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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會制度第四章    收入、支出類(含資力、負擔類)    會計科目及分錄釋例介紹     行政院主計處會計管理中心 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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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會制度第四章    收入、支出類(含資力、負擔類)    會計科目及分錄釋例介紹     行政院主計處會計管理中心 林秀敏

2 政府會計革新願景 國際化 效率(益)性

3 革新工作-研修訂政府會計法規 會計法 會計公報 會計制度等 個 別 基 金 會 計 法 總會計 觀念公報 準則公報 政 事 型 基 金
   會計制度等  個 別 基 金 總會計 觀念公報 1.政府會計範圍及個體 2.政府會計報告之目的 3.政府會計資訊之表達與揭露 準則公報 1.政府會計及財務報導標準 2.政府會計衡量焦點及會計基礎 3.政府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 4.政府支出認列之會計處理 5.政府會計報告之編製 6.政府固定資產之會計處理 7.政府長期負債之會計處理 8.作業基金之會計處理及財務 報告 9.政府預算執行控制之會計處 理 10.政府股權投資之會計處理 (預定97年底訂頒) 普通基金 特別收入、 資本計畫及 債務基金 1.普通基金普通公務會計制度 2.普通基金特種公務會計制度 (含徵課、財產、國庫及公債等會 計制度) 告      編 製 規 定  計   法    各特別收入、資本計畫及債務基金會計制度 營業基金 作業基金 各營業基金會計制度 各作業基金會計制度 參採先進國家政府會計作業規定,全面研修訂我國政府會計相關法規,俾未來會計報告之編製可與國際接軌。

4 現制與新制之比較 現制 中央政府總決算平衡表-93/12/31 單位:億元 資 產 國庫結存 各機關結存 有價證券 保管有價證券 應收歲入款
歲入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xx年12月31日 中央政府總決算平衡表-93/12/31 單位:億元 資產 歲入結存 應收歲入款 應收歲入保留數 有價證券 合  計 負債 暫收款 保管款 應納庫款 待納庫款 資    產 國庫結存 各機關結存 有價證券 保管有價證券 應收歲入款 應收歲入保留款 暫付款、押金、材料 合    計  9,795 318  2,152   135  1,064 650 5,169   307 9,795 負    債 暫收、保管款 代收 、預收款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應付國庫券等 應付歲出款 應付歲出保留款 餘   絀 歲計餘絀 以前年度累計餘絀  8,514  2,881   678 2,539 86  1,266 1,281    38  1,243 經費類平衡表 中華民國xx年12月31日 資產 專戶存款 保留庫款 保留庫款-本年度 押金 暫付款 保管有價證券 合  計 負債 保管款 代收款 應付歲出保留款 應付保管有價證券 經費賸餘-押金部分 各機關歲入歲出合併編報(但收支仍維持統收統支),會計科目簡易化。普通基金彙編之,減化統制紀錄。

5 現制與新制之比較 會計報告→國際化、商業化及簡易化 新制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基金平衡表 科目名稱 一、一般性收入 二、一般性支出
  現制與新制之比較 會計報告→國際化、商業化及簡易化 新制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基金平衡表 科目名稱 金     額 本年度執行數 上年度執行數 比較增減數 一、一般性收入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二、一般性支出 1.人事支出 2.業務支出 三、其他財務來源 1.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2.處分資產收入 四、其他財務用途 1.移轉予其他基金 五、基金餘額淨變動數 六、期初基金餘額 七、期末基金餘額 科目名稱 金額 科目名稱 金額 資產 流動資產   現金   應收款項    : 合  計 負債  流動負債及遞延貸項   應付款項 合   計 基金餘額  已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支出保留數準備    :  未提列準備之基金餘額   累積餘絀     :   會計報告種類、格式、科目及會計基礎等與國際接軌

6 中央政府普通基金及特種基金綜合平衡表 單位:億元
現制與新制之比較 現制 新制 中央政府普通基金及特種基金綜合平衡表 單位:億元 按各營業基金之 (資產-負債=業主權益)   X 政府持股比率 資產、負債科目: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基金款 收支科目:  來自其他基金移轉  移轉予其他基金 原始成本 原始成本-累計折舊=帳面價值                    

7 革新工作-全面e化作業 現 制 新 制 會計單位 業務(經辦)單位 1. GBA系統 再次登載 2. 電腦系統 電腦系統 GBA系統
人工填寫 經費動支單(含寫                 報支事由、金額及受           款人等) 2. 電腦系統 登載報支事由、          金額及受款人等 GBA系統 再次登載 1.報支事由、金額 、 受款人 傳票借貸科目等資料 3.列印傳票 現 制 電腦系統 點選交易事項 登載受款人等 資料 新 制 GBA系統 審核已登載資料無誤後,自動轉製傳票

