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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及品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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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及品質方案暨 推動道路平整方案說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壹、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及品質方案

2 這些公共工程基礎建設能否快速有效投入市場,如何提升工程計畫之執行效能為其成敗的關鍵。
為因應國內景氣遭受國際經濟風暴影響之嚴峻情勢,行政院研提「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獲立法院審查通過,預定98~101年間4年投資5000億元。 這些公共工程基礎建設能否快速有效投入市場,如何提升工程計畫之執行效能為其成敗的關鍵。 2

3 93~97年各年度 98年度 98年度公共工程之預算規模較往年大幅增加 約5,996億元 3,635億元~ 預算規模 4,816億元
決標金額 3,635億元~ 4,816億元 93~97年各年度 預算規模 約5,996億元 98年度 98年度公共工程之預算規模較往年大幅增加 3

4 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及品質方案架構圖 提升執行效率方案 目標 效益 調整工程計畫審議機制 活絡國內經濟(短期) 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率
善用發包策略 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 創造就業機會(短期) 流標廢標之因應措施 砂石、土方因應機制 停工解約之處理方式 強化競爭體質(長期) 加速爭議處理機能 4

5 善用發包策略(1/6) (一)採購策略 基於政策之時程要求,依工程之特性、環境,擬訂發包之方式及分標之策略:
3/3/201707/16/96 善用發包策略(1/6) (一)採購策略 基於政策之時程要求,依工程之特性、環境,擬訂發包之方式及分標之策略: 1. 招標文件必要時得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之文字,俾同步辦理招標。 2.善用統包方式辦理招標,將設計及施工以統包方式辦理招標。 5

6 善用發包策略(2/6) 3.重大計畫案,於完成招標文件草案時,公開徵詢各界意見。
3/3/201707/16/96 善用發包策略(2/6) 3.重大計畫案,於完成招標文件草案時,公開徵詢各界意見。 4.於編列預算及訂定底價時合理反映廠商因壓縮工期趕工所增加之施工費用。 5.考量委託專案管理廠商(PCM)或考量運用退休工程專業人力。 6.以國內廠商為投標廠商,除非基於涉外政府採購協定須開放外商投標或其他特殊情形。 6

7 善用發包策略(3/6) (二)預算及底價之訂定及調整 1. 編列預算及訂定底價應合理化,避免發生重複流廢標之情形。
3/3/201707/16/96 善用發包策略(3/6) (二)預算及底價之訂定及調整 1. 編列預算及訂定底價應合理化,避免發生重複流廢標之情形。 2.預算額度不足之情形,在不影響工程品質及功能需求之前提下,調整工程內容或就重要之項目先行採購, 若預算仍不足,得依規定在相關經費內勻支及流用辦理。 7

8 善用發包策略(3/6) (三)招標決標 1.善用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之規定。
3/3/201707/16/96 善用發包策略(3/6) (三)招標決標 1.善用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之規定。 2.採用工料分離採購,例如97年度鋼筋價格大幅上漲,可採由機關供料方式辦理。 3.訂定合理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4.經第1次公告招標結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之案件,不另公告招標,改採限制性招標。 8

9 善用發包策略(5/6) 5.機關邀請過去表現優良之2家以上廠商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其邀請對象之選定,可參考工程會建置之優良廠商資料庫。
6.經第1次公告招標結果,有1或2家廠商投標而流標,或開標結果廢標之案件,依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者,僅1家廠商投標亦辦理開標。 7.善用超底價決標之規定,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在不超過底價8%之範圍內,超底價決標。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超過底價4%者,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後決標。 9

10 善用發包策略(6/6) 8.善用複數決標之機制(例如1年期搶修工程開口契約決標予2家以上廠商)。
3/3/201707/16/96 善用發包策略(6/6) 8.善用複數決標之機制(例如1年期搶修工程開口契約決標予2家以上廠商)。 9.機關採最低標決標,對於投標價低於80%者,嚴格審查。 10

11 流標廢標之因應措施(1/3) (一)招標文件內資格與規格訂定注意事項
1.技術規格之訂定,依採購法第26條及「政府採購法第26條執行注意事項」,檢討技術規格有無限制競爭,致廠商參與投標受到不合理限制之情形。 2.廠商資格之訂定,依採購法第36條、第37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檢討廠商資格條件有無限制競爭,致廠商參與投標受到不合理限制之情形。 11

12 流標廢標之因應措施(2/3) (二)採行措施 1.招標機關於流廢標後檢討原因,若無特殊原因者,於1個星期內,重新上網公告,否則應研擬改善對策: (1)是否依不同標的分別辦理招標。 (2)預算、底價、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合理。 (3)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之金額是否調降。 12

13 流標廢標之因應措施(3/3) (4)預付款之金額是否調高(上限為契約金額之30%)等。
(5)檢討契約規定是否合理,例如履約期限、物價指數調整方式。 2.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檢討各相關案件之流廢標原因包括是否有綁標等情事,並研擬改善措施。 13

