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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文书制作时间检验 [内容提要] 本章重点介绍了文书制作时间的检验对象与任务,以及对于相对制作时间和绝对制作时间概念和相应的检验手段和方法,区分了不同的检验对象和要求可适用的检验手段和依据,强调了文书制作时间检验中综合分析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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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 1.文书制作时间检验的对象与任务。 2.文书制作绝对时间的概念及检验方法。 3.文书制作相对时间的概念及检验方法。 4.文书制作时间检验中的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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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书制作时间鉴定对象与任务 随着诉讼法和审判制度的不断完善,在审判中对于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各种犯罪案件和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中,尤其是在经济犯罪案件中,不只是要求确定文书的真伪或制作方法,还要求能够确定可疑文书制作时间的鉴定也愈来愈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的手段在不断增加,队伍在不断扩大。 虽然如此,但文书制作时间鉴定却也是当前中外文书检验领域的一个难题,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完全得到认可成熟可靠的系统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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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的对象 文书的制成时间,是指文书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而形成的时间范围。其奠定对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文书字迹的书写时间。 (二)文书打印与印刷时间。 (三)文书物质材料生产时间。 (四)文书盖印时间。 (五)文书装订时间 (六)文书发行与使用时间。 (七)文书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因主观因素变更其部分内容或增加附加标记、痕迹的时间。 司法实践中,鉴定文书制作时间多数情况下不是鉴定文书总体形成时间,而是确定文书在制作或使用、保管过程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时间因素或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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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的任务 文书制作时间鉴定,一般主要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确定文书制作的绝对时间。所谓文书制作的绝对时间是指某一份文书或文书的某部分内容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也就是文书形成以后经历了多长时间,要求解决文书的历时性问题,寻找的是确定时间点。如借据、合同、证书是何时书写制作完成。 (二)确定文书制作的相对时间。所谓文书制作的相对时间是指某几份有争议的文书或一份文书中某几部分内容是否同时形成的,也就是文书内容在形成过程中相互间是否存在时间差异,查证的是各时间点是否重合。司法实践中,要求鉴定文书制作的相对时间的情况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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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文书中有关文字、数字、符号、印文和纸页等文书内容形成的顺序,即形成的时间先后。这种鉴定不要求确定文书各部分具体形成的时间点或段,而是确定谁先谁后的问题,解决的是文书各部分形成的时序性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印文与文字内容间的先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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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书制作绝对时间的检验 由于文书材质(包括墨水、纸张等)本身物理和化学变化虽然与时间存在相当的比例关系,但这种关系一方面不是必然且唯一的,其要受到诸如环境等因素的干扰;另一方面两者的关联性也不是以一个确定的时间单位为标准的,即并不是以小时或天就可以规律性的勾画出文书材质变化情况的。因此,文书制作绝对时间的检验,一般只是确定文书形成时间的极值时间或时间上或下限,而无法确定其形成的具体时间点,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通过一定的方法手段,确定出文书是在某个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形成,或是在某一个时间区间内形成。因此,文书制作绝对时间的检验,虽然称谓绝对,只是因为要独立的看待其形成在时间轴上的位置,而从其形成的时间点角度观察,我们得到的依然是一个文书制作的相对时间。