8 全面e化作業-提升效率 業務單位控管之計畫預算及人員資料建檔 廠商資料建檔 交易事項建檔

9 全面e化作業-提升效率

10 全面e化作業- 提升效率

11 會計科目之設置 三十五、本制度之會計科目,在普通公務帳方面,分為資產、負債、基金餘額、收入及支出等五類;在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方面,分為普通資本資產、普通長期負債及淨資產等三類。並設置預算執行控制所需之資力及負擔等二類科目,暨兼顧政府年度會計報告編製必要之沖銷、調整等科目。 三十六、為應不同觀點之會計報告編製需要,會計科目應搭配基金別、預算別、性質別、機關別、來源別(收入類)、政事別、業務或工作計畫及用途別(支出類)等科目分類,使用之。 三十七、會計科目與預算科目之關聯性。

12 會計科目之設置 三十九、本制度收入及支出類之會計科目分類如下: (一)收入類:凡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在機關別
(一)收入類:凡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在機關別     稱為收入及支出累計表,以下同)之一般性收入及其    他財務來源科目屬之。 (二)支出類:凡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之一般性支    出及其他財務用途科目屬之。 四十一、本制度為控管預算執行,設立資力及負擔類科目, 在會計期間內平時使用,期末則予結清。其會計科目分類 如下: (一)資力類:凡基金平衡表之資力科目屬之。 (二)負擔類:凡基金平衡表之負擔科目屬之。

13 會計科目之設置 四十二、會計科目共分四級,其編號第一級科目為一位數(如1-資產)、第二級科目為二位數(如11-流動資產),第三級科目為四位數(如1101-現金),以上第一至三級科目屬報表科目,第四級科目為六位數(如 各機關現金),屬總分類帳科目。另搭配使用之基金別、預算別、性質別、機關別、來源別(收入類)、政事別、或工作計畫別及用途別(支出類)等科目分類,其編號如下: (一)基金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普通基金、政事型特種基金等。 (二)預算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年度預算、特別預算等。 (三)性質別科目編號,為一位數,如經常門、資本門、經資併計等。 (四)其餘機關別、來源別、政事別、業務或工作計畫別及用途別等科目編    號,各依預算之所定。

14 按各種需求變換之財務報表 基金觀點 財務報表 組織觀點 財務報表 預算觀點 財務報表 計畫觀點 財務報表 (平時) (需要時) (需要時)

15 收入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 義 4-收入 凡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收取、賺得或受贈,而增加可供運用之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包括一般性收入及其他財務來源皆屬之。 41-一般性收入 凡辦理一般政務,依法令或契約規定取得,而增加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屬之。 42 -其他財務來源 除一般性收入以外,凡能增加可運用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屬之。 (包括舉借普通長期負債、基金間資源移轉及處分資本資產等)

16 收入科目關聯性 收 入 ◎歲入 ○一般性收入 ◎債務之舉借 ○其他財務來源 會計科目 預算科目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會計科目   預算科目 相等嗎?   收  入 ◎歲入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8.其他收入 ◎債務之舉借    收  入 ○一般性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

17 收入科目關聯性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歲入來源別 1.稅課收入 2.罰款及賠償收入 3.規費收入 4.財產收入 5.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6.協(補)助收入 7.捐獻及贈與收入 8.其他收入 ◎債務之舉借

18 收入科目關聯性 1.財產孳息 2.財產售價 3.財產作價 4.投資收回 5.廢舊物資售價 財產收入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2.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1.財產孳息  2.財產售價  3.財產作價 4.投資收回  5.廢舊物資售價  1.投資收益  2.營業基金盈餘繳庫 3.非營業基金賸餘繳庫

19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0401-規費收入 410101-稅課收入 凡依相關稅法規定徵課之稅捐收入屬之。
4-收入  41-一般性收入 歲入(大部分)   4101-稅課收入   410101-稅課收入 凡依相關稅法規定徵課之稅捐收入屬之。 稅課收入 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礦區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營業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臨時稅  4103-罰款及賠償收入   410301-罰款及賠償收入 凡依據法令、契約所定收取之罰金、罰鍰、怠金、過怠金、沒入金或沒收物、賠償及罰款等收入屬之。 罰款及賠償收入 罰金罰鍰及怠金、 沒入及沒收財物、賠償收入  4104-規費收入   410401-規費收入 凡依法令規定收取之行政、司法及使用規費等收入屬之。 規費收入 行政規費收入、 司法規費收入、使用規費收入