14 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1/2) 工程執行應以全生命週期為控管範圍,包括先期作業、預算編列、前置作業、工程執行及維護管理,並遵照政策需求期限,就重要工作項目,訂定控管里程碑及預定開始或完成期限,全程掌握執行動態。 14

15 強化里程碑控管機制(2/2) 先期作業 預算編列 前置作業 工程執行 結案 可行性研究 綜合/整體 規劃 選擇/替代方 案之成本效益 分析
環境影響評估 概算編列 審查 立法院通過 預算 行政院核定 用地取得(公告徵收) 用地取得(協議價購) 用地取得(公地撥用) 水土保持計畫審查 都市計畫審議 施工階段環境保護執行計畫 請領建照 管線拆遷 基本設計 細部設計 河川使用許可 交通維持計畫審查 發包策略 統包工程 (不含基本 設計) (含基本 一般工程 (交通) (水利) (建築) 結案報告 管理維護 先期作業 預算編列 前置作業 工程執行 結案 現行管考範圍 以全生命週期為控管新增的部分 15

16 控管組織 行政院范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良銹 工程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 工程技術輔導團 困難問題專案小組
運用國內工程界退休人力及相關專業人員組成輔導團,協助解決工程技術問題 行政院政務委員 主管部會召開專案會議 各部會公共建設推動會報 內政部:用地、土方小組 經濟部:砂石、管線小組 環保署:環保小組 研考會:補助地方執行計畫小組 工程會:民眾抗爭小組 具時效性、社會關注之公共建設計畫 年度可支用預算達一億元以上之公共建設計畫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列之計畫 行政院「專案列管重大建設」 計畫 16

17 獎懲措施 1.由工程會訂定獎懲原則,年度終了,計畫主管部會應本權責,並依「重賞重罰」、「獎懲分明」之原則,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2.對於施工廠商,如有圍標、擅自減省工料、品質查驗不合格、延誤履約期限等情形,依法追究廠商責任。 3.對於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或管理之勞務案件,如有規劃設計錯誤、監造不實、管理不善、設計綁標等情形,依法追究廠商責任。其涉及技師、建築師、技術顧問公司之專業責任者,另依法懲處。 17

18 結語 1.98年度除原推動中之公共建設外,尚有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案,預算規模高達5,900餘億。
2.為提升執行效率,院長於98年1月23日召開研商「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提升公共工程執行能量及效率」會議,請各機關依院長裁示積極辦理,務期早日發揮擴大內需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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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貳、推動道路平整方案說明

23 簡報大綱 壹、方案內容 貳、方案執行情形 参、後續推動重點 肆、結語

24 壹、方案內容(1/2) 推動道路平整方案 97年10月20日奉行政院核定實施 落實道路及管線管理維護機關權責 全面檢討設置於道路路面人(手)
目標 全面檢討設置於道路路面人(手) 孔蓋之數量及平整度 逐步提昇整體道路路面平整度

25 壹、方案內容(2/2) 推動道路平整方案 方案 內容 建立推動機制 制度面推動項目 執行面推動項目 訂定道路養護施工作業流程
加強道路及管溝工程查核 成立路平推動小組 方案 內容 建立道路巡查通報修補機制 道路管理維護績效評比 成立路平督導小組 研修瀝青舖面施工綱要規範 新鋪設道路平整度符合標準 道路路面孔蓋減量檢討 辦理教育訓練與宣(輔)導

26 貳、方案執行--1.成立路平推動小組 推動道路平整方案97.10.20奉 院核定後
依方案推動機制,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管線管理機關及25縣市政府已於97年11月5日分別成立路平推動小組。 建立路平推動資訊系統 ,提供各機關推動小組 使用查詢路平推動相關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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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貳、方案執行--2.道路管養制度建置 制度面推動項目 訂定道路養護施工作業流程 建立道路巡查通報修補機制 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
「道路養護施工作業流程」 「道路巡查通報修補控管機制」 通函提供各縣市政府等機關參考辦理。 按月調查各道路及管線管理機關之道路巡查修復情形(詳附表),藉以瞭解機關自行巡查比例及修復時效。

29 貳、方案執行--3.修訂施工綱要規範 制度面推動項目 研修瀝青舖面施工綱要規範
本會施工綱要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已於98年4月28日完成編修,主要修訂內容為道路刨除重舖時納入人(手)孔蓋先配合調降再提昇之施工程序。 新舖設或刨除回舖之路段,路面有人(手)孔蓋之處,應先將其調降至路面設計高程以下,以利刨路及滾壓機具平順施工。 路面滾壓完成後,經管線單位提出說明有消防緊急救災或安全需要人(手)孔蓋,再將提昇至與路面齊平。

30 道路路面人(手)孔平整及減量 人(手)孔蓋無法配合道路刨封 將造成孔蓋周圍刨除不完整、孔蓋周圍夯壓不足及孔蓋周圍與路面交界處不平整等情形。
資料來源:日本全国エポ工法協会

