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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法政思潮分組報告 指導老師:邵維慶 約翰‧洛克(1632~17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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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代法政思潮分組報告 指導老師:邵維慶 約翰‧洛克(1632~1704年)

2 目錄 人物背景&重要著作(張婷毓) 主要思想介紹(陳奕均)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郭庭瑋) 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之影響(廖增征)
批評與探討(吳東昜) 結論(黃子恆)

3 約翰 洛克 約翰 洛克 John Locke John Locke 生 平 時 代 背 景 張婷毓 主講 圖片來源:Google

4 所以…… 1632-8-29生於英國農村 父母均為清教徒 注 父親好人好事紀錄 在英國內戰時擔任議會派部隊軍官
注 父親好人好事紀錄 在英國內戰時擔任議會派部隊軍官 救了同僚Alexnder一命 成為朋友 好死不死好巧不巧Alexnder日後成為了國會議員 他為了報答救命之恩 所以……

5 1647年 在國會議員Alexnder資助下 就讀倫敦西敏中學 畢業後就讀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 熱衷於哲學.科學.醫學
在牛津大學任教 與胡克和波義耳為同事 1666年 認識沙夫堡伯爵(Anthony Ashley-Cooper) 幫忙治好了肝病(?) 成為了助手兼個人醫師 第一學府!!! ← ≪人類理解論≫ 與科學為伍

6 沙夫堡伯爵 ⁂ >輝格黨< 創始人之一 ⁂ 一開始為保皇派支持者→後變為反皇權大老 ⁂ 主張宗教寬容 反對君權神授
⁂ >輝格黨< 創始人之一 ⁂ 一開始為保皇派支持者→後變為反皇權大老 ⁂ 主張宗教寬容 反對君權神授 1672年 成為大法官 ← 洛克也隨之參予許多政治活動 1675年 政壇失勢 ← 旅居法國 1679年 政治情勢好轉 ← 回英國 洛克受伯爵鼓勵,開始撰寫≪政府論≫ 1683年 涉嫌刺殺查理二世(?) ← 逃亡荷蘭

7 輝格黨 ⇆ 托利黨 對王權有截然不同的態度 輝格反王權派 v.s 托利保守保王派 都篤信國教 後在光榮革命時找到共同點 →反對專制王權 →反對天主教徒當王

8 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1688年
一場和基督宗教有關的非暴力宮廷政變 輝格黨、托利黨聯合起義 將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罷黜 由詹姆斯之女瑪麗二世與其夫威廉三世共治英國 沒有人命傷亡或受傷故史稱光榮革命。

9 英國國史 詹姆斯一世 天主教徒!!! 被議會迎回英國 原來的蘇格蘭王 圖片來源:Google

10 詹姆斯一世 被處死1649年 查理一世 再婚 法國 公主 克倫威爾 護國公時期 查理二世 詹姆斯二世 詹姆斯 威廉三世 (荷蘭) 瑪莉 安妮

11 公開信奉天主教 主張君權神授 將兒子受洗為天主教非國教 議會兩大黨派強烈不滿 於是發動了光榮革命
公開信奉天主教 主張君權神授 將兒子受洗為天主教非國教 議會兩大黨派強烈不滿 於是發動了光榮革命 議會不願意像清教徒 革命那樣兩敗俱傷 詹姆斯二世 圖片來源:Google

12 光榮革命 - 過程 議會不滿詹姆斯二世 暗自聯絡荷蘭的威廉瑪莉夫婦 同意回英國當王 率領部隊登陸倫敦外灘 圖片來源:Google

13 光榮革命 - 過程 趕緊落跑 詹姆斯二世欲反擊軍隊卻不聽命 無法調動 又被邊境的部隊抓回 將詹姆斯二世及妻小送去法國娘家
光榮革命 - 過程 趕緊落跑 詹姆斯二世欲反擊軍隊卻不聽命 無法調動 又被邊境的部隊抓回 將詹姆斯二世及妻小送去法國娘家 讓他衣食無憂的過完下半輩子

14 一夕之間的改朝換代 議會迎來新王-瑪莉二世 威廉三世 將令人厭惡的詹姆斯二世送走

15 但是…… 這場革命是由議會主導的 老百姓毫不知情 要如何向人民解釋呢?