20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05-投資收入 凡財產之孳息、投資收益等收入屬之。 410501-財產孳息
 4105-投資收入 凡財產之孳息、投資收益等收入屬之。 財產收入(部分)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   410501-財產孳息 凡收取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權利金屬之。 財產孳息 410502-投資收益 凡投資民營事業之現金股息紅利屬之。 投資收益  4106-政府間收入 凡國內不同政府間收入等屬之。 協助收入 410601-協助收入 凡上級政府取得下級政府之協助金屬之。 地方政府協助收入

21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99-其他一般性收入 凡獨占及專賣、工程受益費、信託管理、捐獻及贈與暨其他等收入屬之。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4199-其他一般性收入 凡獨占及專賣、工程受益費、信託管理、捐獻及贈與暨其他等收入屬之。 獨占及專賣收入、工程受益費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信託管理收入、其他收入   419901-獨占及專賣收入 凡經法律許可,得經營獨占公用事業,並得依法徵收特許費收入屬之。 專賣利益 419902-工程受益費收入 凡對因道路、堤防、溝渠、碼頭、港口或其他土地改良物或受益之船舶,得徵收之收入屬之。 工程受益費收入 419903-信託管理收入 凡收取依法為信託管理或受託代辦之收入屬之。 捐獻收入、贈與收入 419904-捐獻及贈與收入 凡收取自願性捐贈款收入等屬之。 信託管理收入 419905-其他收入 凡收取學雜費收入、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及其他雜項收入等屬之。 學雜費收入、雜項收入

22 收入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基金) 420102-特種基金盈(賸)餘 繳庫數 4203-舉借長期債務收入
42-其他財務來源 除一般性收入以外,凡能增加可運用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增加者屬之。 歲入(部分) 、 債務之舉借  4201-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凡來自同一政府其他基金間之財務資源屬之。 財產收入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均屬部分)    420101-收回特種基金資本     (基金) 凡收回國營事業資本、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基金數額等屬之。 投資收回 420102-特種基金盈(賸)餘     繳庫數 凡收到營業基金盈餘繳庫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等屬之。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  4202-處分資產收入    420201-處分資產收入 凡普通資本資產之出售、交換、移轉、毀損遺失獲有保險理賠金、報廢資產變賣等所獲收入屬之。 財產收入(大部分)   財產售價、財產作價、投資收回、廢舊物資售價 4203-舉借長期債務收入 凡發行債券面額及溢價、舉借長期借款及資本租賃負債等所獲取之收入屬之。 420301-舉借長期債務收入 本金收入 凡發行債券之面或舉借長期借款之本金屬之。 420302-發行長期債券溢價收入 凡發行債券所收價款較債券面額增加之數屬之。   -資本租賃負債收入 凡資本租賃負債收入屬之。

23  收入-預算及會計科目比較 預 算 報 告 會 計 報 告 註:一般性收入=歲入-處分財產收入-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24 收入分類 會計報告 認列及衡量 稅課收入 一般性收入 無對價交易收入 衍生性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強制性無對價收入 政府間收入
  會計報告  認列及衡量 一般性收入 稅課收入 無對價交易收入 衍生性稅課收入 罰款及賠償收入 強制性無對價收入 政府間收入 補助及協助收入 其他一般性收入-捐獻收入 捐獻及贈與收入 規費收入 投資收入          對價交易收入            其他一般性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 處分財產收入 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 舉借債務收入

25 收入分類 收入依其認列及衡量之需要分為二種: 對價交易收入:政府有償提供財物或勞務所獲得 資源。例如,財產收入等
 對價交易收入:政府有償提供財物或勞務所獲得  資源。例如,財產收入等  無對價交易收入:政府無償獲得資源(於收取資源時,  無需給予同額或相近之報酬)。例如, 稅課收入等

26 無對價交易收入分類 無對價交易收入依性質分為四種:
衍生性稅課收入:政府向交易行為強制課徵稅款(對 其他個體或個人之交易加以課稅),如所得稅、 營業稅   強制性無對價收入:除衍生性稅課收入以外之強制性   收入(違反法令或契約者),如罰款賠償收入等   補助及協助收入:不同政府間資源之移轉收入(來自其    他政府的贈與、一般或特定用途)   捐獻及贈與收入:民間自願性移轉資源予政府

27 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需同時符合下述四要件,方宜認為收入已賺得、已實現(或可實現)及可衡量: 一、具有說服力之證據證明雙方交易存在。
 一、具有說服力之證據證明雙方交易存在。  二、商品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已移轉、勞務或 資產已提供他人使用。  三、價款係屬固定或可決定。  四、價款收現性可合理確定。 

28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一、衍生性稅課收入之認列: (一)應於交易行為發生時認列。 (二)但依法律規定有繳納時期者,應於該 規定期間認列。
(二)但依法律規定有繳納時期者,應於該 規定期間認列。 (三)依上二項原則認列收入時,並均依有系 統方法調整估計補退稅款及無法收回稅 款。(借:應收款項 50 貸:收入 30、備抵呆帳20)

