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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丁(三) 台灣大學哲學系 苑舉正 西洋哲學史:單元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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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奧古斯丁(三) 台灣大學哲學系 苑舉正 西洋哲學史:單元 27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2 四、種子的理性 在從哲學思考來看待神學題目這方面,奧古斯丁哲學最著名的討論就是「種子的理性」(rationes seminales)。他用種子的理性來解決上帝創造世界的問題。在聖經中上帝曾經創造所有的一切,但是這個創造的過程究竟是分別發生在六日之內,或者上帝是在同時創造了世界中的一切?

3 這個問題不但在表面上反映出矛盾,也導致奧古斯丁必須要解釋,在上帝創造這個世界之後,還會不會有新的創造物的出現。我們在理解上帝的創造的同時,也必須問,有沒有什麼事物是可以從上帝原先創造的計劃中被改變的?

4 面對這些問題,奧古斯丁的答案非常明確。基本上,他借用了種子的發展作為回答的主軸。他認為在上帝創造世界之後,所有的事物都已經存在,但是有一些事物是以看不見的潛在可能性作為存在方式。雖然這些事物在一開始的存在方式是潛在的,最終在適當的時間與環境之下,它們會發展出來。

5 奧古斯丁用潛在、種子、以及因果等概念來談論這些存在的事物,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用理性的種子來稱呼這整個概念,其意義在於,透過「種子」,我們表示尚未出現的事物是在潛在的狀態,透過「理性」,我們表示這都是上帝創造的結果。

6 這個原則的最初理念來自於斯多噶學派,斯多噶學派認為,所有的事物都是由火與氣所構成的,這些構成當中,已經為個別事物的形成提供了物質上的基礎。普羅提納斯進一步發展這個概念,並且特別強調這個類似於潛在,能夠讓種子發展的觀念。

7 奧古斯丁更進一步發展這個創造的概念,為了要證成上帝創造的一切事物,其中也包含了那些未能立即成形的事物。因此在他的理解當中,使事物成形的原因可以伴隨發展的過程而出現不同的層級。

8 有一個觀念需要說明:理性的種子的概念與生物學的演化概念並不相關。雖然奧古斯丁的觀念有可能被解釋成,上帝在創造的初期已經決定了一切物種的存在,但是做出這解釋並不是他的目的。因為他提出這個觀念的目的在於詮釋聖經中令人感到矛盾的地方。

9 解釋這個可疑之處,他才能確保事物的自然,以及受到上帝創造的本質。同時他也用這個方式讓所有的事物都來自上帝的創造。正如同一顆種子最終會長成大樹一般,不管種子或是大樹都是上帝創造的。

10 五、時間的觀念 奧古斯丁有關神學反省的另一個題目就是時間的觀念。他的原始目的在於解決時間的問題,其與上帝的創造息息相關。

11 他原先相信的摩尼教反對上帝創造的觀念,他們認為,如果上帝一開始從虛無創造世界,那麼,為什麼他會選擇這個時間點來創造世界,而非早一點或是晚一點?同時,上帝也必須回答「這個世界被創造以前是什麼?」的問題。奧古斯丁採取非常嚴肅的態度來面對這個問題。

12 這個問題預設了,「在上帝創造之前是什麼」。對奧古斯丁而言,這是錯誤的發問方式。說上帝創造了世界,等同於說他創造了時間。因此,如果不談世界而只談時間,是沒有意義的。對他而言,尋問「世界被創造之前是什麼」,是個沒有意義的問題。

13 奧古斯丁的答案還有一個更為深入的面向。他的答案的核心在於否定這個問題成為可能的假設。首先,他把時間以及組成時間的所有事物,做了範疇上的區分。他認為,問「在時間發生之前是什麼」這個問題,只是在文法上相似於問「在法國大革命發生之前是什麼」。

14 在這文法相似性之下,某人可以一直問「x發生之前是什麼」的問題,直到問到「在時間發生之前是什麼」的問題。而在提出最後這個問題的時候,雖然這個問題在文法與邏輯上與其它問題類似,它已經犯了範疇上的錯誤。

15 奧古斯丁認為,雖然問「在某個事件發生之前是什麼」的問題,是個合乎理性的問題,但是問「所有事件的總合發生之前是什麼」,卻是個沒意義的問題。為什麼呢?