16 洛克→光榮革命的代言人 光榮革命後 洛克回到英國 出版了≪政府論≫ 政府論下篇中 洛克提到: 君王權力來自人民,所以君王必須照 顧人民,一旦政府無能照顧人民,人民有權讓他下台 暗示詹姆斯二世達到須被罷黜的地步

17 另一說法… ≪政府論≫是在光榮革命前就寫好的 呼喚了一場革命!

18 新王瑪莉跟威廉通過了 ≪權利法案≫和≪寬容法案≫ 國會擁有國家大權!!! 君主立憲制和議會民主制的雛形
光榮革命的影響 新王瑪莉跟威廉通過了 ≪權利法案≫和≪寬容法案≫ 國會擁有國家大權!!! 君主立憲制和議會民主制的雛形

19 洛克終身未婚未有子女 晚年居住在瑪莎姆女士家中
關係匪淺? 洛克終身未婚未有子女 晚年居住在瑪莎姆女士家中 哮喘久病纏身 卒於

20 重 要 著 作 重 要 著 作

21 (1689) 《論寬容》 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
(1689) 《政府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1690) 《人類理解論》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1693) 《教育漫話》 (1695) 《聖經中體現出來的基督教的合理性》 (1695) 《為基督教合理性辯護》

22 《人類理解論》 主張經歷過的感覺和經驗是人思想的主要來源 白板說: 經驗主義者 → 相信現代科學方法
人的心像一塊白板,理性與知識都從經驗而來 經驗主義者  → 相信現代科學方法  → 理論應建立於實驗及觀察 非直覺或迷信 現代哲學經驗主義的起源之一

23 《論寬容》 因英國國教壓迫清教徒而作 認為國教與某教派不同時,政府應以寬容心 包容,避免造成宗教迫害 宗教寬容 政教分離

24 政府不應該干涉精神層面 只有在當宗教影響到正常生活時 政府才能有權力干涉其行為 不是干涉信仰 促使通過【寬容法案】
信仰自由使教派的關係得到最大程度的緩和 促進社會秩序與和諧

25 《政府論》上篇 君權神授 君主專制 對羅伯特的《先祖論即論國王之自然權》的反駁 父親對子女有絕對權力 羅 君王比擬成父親,人民比擬成子女 伯
君王對人民有絕對權力 君權就是父權 君權神授 君主專制

26 羅伯特認為的君權神授: 賦予權力 神 亞當 傳位於 嫡長子 再傳位 ⁂ 世襲制 ⁂ 嫡長子繼承制 ⁂ 合理化君權神授 洛克質疑

27 嫡長子繼承?? 矛盾!!! 難道秦始皇也是亞當後代? ⇒ 推翻此論! 神委任亞當管理世界→王 亞當的嫡長子成為下一任王 … 以此類推
世界上所有的王都是亞當後代的嫡長子(?) 難道秦始皇也是亞當後代? ⇒ 推翻此論! 矛盾!!!

28 父權?? 不一定!!! 未成年 → 受父親教養 理當聽從 是否要完全聽父親的話? 成年後 已經有獨立思考能力 → 合理的 → 聽從
未成年 → 受父親教養 理當聽從 成年後 已經有獨立思考能力 → 合理的 → 聽從 →不合理的→ 依自己的意志行動

29 世襲?? 神創造出亞當並給予權力 難道 亞當可以代表神 把權力交付給他的後代嗎???

30 不一定 世襲?? 讓後輩能按照 自己的意志決定!!!! 同意原則⇒進而促進任期制的發展
既然已經否定父權 父輩們共同決定統治的王 後輩一定要認同嗎? 不一定 讓後輩能按照 自己的意志決定!!!! 同意原則⇒進而促進任期制的發展

31 《政府論》下篇 替人民謀福利 合理! ⇒指出當時詹姆斯二世已違背契約!!! 替光榮革命作辯護!
自然權利與契約論 ←與霍布斯不同 自然法學說(自然權利及自然狀態) 說明國家的起源和本質問題 當政府違背契約時,人民有權將政府推翻再建一個新政府,替人民謀福利 替人民謀福利 合理! ⇒指出當時詹姆斯二世已違背契約!!!