29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二、強制性無對價收入: (二)收入之金額,為依有系統方法調整扣除 估計退稅款及估計無法收回款項後之淨 額。
(一)應於法令或契約規定可強制收取權發生 時認列。 (二)收入之金額,為依有系統方法調整扣除 估計退稅款及估計無法收回款項後之淨 額。

30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三、補助及協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 (一)應於資源提供者承諾給付,且資源可以衡量與 極有可能收取時認列。
   極有可能收取時認列。 (二)若設有條件,尚應於符合條件時認列。 (三)符合條件前有移轉資源者,無收取之權利,應     作為預收收入處理。                        ◎補(捐)助在符合條件前已收到  ◎當符合補(捐)助之條件時   借:現金            借:預收收入– 補(捐)助   貸:預收收入 – 補(捐)助   貸:收入– 補(捐)助 

31 無對價交易收入之認列 三、補助及協助收入、捐獻及贈與收入: (四) 已認列之收入,若發生無法按照條件履行,要求退回
已收之部分或全部資源時,應作沖回分錄。 (五) 已認列之收入,若限制用於特定用途,未使用應作為 限制用途之基金餘額處理。若無法遵守該限制,要求 退回已收之部分或全部資源時,應作沖回分錄。 基金餘額  (60) 一般性收入   (60) 罰款及賠償收入 規費收入 一般性支出 (0) 收入、支出及基金餘額變動表 限制特殊用途收入 平   衡   表 資 產 負 債 現金 基金餘額 100  已提列準備 60      未提列準備 40

32 收入之認列 普通基金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般性收入之認列: 各項收入除符合權責發生基礎條件 外,尚應於資源可用時認列。

33 收入之可用性 收入:符合權責發生基礎,並具可用性(年度終 了60日內可收取),始予認列收入。 遞延收入:超過年度終了60日以上始可收取者,
收入:符合權責發生基礎,並具可用性(年度終      了60日內可收取),始予認列收入。 遞延收入:超過年度終了60日以上始可收取者,              應列為遞延收入處理。俟收取時,再               轉列收入科目。 例如:稅務單位於95/1/1開立稅單$200,預估無法收取之呆    帳$45,稅單繳納狀況如下,95年應認列之收入為? 95 1/1 12/31 96 2/28 $120 $10 $25

34 收入之認列 其他財務來源之認列 舉借長期負債,於舉借時,將本金、 溢價認列為其他財務來源,並列入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
基金間資源移轉,應於收取資源時認列。 普通資本資產交換、移轉或處分,若獲有相關收入,應於資源可收取運用時認列,並將資產自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帳沖減之。

35 收入(一般性收入、其他財務來源)、遞延收入等科目之認列
某縣普通基金94年度各項收款情形: 93年度開徵,並在94年度4月收到 $2,400,000 94年度開徵,並在95年度5月收到 $2,550,000 92年度開徵,並在94年度1月收到 $24,000 93年度開徵,並在95年度1月收到 $411,000 94年度收到95年度5月才開徵之稅款 $66,000 93年度開徵,並預計95年度5月才能收取之稅款 $3,600

36 收入、遞延收入等科目之認列 長期公債:94年12月底發行收到$1,620,000(含溢價)
資本計畫基金在94年間,將計畫完成後之賸餘款轉入普通基金$9,000 94年收到特別收入基金提供之街道改良補助費 $7,500 利息與罰款:   ◎在94年應計及收到 $6,600 ◎在93年應計但漏未入帳,而於94年中收到 $23,400 ◎在94年作應計,並預計可於95年1月收到 $10,200 ◎在94年作應計,並預計至96年以後才能收到 $3,600

37 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各項收入(不含處分資產收入、舉借長期債務收入及抵繳收入實物) 收到現金收入時 借: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二) 發生及收取應收之款項 1.發生應收之款項時 (1)無對價交易收入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其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38 交易事項 機關帳 1.發生應收之款項時 (2)對價交易收入 2.收取應收之款項時 3.所收取款項前認列遞 延收入者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遞延收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借:遞延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39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四) 機關收取款項 繳庫時 應收之款項確定無法收取時 1.無對價交易收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借:各機關現金    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專戶存款 借:備抵呆稅(帳)-應收XX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遞延收入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40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應收之款項確定無法收取時 2.對價交易收入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遞延收入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一) (二) 抵繳收入實物 收到抵繳收入 實物時 變賣繳庫時 1.按帳面值變現 借:抵繳收入實物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遞延收入    應收款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抵繳收入實物

