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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翻译理念 提高翻译水平 ——《高级英汉翻译》简介 孙致礼 周 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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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更新翻译理念 提高翻译水平 ——《高级英汉翻译》简介 孙致礼 周 晔

2 《高级英汉翻译》编者简介 孙致礼,1978年开始业余翻译活动,已出译著约30部,包括《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苔丝》、《永别了,武器》等名著;1993年开始带翻译硕士研究生,1999年开始带翻译博士研究生;翻译观点包括对立统一原则、“文化传真”、“异化为主、归化为辅”等。 周 晔: 年在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攻读翻译研究博士学位,博士论文《本雅明翻译思想研究》,译作包括《永别了,武器》、《音乐之声》等。

3 前言 粗略翻阅一下,《高级英汉翻译》似乎是一本比较传统的翻译教材。但是,仔细读一读,就会发现:这本书里包含着很多新理念,体现了国内外翻译研究的众多新成果。 下面,我们就扼要介绍一下这些新理念,并就本书的使用谈点看法。

4 1.翻译的定义 “翻译是把一种语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出来,以达到沟通思想情感、传播文化知识、促进社会文明,特别是推动译语文化兴旺昌盛的目的。” (p.5) 从文化交流与沟通的目标出发,我们就能很好地解决“译什么”和“怎么译”的问题 。 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还得出了一个“文化传真”的原则。

5 文化传真 1998年,我在《文化与翻译》一文中,提出了“‘文化传真’是翻译的基本原则”,2010年在《高级英汉翻译》中,又重申了这一观点,如: “翻译作为文化交流的工具,应该力求‘文化传真’,减少‘文化失真’,特别应避免‘以假乱真’,给读者引起多余的联想,或造成不应有的‘文化错觉’。”(PP54-55)

6 所谓的“文化传真”,就是说,译者不要轻易改变原文中所蕴涵的异国情调,特别是要切忌把异域的文化特色改换成译语的文化特色。一言以蔽之,翻译中语言上可以归化,但文化上要力戒归化,特别不宜“同化”。然而,即使在今天,有些译者时而还有强烈的“文化归化”倾向。(P157)

7 例1 Bursting with money and indigestion (James Joyce: Ulysses)
译文一:腰缠万贯,脑满肠肥 (萧乾、文洁若) 孙译:财大腰粗,脑满肠肥 原文照字面上翻译就是:“快被金钱和消化不良胀破了。”我们套用了两句中国成语。不论创作还是翻译,萧乾都不喜欢套用成语,但像这样刚好有两句成语能表达原著的意境,他还是同意用的。(文洁若)

8 点评 在译文一中,“脑满肠肥”虽是汉语的成语,但在不同文化中都带有普遍性,并不是哪一国的“文化专有项”,因此但用无妨。可是“腰缠万贯”情况就不同了,它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专有项”,鉴于英美的阔人从未有过将钱串起来扎在腰上的习惯,翻译中为了不给汉语读者带来不必要的联想,是否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这个汉语成语呢?比如说,是否可以根据原文的意思,把汉语的“财大气粗”略加变通,来一个“财大腰粗,脑满肠肥”呢?

9 例2 His speech is full of “damns.” 译文:他满口“他妈的”。 另译:他满口“该死的”。

10 例3 A: Why do cowboys always die with boots on?
B: So they won’t stub their toes when they kick the bucket. 译文一:A:牛仔为什么总在死时穿着靴子? B:那样他们死的时候就不会碰了脚趾。 译文二:A:牛仔为什么总在死时穿着靴子? B:那样他们上西天时就不会碰了脚趾。 译文三:A:牛仔为什么总在死时穿着靴子? B:那样他们蹬腿的时候就不会碰了脚趾。

11 点评 在这段幽默文字中,kick the bucket本是个极富戏谑色彩的俚语,意思是“死”(“翘辫子”);原作利用其字面意义“踢木桶”,同“碰脚趾”之间的语义关联,构成了极为巧妙的双关语。由于汉语里很难找到一个兼具“死”和“踢木桶”两层意思,同时又跟“碰脚趾”语义相关联的双关语,译者只能另辟溪径。译文一将kick the bucket径直翻译成“死”,原文的幽默意味已经丧失殆尽,与此同时,“死的时候就不会碰了脚趾”的表述也让人费解。译文二将kick the bucket译成“上西天”,与问句中的“死”相照应,同时与答句中的“碰脚趾”形成语义连贯,显示了译者对意指方式的追求。但是,由于“上西天”是佛教用语,这个译文还有文化失真的缺欠,因而又出现了译文三: “那样他们蹬腿的时候就不会碰了脚趾”,既不违背原文的文化色彩,又充分传达了原文的幽默情趣,实为难得的佳译。