16 「之前」指的是介於時間中兩個事件的關係。而這個關係需要兩個名詞連結在一起。在同樣的理由之下,沒有任何的事件可以與所有事件的總合之間,發生可以稱為「之前」的關係。這個誤解正是摩尼教所犯的錯誤。

17 時間是介於短期事物(temporal things)之間所形成的關係,只有在這些事物之間,我們才能運用「之前」、「之後」的概念。這也說明了,我們只能談論短期事物,而且我們不能在短期事物之外,談論到時間的概念。換而言之,摩尼教把短期的事物與時間本身混為一談。

18 接下來,奧古斯丁需要處理時間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他認為,說上帝創造了時間,並不等同於解釋了時間是什麼。他說:「如果沒有人問我什麼是時間,我知道時間是什麼,一旦有人提出這個問題,我就不能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

19 這是因為我們非常清楚知道,「之前」、「之後」、「過去」、「現在」、「未來」這些字詞的涵義,所以可以用短期事物來標明它們的意義。
但是如果我們脫離了這些關係以及短期事物來討論時間本身,這個討論是沒有意義的。對於奧古斯丁而言,所謂的時間就是短期事物的關係,也就是所有能夠從「之前」、「之後」這些關係詞所表達的事物。

20 而這個特徵也說明了所謂受造物的共同特質。因此,說某件事物的存在是短期的,也就是說它是被創造的。所有受造物都可能出現以及消失。在未來存在,以及在過去存在,就是受造物的本質。在創造的過程中,只有上帝是無論如何都是當下存在的。

21 因此,所謂的過去,就是不再存在,而所謂的未來,是尚未存在,而所謂的當下,如果它維持,那麼它就不是短期的,而是永恆的。因此我們可以理解,時間基本上是由過去、現在、未來三個觀念所共同構成的。

22 因為過去是停止存在的,未來是尚未存在的,所以我們說時間的現實存在,就是說現在。但是什麼是現在呢?因為所有由短期事物所構成的現在,都有可能劃分成過去、未來、現在三種狀態,所以現在不可能存在任何時間上的段落為我們所用,我們所擁有的只是時間上的一個點。 在這個點上,所有尚未發生的變成了已經發生的。而在這個點之外,沒有任何現在的可能性。

23 矛盾之處在於,我們確實能夠感覺到時間的間距,甚至可以測量它。我們透過短期事物發生的過程來衡量它。同時在我們的意識當中,現在發生的事物可以被感覺,過去發生的事物可以被回憶,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可以被期待,這些在意識中發生的過程正好可以說明為什麼我們認為時間有間距。

24 但是這不是指所有過去以及未來的短期事物都是真實的。這些事物為真的條件,必須是在回憶與期待之中,而這些意識的部分,都存在於心靈,也只有透過心靈的能力,我們才能將現在的認知與過去、未來結合在一起。
所以奧古斯丁認為,時間並不是客觀的概念,而是與心靈、意識密切相關的概念。

25 時間由三種時間所組成,這三種時間分別代表過去事物的當下、現在事物的當下、以及未來事物的當下。第一種當下是回憶,第二種當下是感覺,第三種當下是期盼。
整體而言,時間是透過三種心智功能所展現出來的概念,分別是記憶、注意、以及期待。即使做了區分,奧古斯丁對於「時間是什麼」的問題還是保留了遲疑的態度。對於時間的本質為何,他依然無法確定。

26 在時間的流動中,奧古斯丁拒絕將天體運動或任何事物的移動與時間做等同的理解。主因為,在聖經中,《約書亞記》曾經記錄過太陽停止,使得將時間與天體的移動畫上等號的做法出現了問題。雖然太陽會停止,但是時間不會停止。對奧古斯丁而言,即使所有事物都停止運動,我們還是可以意識到時間的流逝。

27 雖然我們透過天體以及事物的運動來衡量時間,但是時間不等於天體以及事物的運動。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或許可以說,奧古斯丁對時間的意義提供了一種心理學上的詮釋。

28 六、在歷史與社會中的人 在我們看過奧古斯丁對追求幸福的熱情,而這幸福唯有在靈魂與上帝的溝通中實現。我們可以想像到奧古斯丁應用了普羅提納斯的觀點,他認為,個人幸福的追求,與整體人類發展歷史息息相關。但是身為主教的他,卻對歷史抱持了另一種看法。

29 他認為歷史本身並不重要,因為上帝本身參與了歷史,而耶穌基督的犧牲也形成了歷史中永恆的部分。
不同於許多希臘哲學家傾向接受循環的歷史,奧古斯丁相信歷史有目的,而且是朝向這個目的發展的過程。即便歷史發展到最後未必保證能夠達到這個目的。