41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2.變現數超過帳面值 3.變現數少於帳面值 所變賣實物前認列遞延收入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抵繳收入實物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前期餘絀調整數  借:抵繳收入實物 借:遞延收入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42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暫)收款及其他款項認列收入 認列收入時 1.來自預收款、暫收款認列部分 2.來自存入保證金、代收款及保 管款認列部分 繳庫時 借: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暫收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借:存入保證金   應付代收款   應付保管款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各機關現金-限制    專戶存款-限制

43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七. 各項收入退還時 退還本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退還以前年度已收到之收入 收回以前年度已支付之支出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一般性收入-其他一般性收入

44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八. (一) (二) (三) 年度終了調整分錄 查明應收之款項 查明預收款項 將遞延收入中預估至年度結 束日前可收取數調整轉列為 收入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XX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借:遞延收入

45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八. (四) (五) 年度終了調整分錄 收入預算申請保留 備抵呆稅(帳)之估列或調整 1.估列或增列時 2.減列時 借: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貸:備抵呆稅(帳)-應收XX 借:備抵呆稅(帳)-應收XX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46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九. (一) (二) 審計機關、行政院修正 增列收入實現數 減列收入實現數 1.減列時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貸: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預收其他政府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收項

47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2.退還收入款時 增列應收數時 借:預收款   預收其他基金款  貸:國庫往來-付項    國庫往來-收項    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借: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48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減列應收數時 借: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其他財務來源-XX   遞延收入   備抵呆稅(帳)-應收XX  貸:應收款項    應收其他基金款    應收其他政府款

49 支出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 義 51-一般性支出 52-其他財務用途
定 義 5-支出 凡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支付、交付或捐贈,而減少可供運用之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減少者,包括一般性支出及其他財務用途皆屬之。 51-一般性支出 凡辦理一般政務,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支付、交付或捐贈,而減少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減少者屬之。 52-其他財務用途 除一般性支出以外,凡會減少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之減少者均屬之。 (包括基金間資源移轉及以新債償還之舊債務等)

50 支出科目關聯性 支 出 預算科目 會計科目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4.獎補助費 5.債務費 6.預備金 ◎歲出
相等嗎?  支  出 ◎歲出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4.獎補助費 5.債務費 6.預備金 ◎債務之償還   支  出 ○一般性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

51 支出科目關聯性 ◎歲出 1.人事費 2.業務費 3.設備及投資 4.獎補助費 5.債務費 6.預備金 ◎債務之償還

52 支出科目關聯性 歲出:設備及投資 歲出:獎補助費 1.土地 2.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8.權利 9.投資 2.對高雄市政府之補助
(1)對民間企業投資 (2)對營業基金增資 (3)對其他特種基金增撥 1.對台北市政府之補助 2.對高雄市政府之補助 3.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4.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 5.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 17.獎勵及慰問 18.其他補助及捐助 6.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3 支出科目關聯性 ◎歲出:債務費               1.債務利息 2.手續費             ◎債務之償還              一般性支出 普通基金自行償付 撥交債務基金償付 其他財務用途

54 支出-預算及會計科目比較 預 算 科 目 會 計 科 目

55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51-一般性支出 5101-人事支出 510101-人事支出 510201-業務支出 人事費
5-支出  51-一般性支出   5101-人事支出 人事費    510101-人事支出 凡依法令規定進用(含聘僱)現職人員之相關待遇(含退休)經費屬之。 民意代表待遇、政務人員待遇、法定編制人員待遇、約聘僱人員待遇、技工及工友待遇、獎金、其他給與、加班值班費、退休退職給付、退休離職儲金、保險、調待準備   5102-業務支出 業務費(委辦費之資本門除外)   510201-業務支出 凡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業務及工作計畫所需之支出屬之,但不包括資本門支出。 教育訓練費、水電費、通訊費、土地租金、權利使用費、資訊服務費、其他業務租金、稅捐及規費、保險費、兼職費、臨時人員酬金、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辦費(經常門部分)、國際組織會費、國內組織會費、軍事裝備及設施、物品、一般事務費..特別費

56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5103-資本支出 510301-資本支出 5104-政府間支出 510401-補助支出
 5103-資本支出 設備及投資、業務費(小部分)   510301-資本支出 凡取得、改良及擴充普通資本資產之支出屬之。 土地、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共建設及設施費、機械設備費、運輸設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雜項設備費、權利、投資、委辦費(資本門部分)  5104-政府間支出 凡國內不同政府間支出屬之。 獎補助費   510401-補助支出 凡對國內地方政府之獎補助支出屬之。 對台北市政府之補助、對高雄市政府之補助、對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  5105-債務服務支出 債務費、債務之償還(由本基金自行償付)   510501-債務服務支出 凡償付債務利息、手續費及長期債務之還本等支出屬之;但不包括撥交債務基金之還本、債務付息及手續費。 債務利息、手續費