12 总而言之,翻译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差异,而且要密切关注文化的差异。语言可以转换,甚至可以归化,但文化特色却不宜改变,特别不宜归化,一定要尽量真实地传达出来。

13 2.翻译的标准 虽然沿用了“忠实、通顺”的传统标准,但却抛开了“意义重于形式”的观点,提出了“语言互补”的问题,特别是提出了意指方式的交融与互补,从而给翻译标准赋予了新的内容。 “译者的任务就是要在译语中发现‘原文的回声’(the echo of the original),就是尽量寻求‘语言的互补’(linguistic complementation)。为此,译文与原文在意指方式上应尽量接近,能交融的则交融,不能交融的则力求相互补充、相互妥协。实践证明,采取原文的表达方式,包括对词语和句法结构的直译(a literal rendering of the syntax),有时能够更加准确、更加充分地传达原文的意蕴。”(P.11)

14 大致说来,意指方式的传达包含两种境界:一是交融,二是互补。所谓交融,就是说,对于作者刻意创造的形象化、陌生化语言,译者应充分发挥译入语的韧性和潜力,在译文中打造出“形式交融、情志相通”的意指方式,从而取得“形神皆似”的效果。

15 例4 Heathcliff did not glance my way, and I gazed up and contemplated his features almost as confidently as if they had been turned to stone. His forehead, that I once thought so manly, and that I now think so diabolical, was shaded with a heavy cloud; his basilisk eyes were nearly quenched by sleeplessness—and weeping, perhaps, for the lashes were wet then… (Emily Bronte: Wuthering Heights, Ch.3, V.II) 译文一:希刺克厉夫没有向我这边瞅一眼,我就抬头盯着,而且几乎很沉着地研究着他的面貌,仿佛他的脸已经变成石头了。他的前额,我曾认为很有丈夫气概,现在我感到它变得十分恶毒,笼罩着一层浓云;他那露出怪物的凶光的眼睛由于缺乏睡眠都快熄灭了,也许还由于哭泣,因为眼睫毛是湿的……(译林出版社,1990:170)

16 孙译:希斯克利夫没有向我这边看,我便抬起眼来,放心大胆地打量着他的面容,仿佛那张脸已经化成石头了。他的前额,我一度认为很有男子气概,现在却觉得凶狠狠的,笼罩着一层阴云。他那蛇怪似的眼睛,由于彻夜不眠,也许还哭泣过(因为眼睫毛是湿的),而变得黯然无光。(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 ) (译文在“蛇怪似的眼睛”后加注:蛇怪,系古代和中世纪传说中的怪物,由蛇从公鸡蛋孵出,状如蜥蜴,有一双可怕的红眼睛,人触其目光或气息即死。)

17 点评 原文中的basilisk,本是西方神话故事中的怪物,其目光极凶、极毒,在此用作形容词,描写疯狂的复仇者希思克利夫,颇能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译文一译成“露出怪物的凶光的眼睛”,只传达了其“大致意义”,却失去了其原有的形象意义,从而大大削弱了希思克利夫的复仇者形象给读者带来的冲击力。译文二译成“蛇怪似的眼睛”,并且加上必要的注释,通过对原文意指方式的细致融合,真实地再现了原作的神韵,取得了跟原作相近的艺术效果。

18 例5 I desire you will do no such thing. Lizzy is not a bit better than the others; and I am sure she is not half so handsome as Jane, nor half so good humoured as Lydia. But you are always giving her the preference. (Jane Austen,Pride and Prejudice, Ch.1, V.I) 孙译一:我希望你别做这种事。莉齐丝毫不比别的女儿强。我敢说,论漂亮,她远远及不上简;论性子,她远远及不上莉迪亚。可你总是偏爱她。(译林出版社,2000:5) 孙译二:我希望你别做这种事。莉齐丝毫不比别的女儿强。我敢说,论长相,她没有简一半漂亮;论脾气,她没有莉迪亚一半好。可你总是偏爱她。(译林出版社,2009:7)

