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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工務局 桃園縣道路改善工程作法 報告人: 黃全成 中華民國10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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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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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改善工程規劃設計作法 (一)、建立完善的審查機制,如下表所示: 項次 作業項目 作業內容 1 成立審查小組
建議外聘專家及內聘資深公務員與當地村里長成立審查小組。 2 實地勘查及書面審查 審查小組除了召開書圖審查會議亦要先實地勘查,才能發揮審查功能發現設計疏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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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改善工程規劃設計作法 (二)、建立規劃設計檢核表,檢核項目如下表所示: 項次 檢核項目 檢核內容 1 基準點來源
主要為高程基準點與平面參考基準點。 2 測量方式 包含使用測量儀器、測量方法、測量容許誤 差說明。 3 人手孔蓋及路基改善位置面積調查 包含各管線單位之人手孔蓋位置、數量與查基需改善位置面積調查。 4 單價分析 單價是否合理?各標案工程同樣工項之單價 是否有差異? 5 數量計算 數量計算式與圖說是否相符? 6 圖說設計 設計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平面圖及剖面圖比例尺是否正確?縱、橫斷面圖設計高程是否有按規定標示?道路各層結構厚度是否正確? 7 施工規範 施工說明及相關規範是否有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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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改善工程規劃設計作法 (二)、建立規劃設計檢核表,檢核項目如下表所示(續): 項次 檢核項目 檢核內容 8
材料品質檢驗標準準及試驗費 各項材料檢驗標準及試驗費是否編足? 9 工期計算說明 有無考量現地環境因素分析施工工率及政策需求製作預估工程進度表核算合理工期? 10 品管費用 是否依工程規模及需求編列足夠品管費用? 11 交通維持費 包含交通維持設施、警示燈、替代道路告示牌、交通指揮人員費用。 12 工程宣導費 包含全民督工告示牌、工程警示牌、施工通報單製作費用及媒體宣導費。 13 圖說、預算總表、數量表、單價分析簽證 設計人員及技師有無依規定簽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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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前準備作法 (一)、各項計畫重點確實審查再核定如下表所示: 項次 計畫名稱 審查重點 1 施工計畫 1.工地管理組織
2.每階段施工範圍界定 3.施工測量 4.施工預定進度圖表 5.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6.環境維護方式 7.土方及刨除料處理計畫 8.緊急應變計畫 2 品質計畫 1.品管組織 2.施工要領 3.品質管理項目及標準 4.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 5.自主檢查表 6.不合格品之管制 7.矯正及預防措施 8.內部品質稽核 3 監造計畫 1.監造組織 2.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3.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 4.材料及駐廠抽驗程序及標準 5.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6.缺失改善通知與追蹤措施 4 交通維持計畫 1.交維設施佈設方式 2.宣導告示牌設置地點及數量 3.指揮人員數量及指揮位置 4.各項警示設施數量 5.各項防護設施數量 6.替代道路規劃 7.封閉道路及開放通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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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前準備作法 (二)、召開施工前協調會就下表所列事項完成確認: 項次 協調事項 1 各項計畫提交審查完成期程確認 2
各管線單位人手孔蓋全面降埋時程確認 3 每次施工街廓確認 4 需路基改善未置確認 5 工程告示牌完成設置期程確認 6 各單位緊急聯絡名單及電話確認 7 宣導作業完成期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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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前準備作法 (三)、施工相關資訊宣導方式,如下表所示: 項次 宣導方式 1 將預定施工路段、期程及替代道路於網站公告。
2 拜會當地村(里)長並逐戶發放施工通報單。 3 製作新聞稿及電子文宣透過平面、電子媒體與各相關單位跑馬燈宣導。 4 除現地地上標註施工資訊外並在各重要路口先行設置施工告示牌註明施工期程及替代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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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品質監控作法 道路改善工程品質的好壞取決於施工過程中的品質監控方式是否成功,其重要監控措施如下表說明: 項次 監控措施