57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關之補助 之補助 5199-其他一般性支出 519901-對同政府其他機
 5199-其他一般性支出 凡政府機關間及對外國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或個人之補助、捐助、獎助以及處理公務發生之損失、補償或賠償費用屬之,以及未能歸入前述科目之支出屬之。 獎補助費、獎補助費、預備金   519901-對同政府其他機       關之補助 凡同一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對福建各省各縣之補助、政府機關間補助   519902-對政府部門以外 之補助 凡對外國政府、國內外民間團體或個人之補助、捐助、獎助以及處理公務發生之損失、補償或賠償費用屬之。 對外之捐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對私校之獎助、對學生之獎助、社會保險負擔、公保及退撨基金虧損補助、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差額補貼、損失及賠償、獎勵及慰問、其他補助及捐助   519903-預備金 凡災害準備金等,未能歸入前述科目之支出屬之。 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其他準備金

58 支出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預算科目 手續費 5201-移轉予其他基金 520101-對特種基金之增 撥 52010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2-其他財務用途 除一般性支出以外,凡會減少可運用之財務資源,並造成基金餘額之減少者均屬之。  5201-移轉予其他基金 凡移轉予同一政府其他基金之財務資源屬之。但不包括基金間交易、借貸及委辦事項。 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債務費、債務之償還(撥交債務基金償付債務)   -對特種基金之增 撥 凡對同一政府之營業基金增資、非營業特種基金增撥屬之。 投資  520102-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凡對同一政府特種基金之補助屬之。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撥交債務基金還本數 凡撥交債務基金之還本數屬之。 債務利息手續費   -撥交債務基金付息及 手續費 凡撥交債務基金之償付債務利息及手續費等屬之。  5202-發行長期債券折價 520201-發行長期債券折價 凡發行債券所收價款較債券面額短少之數屬之。

59 支出之認列 普通基金採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一般性支出:原則上於支付義務已發生且金額可 衡量時認列(但原物料、預付長期款項及長 其他財務用途:
一般性支出:原則上於支付義務已發生且金額可        衡量時認列(但原物料、預付長期款項及長              期負債利息等三項例外,可於支付時予以認列) 其他財務用途:  ‧舉借長期負債償還舊債:於債務償還時認列 ‧ 基金間資源移轉:於撥付資源時認列

60 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分配預算尚未經核定,惟需依規定暫支經費 暫支經費時 轉正列支時 借:暫付款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61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尚未完成法定程序,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覈實動支經費時 簽約控留支出預算 控留支出預算時 不必要之控留數辦理轉銷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62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各項支出(不含普通資本資產及長期負債償還支出) 支付或發生支出時 支出數中已控留預算部分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國庫往來-付項    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63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三) (四) 支付應付之款項時 應付之款項確定無須支付時 借: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貸:國庫往來-付項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前期餘絀調整數

64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購買及耗用材料(採耗用法,永續盤存制) 購置時 使用材料時 借:材料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貸:材料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三) 材料盤點時 1.盤餘時 2.盤絀時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65 交易事項 機關帳   預(暫)付款項轉正列支時 收回本年度已支付之支出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預付款    預付其他基金款    預付其他政府款    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66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三) 零用金之撥用、撥 補及收回 撥用或增撥時  支用後撥補時 減少或收回繳庫時 借:零用金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零用金

67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年度終了調整分錄 查明應付之款項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貸: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二) (三) 查明預付款項 支出預算申請保留 借:預付款   預付其他基金款   預付其他政府款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68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各項準備之提列或調整 1.提列或增列時 2.減列時 借:累積餘絀  貸:零用金準備    存貨準備-材料準備    存出保證金準備    預(暫)付款準備    預付其他基金款準備    預付其他政府款準備 借:零用金準備   存貨準備-材料準備   存出保證金準備   預(暫)付款準備   預付其他基金款準備   預付其他政府款準備  貸:累積餘絀

69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十. (一) 審計機關、行政院修正 減列支出實現數時 1.減列支出實現數改列賸 餘繳庫數 (1)減列時
1.減列支出實現數改列賸  餘繳庫數 (1)減列時 (2)屬行政院修正部分增 作分錄 (3)收回款項繳庫時 借:暫付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累積餘絀  貸:預(暫)付款準備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其他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其他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70 交易事項 機關帳 2.減列支出實現數 改列應付數時 3.減列支出實現數改 列支出保留數時 借:暫付款  貸: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其他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累積餘絀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71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二) (三) 減列應付數時 減列支出保留數時 借:應付款項   應付其他基金款   應付其他政府款  貸:前期餘絀調整數    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累積餘絀