19 点评 小说里贝内特太太个性狭隘,容不得半点异见。她有五个女儿,自己最喜欢大女儿简和小女儿莉迪亚,因为简“最漂亮”,莉迪亚“最活泼”。当丈夫流露出对二女儿莉齐(女主角)的喜爱之情时,贝内特太太非常不满地说出了以上这番话。译文一与译文二是同一位译者对小说里同一句话的前后两种不同译法。初译时,译者摒弃了原文的说法,采取了意译:“论漂亮,她远远及不上简;论性子,她远远及不上莉迪亚。”译者后来意识到,虽然“远远”表示差距较大,但是语气有点“文”(不符合说话者低俗的身份),而且语气没有原文那么强烈,原文这位太太由说话方式所表露的狭隘个性也就打了折扣。修改后的译文采用了“没有……一半……”的表达,既口语化又切合原文的意指方式not half so,因而更贴近原文的形与神。

20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对等原则”很难行得通,译者往往依照“互补原则”,也就是力求“方式互补”。所谓的“方式互补”,就是说译文与原文在意指方式上不尽一致,但两者所意指的对象(或意图)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21 例6 “Are you married?” he asked from the bed. I was standing against the wall by the window. “Not yet.” “Are you in love?” “Yes.” “With that English girl?” “Poor baby. Is she good to you?” “Of course.” “I mean is she good to you practically speaking?” “Shut up.” “I will…” (Ernest Hemingway: A Farewell to Arms, Ch.25)

22 译文一:“你结婚了吧?”他坐在床上问。我正靠着窗边的墙壁站着。
“还没有。” “你闹恋爱吧?” “是的。” “就是那个英国姑娘?” “可怜的乖乖。她待你好吗?” “当然好。” “我的意思是说,她的实际功夫怎么样?” “闭嘴。” “我还是要说……”(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175)

23 孙、周译:“你结婚了吗?”他坐在床上问。我靠着窗边的墙壁站着。
“还没有。” “你恋爱了吧?” “是的。” “和那个英国姑娘?” “可怜的宝贝。她对你挺不错吧?” “当然。” “我的意思是,就那方面而言,她对你来说挺不错吧?” “闭嘴。” “我会的……”(译林出版社,2009:111)

24 点评 这是《永别了,武器》中外科医生里纳尔迪跟男主角亨利之间的一段对话。里纳尔迪向亨利问起了他与女友的床事经历,话题虽然淫秽,但是言词却很含蓄,理解不容易,表达难度更大。他先问:Is she good to you?这句话语义双关,既可以理解成“她对你好吗?”也可以理解成“她对你有好处吗?”(意即“她能满足你的需求吗?”)亨利丝毫没想到对方可能问的是后一个意思,便立马回答说“当然好。”里纳尔迪对他的答非所问不满意,便进一步追问:is she good to you practically speaking?话中保留了is she good to you,外加了半含蓄半露骨的practically speaking。因而亨利厉声叫他“闭嘴”,这就是这段对话的意韵所在。译文一忽视了原文的意指方式,传译中只求“字面对应”,结果使原文的意韵丧失殆尽:“Is she good to you?”被字对字地译成“她待你好吗?”完全失去了语义双关的可能性;而把“is she good to you practically speaking?”译成“她的实际功夫怎么样?”跟上个问句毫无关联不说,“实际功夫”四字还过于直白,语义范围又过于狭隘。译文二不拘泥于“字面对应”,而在意指方式的互补上下功夫,反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译者先将“Is she good to you?”译成“她对你挺不错吧?”既可以指“对你好”,又可以指“对你有好处”,为下一句问话做了铺垫;继而将“is she good to you practically speaking?”译成“就那方面而言,她对你来说挺不错吧?”不仅跟上句问话有了清晰的词汇衔接,而且“就那方面而言”跟原文“貌离神合”,同时保留了原文的含蓄度。

25 例7 “That road will be a dirty mess,”Manera said.
“ They’ll shell the ——out of us.” (E. Hemingway: A Farewell to Arms, Ch.9: 47) 译文一:“到时路上一定非常混乱。”曼纳拉说。 “他们准会把我们轰得半死的。”(中国致公出版社,2005:32) 译文二:“那条路一定会弄得一团糟,”马内拉说。 “他们准会把我们轰得妈的半死的。”(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48) 孙、周译:“那条路会弄得一团糟,”马内拉说。 “他们要把我们轰得××××。”(译林出版社,2009:29)