30 當我們討論歷史,我們必須區分聖經中的歷史與非神聖的歷史。聖經中的歷史企圖從上帝所創造的一切來強調神聖的工作,以及上帝如何透過原有的計畫,來呈現創造世界的意義。因此,在脫離了聖經的歷史之外,人沒有辦法知道任何上帝的計畫,也無從瞭解上帝創造世界的意義,以及歷史中所有發生事件的意義。 因此,如果不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待歷史,基督徒與異教徒將沒有什麼不同。

31 將歷史區分為聖經的與非聖經的,是非常重要的。而這重要性從奧古斯丁將世界的歷史區分為階段的做法而充分地顯現出來。
他將歷史區分為六個階段,相應於上帝創造世界的六天。這六個階段之後,會出現最後的安息階段,也就是暗示在上帝創造世界的第七天,人要停止一切工作,獲得休息,以期待能夠迎接重新回來的救世主。

32 「第七天」代表超越所有歷史的階段,象徵歷史的終結,也是末世理論中歷史發展的最後階段。所有人類的歷史只是發生在「前六天」的階段,也就是介於世界的創造以及世界的末日之間的歷史。
「前五天」代表的是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之前的歷史。祂以肉身來到世界,是第六階段的開始,當祂再次以救世主的身份來到世上,就是第六階段的終結,也就是世界歷史的終結。

33 很明顯地,這些比喻的方式,就是聖經所展現的歷史階段,從這個角度來講,在耶穌基督以後的第六階段,是不再區分更細階段的時期。這個時期因此是同質性極高的時期,也是完全依照聖經所規劃的時期。

34 雖然,奧古斯丁認為,第六階段的歷史有很高的同質性,他卻反對聖經詮釋中最流行的千禧年派(chiliasm)。千禧年派認為每個階段都會有一千年,因此在耶穌基督再度回到世上之前,也還有一千年。奧古斯丁不僅反對這個學派的觀點,也不認為這一定要照聖經的觀點來解釋。

35 他認為,在神聖歷史的架構中,就足以讓我們用神的規畫來解釋歷史。但是在這解釋中,我們對於什麼是歷史的同質性,仍然不甚清楚,歷史的終結也是無可預料的。奧古斯丁這個不可預料的歷史觀點,在西元四一○年羅馬城淪陷在蠻族手中獲得了驗證。

36 羅馬城於四一○年的夏天落入阿拉里克(Alaric)手中的事實,導致奧古斯丁在四一三年至四二七年以長達十四年的時間撰寫《上帝之城》。
寫作這本書的主要原因為,當時許多異教徒將羅馬城的淪陷歸罪於皈依基督教所導致的後果,也就是羅馬帝國遺忘了原來的神祇。羅馬人民在羅馬淪陷後責難基督教,流言四起。

37 異教徒會如此,並不難理解。最有趣的是,就連基督徒本身都對這些流言感到極為恐懼。這種喪失信心的現象非常值得奧古斯丁來深入探討。

38 君士坦丁於三一二年正式接受基督教之前,羅馬帝國經常被比喻為《啟示錄》所描述的大怪獸,得到惡龍的權威,是壓迫基督教的主要力量。在三一二年之後這個觀點完全改變,這是因為有優西比烏(Eusebius),第一個基督教皇帝的公關歷史學家。

39 在優西比烏的史觀中,君士坦丁大帝就像是上帝在歷史中所設立的,具有如同舊約中所描述的彌賽亞一樣的意義。而羅馬帝國本身是作為再次融合所有人的主要工具,以化解所有自亞當以來導致分裂的因素。在這樣的情況下,真正的帝國,就是膜拜唯一真神的帝國,也是上帝為了救贖人類的地點。 很自然地,在這樣的理解中,羅馬帝國就是實現上帝目的的場所。

40 而這個場所的滅亡,幾乎就等同於歷史的終結。因此四一○年羅馬的淪陷,必然導致這個歷史觀點受到考驗,威脅到所有相信這觀點的信徒,在政治上導致極大的災難。
對這些失去信心的人,他們剩下的選擇不是面對蠻族屠殺的痛苦,就是修正羅馬帝國在上帝計畫中的位置,奧古斯丁最大的成就正在於後者。

41 因此,《上帝之城》無異於對優西比烏史觀的否定。它包含如下三個重點:
第一、奧古斯丁論證,上帝目的的實現與羅馬帝國的興起與衰亡無關,事實上與人間組織的興亡無關;

42 第二、所有有關《啟示錄》的說明,所指的並不是任何歷史上的災難,而是在時間終結後,所有歷史的結束。而歷史的終點對於奧古斯丁而言是無法預測的;
第三、聖經所顯示的內容並不足以作為歷史的導引,除非是基督救主再度回到這個世界中。