文书制作绝对时间的确定依据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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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文字所载内容确定时间 文书形成的内容或语言,往往反映时代的特征。通常许多文书中常常涉及到已发生或出现的人、事、物、地名等以用来说明问题,而这些人、事、物、地名等必定存在于时空的某一时间段中,文书只能是在文书中所提及的客观事实出现以后制成的。通过调查分析,就可以确定文书的上限。如“反右斗争”发生在1957年;“四清运动”发生在1964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于1966年;“批林批孔”发生在1974年;“粉碎“四人帮”发生于1976年;北京申奥成功发生在2001年7月13日;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于2001年9月11日等。同时,某个地区、某个部门或单位发生具体事件也都有明确的发生时间:单位分房,开展三项教育,参加XX培训等。此外文书所提及的名称包括地名、街道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等,这些名称有的在不同时期几经变更,由此也可以鉴定文书的制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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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文字、语言特色及书写格式等的演变确定时间
我国的文字、语言及书写格式等特征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比如,现代文字就历经三次汉字简化: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5月又公布《简化字总表》,一共收简化字2238个;1977年又公布试用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汉字不同的写法,反映了时间特征。另外,语言的时代特色也可成为判断文书形成时间的依据,如文革语言、改革开放语言、网络语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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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纸张生产及印刷时间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不同的纸张可反映出不同时期的造纸特点,如造纸工艺的发展水平,各个时期生产的纸张成份的选用和理化性质的不同。通过对构成纸张的基本元素的种类、比例及纸张的物理特征和网痕、毯痕、纸病等进行检验,以确定被检纸的生产批次和日期,从而为文书的最早形成时间作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另外,印刷纸张每一批次的印刷版面、版式特征均有不同,而每一批次纸的出厂日期在印刷厂一般都有记载,通过对同版纸的同一认定,结合调查,就可以确定被检文书形成时间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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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文字色料种类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书写色料与打字色料种类繁多,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不断有新型墨水出现。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只有墨汁,绘图墨水,水溶性的铁基蓝黑墨水,水溶性染料纯蓝墨水、红墨水,油溶性的红、蓝圆珠笔油墨;70年代以后,才出现碳素墨水,黑色、绿色圆珠笔油墨,水溶性染料黑色墨水及彩色墨水;80年代我国开始流行签字笔; 90年代银行系统规定用黑色碳素签字笔填写支票等。因此,通过对书写、打印、盖印的文字色料如墨水、圆珠笔油、打印色带、印泥、印油等的种类、成分、配比区分,确定被检色料最早出现的时间,从而确定被检文书形成的时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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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过书写工具种类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书写工具的使用情况,可根据文字形成特点来分析判断,再根据生产、使用此种书写工具的时间,分析文字形成的绝对时间。如早期书写工具有毛笔、铅笔和钢笔。1939年国外发明了圆珠笔,于1945年传入我国,圆珠笔油成份最初是油基型,1950年变成乙二醇基型,1955年变为金属鳌合物铜态染料。1962年多孔硬纤维材料做笔尖的自来水笔被引入市场。1970年市场出现了滚珠笔结构类似圆珠笔,使用水溶性墨水的自来水笔。1970年以后,出现了笔尖貌似毛笔尖的,由多孔材料构成的软尖自来水笔。1978年又有了可擦除圆珠笔,用其书写的字可用特殊的橡皮擦掉。80年代,制笔行业又推出了使用特殊形态金属笔尖的硬笔书法笔、不同规格笔尖的标记笔,还有类似于滚珠笔的一次性灌注墨水的签字笔。因此使用某种笔书写的文书,只能在这种笔出现以后才能制成。某可疑文书的落款时间与书写工具的最早制成时间相矛盾,该文书一定是补写的。如用签字笔写的文书,落款却是1966年或1976年,而签字笔80年代才有,则证明文书是补写的。 不同年代复写文书的方法与工具不同,如1980年以前,我国只流行衬垫可反复使用的单面或双面复写纸进行复写。1980年以后,出现了票据背而直接涂上色料的一次性使用的专用复写纸。