1 可要求裝設攝影機就出料全程進行監錄。 2 監造單位一定要派員駐廠隨機取樣做試驗確保料源符合契約規範規定。 3 主辦機關要不定期至料廠抽驗落實督導責任。 4 現地要施做時需依規定將道路各點刨除高程標示並用電腦控制刨除高程。 5 監造單位在現地要檢驗刨除高程是否正確及瀝青各滾壓階段溫度及滾壓次數是否符合契約規範規定,並隨機取樣做含油量及篩分析等試驗。 6 現地對於縱向及橫向接縫須依契約規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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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品質監控作法 道路改善工程品質的好壞取決於施工過程中的品質監控方式是否成功,其重要監控措施如下表說明(續): 項次
7 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要隨時檢查各車道角材要放樣精準。 8 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對於交維設施要隨時檢查有無發揮功能是否須補強或修正。 9 如有路基改善部份一定要等到MRC或CLSM凝固後才能進行刨除加封作業,同時亦必須辦理壓實度試驗確任認是否符合契約規範規定。 10 瀝青鋪築後要落實養護,至少溫度須下降至50度以下才可開放通車。 11 主辦機關要成立工程督導小組不定期至現地督導要求承辦單位、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落實工程品質及進度要求。 12 承辦單位、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一定要依施工計畫、品質計畫、監造計畫建立相關文件檔案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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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改善工程完工驗收及檢討作法 工程主辦單位對於工程完工後,對於驗收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作業程序及工程檢討方式,確保當次工程品質符合合契約規範且讓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瞭解下次辦理相同工程時有那些地方可再進步。其驗收作業程序及完工後檢討方式如下表所示: 項次 作業項目 作業內容 1 工程驗收作業程序 (1) 收到「工程竣工報告表」後應至實地辦理高程測量,以確認道路有無依據原設計高程施工。 (2) 要進行平坦度檢測確認IRI值有無符合驗收門檻。 (3) 要依契約規定派員驗收,且由電腦挑選亂數進行隨機取樣,檢驗厚度、壓實度、含油量、黏滯度及針入度等相關報告數據有無符合規定。 (4) 檢查所有告示牌有無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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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改善工程完工驗收及檢討作法 工程主辦單位對於工程完工後,對於驗收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作業程序及工程檢討方式,確保當次工程品質符合合契約規範且讓施工廠商及監造單位瞭解下次辦理相同工程時有那些地方可再進步。其驗收作業程序及完工後檢討方式如下表所示: 項次 作業項目 作業內容 2 工程完工檢討作業 (1)將施工前所量測平坦度IRI值與施工後所量測平坦度IRI值做比較,檢討有無明顯提高道路平坦度。 (2)由各標案施工中之督導紀錄、查核紀錄、試驗報告、缺失改正通知與民眾反應事項統計出最常見之缺失有那些,作為下次道路改善工程注意事項,避免再犯。 (3)邀集設計、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召開檢討會。 (4)邀集各管線單位確認在原人手孔蓋降埋總數30%內以有需求再提升之人手孔蓋同意提升,以落實人手孔蓋減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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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瀝青混凝土路面品質控制補充說明 為確保道路工程路面品質在招標文件內建議可納入下列補充說明;且該補充說明與其他契約條文規定若有衝突者,以該補充說明優於其他契約條文,該補充說明未規定者准依其他契約條文及作業要點。 項次 補充說明重要條文 1 承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提送供料廠商及該廠出產符合契約規定,當年度或最近半年內之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含瀝青混凝土各項試驗合格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報經監造單位審核通過後方可施工。每逾期1日處以新台幣1萬元整之違約金(文件提送期限日遇假日,順延至第1上班日)。 2 承商應於施工前就施工範圍內現有道路設施(中央分隔島排水孔高程、機車格、標誌、標線、感應線圈…等)環境等現況進行調查,作成紀錄並拍照存證,送監造單位審查。 3 承商應於施工前調查人手孔之尺寸、規格、材質及所屬單位,拍照作成紀錄後,送監造單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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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瀝青混凝土路面品質控制補充說明 為確保道路工程路面品質在招標文件內建議可納入下列補充說明;且該補充說明與其他契約條文規定若有衝突者,以該補充說明優於其他契約條文,該補充說明未規定者准依其他契約條文及作業要點。 項次 補充說明重要條文 4 承商應於施工前調查需辦理路基改善位置,如認為與設計改善範圍不同者,應邀請設計及監造單位現場會勘確認實際施作範圍並作成紀錄。 5 承商施工前應印製通知單宣導辦理通知、公告等相關作業,如需移動障礙物(如車輛等)者,應於移動前及復原後拍照(或錄影)存證,移動障礙物如有損傷者概由承商負責。 