31 貳、方案執行--4.路面孔蓋減量檢討 制度面推動項目 道路路面孔蓋減量檢討
由經濟部(電力、自來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信)及內政部(污水、寬頻)等管線主管機關檢討人(手)孔蓋減量之可行性,已獲初步成果。

32 路面人手孔減量

33 貳、方案執行--5.道路管養績效評比 執行面推動項目 道路管理維護績效評比
內政部營建署97年11月完成97年度市區道路管理維護績效評比結果如下表。 縣(市) 政策作為得分 實際作為得分 總分 臺北市 88.6 90.0 89.4 臺中縣 75.2 79.2 77.6 臺中市 87.1 88.4 87.9 南投縣 75.0 81.4 78.9 基隆市 80.1 82.8 81.7 彰化縣 71.8 78.0 75.5 臺南市 96.7 90.2 92.8 雲林縣 72.7 83.1 79.0 高雄市 91.4 87.4 89.0 嘉義縣 70.9 77.4 臺北縣 86.5 80.8 台南縣 73.2 75.7 74.7 桃園縣 89.8 87.2 88.2 高雄縣 84.9 79.4 嘉義市 75.6 77.5 76.7 屏東縣 74.5 76.2 新竹市 81.9 80.9 花蓮縣 79.9 78.2 宜蘭縣 85.5 81.8 83.3 台東縣 60.8 81.3 73.1 新竹縣 50.8 66.7 60.4 澎湖縣 71.0 77.3 苗栗縣 57.6 79.5 70.7

34 貳、方案執行--6.道路工程觀摩會 執行面推動項目 辦理教育訓練與宣(輔)導
為讓道路及管線管理機關相互觀摩學習,已由道路管理機關分北、中、南三區辦理路平觀摩會,另由台水公司辦理道路挖掘回填(CLSM使用)觀摩會,共同分享執行道路平整之經驗及成果。 北區路平:桃園縣政府於 辦理 中區路平:台中市政府於 辦理 南區路平:公路總局三工處於 辦理 挖掘回填:台水公司於 辦理

35 参、後續推動重點 新鋪道路落實平整度要求 加強道路及管溝工程查核 落實道路巡查修復成效 辦理路平觀摩及講習活動
道路管理機關針對新鋪設道路應與管線單位協調辦理道 路路面人(手)孔蓋減量暨整平,以符合契約平整度標準。 加強道路及管溝工程查核 道路查核不合格率雖已有改善,將持續加強工程查核,一經查核發現不合格者將嚴格要求改善,並追究人員責任。 落實道路巡查修復成效 要求各道路及管線管理機關加強自行巡查主動發現道路問題,並於接獲案件後4小時內緊急修復為原則。 辦理路平觀摩及講習活動 持續推動路平成效良好之制度措施及工程案例,透過辦理觀摩及講習活動,提供機關間相互觀摩學習機會。

36 落實道路管線挖掘施工品質管理 道路切割 管道開挖 管線埋設 手孔埋設 混凝土澆置 路面假修復 道路刨除 車道加封
多一個口訣 混凝土澆置 CLSM ? 結構體? 管道? 正確而確實的施工過程,是完工品質的保證

37 道路巡查修復統計表(98年5月份) 機關別 修復資訊來源(件) 緊急修復完成時間(處) 119 3 11 133 2 102 台北市政府
民眾通報 其他機關轉知 自行巡查 總數(件) 4小時內 24小時內 48小時內 48小時以上 總數(處) 台北市政府 360 1,912 2,272 388 1,884 高雄市政府 441 72 771 1284 340 766 120 58 1,284 基隆市政府 314 238 16 60 台北縣政府 391 32 3679 4102 17 194 3,815 76 4,102 宜蘭縣政府 88 24 37 22 5 桃園縣政府 115 162 359 636 288 348 新竹市政府 285 322 287 35 新竹縣政府 42 4 10 56 1 15 33 7 苗栗縣政府 89 14 150 253 140 21 55 台中市政府 106 161 1209 1476 1,199 1,476 台中縣政府 267 182 484 59 149 82 彰化縣政府 189 39 218 446 123 132 121 70 南投縣政府 119 3 11 133 2 102 雲林縣政府 6 12 嘉義市政府 20 195 100 51 嘉義縣政府 308 64 244 台南縣政府 47 241 134 98 台南市政府 177 298 475 183 105 66 高雄縣政府 45 63 28 61 23 屏東縣政府 124 126 81 9 36 花蓮縣政府 19 台東縣政府

38 肆、結語 1.「推動道路平整方案」97年10月20日核定實施後,歷經逾半年時間運作後,方案中各推動機制已逐步完成並具初步成果,各縣市政府應開始著重於實際執行之落實程度,以呈現具體路平成效。 2.每月路平督導會議建立之溝通協調平台,已使道路及管線管理機關凝聚共識並減少認知落差,請各縣市政府路平小組持續維持機關間有效迅速之聯繫協調管道,共同協力推動路平相關措施。

39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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