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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0月17日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報告人:陳榮明處長
電動公車引進的評估 102年10月17日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報告人:陳榮明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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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綱 前言 本市電動公車營運經驗及爭取推 廣試辦情形 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後續方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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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2) 臺北市是一個以大眾運輸為主的城市,在節能減碳目標 下,鼓勵業者使用低碳公車 87年即率全國之先試辦混合式電動公車
89年首度試辦天然氣公車 自「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引進60輛及100年中央補 助47輛油電混合動力公車上路營運至今 101年以租賃方式試辦2輛電動公車營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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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2/2) 電動公車具有低污染排放與低噪音之優點,須藉充電/換 電來補充電力,其電池續電力、充電設施及維護效率等特 性或因素,是為推動電動公車之一大課題 電動公車隨不同使用環境而有所不同,具有固定的站場、 路線、駕駛群、使用時間及班次等特性,營運上應考量大 眾使用之影響,亦應考量對減輕都市環境影響效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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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電動公車營運經驗 及爭取推廣試辦情形(1/3)
前公車處87年間引進2輛混合式大型電動公車,因故障率 高、充電時間長、爬坡力差、續航力不足及無法開冷氣等 狀況,僅示範營運至89年4月 環保署補助本府環保局自101年10月15日至102年6月14 日止(8個月),以租賃方式提供2輛電動公車於246路線 試辦,平日6班次及假日3班次,免費搭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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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電動公車營運經驗 及爭取推廣試辦情形(2/3)
依交通部 頒訂「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 業要點」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試辦,惟皆未獲核列補助 申請30輛購車補助 申請3條新闢路線共34輛購車補助 申請新闢2條「幹線-接駁型」 共34輛購車補助 修正試辦計畫,申請新闢1條路線共14輛購車補助,經 公告徵求經營業者,無公車業者提出申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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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電動公車營運經驗 及爭取推廣試辦情形(3/3)
爭取推廣試辦情形(續) 本府102年度預算編列1億4,820萬元(=390萬元/輛*38輛), 規劃補助業者汰換購置低碳低地板公車,送 貴會審議 貴會(交通委員會)於審議時認同低碳公車為市府長期應推行之 方向,惟現階段因車價相較高,補助1輛低碳公車之經費約可補 助3~4輛一般低地板公車,而認有就低碳車輛市場長期變動趨勢 再予觀察之需 又考量近期整體經濟環境及氛圍,雖低碳公車具有節能減碳之效 果,認為現階段不宜補助相對高價之低碳車輛,將該年度補助購 置低碳公車預算刪減為1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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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電動公車運作模式 充電式 換電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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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公車為提供營運載客的運具,公車業者衡酌營運需求選擇 最適之車輛提供服務,其中最重要的即是「穩定不能中斷」 的服務考量
公車業者可依不同之營運需求、車隊及維管服務等特性, 引入適合減碳技術之公車 本局(公運處)除邀集公車業者及相關單位辦理「臺北市 低碳公車研討會」及研商推動低碳公車補貼相關作業外, 並多次訪談業者。公車業者均認為目前電動公車技術尚未 成熟,但也瞭解電動(低汙染)公車是未來趨勢;未來在 技術成熟的條件下,車價雖較一般柴油車稍貴(約 50~100萬元)是可以接受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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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公車業者購買意願低 技術未臻成熟 電池續航力差 總成本過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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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技術未臻成熟 油電混合動力公車之發展較成熟,其它動力技術 之低碳大客車多屬研發或少量試運行階段
國內仍未針對相關充/換電設施建立標準化規範 電池標準規範、通用規格及安全性認證等尚須建 立完善管理檢驗機制 穩定性與安全方面(車體結構、安全性、電池維 管等條件需求)仍須再研究加強 高技術特性,維運及故障排除應變機制均仰賴車 廠支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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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成本較一般柴油公車高
目前電動大客車成本每輛約800至900萬元,若配 合設置充電站及換電站,則其與相同柴油大客車 每輛約446萬元,所需成本將會大幅增加 以每公里耗能比較,電動大客車之耗能費用略高 於柴油公車,若再加上衍生換電或充電等相關服 務費(屬客運公司與電動公車廠商之約定),則 其營運成本亦相對增加 假設未來油價持續上漲,且電池成本降低及續航 力提升,則電動大客車將可逐漸顯現其優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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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動公車面臨的課題 ─對電池續航力仍有疑慮
換電式公車每次行駛60~100公里,換電持時間 6~20分鐘 充電式公車每次行駛80~140公里,快充/慢充時間 4.5~8小時 柴油公車 每公升柴油平均行駛2.242公里,大巴加滿油箱 (250公升)可行駛560公里 以每天行駛173~190公里計,可行駛2.9~3.2天 電池續航程度及充換電設備條件,亦影響公車班次營運與調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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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公車引進之對策 電動車輛製造業者 電動 臺北市 公車 業者 中央 政府 技術研發 降低成本 風險分擔 試辦計畫
鼓勵業者措施 (如補助、評鑑加分) 滿足營運需求 安全 願意採用 健全產業環境 加速制訂相關審驗法規 賦稅減免及補助 環保署 交通部 經濟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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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方向(1/4) 國內電動公車發展成功案例有限,營運時間未超過4年, 尚須累積更多營運經驗及資料,以利公車業者進一步評析
建立相關充/換電設施等標準化規範及管理審驗機制,並 降低購置成本 技術及設施性能等方面應加速發展成熟,以降低營(維) 運成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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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方向(2/4) 政府應以減碳技術中立與實際成效,來看待各種技術發展 之可能性,同時低碳運具發展計畫應有生命週期及永續發 展的概念,而非僅給予補貼款 依英國交通部(DfT)經驗,先建立客觀能耗或二氧化碳 排放標準,對國內公共運輸業引進低碳公車替代傳統柴油 公車所產生之效益、成本、績效及減碳量等提出量化標準, 以提供政府施政參考,或作為對業者購車補貼之參據;亦 即對車輛可達所訂能耗或排放標準,則給與補貼或優惠, 以加速業者研發節能車輛之成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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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方向(3/4) 本局(公運處)將積極推動低碳公車,除持續向中央爭取 經費補助,亦將持續觀察低碳公車技術演進,並研議相關 配套作為及檢討法令,以為導入低碳公車做好準備 現階段因公車業者對電動公車技術仍有疑慮,建議電動公 車技術製造商於技術開發階段之思維 可提供公車業者採租賃方式承租車輛營運,以降低其營運成 本及風險 可提出更具體且長期之輔助營運維管行動作為,以提升公車 業者對新技術之信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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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方向(4/4) 持續關注經驗累積 生命週期及永續發展 租賃方式及輔助營運維管 技術中立 減碳實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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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結束 敬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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