、油质良好,轴承润滑应正常;
6 减速箱应无漏油现象,油量正常、油质良好,轴承润滑应正常; 7 钢丝绳应保持油脂涂层良好、松紧适度,在卷筒上固定应牢固,排列应整齐。不得有爬绳、偏档、咬边等现象。动、定滑轮转动应灵活; 8 钢丝绳养护每半年一次。必须先清除钢丝绳上污物,用机油清洗后涂抹专用的润滑油脂。钢丝绳日常抹油每月一次。 9 调整双吊点闸门两侧钢丝绳,确保闸门水平与两侧搁门器搁门同步,防止闸门倾斜; 10 不经常使用的启闭机,应每月启闭一次。

71 6.2 启闭机的经常检查与养护 液压式启闭机的检查与养护 1 检查与养护的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1 检查与养护的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2 供油管、排油管和泄压管的油漆应保持良好,色标应清晰,敷设应牢固; 3 油缸支架与基体承接应牢固,活塞杆防尘保护装置完好; 4 液压缸的密封垫片和油管接头、阀件以及油箱、管路应无泄漏、渗油现象。油箱内油量正常、油色清纯;

72 6.2 启闭机的经常检查与养护 液压式启闭机的检查与养护
5 缸体、端盖、活塞杆、支承、轴套及油泵等零件应无损伤或裂纹,缸口应无油垢及灰尘。活塞杆伸缩平稳; 6 液压泵站的主泵出油量及压力应达到设计要求,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噪音及振动; 7 液压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压力表指示准确。节流阀、压力阀调节应正常; 8 闸门限位开关安装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动作应灵活。液压缸超行程卸载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73 6.3 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卷扬式启闭机的检查与维修 检查与维修周期:结合汛前、汛后定期检查,每年四次;维修周期为每年一次。

74 6.3 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卷扬式启闭机的检查与维修
检查部位 完好标准 维修措施 卷筒绳槽 磨损不超标 重新车槽 卷筒或卷筒轴 无裂纹 及时更换 滑轮 无裂纹且磨损不超标 滑动轴承 修刮或更换 传动齿轮 啮合良好

75 6.3 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制动装置的调整与维修 制动轮、闸瓦表面无不均匀磨损。如有砂眼与裂纹,则必须进行整修或更换;
制动轮与闸瓦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闸瓦总面积的80%,闸瓦磨损超过厚度的1/2或制动轮壁厚磨损超过2/3时均必须更换; 制动弹簧变形或失去制动力矩时,必须更换; 制动装置维修后,其技术参数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C/T )的有关规定。

76 6.3 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液压式启闭机的检查与维修
6.3 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 液压式启闭机的检查与维修 检查部位 完好标准 维修措施 液压油及油箱 符合标准 定期清洗或更换 油泵及附件 无渗漏油 维修或更换 油缸及组件 无不良现象 油管及附件 无漏油及病害 修理或更换 阀件 灵准无渗漏

77 6.4 电气设备 电动机的养护 检查与养护每季不少于一次; 保持清洁且接线良好 接地应符合规范技术要求; 运行满足规范要求
6.4 电气设备 电动机的养护 检查与养护每季不少于一次; 保持清洁且接线良好 接地应符合规范技术要求; 运行满足规范要求 电动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符合产品规定。

78 6.4 电气设备 电动机的维修 一到三年应维修一次; 清除电动机内部灰尘,检查绕组绑线应牢固,定子铁芯应无松动,风扇紧固良好;
6.4 电气设备 电动机的维修 一到三年应维修一次; 清除电动机内部灰尘,检查绕组绑线应牢固,定子铁芯应无松动,风扇紧固良好; 检查轴承并清洗换油,如有较大松动、磨损、破碎等现象应及时更换; 经常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电动机解体维修后,应做电气试验及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9 6.4 电气设备 配电设备的日常巡视与维修养护 高低压开关设备的维修与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 电力变压器的日常巡视与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6.4 电气设备 配电设备的日常巡视与维修养护 高低压开关设备的维修与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 电力变压器的日常巡视与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变压器必须定期清洁和维修; 每年一次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

80 6.4 电气设备 操作设备的养护 各种设备的清洁、绝缘和接地; 各种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的清洁、接触和接地;
6.4 电气设备 操作设备的养护 操作设备的检查与养护每月不少于一次; 各种设备的清洁、绝缘和接地; 各种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的清洁、接触和接地; 闸门开度仪、主令控制器及限位开关装置应经常检查、养护和校核, 熔断器的熔芯或熔丝规格必须符合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各种指示信号应完好无缺,各种仪表应定期检验。

81 6.4 电气设备 线缆的养护 线缆的检查与养护每月一次; 防止发生短路、断路、漏电、联接松动现象;
6.4 电气设备 线缆的养护 线缆的检查与养护每月一次; 防止发生短路、断路、漏电、联接松动现象; 架空线路接头联接应良好,经常清除架空线路下的树障; 户外照明灯具防潮应可靠,灯泡损坏后应及时调换; 定期测量导线的绝缘电阻; 电缆沟内积水应及时排除,电缆不得浸入水中; 线路上的避雷器应每年做一次预防性试验。

82 6.4 电气设备 其他相关设备的养护、维修 防雷与接地装置定期养护、测试,并及时更换; 备用柴(汽)油发电机组,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养护检修。
6.4 电气设备 其他相关设备的养护、维修 防雷与接地装置定期养护、测试,并及时更换; 备用柴(汽)油发电机组,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养护检修。 测量仪表、广播通讯、专用设备的养护维修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电气安全用具与消防器材的维修养护可参照“上海市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的有关章节。

83 6.5 仪表与自控 仪表的检查和维护 仪表安装与接线应牢固可靠; 仪表传感器每月至少应清洗一次;
6.5 仪表与自控 仪表的检查和维护 仪表安装与接线应牢固可靠; 仪表传感器每月至少应清洗一次; 仪表显示应正常,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做好记录; 仪表供电和过电压保护装置应良好; 仪表执行机构与控制机构工作应正常,每半年检查一次;

84 6.5 仪表与自控 自控、视频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可编程序控制器、远程终端、保护设备、通信系统、视频系统及计算机系统,半年应进行一次检查与校验,保持系统清洁无尘; 自控系统的自诊断、声光报警、保护、通信等功能。每半年整定及校验一次,应正常可靠; 自控系统的接地(接零)和防雷设施,每年检查维护一次,应正常可靠; 视频系统的云台、刮雨器等转动部分应经常保持清洁无尘,润滑良好,动作应正常;

85 6.5 仪表与自控 软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定时杀毒,及时更新; 定期对运行数据库进行备份,对技术文档妥善保管;
6.5 仪表与自控 软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定时杀毒,及时更新; 定期对运行数据库进行备份,对技术文档妥善保管; 如软件修改或设置,应将修改或设置前后的软件分别进行备份,并做好修改记录; 如运行中出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上报。

86 7 环境与绿化保护 工作桥的保护 水面保洁,水质改善 闸区保护和清洁 绿化养护 景观维护

87 8 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的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完善管理制度 推行档案数字化

88 谢 谢 二○○六年十一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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