90年代后通常使用的是无碳复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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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过文书上的特殊痕迹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一些文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利用这些特殊的痕迹也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分析文书形成的时间。比如,采用荧光检验方法,检验在文书的前一页的背而是否留有该页文字中某些成份的转印痕迹,从而来确定文书是否被替换,判断文书是否同一时间制成。 七、通过文书上盖印印文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对于某些盖有印章印文的文书,在检验其制作绝对时间的时候,可以依据印文对应印章的历史使用情况及其使用变化特征,作出判断。如印章一经启用,则该启用时间就成为判断时间的依据。另外,印章启用后,就会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化,并在不同时期的文书中表现出来,这些变化最具时间性的就是印章因破碰、磨损、修补等原因造成局部破损特征和硬质颗粒被卡住或具有粘附力的块状印泥形成的疵点、斑块等特征,这些特征的出现,也可以成为判断文书形成绝对时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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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过与墨水库比较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墨水库法是根据书写文书使用的墨水、圆珠笔油的生产日期判断文书书写的时间。国际墨水样品库的建立,要追索到上世纪20年代,首批墨水样品的捐献者有美国联邦调查局、邮政局及一些私人文书检查员。由于墨水库的建立,侦破鉴定了几百个书写时间的案例。这种将可疑文书上的墨水字与标准墨水比对检验,至少可以提供该种墨水配方的最早使用日期,有时能给出精确的参考时间,但是它取决于墨水库中是否拥有该配方的墨水。墨水的不同配方可以反映文书产生于哪个年代,文书上显示的日期不应早于该墨水进入商品领域的日期。墨水库法属于文书检验中的绝对时间鉴定法。墨水库己被成功地应用于鉴定文书的制成时间,还有文书涂改案、凶杀案以及牵涉国家安全文书案如“水门事件”的调查、纳粹战犯等案件的调查。 墨水库法鉴定书写时间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可能可疑文书上的墨水不在库内,而又与库内的某一种墨水配方相近;文书上的墨水可能会发生退色等物理和化学变化,因而导致错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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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通过墨水中的标记物质判断文书形成时间
由于墨水库法常常导致错误的发生,这样在1975—1979年间美国发明了墨水标记法,在墨水中加入化学物质作为特殊标记,要求各个厂家每年都改变标记物,标记被检测出来时,墨水的种类和最早生产日期就可以确定,无需再检验其他内容。这一方法大大提高了检查文书书写时间的能力,从而使墨水书写时间的鉴定进入了“真实”年代的阶段,但是由于大量的外来墨水流入美国市场,所以客观上又降低了标记物的用途。 上述几种方法只能认定某份文书系某时间点以后形成,而对该时间点以后的具体时间无法检验,即它只能排除某份文书的落款日期在纸张、色料、印章、文字等生产、启用前的真实性。所以,在实际运用中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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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书制作相对时间的检验 文书相对制作时间的鉴定,是通过不同文书之间或同一份文书不同部分之间的比较检验,确定它们形成的先后顺序。检验过程中,也可以先将文书或文书中的某一部分文字与已知制作时间的样本文书进行比较检验,确定它们的先后,再将检验结果作进一步比较。检验的前提条件是作为检材和样本进行比较检验的字迹笔画物质和纸张的种类应当相同,且两者形成时间距离较长时,检验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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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墨水字迹相对书写时间的检验 墨水被书写在纸张上以后,由于改变了原有的存在状态(由封闭在墨水瓶或笔囊笔芯中的液态变为附于纸面的干涸态)并暴露在空气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自身会逐渐发生物理或化学方而的变化。由于受光线的作用和空气中氧的影响,书写墨迹中的某些成分会发生结构变化,导致墨迹的外观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墨迹中某些成分被氧化分解也导致了原有某些成分相对含量的变化,书写时间越长,这种变化越明显。墨迹中的某些成分还会逐渐向周围扩散,书写时间越长,扩散程度越大。随着书写时间的增加,墨迹被溶解、吸附与转移的能力越来越低。墨迹的所有这些变化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墨水被书写到纸张上以后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长短有关。