26 点评 这里引用的救护队司机们在进攻开始之前的一番对话。司机们因担心来时的这条路会遭到敌军的狂轰滥炸而有些恐慌。虽然作者用一个“——”将脏字隐去,但定冠词the以及后面的of结构,还是让读者很自然地联想到hell这个词。这种遮掩法,妙在既能逃脱出版审查,又能让读者心领神会。以上两个中译文,一个翻成“轰得半死”,一个翻成“轰得妈的半死”,可以说基本表达了原文的意思却忽视了原文的形式。“死”和“妈的”的明晰化,使得原本遮掩了的禁忌语一览无遗。从形式上看,原文的禁忌语hell是“内隐”的,而译文的“死”和“妈的”却是“外显”的,译文没有展现原作的原貌,因此,这两种译法都不是充分忠实的,在一定意义上也就违背了历史的真实。原文的“虽隐犹显”写法能否在汉语中再现出来呢?我们认为还是有办法的,比如可以根据语用标记对应原则,将之译成:“把我们轰得××××”。原文用“——”来表示掩饰,汉语不宜照搬,否则会让读者以为话未出口;而“轰得”后面加四个“×”,读者自然会想到“魂飞魄散”、“魂不附体”、“屁滚尿流”之类的汉语成语,哪个都与原文意思相符。因此,这一译法从形式到意义,都与原文十分贴近,颇能体现原文“虽隐犹显”的特点。

27 本雅明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一种语言的质地和潜能不仅可以通过创作展示出来,而且可以通过翻译揭示出来。本雅明强调不同语言之间意指方式的和谐共存,强调译者对意指方式的寻找与传递,强调译者在意指方式的传译上,要力求达到一种相济相融的和谐境界。

28 3.翻译的方法 异化法和归化法是两种相辅相成的翻译方法,二者并用互补 总的说来,我们主张“异化为主,归化为副”
译文要充分传达原文的“原貌”,就不能不走异化的途径,因此异化就成为翻译的主要方法;但是,译文要求通顺,就不能不走归化的途径,因此归化就成为异化的辅助手段。 是异化还是归化,不是基于译者个人的喜好,而是基于需要和可能。我们的原则是:可能时尽量异化,必要时尽管归化。

29 例8 The function of the artist is to disturb. His duty is to arouse the sleepers, to shake the complacent pillars of the world. 艺术家的职能就是振聋发聩,其职责是唤醒那些沉睡者,震撼那些自鸣得意的社会栋梁。

30 点评 原文中的sleepers和pillars,从喻体到喻义,跟汉语都是相通的,因而译者照直译成“沉睡者”和“栋梁”,中国读者完全能心领神会,既明白其所指,也能感知其内涵。这句话若是采取意译,很可能会拖泥带水,吃力不讨好。

31 例9 My uncle Cassidy give me money! Pigs might fly if they had wings!
译文一:我的卡西迪叔叔会给我钱?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译文二:我的卡西迪叔叔会给我钱?那猪也会长翅飞上天啦!

32 点评 Pigs might fly (if they had wings)是个英语谚语,意义与汉语的“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有些相似。鉴于猪在中国的形象一直不佳,有人建议这个谚语最好采取归化的译法,比如译成“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或“除非公鸡会下蛋”。可所引译文用了一个“那猪也会长翅飞上天啦!”的异化译法,似乎给中国读者带来了更新的审美愉悦,取得了归化译法难以比拟的效果。

33 例10 Each of us has his carrot and stick. In my case, the stick is my slackening physical condition, which keeps me from beating opponents at tennis whom I overwhelmed two years ago. My carrot is to win. (C. Tucker: “Fear of Dearth”) 我们人人都有自己的压力和动力。就我而言,这压力就是我日趋衰弱的身体状况,害得我两年前还能击败的网球对手,现在却打不过了。我的动力就是想赢球。

34 点评 作者在此讨论为什么许多人喜欢跑步。文中使用的carrot and stick,有的学生不假思索地译成了“胡萝卜加大棒”,虽然有意识地将“胡萝卜”和“大棒”括在引号里,但还是让人感到过于生涩和做作。中国读者所熟悉的,是霸权主义者奉行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但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有“胡萝卜加大棒”呢?仔细查一查词典,就会发现这两个词用在这里,carrot是“诱惑(物)”(something suitable for use as a means of enticement)的意思,stick则是“强迫(力)、威胁(力)”(something suitable for use as a means of compulsion)的意思。照此理解,将这两个词归化成汉语的“压力”和“动力”,就畅达自如多了。反之,请设想一下:假若我们将这句话译作“我们人人都有自己的‘胡萝卜加大棒’”,那恐怕连读者都会感到滑稽和无奈的。

35 我们经常发现译者对意指方式不尽人意的传译,有的生硬拗口,有的晦涩难懂,有的荒谬滑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译者对意指方式的误读。