32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人 陳奕均

33 前言 受到霍布斯的影響,所以也接受國家起源於契約論。但洛克和霍布斯所認為的本性、自然狀態、自然權利、契約論並不相同。

34 基本認定 他主張人性本善且每個人的是非善惡皆由學習而來,並且遵守自然法(白板說)

35 自然狀態 依聖經所言 自然狀態就是伊甸園中平等、自由及快樂的狀態。
洛克假設的自然狀態乃是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雖然是自由的狀態,但卻不是放任的狀態。

36 自然狀態 完全自由的狀態:人人可以隨心所欲,自由行動,但並沒有毀滅自身或任何生命的自由。 平等狀態:不需得到別人的許可或被任何人的意志所支配,平等的享有權力,沒有一個人享有多於別人的權力。

37 自然權利 洛克認為人的自然權利包括:生命、自由與財產權 (追求幸福的權利)。這些權力的享有是在公民社會形成之前,彷佛它們是上天所賦予,是任何人都不可剝奪的資產。 天賦人權

38 自然法 洛克認為自然狀態中人與人之間仍然是有約束的,而維繫這種關係的紐帶,則是自然法。
自然法是理性的,指示每一個人皆須參考依循;人們就能理解為何他們必須尊重其他人的權利 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根據自然法,人人都有自然權利。

39 自然法 自然法強調 1.不損人利己,乃要利人利己 2.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傷害他人的生命、自由、財產(追求幸福的權力)。 3.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更不容許傷害他人

40 既然在自然狀態中那麼好,為什麼還要有國家政府呢?

41 因為每個人對事物的看法不同,解釋也不同(自然法的行使規範不明確) 而當這些不同產生後,彼此就會有爭執出現,自然狀態就會進入戰爭狀態。 EX:在某些國家手勢可能會有不同意思

42 契約論 每個人對自然法的解釋與執行都不同,所以會有爭執甚至演變成戰爭狀態。 人們為了解決此問題,決定放棄部分權力
(例:交出解釋、執行權,但不含生命、自由、財產權) 並且和大家所信任的人(仲裁者)共同制訂契約(即為成立政府) 而訂定契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人民解決紛爭,謀求幸福。

43 契約論 而仲裁者是受社會全體的委託,在為大眾謀福利和保障自然權利(天賦人權)的條件之下有權力統治,若仲裁者背棄社會全體的委託時,人民就有權撤換仲裁者。 〈人民和仲裁者簽約→政府成立→國家誕生→人民的福利受到保障〉

44 是為『人民與人民』之間。領導者為”監督者”且不在契約規範內。
洛克和霍布斯的比較 基本認定 自然狀態 自然權利 對訂立契約的定義 霍布斯 人性本惡 敵對、惡意、 暴力、相互殘殺的狀態 每人須為自己能夠活下去的權利不擇手段。 是為『人民與人民』之間。領導者為”監督者”且不在契約規範內。 洛克 人性本善 自由、和平和有序的。 每人享有生命、自由及財產。 是『人民與仲裁者』 之間。

45 洛克和霍布斯的比較 簽約的目的 放棄的權利 契約 霍布斯 保障人民的和平安全 全部權利 買賣關係 (契約不可 收回) 洛克 謀取幸福
部分權利 (不是天賦 人權) 租賃關係 (契約可收 回)

46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 主講人:郭庭瑋

47 國家政府運作之原則 1.同意原則(主權在民) 2.多數決原則 3.默認原則 4.罷免權&革命權 5.任期制 6.分權制

48 1.同意原則(主權在民) 可能所有都同意嗎? 國家政府是基於全民的契約而來的 政府必須得到人民的同意 君王是由人們同意才統治的
民為主,君為客 EX:選舉,人們透過投票表示同意 不可能 可能所有都同意嗎?