43 在這三點的理解中,奧古斯丁很堅決地否定任何以聖經的內容作為人間政治解釋的依據。羅馬帝國直接從神聖歷史的面向中移除,不再被視作為上帝用來救贖或是抵抗惡魔勢力的工具。羅馬帝國僅僅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國家,曾經有輝煌的成就,但是在神學意義上是中立的。這樣的國家並沒有在永恆的歷史中佔據任何地位。

44 從這個詮釋中,奧古斯丁提出他的雙城理論,一個是上帝之城(city of God, civitas Dei),一個是地上之城(earthly city, civitas terrena)。他基本上認為,歷史的辯證關係是介於這兩種城市之間的鬥爭。從人類被趕出伊甸園開始,他們就在這兩種關係中被分為兩種不同的愛。

45 奧古斯丁說:「這兩種不同的愛建立出兩種不同的城市,愛護自己以及對於上帝的漠視導致地上之城,愛上帝以及對於自己的漠視導致上帝之城。前者追求自己的榮耀,後者追求榮耀上帝。前者形成了巴比倫城,而後者形成了耶路撒冷城。」

46 在任何人類社會中,這兩種城市之愛是混雜在一起的,因為所有的城市都必須包含有各式各樣信仰的居民。在有關各種國家與帝國相互爭戰中,一直有一種神性的愛試圖挽救墮落的人,以及重建上帝之城。那些願意與上帝的恩典合作以及註定獲得永生的人,在奧古斯丁的比喻當中,就是來自耶路撒冷城的人,會拒絕巴比倫城公民的賞賜。

47 所以耶路撒冷與巴比倫有本質上的差異,兩者的區別並非單純等同於教會與國家的區別。一個人可能因受洗而成為基督徒,但仍然是巴比倫城的公民。另一個人可能是國家中的高官,甚至是皇帝,但 同時是耶路撒冷城的公民。

48 無論如何,這兩個城池必須透過精神上的理解,因為這兩個城池體現了奧古斯丁對於社會的定義:「多個理性的人集結在一個約定關係之中,愛著他們所相信的事物。」但是,一個人是不是羅馬帝國的公民有客觀的標準,但是只有上帝才知道誰是耶路撒冷的公民,誰是巴比倫的公民。

49 這就是說,耶路撒冷城跟巴比倫城代表兩種末世論結果。正是這兩種城池的差別完全依附在上帝的審判之中,所以奧古斯丁堅持認為,人對於自己所歸屬的城市,是無知的,除非上帝願意把他所建立的城池展示給人看。而不到歷史的終結,通常上帝不會讓人看到這兩個城池的具體面貌。在神聖的歷史之外,所有人類所知道的,就是兩種城池還在延續,而無從分辨兩者。

50 奧古斯丁認為國家的存在是必要的。存在的理由是,它預設了人的墮落(Fall)。例如羅馬帝國,雖然它曾經迫害基督教教會,但是它曾經在國土內維持和平與秩序,保護了它的公民,它懲罰殺人罪犯、偷盜行為、以及各種犯罪行為,並因為這些懲罰而符合了國家的功能。這一些懲罰都是因為人類墮落而產生的。

51 當然,奧古斯丁知道人類需要有社會的生活,但是這種生活並不一定包含我們需要處置罪刑以及懲罰的國家。基於這種立場,奧古斯丁原則上反對任何組織上的連結,他甚至反對歷史中教會與羅馬帝國的親密關係,尤其是在四世紀的時候。

52 他認為,世俗政治不應當干預宗教信仰與實踐。但是,他也認為政治領袖應該服膺上帝的法則,為上帝服務。為此緣故,奧古斯丁反對宗教內的分裂行為,他甚至認為,在某種必要的情況下應當訴諸武力以求信仰的統一。

53 奧古斯丁如何看待世俗國家的問題,是一個非常有趣的議題。對他而言,在某種程度上他認為國家有基本功能,可是國家並不等於一個要接納真宗教(基督教)的政治共同體。

54 但是,就理想而言,耶路撒冷城應當包含所有的人,這表示教會有讓所有人變成基督徒的任務。因此,奧古斯丁認為,基督徒領袖有權利與責任去為人類的終極救贖而努力,並且將救贖視作優先的目標,高於世俗國家的目標。這也就是說,基督教國家要幫助教會履行神聖任務。所以,奧古斯丁的思想既准許世俗國家的存在,他的思想也走向支持基督教神權國家的道路。

55 版權聲明 頁碼 作品 版權圖示 來源/作者 1-55 本作品轉載自Microsoft Office 2011 PowerPoint 設計主題範本-黑色,依據Microsoft 服務合約及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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