36 例11 I was not made to think. I was made to eat. My God, yes. Eat and drink and sleep with Catherine. To-night maybe. No that was impossible. But to-morrow night, and a good meal and sheets and never going away again except together. (Hemingway,A Farewell to Arms, Ch.32) 译文一:我生来不会多思想。我只会吃。我的上帝啊,我只会吃。吃,喝,同凯瑟琳睡觉。也许今天夜里吧。不,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明天夜里,一顿好饭,有床有床单,永不分离,要走就一块儿走。(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239) 孙、周译:我生来不多思考。我生来就好吃。上帝啊,是的。吃饭,喝酒,跟凯瑟琳睡觉。也许今天夜里吧。不,这不可能。但是明天夜里,美餐一顿,同床共枕,永不分离,要走就一块儿走。(译林出版社,2009:150)

37 点评 《永别了,武器》里几次提到sheets一词,这个词有时候是实指有时候是虚指。在本章,sheets并非实指“床单”,而是借助先前的章节铺垫,暗示男女主人公的相亲相爱。也就是说,从意指方式看,原文用的是含蓄表达法,因而,译文也必须适度虚化。“有床有床单”译得过实,不但读来刻板生涩,而且几乎不具有任何暗示力,与其后紧跟的“永不分离”语义联系薄弱。考虑到上述因素,译文二似乎处理得妥当一些。用“同床共枕”来译sheets,至少有这样几个好处:一是贴近其所指意义,转换比较自然,二是能使译文保持语义上的连贯和顺畅,三是“同床共枕”也算一种较为委婉的说法,虽然其含蓄度要低于sheets。

38 翻译是个“抉择”的过程。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面临着异化与归化的选择,通过选择,在接近作者和接近读者之间找到一个“融汇点”。这个“融汇点”决不是一成不变的“居中点”,它有时距离作者近一些,有时距离读者近一些,但无论更接近哪一方,都必须恪守一条原则:接近作者时,不能距离读者太远,接近读者时,又不能距离作者太远。换言之,异化时不妨碍译文的通顺易懂,归化时不改变原作的“风味”,特别是不导致“文化失真”。为了完成“文化传真”的使命,译者还应树立另一概念:归化主要表现在“纯语言层面”上,在“文化层面”上则应力求最大限度的异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适度原则,分寸原则。

39 4.翻译的技巧 所谓的翻译技巧,说到底就是对语言差异的“灵巧”处理。照理说,理想的译文应该是“形神皆似”,但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在词法和句法上存在巨大差异,“形神皆似”的译文往往不可多得,译者既不能照抄英汉词典的释义,又不能照搬原文的句法结构,而必须考虑汉语的遣词造句特征,对译文做出必要的变通,以达到变中求信、变中求顺的目的。(P83) 翻译中什么时候要使用技巧,使用什么技巧,这不是译者主观异想天开的事,而是语言转换中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所以,在试图以巧取胜的时候,要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而要贯穿理性思考。

40 例12 The phone rang. It was Paris. The agent’s forceful personality seemed to amplify his voice, as if he were speaking from the room next door. He said simply, “They skipped town, heading for Athens.” “Have you spotted them?” “Not yet, but it won’t be long. I’ve alerted a friend who’s tracking them now. I gave him instructions to bring the lamb back to the fold.” “Him or her?” “Him. Do you want me to take care of her too?” (Pierre Rey: The Widow, Ch. 8)

41 孙译:电话铃响了。是巴黎打来的。密探个性坚强,说起话来似乎声音也增大了,仿佛他在从隔壁房间里说话。他简单说了声:“他们离开巴黎去雅典了。”
“你发现他们了?” “还没有,不过快了。我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一个朋友,他正在跟踪他们。我指示他把羊羔送回栏里。” “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难道你还要我兼顾女的?” (译林出版社,1989:205)

42 点评 这几段文字摘自一本英译法国小说。美国遇刺总统候选人的女儿跟一穷赛车手谈上了朋友,家人惟恐此事妨碍家族的声誉,便试图将两人分开,把小姐打发到了法国,不想赛车手也跟到了法国。密探打电话说要“把羊羔送回栏里”,听话人问:Him or her?对于汉语译者来说,这确实是个难题。当初刘半农创造“她”字时,的确为汉语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但美中不足的是,女“她”与男“他”同音,假如让一个人在电话里说“他还是她?”定会让人觉得滑稽。译者能采取替换法,译成“男的还是女的?”问题迎刃而解。