49 2.多數決原則 因為要統一所有人的意見是件極難的事,所以為了讓國家政策能順利進行,同時也避免遭到少數人的杯葛,使國家難以運行。
少數服從多數,以多數代替全體 EX:2012年總統大選,馬英九約以689萬票對上蔡英文的609萬票,以相對多數當選為總統。

50 3.默認原則 當部分不同意者,並無退出國家之行動,則表示默認多數的意見 不表示意見也表示默認多數的意見
EX:2012年總統大選,其合格選民約有1700萬人,馬蔡兩人的總得票數才約1300萬票,其400萬票為無效票。

51 2012總統大選 當選!! 馬英九 689萬票 蔡英文 609萬票 離開 留下 沒意見 約400萬票

52 (不去)14人+(沒意見)20人=34人>(要去)10人
3.默認原則 (不去)14人+(沒意見)20人=34人>(要去)10人 結果:不去班遊

53 (要去)14人+(沒意見)20人=34人>(不去)10人
3.默認原則 (要去)14人+(沒意見)20人=34人>(不去)10人 結果:要去班遊

54 如果政府做不好那怎麼辦? 先罷免,若不行再革命

55 4.罷免權&革命權 國家政府存在之目的為為人民謀取福利 當一個國家政府無法讓人民感到幸福時,人民有權更換政府 人民同意上台統治
人民反對請辭下台 拒絕下台全民革命

56 茉莉花革命 茉莉花革命指發生於2010的北非突尼西亞反政府示威導致政權倒台的事件,因茉莉花是其國花而得名。2010年12月17日,一名26歲青年穆罕默德·布瓦吉吉自焚,觸發境內大規模街頭示威遊行及爭取民主活動。事件導致時任總統班·阿里政權倒台,成為阿拉伯國家中第一場因人民起義導致推翻現政權的革命。 這起騷亂事件被一些西方媒體稱為「西迪布吉德起義」 及「尊嚴革命」另有人認為一些新媒體將當地情況傳播至各地,有助於推翻班·阿里的政權,因此又稱作「Twitter革命」或「WikiLeaks革命」。 【茉莉革命的前因】2008年金融風暴重創全球經濟,地中海周邊的屬於北非的突尼西亞、利比亞、埃及等國家都面臨20%以上的高失業率,求職討生活不易,一直到2010年末此情況未獲改善,又逢反聖嬰現象的極端氣候,造成全球缺糧嚴重,民生物價漲不停,突尼西亞、埃及、利比亞、伊朗等北非與中東這些專權統治的國家人民對政府極度失望。這是茉莉革命骨牌效應的前因。 【茉莉革命的由來】茉莉革命指發生於2010年末至2011年初的北非突尼西亞反政府示威導致政權垮台的事件,因為茉莉花是突尼西亞的國花,所以此事件被國際媒體標記為「茉莉革命」,國際間也有其他的說法,如「尊嚴革命、Twitter革命、及WikiLeaks革命」。事件起因於2010年12月17日,一名26歲做小販生意的青年穆罕默德˙布瓦吉吉為抗議政府沒收他的商品、攤車以及一名女性行政官強加於他的侮辱而自焚並送醫,觸發境內長期生活困頓百姓的怒火,並發起大規模街頭示威遊行及爭取民主自由的活動。2011年1月4日布瓦吉吉在醫院不治去世後,使抗議衝突持續擴大,最終迫使時任總統班˙•阿里於2011年1月14日流亡沙烏地阿拉伯,結束23年來的統治,成為阿拉伯國家第一場因人民起義導致推翻不民主政權的革命。 【茉莉革命的影響】而這一場茉莉革命,讓北非及中東國家政治局勢陷入混亂,在突尼西亞之後,埃及人民也因30%的高失業率,及穆巴拉克總統30年來的不民主統治,人民學習茉莉革命的精神起義,終至讓穆巴拉克垮台。如今這把民主革命的火苗已燒往中東國家,葉門如此,產油國伊朗、巴林和利比亞的反政府示威也在逐漸擴大,甚至到達不可收拾的境界,2月23日利比亞總統格達費竟然要用破壞油田之玉石俱焚手段威脅人民,真令人驚嚇,難怪利比亞人民會受不了。但也造成全球原油價格不斷攀升後果。 這些處於茉莉革命中的國家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總統一當就二三十年的不民主國家。而茉莉革命的另一項誘因是2010年末與2011年初的極端氣候,造成美國暴風雪不斷、澳洲西部又逢百年來的超級水災,澳洲東部130年來的大旱災造成森林大火、巴西與斯里蘭卡水災嚴重、蘇俄與中國東北逢60年來的嚴重乾旱,致使全球黃小玉(黃豆、小麥、玉米)嚴重欠收,造成世界糧慌。根據聯合國估算,目前全球有9.3億人口處於飢餓邊緣,各位或許不知道,北韓這個國家有資料顯示,現在每天約有1000人餓死,甚至連阿兵哥都叛逃了。 我們生長在物產豐富又自由民主的臺灣真是好福氣,願大家一起珍惜這份幸福。

