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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執行概況 中央健康保險局 9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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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執行概況 中央健康保險局

2 大綱 醫療服務提供概況 醫療服務利用情形 專款專用執行情形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 委員會相關決議

3 醫療服務提供概況

4 西醫醫院醫師數統計 單位:人 註:醫師數成長率=(93年5月有效西醫師數/92年5月有效西醫師數)-1。
有效西醫師數係指醫院在合約有效期間內每月15日之西醫師數;同一人在多處 執業,以執業生效日期最後一筆計算之。

5 西醫醫院病床數統計 單位:人 註1:病床成長率=(93年5月有效病床數/92年5月有效病床數)-1。 註2:成長率係與前一年同期比較。
*上述病床不含洗腎治療床,急診處暫留床,嬰兒床。

6 醫療服務利用情形

7 93年第1季醫院門診申報點數分佈 百萬點 註:不含洗腎,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藥費為所有案件藥費

8 93年第1季醫院門診申報件數分佈 千件 註:不含洗腎,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

9 93年第1季醫院門診平均每件點數分佈 註:不含洗腎,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

10 93年第1季醫院住診申報點數分佈 百萬點 註: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

11 93年第1季醫院住診住院日數分佈 千日 註: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

12 93年第1季醫院住診平均每日點數分佈 註:未處理感染防治醫療網費用。

13 93年第一季全局門診點數佔率 註:93年佔率分類為0-9%者為92年或93年第一季無門診點數或住院點數的醫院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93年佔率分類為0-9%者為92年或93年第一季無門診點數或住院點數的醫院

14 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15 醫學中心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16 區域醫院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17 地區醫院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18 台北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19 北區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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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中區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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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南區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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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高屏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23 東區分局門診佔率家數消長概況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其政給溫溫的檔案
D:\GB\其他\ 年第一季門診點數成長情形\ 修訂後-醫院93年第一季明細 註:升=>92年第一季門診佔率大於93年第一季門診佔率

24 93年第二季醫院總額住診點值推估

25 93年第二季醫院總額門診點值推估

26 專款專用執行情形

27 B、C肝炎試辦計畫收案個案數及費用預估 試辦家數共計94家。 試辦醫師共計831名。 試辦個案數共計7010名
醫學中心17家 區域醫院65家 地區醫院12家 試辦醫師共計831名。 試辦個案數共計7010名 93年1月至4月B、C肝藥費約2.17億元。 註1:資料來源:疾病管制局、全民健康保險申報費用醫令檔。 註2:資料期間:自92年10月01日起公告實施,截至93年03月底止。

28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 相關決議

29 93.3.12 第86次會議決議 各部門專款專用項目之九十三年度預算預估額度計算方式如下:
(一)牙醫門診、中醫門診及西醫基層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務改善/獎勵方案: 93年度預算預估額度=【(92年度該部門每人實支醫療費用x該部門該項目之成長率x93年度預估人口數)+92年度方案預算+92年度方案未支經費】。

30 第86次會議決議(續1) (二)各部門專款專用項目之九十三年度預算預估額度與九十二年度未支用預算推估額度及其計算方式詳如附表。 93年醫院總額專款專用預算推估如附表

31 附表--93年醫院總額專款專用預算推估 項目 協商成長率 預估預算(千元) 1.B、C肝炎防治計畫 0.813% 1,999,285註1
2.品質保證保留款 0.155% 381,167註2 註1:1,999,285=92年醫院每人實支醫療費用×0.813%×93年預估人口數。 註2:381,167=92年醫院每人實支醫療費用×0.155%×93年預估人口數。 註3:92年醫院每人實支醫療費用預估為11,091元。 註4:93年預估人口數為22172千人。

32 第87次會議決議 九十三年度各部門總額,「屬專款專用項目」及「非屬專款專用之協商因素項目」之實施與監控方案, 請分別於本(九十三)年四月底及六月底前定案,各相關預算始得撥付。

33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 九十四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商程序及預訂時程如附圖,其作業流程如下:
一、研擬協商因素項目/計畫:於衛生署擬訂九十四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陳報行政院後,請健保局及各總額部門即進行協商因素項目/計畫(草案)之研擬。 二、召開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及績效評核會議。

34

35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續1) 三、進行年度總額協商: 交議協定九十四年度總額及其分配案後,即提請
(一)、非協商因素成長率之協定:費協會奉衛生署 交議協定九十四年度總額及其分配案後,即提請 委員會議討論確定各部門非協商因素成長率值。 (二)、協商因素成長率之協定: 1、費協會召開年度總額協商因素項目/計畫座談會 請健保局及各總額部門於會中報告所研擬之年度 計畫概要、預算範圍、優先順位等,並請其依委 員建議意見修正。

36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續2) 2、費協會召開非正式會議,邀本會委員預先交換 意見。 識會議,協定各部門之總額成長率。
3、舉辦年度總額協商共識營:預定召開二天之共 識會議,協定各部門之總額成長率。 4、於委員會議協定各部門總額協商因素項目之各 子項預算分配、計畫目標及監控方式。 5、確定年度整體總額計算方式及其成長率值報署 核定後公告。 6、各部門就協商因素項目,研擬具體執行計畫, 並依法定程序通過後報本會備查。

37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續3) 四、進行各部門總額協商因素項目/計畫實施進度之監控。 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評核作業案
一、評核範圍 : (一)除品質確保方案外,逐年納入各項績效評核,俾使 各部門不同程度的投入與努力獲得該有之肯定。 (二)九十三年績效評核面,除九十二年已有之「總額委員 會執行績效」 外,納入協定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三年 度總額時,各部門所承諾之「專案或專款專用項目計 畫目標達成率及成效」項目。

38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續4) (三)自九十四年起逐步導入「費用控制計畫及成效」、 、「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及成效」、「改善支付公
平合理性之計畫及成效」、「分區預算點值管理 、提升資源均勻分布等計畫及成效」等項目。 二、評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員擔任評核委員 召開評核會議,依評核標準就各總額部門所提執行 成果進行評核。 (一)評核委員的組成:由專家學者5名(其中一名為 本會專家學者委員)、衛生署代表1名及本會主任委 員等7名組成。

39 93.5.14 第88次會議決議(續5) (二)評核會議: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由同組評核委員 評核,會議依其抽籤順序,分場次於同一天召開。
(三)成果呈現方式:書面及口頭報告。 (四)評核標準(含項目及配分):於評核會前召開評核 委員座談會議討論決定。 三、評核結果之處理:評核結果作為協商之依據,以茲 鼓勵,但不固定額度。

40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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