43 例13 Even so, I still insist that for the individual himself noth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his personal, interior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 and his determination to follow that rather than to be guided by what everybody does or merely the criterion of “social usefulness." 孙译:即便如此,我仍然坚持认为,对个人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这种根植于个人心灵深处的是非感,以及坚决按这种是非感行事的决心,而不是随波逐流,或仅仅以是否“对社会有益”为准则。

44 点评 Nothing is more important than…,本来也可以译成“没有什么比……更重要”,但由于than后面的成分太长,难以组织成文从字顺的汉语,因此,译者变反说为正说,译成“最重要的莫过于……”主要是基于译文表达习惯的需要。

45 例14 We recycle soda bottles and restore old buildings and protect our nearest natural resource—our physical health—in the almost superstitious hope that such small gestures will help save an earth that we are blighting.(Carll Tucker: “Fear of Dearth”) 孙译:我们回收汽水瓶,整修旧楼房,保护跟我们最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我们的身体健康——心里抱着一种近乎迷信的念头,希望借助这种小小的姿态,来拯救一个正受到我们摧残的地球。

46 点评 译文将superstitious hope拆开,先是“迷信的念头”,再来一个“希望”,然后把同位语从句译成动宾结构作宾语。

47 不该玩技巧时不要玩技巧 例15. But after I had got them out and shut the door and turned off the light it wasn’t any good. It was like saying good-bye to a statue. After a while I went out and left the hospital and walked back to the hotel in the rain. (E. Hemingway: A Farewell to Arms, Ch. 41) 译文一:但是我把她们赶了出去,把门关上,熄了灯,也没有什么好处。那简直是在跟石像告别。过了会儿,我走了出去,离开医院,冒雨走回了旅馆。(中国致公版:235) 孙、周译:但是,我就是把她们都赶出去,关了门,熄了灯,也丝毫没用。那就像跟石像告别。过了一会,我走出去,离开了医院,在雨中走回旅馆。(译林出版社,2009:216)

48 点评 这是小说的最后一段,海明威前后修改了三十九次,才定格成现在的三句话。此处写的是男主人公向女主人公遗体诀别的场面。作者没有正面触及主人公内心的悲恸,也没有任何场景的渲染,而只是举重若轻地选用了两个极其平常、语义颇为宽泛的字眼any good,这种表达一方面真实地再现了男主人公此刻麻木绝望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又拓展了词义的联想空间。紧接着作者又出人意料地抖落出一句简约至极的描写It was like saying good-bye to a statue。汉译者是否传达了上述美学风格呢?总的说来,译文一传达了原文的意思,不过仔细推敲起来,跟原作还有些许距离。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亨利此时已经完全麻木,完全绝望,译者的用词应该力避带有理性色彩和感情色彩。该译文把it wasn’t any good 译作“也没有什么好处”——万念俱灰的亨利此刻不太可能去寻求什么“好处”的。因此,此处还是“丝毫没用”更贴近原文情境;此外,译文一将It was like saying good-bye to a statue增译成了“简直……”,“简直”一词不仅原文中没有,根据亨利当时的心境也不太可能使用这个充满感情色彩的字眼;另外,该译文将in the rain译成“冒雨”,更不符合男主人公行尸走肉的绝望境地。

49 5.译文的语言 长期以来,我国翻译界的主流声音,是提倡“地道的原文、地道的译文”,“发挥译语优势”,是译文读起来不像译文,而像原创作品。近一二十年来,这种传统的观念受到了严厉的挑战。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译者做翻译时不仅要考虑如何向译入语读者靠拢,更要考虑如何向原作和始发语接近,不仅要考虑自己的行文如何地道自然,更要考虑如何发挥译入语的韧性和潜力,从而打造出能彰显语言亲缘性的“杂合”译作语言。

50 作家梁晓声说得好:“一部上乘的翻译作品,如同两类美果成功杂交后的果子。” 这种语言“兼顾了两种相互转化的文字各自具备的美点”,因而“将是中国文学语言现代化、世界化的标志”。

51 例16 … nor was Mrs. Hurst, who had married a man of more fashion than fortune, less disposed to consider his house as her home when it suited her. (J. Austen: Pride and Prejudice, Ch.4, V.I) 译文一:再说那位嫁了个穷措大的赫斯脱太太,每逢上弟弟这儿来作客,依旧像是到了自己家里。 孙译:而那位赫斯特夫人嫁了个家财不足、派头有余的男人,因而一旦得便,也很情愿把弟弟的家当作自己的家。

52 点评 《傲慢与偏见》里的那位赫斯特先生是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男人,一天到晚除了吃喝、打牌,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尤其鄙夷读书,a man of more fashion than fortune是对他的真实写照。译文一套用汉语的“穷措大”,意为“穷困的读书人”,扭曲了作者笔下的人物形象;译文二译作“家财不足、派头有余的男人”,不仅贴近原文的说法,而且意义也很精当。