6 承商應於決標後次日起10日內提報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實施計畫書及出料計畫(含確保新料瀝青混凝土無添加再生料之作為),並經監造單位審核後始得施工,承商應於辦理工程款估驗計價時檢附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流向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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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瀝青混凝土路面品質控制補充說明 為確保道路工程路面品質在招標文件內建議可納入下列補充說明;且該補充說明與其他契約條文規定若有衝突者,以該補充說明優於其他契約條文,該補充說明未規定者准依其他契約條文及作業要點。 項次 補充說明重要條文 7 本工程出新料瀝青混凝土時,該組拌合機之再生料輸送機具應關閉禁止運作,承商於瀝青混凝土(含路改、臨舖等)出廠時應將出料憑証交由駐廠監造單位簽章後,隨車於施工現場交付現場監造單位簽認後收執。 8 瀝青混凝土路面鋪築完成應進行養護,路面溫度降至50℃以下方可開放通車。 9 工程契約規定應使用新料瀝青混凝土,若經查獲有使用再生料之情形,或再生瀝青混凝土之再生料添加比例不符契約規定,當次(天)施工完成之路面應刨除重鋪,並處以新台幣50萬元之懲罰性違約金。上述情事發生第二次時,其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不予發還,並依政府採購法第一0一規定辦理。 10 承商辦理刨除作業時,應先進行施工測量及放樣,刨除厚度為原有鋪面高程向下刨除至設計高程,並全面加鋪規定設計厚度,相關測量費用已含於契約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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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瀝青混凝土路面品質控制補充說明 為確保道路工程路面品質在招標文件內建議可納入下列補充說明;且該補充說明與其他契約條文規定若有衝突者,以該補充說明優於其他契約條文,該補充說明未規定者准依其他契約條文及作業要點。 項次 補充說明重要條文 11 瀝青混凝土廠出料(含再生料)過程及錄影: (1)本工程出料過程所使用之拌合機具,不得同時出產別處工程之材料,除有特殊情況發生,惟應先通知監造單位之駐廠人員同意。 (2)承商應於每次出料前完成相關錄影設備架設作業,並具可提供即時影像予本局及監造人員查看之功能,經監造單位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出料,錄影時間為開始拌料至完成出料為止,錄影畫面應清晰可辨。 (3)錄影位置至少包括出料口、級配料斗、控制室、控制盤、運輸車之車牌(含車斗)、再生料輸送帶及本局或監造人員指定地點。 (4) 錄影成果應燒錄於光碟1式2份予本所,並於辦理當期估驗計價提送相關資料時一併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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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瀝青混凝土路面品質控制補充說明 為確保道路工程路面品質在招標文件內建議可納入下列補充說明;且該補充說明與其他契約條文規定若有衝突者,以該補充說明優於其他契約條文,該補充說明未規定者准依其他契約條文及作業要點。 項次 補充說明重要條文 12 承商應於路面刨鋪前委由TAF認證之實驗機構、政府單位實驗室或本局指定之學術機構以道路平坦度檢測車進行檢測;並於鋪面工程完工辦理施工後檢測,該路段IRI檢測結果平均值<=4方辦理工程驗收,若有不符情形,將俟改善合格後再行辦理後續驗收事宜。另工程範圍若有不適宜檢測路段,應事先報准工程司同意方可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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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瀝青混凝土廠出料過程錄影位置說明 機台前方 掌握出料口車輛進出狀況 下料 掌握出料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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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瀝青混凝土廠出料過程錄影位置說明 再生料倉 掌握再生料管理 再生料輸送帶 了解再生料是否有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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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瀝青混凝土廠出料過程錄影位置說明 保溫桶下料 確保當日出料品質的穩定,避免混入再生料 操作畫面 掌握相關材料的出料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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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路基改善方式說明 路基第一型及及第二型施工圖說 路基第一型及及第二型施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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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路基改善方式說明 路基第三型施工圖說 路基第三型施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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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結束 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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