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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郭 菁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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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二、偿二代的整体框架 三、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偿二代标准制定进展情况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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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新模式与偿付能力监管改革 市场化改革下的监管新模式 管住后端 偿付能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放开前端 条款、费率 资本约束管住管好
资本补充放开放活 放开前端 条款、费率 投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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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新模式与偿付能力监管改革 偿一代不能适应建立新监管模式的需要 A 传统寿险公司,近年来退保率和费用率稳定
业务经营情况 风险管理 情况 准备金 风险保额 法定资本要求 A 传统寿险公司,近年来退保率和费用率稳定 拥有良好的风险文化和有效的风险管控 1,000,000 43,000 B 传统寿险公司,近年来退保率和费用率连续大幅波动 拥有较为完善的风险管控 C 公司风险管控非常薄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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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新模式与偿付能力监管改革 偿一代不能适应建立新监管模式的需要 资产负债评估、资本要求与公司实际风险状况的相关性不高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没能很好地发挥对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引导作用 侧重于定量监管要求,定性监管和综合评价不足 监管合力没有有效发挥,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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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发展 从国际看,金融危机之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银行业出台了巴塞尔协议III
IAIS于2011年10月出台新的26项核心监管原则,研究制定全球统一的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 欧盟正在抓紧推进欧盟偿付能力II 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提出了偿付能力现代化工程(SMI)倡议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改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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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偿付能力监管的国际发展 偿付能力监管的一些基本理念和原则正在逐步趋同: 以风险为导向 资产负债逐渐从预警型评估向价值型评估转变
三支柱的监管框架,定量与定性并重 集团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和系统重要性机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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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二、偿二代的整体框架 三、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偿二代标准制定进展情况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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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英文简称:C-ROSS
中文全称: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 中文简称:偿二代 英文名称: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英文简称:C-ROSS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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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框架 制度 特征 统一监管 新兴市场 风险导向兼顾价值 定 量 资 本 要 求 定 性 监 管 要 求 市 场 约 束 机 制 监管
要素 监管 基础 公司偿付能力管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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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特征 统一监管 全国统一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政策 新兴市场 更加注重资本成本和资本使用效益 更加注重定性监管 更加注重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
更加注重执行力和约束力 更加注重可操作性和执行效果 风险导向兼顾价值 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兼顾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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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柱内容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防范可以量化的风险 防范难以量化的风险 防范一、二支柱难以涵盖的其他风险 1.量化资本要求
2.实际资本评估 3.资本分级 4.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5.监管措施 1.风险综合评级 2.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 3.监管检查和分析 4.监管措施 1.公开信息披露 2.培育和引导市场力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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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基础 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 偿付能力监管的前提、基础和落脚点。 保险公司的“免疫系统”和“反应系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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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二、偿二代的整体框架 三、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偿二代标准制定进展情况 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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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柱定量监管要求 以风险为导向确定承保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资本要求 。
新的偿付能力充足标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 资产负债评估原则和实际资本评估标准。 宏观审慎资本要求和调控性资本要求。 资本分级。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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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 风险综合评级包括三部分内容,分别是:对能够量化风险的评 价、对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和对所有风险的综合评价。 对所有风险的综合评价 (第二支柱) 对能够量化风险的评价 (第一支柱) 对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 (第二支柱)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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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 第二支柱对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难 以量化的风险进行评价。
建立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引导公 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保监会和保监局上下联动的偿付能力监管机制,评价保险 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风险。 对每类风险进行细分,设定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衡量公司难 以量化的风险。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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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 第二支柱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是对保险公司与偿付 能力相关的全部风险的管理要求和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 评价,不仅包括可量化的风险,还包括不可量化的风险。 保险公司定期评估风险管理能力、特定风险和总体风险状况。 最低资本要求调整。 第二支柱风险管理要求是最低要求。 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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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流动性风险监管 流动性风险与其他风险关联性较强。 主要通过定性监管手段防范流动性风险。 保险公司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压力测试。 单个公司层面和整个集团层面的流动性风险。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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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监管检查与分析 监管分析 监管机构定期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状况。 整合完善偿付能力分析制度。 监管检查
监管机构定期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包括数据真实性、 管理合规性等)。 整合完善监管检查制度。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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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柱——公开信息披露 充分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保险 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状况的所有重大相关信息。 及时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及时披露偿付能力相关信息。 真实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平性原则 保险公司应确保具有相关利益的社会公众平等获悉 偿付能力相关信息。 成本效益原则 信息披露应当考虑保险公司的披露成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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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 证券分析师 社会公众 消费者 发挥证券分析师对保险公司价值评估的作用 评级机构评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
通过信用评级约束公司偿付能力 培育和引导市场力量 社会公众 通过公众、媒体、舆论等,及时发现公司风险和问题 引导消费者关注公司偿付能力 消费者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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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背景 二、偿二代的整体框架 三、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四、偿二代标准制定进展情况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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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建设任务分解为15个项目 2012年4月,启动了第一批次6个项目 2013年8月,启动了第二批次9个项目 第一批次项目 第二批次项目 1. 评估现行标准是否符合我国实际 2. 比较分析我国现行标准、欧盟偿付能力I、II和美国风险资本制度 3. 整体框架项目 4. 产险承保风险项目 5. 寿险承保风险和利率风险项目 6. 资产风险项目 1. 其他风险与风险相关性项目 2. 资产负债评估原则项目 3.实际资本和资本分级项目 4.动态偿付能力测试项目 5.风险综合评级项目 6. 流动性风险项目 7.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项目 8. 公开信息披露要求项目 9. 集团监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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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2012年4月,第一批次6个项目正式启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1 全面总结第一项目 评估现行标准是否符合我国实际 已完成
全面总结第二项目 比较分析我国现行标准、欧盟偿付能力I、II和美国风险资本制度 3 整体框架项目 研究设计偿二代制度体系顶层架构 4 产险承保风险项目 研究制定产险承保风险的资本要求标准 正在进行第二轮测试 5 寿险承保风险和利率风险项目 研究制定寿险承保风险、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标准 正在进行第一轮测试 6 资产风险项目 研究制定资产风险的资本要求标准 正在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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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保监会召开偿二代第二批次项目启动会,标志第二批次项目工作全面启动。 牵头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1 第一支柱项目:其他风险与风险相关性项目 研究拟订第一支柱最低资本各风险之间相关性的计量方法和标准 中再集团牵头负责 2 第一支柱:资产负债评估原则项目 研究拟定资产负债评估原则 保监会牵头负责 3 第一支柱项目: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研究拟订保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标准 平安集团牵头负责,会同普华永道共同承办 4 第一支柱项目:实际资本和资本分级 研究拟订保险公司实际资本和资本分类方法、分级标准 国寿股份牵头负责,会同高盛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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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任务 5 第二支柱项目: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
研究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管要求的国际主流标准和最佳实践,拟订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最低标准及评估要求。 普华永道牵头负责 6 第二支柱项目:流动性风险 研究制定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和监测指标 德勤牵头负责 7 第二支柱:风险综合评级项目 研究制定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方法和标准 保监会牵头负责 8 第三支柱项目:公开信息披露要求 研究制定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公开信息披露标准 毕马威牵头负责 9 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 研究制定我国保险集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太保集团牵头负责,会同瑞士再共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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