57 埃及革命(罷免) 在突尼西亞人民的鼓舞之下,2011年1月25日,一群埃及青年號召人民走上街頭,發動大規模的示威抗議,要求執政長達30年、軍人出身的總統穆巴拉克下台。穆巴拉克面對群眾示威,策動軍隊和警察發起血腥鎮壓,但是每次衝突都激起人民更強的反抗。血腥鎮壓除了增加革命烈士的人數,只會讓更多群眾憤而投入反抗者的陣營。終於,2011年2月11日,歷經18天的街頭混戰,穆巴拉克終於承認他無力控制全國局勢,於是由當時的埃及副總統出面宣佈:穆巴拉克辭職下台,國家政權轉交埃及軍方,由武裝部隊最高委員會暫時接管。此刻的埃及人民歡欣鼓舞,慶祝這場推翻穆巴拉克的「埃及革命」贏得勝利。 兩年前的一場革命,推翻了獨裁者 2010年12月15日,因為一個無業青年自焚抗議的突發事件,同樣位於北非的突尼西亞爆發革命,推翻一黨專政的獨裁者。誰也沒有料到事情會這樣發展,但整個北非,卻因此相繼捲入群眾運動浪潮,這就是著名的「阿拉伯之春」。為何各國的人民,會像一把被點燃的熊熊大火,前仆後繼地登上歷史舞台呢?因為北非各國其實有著相似的社會問題:大量的貧窮人口、大量的失業,尤其是青年失業最為嚴重,懸殊的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多數財富掌握在少數政商權貴手中;而且政府由執政黨一手獨攬,人民沒有言論和集會結社的自由,不能組織政黨,當然更不能投票選舉和過問國家政治。 發生在埃及的革命運動,最受人矚目。在突尼西亞人民的鼓舞之下,2011年1月25日,一群埃及青年號召人民走上街頭,發動大規模的示威抗議,要求執政長達30年、軍人出身的總統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下台。穆巴拉克面對群眾示威,策動軍隊和警察發起血腥鎮壓,但是每次衝突都激起人民更強的反抗。他沒有預料到,這次面對的,是群眾長年累積的怒火總爆發,人民已經有不惜流血也要對抗到底的決心。在這種情形下,血腥鎮壓除了增加革命烈士的人數,只會讓更多群眾憤而投入反抗者的陣營。終於,2011年2月11日,歷經18天的街頭混戰,穆巴拉克終於承認他無力控制全國局勢,於是由當時的埃及副總統出面宣佈:穆巴拉克辭職下台,國家政權轉交埃及軍方,由武裝部隊最高委員會( the Supreme Council of the Armed Forces,簡稱SCAF)暫時接管。此刻的埃及人民歡欣鼓舞,慶祝這場推翻穆巴拉克的「埃及革命」贏得勝利。