72 交易事項 機關帳 (四) 審計機關剔除支出 1.剔除時 2.於剔除支出之當 年度收回繳庫時 借:應收剔除經費  貸:一般性收入-XX收入    前期餘絀調整數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剔除經費 借:國庫往來-收項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73 交易事項 機關帳 3.年度進行中剔除支出, 於年度終了時增作紀錄 4.以前年度應收剔除經費 於本年度收回繳庫時 借:一般性收入-XX收入  貸:一般性支出-XX支出    其他財務用途-XX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往來-其他 借: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貸:應收剔除經費 借:國庫往來-其他  貸:各機關現金    專戶存款

74 資力科目定義 會 計 科 目 定義 81-資力 8101-預計一般性收入 8102-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8103-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8-資力 81-資力 凡為控管預計財務資源執行進度而採用之預計一般性收入及預計其他財務來源等屬之。  8101-預計一般性收入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一般性收入屬之。預計之數,記入借方;按期或按月轉列分配之數,記入貸方。  8102-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凡預計一般性收入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其由預計一般性收入轉列分配之數,記入借方;分配數減少及年度終了沖轉之數,記入貸方。  8103-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來自其他基金之移轉、舉借長期債務收入及處分資產收入等屬之。預計之數,記入借方;按期或按月轉列分配之數,記入貸方。 8104-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凡預計其他財務來源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其由預計其他財務來源轉列分配之數,記入借方;分配數減少及年度終了沖轉數,記入貸方。 8105-支出保留數 810501-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借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貸方;其相對科目為「910501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810502-支出保留數-其他財務用途 凡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借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貸方;其相對科目為「910501支出保留數準備(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75 資力科目分錄釋例 交 易 事 項 機 關 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收入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借:預計一般性收入
機 關 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收入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借:預計一般性收入  貸:本期餘絀 借: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分配預算核定時 記載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記載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借: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貸:預計一般性收入 借: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貸:預計其他財務來源 三. 年度終了結帳分錄 借:本期餘絀  貸:一般性收入分配數    其他財務來源分配數

76 資力科目(支出保留)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一、預算成立時 借:本期餘絀 100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100 二、分配預算時
借:本期餘絀   100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100 二、分配預算時 借:預計一般性支出  貸: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三、5月簽訂契約時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5/31平衡表 國庫往來-付項 預計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減:一般性支出 (0) 減:支出保留數 *普通基金支出預算執行,應於發生契約責任時,按未來須支付金額,先行作預算保留紀 錄,以確保支付責任之履行,並於實際支付或發生應付款項時再予全部或部分沖銷。

77 資力科目(支出保留)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四、6月依合約 支用經費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45 貸:國庫往來-付項 45
  支用經費時 (預算數100,已分配60,契約責任75)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45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6/30 平衡表 國庫往來-付項 預計一般性支出 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減:一般性支出 (45) 減:支出保留數

78 資力科目(支出保留)分錄釋例 收 支 執 行 表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五、收繳歲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85 貸:一般性收入 85
一般性收入 一般性支出 基金餘額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五、收繳歲入 借:國庫往來-收項 85  貸:一般性收入 六、年度結束 (一)將收入、支出   結轉本期餘絀 (二)將本期餘絀結   轉累積餘絀 (三)結清支出保留數   之備忘分錄,   重分類為已提   列準備之基金 餘額 借:一般性收入  貸:一般性支出 本期餘絀 借:本期餘絀  貸: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40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30  貸:支出保留數  30 平衡表 xx 基金餘額 40 未提準備 40 平衡表  xx 基金餘額 40 未提準備 10 已提準備 30

79 資力科目(支出保留)分錄釋例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貸:累積餘絀(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借:累積餘絀(未提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支出保留數準備轉列為已提列準備 之基金餘額)   *會計年度終了時,普通基金之預算控制科目應予結清。有關經核准轉入下年度繼續執行之  支出預算保留部分,應列為基金餘額之限制用途處理。(預算公報第七段) *轉入本年度繼續執行之預算保留數,仍應作預算控制,有關支出預算保留部分,並應於年  度開始解除基金餘額之限制用途。 (預算公報第八段)

80 資力科目(支出保留)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六、第二年度 年度開始,做支出保留數之迴轉分錄 借:支出保留數 30
(另支出保留數準備科目重分類為負債科目) 借:支出保留數 30  貸:累積餘絀 七、保留實現時 借:一般性支出-xx支出 30  貸:國庫往來-付項 借:支出保留數準備  貸:支出保留數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數準備