53 例17 Heathcliff glanced at me with an ill-meaning smile, expressing his acquaintance with the party, and, consequently, his malevolence towards it, and demanded who “papa” was? (E. Bronte: Wuthering Heights, Ch.7, V.II) 孙译一:希思克利夫皮笑肉不笑地瞥了我一眼,表明他认出了对方,因而也表明他起了歹心,便问“爸爸”是谁。(花城出版社,1998:235) 孙译二:希思克利夫带着不怀好意的笑瞥了我一眼,表明他认出了对方,因而也表明他起了歹心,便问“爸爸”是谁。

54 “皮笑肉不笑”汉语味太浓,很难恰当地表达原文的意思,但凡可能,应尽量避免使用。

55 我曾经是“地道的译文”和“发挥译语优势”的积极拥护者,后来我渐渐意识到,在这种观念指导下产生的译文,有时难免妨碍译者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影响译者对异域文化的忠实传达。如今,中国翻译界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译文不宜一味维持以地道、流畅为指归的所谓“地道”的译入语,而要提倡能彰显语言亲缘性的“杂合”的译作语言。简而言之,译文不求“地道”而求“杂合”,方法不是“发挥译语优势”,而是“发挥译语的韧性和潜力”。

56 6.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 我们进行翻译教学,固然要帮助学生解决“怎么译”的问题,但这还不够,还需要让学生明白“为什么”要这样译。用通俗的话说,翻译教学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切实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 下面,我们就从翻译的三个重要环节,来看看如何解决“授之以渔”的问题。

57 6.1引导学生学会“三分析” 在翻译的三步骤中,理解最为复杂,最为困难,也最为关键。理解是表达的前提,没有准确透彻的理解,就不可能有准确透彻的表达。因此,翻译首先要过理解关。 (PP19-20) 在很多情况下,不尽人意的翻译,往往不是表达有问题,而是理解不到位。

58 要解决理解问题,译者必须抱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原文进行一丝不苟的语义分析、语境(上下文)分析、逻辑分析。学生掌握了这三个法宝,翻译能力自然能得到提高。

59 例19 “Ellen, shut the window. I’m starving!” And her teeth chattered as she shrunk closer to the almost extinguished embers. (E. Bronte: Wuthering Heights, Ch.9, V.I) 译文一:“爱伦,把窗子关上。我快饿死啦!”她的牙齿在打战,一面蜷缩着身子,向快要熄灭的火炉靠拢些。(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106) 孙译:“埃伦,关上窗。我快冻死啦!”她缩着身子向快要熄灭的火炉移近了些,牙齿在得得打颤。(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90-91)

60 点评 Starve一词在《呼啸山庄》中出现多次,有的译者全都译成了“饿死”,这种译法是否正确,只要分析一下这句话就知道了。不错,starve的基本意义是“饿死”,但是放在这段话里,前面是说话人下令关窗,后面是描写说话人冻得发抖,要向火炉靠拢,全跟“饿死”不搭界,译者应该考虑starve是否有跟“冷”和“冻”有关的意思。查一查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发现该词的第八个释义为:intr. archaic or dial. perish with or suffer from cold. 因此,starve在此应理解为“冻死”。

61 例20 Catherine caught and perused it eagerly; then she put a few questions to me concerning the inmates, rational and irrational, of her former home; and gazing towards the hills, murmured in soliloquy. (E. Bronte: Wuthering Heights, Ch.17, V.II) 译文一:卡瑟琳赶紧捡起信来,急切地看了一遍,接着她问起我来,她老家里的人怎么样,有的问得很合情理,有的却问得前言不对后语,她问了不多几句,就凝望着远方的小山,喃喃自语起来……(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370)

62 孙译一:凯瑟琳连忙捡起信,急切地看了一遍,接着对于老家那有理性的人和没有理性的牲畜,向我提了几个问题,随即凝望着那些小山,喃喃自语起来。(北岳文艺出版社,1993:310)
孙译二:凯瑟琳连忙捡起信,急切地看了一遍,接着对于老家的人和牲畜,向我提了几个问题,随即凝望着那些小山,喃喃自语起来。

63 点评 照前一个译文的译法,rational and irrational被理解成形容questions的,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这两个形容词分明放在inmates后面,因而只能是它的修饰语。照直翻译应该是“有理性的居住者和没有理性的居住者”,鉴于这样译令人费解,不如索性译作“人和牲畜”。