58 利比亞內戰(革命) 利比亞內戰是利比亞在2011年發生的武裝衝突,交戰雙方為格達費領導的政府和反抗格達費的勢力。2011年2月15日開始和平反政府示威,但活動遭到政府軍的武力鎮壓後引發起義,進而爆發的反政府勢力的武裝力量同利比亞政府軍之間的激烈軍事衝突。 民眾要求統治長達42年的領導人格達費下台和進行民主變革。反對格達費的勢力組成「全國過渡委員會」,以推翻格達費的獨裁統治和建立民主政體為宗旨。3月初,格達費軍進攻反對派在東部的據點班加西。8月,反對派在西部發起進攻,奪取首都的黎波里,「全國過渡委員會」逐漸得到國際和聯合國承認。格達費一度逃亡,直至10月20日在蘇爾特被殺。10月23日,「全國過渡委員會」宣告全國解放,戰鬥結束。 利比亞內戰,又稱利比亞戰爭,在利比亞國內常稱為「2月17日革命」(ثورة 17 فبراير‎),是利比亞在2011年發生的武裝衝突,交戰雙方為穆阿邁爾·格達費領導的政府和反抗格達費的勢力。受鄰國的「阿拉伯之春」浪潮影響,2011年2月15日開始和平反政府示威,但活動遭到政府軍的武力鎮壓後引發起義,進而爆發的反政府勢力的武裝力量同利比亞政府軍之間的激烈軍事衝突。 最初的示威抗議從利比亞第二大城市班加西開始,並逐漸向全國蔓延,民眾要求從1969年就已經上台統治長達42年的革命領導人穆阿邁爾·格達費上校下台和進行民主變革。反對格達費的勢力組成「全國過渡委員會」,以推翻格達費的獨裁統治和建立民主政體為宗旨。2月26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首項決議,凍結格達費資產,並把事件交由國際刑事法院處理。3月初,格達費軍進攻反對派在東部的據點班加西。3月17日,聯合國安理會再度通過決議,授權成員國在利比亞設置禁飛區。 8月,反對派在西部發起進攻,奪取首都的黎波里,「全國過渡委員會」逐漸得到國際和聯合國承認。穆阿邁爾·格達費一度逃避追捕,直至10月20日在蘇爾特被殺。10月23日,「全國過渡委員會」宣告全國解放,戰鬥結束。然而至今地區和部族衝突仍時有發生。

59 任期制 由於子女長大後為一獨立人格,後代子孫們有權對先祖們的意見表示贊同或反對,每隔數年讓成年子孫與大家一起對國家政府表達意見。
洛克並沒有明確的提出一任多少年,但是認為需要一段的時間,所以一任有多少年是由各國家決定的。

60 現今各國任期制度 總統:4年 參議院:6年 眾議院:2年 總統:5年 國民議會:5年 共和國參議院:6年 立法委員:4年 參議院:4年
眾議院:4年

61 政府分權理論 為了避免權力集中而產生腐化,洛克提出分權來限制政府的權力 分成立法權、行政權及外交權 行政權掌有外交權,立法權高於其他兩權

62 洛克的政府三權 立法:制定法律 行政:執行法律 外交:軍事和同盟

63 分權示意圖 此方法造成立法權力獨大 立法 行政掌有外交 行政 立法高於另外兩者 外交

64 後來孟德斯鳩改良了洛克的分權制度 行政權 立法權 司法權 三種權力分屬三個政府機構,互相制衡。

65 對當世與後世之影響 報告人:廖增征

66 《權利法案》

67 1689年由威廉三世、瑪麗二世簽署,全名《國民權利與自由和王位繼承宣言》,這是英國政治性法律上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典。
「光榮革命」之後的每位英國國王都必須接受由議會提出的這部《權利法案》。

68 權利法案–內容 國王不能干涉法律 沒有議會同意,國王不能徵稅 人民有向國王請願的權利 人民有攜帶武器以用來自衛的權利
國王不得干涉議會的言論自由 人民有選舉議會議員的權利 人民有不遭受殘酷與非常懲罰的自由

69 權利法案–內容 人民有在未審判的情況下不被課罰金的自由 國王必須定期召開會議

70 所以 詹姆斯二世的一些行為已經違反上述約定,因此被認為是非法的 因「光榮革命」而逃離英國的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 羅馬天主教徒不得成為英國國王
威廉與瑪麗是詹姆斯二世的繼承人