81 負擔科目定義 會計科目 定義 91-負擔 9101-預計一般性支出 9103-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9104-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9-負擔 91-負擔 凡為控管預計財務給付義務執行進度而採用之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等屬之。  9101-預計一般性支出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一般性支出屬之。  9103-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凡年度總預算、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預計之移轉予其他基金、發行長期債券折價等屬之。  9102-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  9104-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凡預計其他財務用途按期或按月分配之數屬之。  9105-支出保留數準備   -支出保留數準備 凡預計一般性支出及預計其他財務用途簽約保留提列準備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支出保留數-一般性支出、其他財務用途」。(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9106-收入保留數   -收入保留數-一般性 收入 凡一般性收入經核准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 來源 凡其他財務來源經核准保留於以後年度繼續收得之數屬之。保留之數,記入貸方;註銷或沖轉之數,記入借方;其相對科目為「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 (平時使用之負擔科目)

82 負擔科目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一) (二) 預算核定公布時 記載預計一般性支出 記載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借:本期餘絀
 貸:預計一般性支出  貸: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分配預算核定時 記載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記載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借:預計一般性支出  貸: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借:預計其他財務用途  貸: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三. 年度終了結帳分錄 借:一般性支出分配數   其他財務用途分配數 貸:本期餘絀

83 負擔科目(收入保留)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機關帳 收入預算申請保留 借: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貸: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結清收入保留數科目 借:收入保留數-一般性收入   收入保留數-其他財務來源  貸:收入保留待實現數 三. 各機關做收入保留數之迴轉分錄 *會計年度終了時,普通基金之預算控制科目應予結清。轉入本年度繼續執行之預算保留  數,仍應作預算控制, (預算公報第七、八段)

84 分錄釋例-結(開)帳分錄釋例(收付實現)
  分錄釋例-結(開)帳分錄釋例(收付實現)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第一年 (一)收到歲入並繳庫$70 借:國庫往來    70  貸:一般性收入 (二)由國庫支付歲出款$55 借:一般性支出  貸:國庫往來    (三)暫收歲入款$50時 借:國庫往來    50  貸:暫收款      50 (四)暫付歲出款$60時 借:暫付款  貸:國庫往來      60 (五)將收入、支出數轉本期 餘絀,再轉入累積餘絀   (如有前期餘絀調整數    亦結轉入累積餘絀) 借:一般性收入   70  貸:一般性支出    本期餘絀   借:本期餘絀  貸:累積餘絀 第一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暫付款 合 計 國庫往來-付項 國庫往來-其他 暫收款 對未提列準備之 15 其金餘額影響 合 計

85 分錄釋例-結(開)帳分錄釋例(收付實現)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第二年 (一)年度開始,將國庫 往來-收項、付項與 累積餘絀科目對沖 借:國庫往來    55 累積餘絀  貸:國庫往來      70 (二)暫收款轉正時 借:暫收款  貸:一般性收入 借:國庫往來    50  貸:國庫往來    (三)暫付款轉正時 借:一般性支出  貸:暫付款 借:國庫往來    60  貸:國庫往來     60 第二年1/1平衡表 暫付款 合 計 國庫往來-其他 暫收款 合 計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國庫往來-付項 一般性收入 50 一般性支出 60 合 計

86 分錄釋例-結(開)帳分錄釋例(收付實現)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分錄 (四)將收入、支出數 轉本期餘絀,再 轉入累積餘絀 借:一般性收入  50   本期餘絀 貸:一般性支出    借:累積餘絀  貸:本期餘絀 第三年 年度開始,將國庫往來-收項、付項與累積餘絀科目對沖 借:國庫往來    60  貸:國庫往來       累積餘絀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國庫往來-付項 對未提列準備之 -10 其金餘額影響 合 計

87 分錄釋例-結帳、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 機關帳 彙編 ◎ 結帳分錄:
  分錄釋例-結帳、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 機關帳 彙編 結帳分錄: 將各機關國庫往來-收項、付項及其他科目轉列國庫存款科目表達(中央主計機  關記載) 次年度開始:將各機關國庫往來科目轉列為國庫存款科目予以沖回(中央主計機關記載) 借:國庫往來-其他<貸餘>   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國庫存款  借:國庫存款   國庫往來-收項  貸:國庫往來-付項    國庫往來-其他<貸餘> 第二年12/31平衡表 國庫往來-收項 50 合 計 國庫往來-付項 對未提列準備之 -10 其金餘額影響 合 計

88 分錄釋例-結帳、開帳分錄釋例 交易事項 普通基金 機關帳 彙編 ◎ 年度開始:
各機關將國庫往來-收項、付項科目與累積餘絀科目結轉由彙編部分記載 借:國庫往來-付項  貸:國庫往來-收項    累積餘絀<借餘> 借:累積餘絀  貸:國庫存款

89 結   語 時代在進步,我國民間財務會計及國際政府會計亦發展迅速,為期我國政府會計作業水準及品質得以提升,行政院主計處將不斷再致力於我國政府會計法規、公報及相關會計制度、資訊系統之設計、改革作業,並將積極推動落實執行,俾達到國際化之目標,以及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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