64 例21 I began to nod drowsily over the dim page: my eye wandered from manuscript to print, I saw a red ornamented title--`Seventy Times Seven, and the First of the Seventy-First. A Pious Discourse delivered by the Reverend Jabes Branderham, in the Chapel of Gimmerden Sough.' 译文一:读着这模糊不清的字迹,我开始打盹了——我的目光从手迹滑到印刷的文字上去了。我看到一个有花饰的红字标题——《七十再乘七,七十一中数第一:牧师杰伯·伯兰德罕在吉牟屯·苏的礼拜堂里宣讲的一篇传道经文》。(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26)

65 译文二:对着这些模糊不清的文字,我开始打起盹来。我的目光从手写字渐渐滑到了印刷字上。我看到了一个红色的有花饰的标题:《七十个七次,以及七十一个的第一——杰伯斯·勃兰德罕牧师在吉默屯沼泽区教堂的一次讲道》。(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20) 孙译:我对着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盹来,目光从手迹溜到铅印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饰标题:《七十个七次,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顿沼泽区小教堂的虔诚布道》。 注释:据《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八章:彼得问耶稣说:“主啊,我兄弟一再得罪我,我该饶恕他几次呢?七次可以吗?”耶稣回答说:“不,七次不行,而要七十个七次……”

66 点评 译文一的“七十再乘七,七十一中数第一”与译文二的“七十个七次,以及七十一个的第一”,都属于逻辑不通因而是十分荒诞的译文,让读者完全摸不着头脑。两位译者之所以犯此错误,乃是因为他们没有看出the Seventy-First本是the Seventy-First Seven的意思。照此理解,译文三做出了正确的传译。

67 6.2引导学生学会使用工具书 中国人做英译汉,一般都存在一个英语语言、文化知识不足的问题。无论翻译什么体裁的文字,接触的内容可能十分博杂,天文、地理、历史、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学、艺术、科技、商贸、宗教、风俗、民情等等,可谓无所不包。这就要求译者掌握大量的英语词汇,具有广阔的知识面。然而,在“知识爆炸”的今天,即使是在一个领域,译者也不可能个个词语都认识,样样内容都精通。因此,做翻译的一个关键问题,并不在于译者懂得多少,而在于遇到难题时,是否知道哪里能找到答案,是否知道如何查阅工具书。(P207) 特别要引导学生学会熟练地查阅英英词典。

68 例22 “I’ll smash it!” she continued, striking it with childish spite, “and then I’ll burn it!” and she took and dropped the misused article among the coals. (Emily Bronte: Wuthering Heights, Ch.3, V.II) 译文一:“我要捣碎它!”她接着说,带着孩子气的泄愤,猛打猛砸,“我还要烧掉它!”于是,她拣起戒指,把这个不派正用的东西往炉子里一扔。(上海译文出版社) 孙译:“我要把它砸碎!”她接着说道,一面像个孩子似的,恶狠狠地砸着。“然后把它烧掉!”她拾起那遭了殃的戒指,扔进了炭火里。

69 希斯克利夫夫人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跑了出来,为了泄愤,把丈夫送她的金戒指扔在地上狠命地砸。译者将misused article译成“不派正用的东西”,从字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情理上却有点讲不通,因为这只戒指本来一直戴在希斯克利夫夫人的手上,并不存在派不派“正用”的问题。需要考虑的是,misused是否会有别的意思,特别是会不会是指被砸的意思呢?经查阅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我们就会发现:misuse共有两个意思,一是misapply(错用),二是abuse, mistreat(虐待)。于是,我们的推测得到了印证,这段话就可以译成:“我要把它砸碎!”她接着说道,一面像个孩子似的,恶狠狠地砸着。“然后把它烧掉!”她拾起那遭了殃的戒指,扔进了炭火里。

70 6.3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 所谓的实战能力,包括标题的翻译、文化词语的翻译、比喻的翻译、标点符号的翻译、做注释等,教师要引导学生,结合实例分析,来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课前要组织学生做好预习,堂上开展讨论,甚至可以指定重点发言,教师的讲解应采取启发式。

71 以做注释为例。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探讨:(1)为什么要做注释;(2)什么情况下做注释;(3)如何做注释。
特别应启发学生讨论:注释是否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如何掌握分寸等。

72 要引导学生重视实例分析。书中所举的译例,全都来自实践,有相当的代表性,是我们学翻译可以借鉴的宝贵财富。对每个误译,要分析错在哪里,为什么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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