71 1701年英國議會又通過了一部《王位繼承法》,被看作是《權利法案》的補充,這兩個法案確立了「議會至上」原則。
《權利法案》也被認為是美國憲法的前身。

72 寬容法案 1689年通過《寬容法案》,所有教派皆享有信仰自由。 任公職必須信國教。

73 《美國獨立宣言》

74 《美國獨立宣言》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國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這個舉動之正當性文章。
共可分為五個章節:序文、前言、控訴英王喬治三世、譴責英人、總結。

75 《美國獨立宣言》摘要 吾人認為下述各種原理是顛撲不破的,所有人皆生而平等並享有不得讓渡予他人的權利。這種權利包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之權,為了人民這些權利的實現,乃創立政府。政府的各項正當權利皆是源自被治者的同意,任何一種政治體制如有損害其目的之行為,人民可加以廢止、變更,並以實現人們的安全與幸福的最適當原則來組織新設另一政府,此乃是人民的權利。故吾人認為上述這種原理是理所當然的。

76 美國憲法 美國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
1789年美國憲法正式生效,美國憲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憲法,該憲法為日後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範。

77 憲法修正案 目前為止美國共通過27條有效的修正案,最初的十條是一次性被通過的。 1. 信仰、出版、集會、示威自由 2. 擁有和攜帶武器的自由
3. 軍隊不得進入民房 4. 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5. 正當審判程序、禁止雙重審判、大陪審團、徵用私產需賠償、不得被迫自證其罪

78 6.陪審團審判、犯罪所在地公開且迅速地審判,強製取得對其有利的證人,律師權,有權與原告證人對質
7.民事案件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陪審團裁決的事實不可更改 8.禁止過高保釋金或罰金,禁止酷刑 9.自然法仍然有效,憲法未列舉的權利不說明不存在 10.憲法未賦予聯邦政府的權利由各州和人民保留

79 批評與檢討 報告者:吳東昜

80 天賦人權真的存在嗎? 每一個人享有平等的生命.自由及財產權=天賦人權

81 如果天賦人權真的存在,為什麼有些人豐衣足食?有些人卻連飯都沒得吃?

82 洛克的天賦人權只是理想的假設,每個人的處境會因為出生的環境和後天的努力而有所不同,所以天賦人權並不是人人都有

83 孫中山的{革命民權論} 革命民權,乃是國父孫中山先生所創立,並作為近代民主革命理論基礎,用以代替法國盧梭天賦人權說的最新民權學說。
從消極意義方面來說,反對天賦人權說,從積極方面的意義來說 ,民權是由革命而來的

84 孫中山主張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要經過革命.奮鬥而來的

85 人權不可以被剝奪嗎?

86 生命權 台南市發生10歲男童遭割喉命案,兇嫌落網後竟稱,“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刑”,使得國內“判死”、“廢死”爭議再起。
朱學恒問,“你被威脅會害怕,一早快快樂樂去遊樂場,卻血流滿地倒在廁所再也開不了口的小孩要如何訴說冤屈?” 宅神的發文也引起網友共鳴,一名網友認為,“正義應該擺在人權之前,且此案與江國慶的冤獄案不同,不該混為一談”,網友的響應獲得許多人認同。

87

88 自由權 苗栗大埔徵地案爭議,縣政府出動大批警力戒護,強制拆除最後四戶,他們用鐵鍊互相鍊住纏繞,縣府出動消防 局人員使用油壓剪,將鐵鍊剪斷抬離,發生零星拉扯衝突。苗栗縣政府蠻幹的作法,除了帶給人民傷害外,也大大的降低政府誠信。

89 。多數決當然不完美,但它是決定事情的平台,「服從多數」是基本的民主精神,而堅不退讓,讓社會動盪,讓新建設無法進行,也是一種「不尊重多數」的「少數暴力」。

90 財產權 如果財產權不被剝奪,人民就不用納稅,政府將沒有經費的來源,沒有經費的來源,政府就不能執行政策,不能執行政策,國家將無法運行,導致社會動亂,沒有一個公正在上的監督者

91 多數決? 那少數人的權利哩?

92 EX:蘭嶼核廢料 EX:綠島監獄

93 人民基本權利,牽涉到人性尊嚴與核心基本權利保障的狀況時,不該粗糙的直接以多數決機制來處理。「畢竟,不是任何的自由權利都可以被量化般的逐項議價。」
多數決不是正確的,有些人群本來就屬於少數,這樣他們的權力將永遠得不到保障。

94 結論 以洛克的思想,探討現今的政府 黃子恆

95 Q:國家政府之存在目的? A:是在為大家謀幸福!

96 但請看看現在的政府!

97 馬王惡鬥! ( (

98 立法院=格鬥場 (

99 相信大家對於這些亂象並不陌生 那麼我們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100 方法一:抗議 透過大眾的凝聚力,來影響決策 例如:2006年的紅衫軍倒扁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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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困難點 雖然有民意的壓力,但始終缺乏強制性 我就是不下台 你們又奈我何?
( 我就是不下台 你們又奈我何?

102 方法二:罷免權 條件 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 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 全體選舉人總數的二分之一之投票 有效票數過二分之一

103 困難點(1) 當總統與多數立委為同一政黨時,基本上罷免案在立法院就已窒礙難行 立委、政客、樁腳都是我的人 你要怎麼跟我鬥!
( dd25010d7be1ca88.jpg?q=60) 立委、政客、樁腳都是我的人 你要怎麼跟我鬥!

104 困難點(2) 就算通過立法院這關,也未必能過人民這關
Ex:2012年的總統選舉,合格選民約1700萬人,而馬英九總統獲選票數約690萬,明顯低於全體選舉人總數的二分之一

105 方法三:革命 當抗議及罷免權沒有效果時,更偏激的方法就是發動革命! 發動革命,便會帶來傷亡! 發動革命是最後及最無奈的解決方法

106 實例-埃及革命 2011/1/25-示威抗議,第一次革命 2011/2/11-穆巴拉克下臺 2012/6/30-穆西上任
2012/10/10-24位前任官員宣判無罪 2012/11/27-首次以抗議形式反對穆西 2013/1/25-穆西宣布戒嚴 2013/6/30-發動二次革命 2013/7/3-穆西被捕

107 影片連結 2013/8/14 軍方血腥鎮壓穆西支持者

108 奇怪的是,這些亂象根源,都是由我們人民所選出來的
更諷刺的是這確實符合洛克說的“同意原則”

109 現況的無奈 大多數候選人的資質差不了多少,被迫我們得從一群爛的,挑幾個比較不爛的
(

110 方法四:教育 透過教育,培養政治素養及判斷能力,不被候選人的把戲所玩弄 當然,教育並不是特效藥,並非一朝一夕就能改變現況
此外,雖然現今政治讓人感到灰心,但請別對政治不理不採﹔畢竟,未來的總統將會決定你未來的生活 最重要的一點,法政課要好好聽課,別再夢周公!!

111 心得與檢討 雖然現今的政府讓人感到不滿,但是中華民國的民主發展至今其實並不長,從解嚴到現在,過了26年,相對於其他民主國家而言,26年的時間並不長。所以說,中華民國絕對有進步空間,絕對還有希望,靠著後代,一點一滴,慢慢改善,台灣就能變成名副其實的“福爾摩沙”

112 (http://www. hellotw. com/gate/big5/bbs. am765. com/upfiles/0000D599
(

113 報告結束 謝謝大家的聆聽

114 資料來源(書) 《當代法政思潮講義第六. Ι版》 《政府論次講》 (約翰洛克唐山出版社於1986年7月出版)
《政府論次講》 (約翰洛克唐山出版社於1986年7月出版) 《權利 》 (Michael Freeden著 ; 孫嘉明, 袁建華譯 桂冠書局出版社於1998年出版) 《 自由與人權》(張佛泉 台灣商務於1993年出版) 《 洛克》 (D. J. O‘Connor著 ; 謝啟武譯 遠景出版社於1992出版)

115 資料來源(文) (埃及革命)(2013/10/19) (埃及革命)(2013/10/19)

116 資料來源(文) 洛克(2013/10/19) 2006年罷免案(2013/10/19) 埃及革命(2013/10/19) (利比亞內戰)(2013/10/19)

117 資料來源(圖) https://www.google.com.tw/imghp?hl=zh-TW&tab=wi (2013/10/19)
(20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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