如果在一定条件下能揭示出这些变化与书写时间的对应关系,就可以测定文书的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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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草酸溶解法 墨迹中的二价铁离子形成的鞣酸亚铁盐溶于水,三价铁离子形成的鞣酸铁盐不溶于水,墨水书写到纸上以后,墨迹中的二价铁离子逐渐被氧化成三价铁离子,所以越来越不容易被溶解。草酸能还原三价铁离子生成无色的二价盐,因而能使墨迹褪色。书写时间越长的笔画墨迹,出现溶解现象所需要的时间越长,越不容易褪色。书写时间三、四年以上的笔画,几乎看不到此种溶解褪色现象。 鉴定时,在所需检验的检材和样本上,选取粗细基本一致的墨水字迹笔画,用测量显微镜测量笔画的宽度,然后在显微镜下,用毛细管吸取4%的草酸溶液滴一滴,同时用秒表计时,观察并计算墨水字迹开始溶解洇散和颜色消退所需要时间。书写时间越长的字迹,开始溶解所需时间越长,越不容易退色,由此判断其相对书写时间。 使用草酸溶解法时,用作比对的文字材料必须用相同的纸张;必须是相同种类、品牌、颜色、成份的书写色料;另外标称时间与嫌疑时间,是半年以上至两年以内才可鉴定。若两个书写时间差在2个月以内就做不了,若距检测时间均是在3年以上时,则鉴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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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酸盐扩散测定法 硫酸盐扩散测定法原理,是用化学试剂测定墨水字迹中的硫酸盐扩散程度判断书写时间。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墨水中无色的硫酸或硫酸盐成份会越过原笔画的边界线向外扩散,书写时间越长,扩散程度越大。如果显现出扩散后的硫酸盐图像,即可根据其超出原笔画的扩散宽度来判断笔迹书写时间的长短。 Pb(NO3) 2+H2SO4=2HNO3+PbSO4↓(白色) Na2S+ PbSO4=Na2SO4+PbS↓(黑褐色) 把看不见的硫酸盐扩散图像转化为可见的褐色PbS图像,从而可以测量硫酸盐扩散程度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书写时间越长,扩散程度越大,但同时硫酸的密度越低,检测难度增加。扩散到一定程度后,硫酸盐完全洇散就会完全检测不出来,进而显不出硫酸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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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要考虑使用高锰酸钾氧化剂和还原剂盐酸肼褪去原有笔画的颜色,用硝酸铅固定硫酸盐,用硫化钠将无色图像转化为有色图像。显现硫酸盐图像原理很简单但成功的显现并非容易,常常显示不出来。原因是笔画中含有的硫酸盐量太少,生成的PbSO4在操作过程中极易损失掉。 影响硫酸盐扩散速率的因素很多,笔画中的硫酸含量,纸张的类型,文书的存放条件等都会影响硫酸在纸而的扩散速率。笔画中硫酸盐含量越高,扩散越快,这符合波差扩散原理。硫酸盐含量与墨水的成分和构成笔画的墨水量有关,墨水量又受笔的墨水流淌速度和书写人的运笔速度影响。不同类型的纸张由于克重、纤维成分、填料和施胶量的不同,使硫酸盐在其上的扩散程度也明显不同。环境湿度对硫酸盐扩散的影响最大,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中,硫酸盐扩散速度快;在低温、干燥条件下,硫酸盐扩散速度慢。 本法仅适用于含硫酸盐、硫酸的酸性墨水,如蓝黑墨水、纯蓝墨水;适用书写时间在3—4年内,时间间隔半年以上的书写字迹。若时间在4年以上测不出来,因其扩散均己达到平衡。若是刚刚书写的文书,硫酸根的扩散也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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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热分析法 运用DSC法直接测量不同时间形成字迹在程序温度控制下的物理、化学性质与温度的关系,即热分析曲线,根据热分析曲线的变化情况作出字迹形成时间的一种技术方法。 DSC—差示扫描量热分析墨水氧化特性,是通过测定墨水物质成分随时间推移其能量发生变化的规律而实现的。墨水书写到纸张上以后,由于温度、湿度等各种环境因素的作用,笔画的物质成分会发生氧化、还原、分解、扩散等物理和化学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变化在各个阶段都有特定的参数值。用DSC测量墨水随时间变化的成分及物理化学动态参数值,这些数值随时间不断改变,它们与时间之间存在定量关系,在程序温度控制下表现为一系列的吸收和放热现象,即吸收和放热特征峰。根据己知时间的样品找出这些数值与书写时间的定量关系,作出热分析曲线,再比较不同书写时间的DSC曲线,可以检测字迹的相对书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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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分析确定书写时间方法适用于检材与样本的墨水成份一样,所用纸张和保存条件相似的蓝黑墨水字迹相对书写时间的鉴定,且字迹形成时间在3年以内。研究表明,字迹形成时间7天以后至3年以内的可测出较为准确的时间段;1—2年的字迹可以确定的最短时间段为30天;2—3年的字迹可以确定的最短时间为60天。热分析确定蓝黑墨水字迹书写时间方法具有以下特点:取样量少、分辨率高;程序控温、标准化程度高;数据精确、图谱规范;稳定性强、重现性好,操作简便、结果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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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溶压法(溶解压印转印法) 各种墨水书写到纸上后,在环境的影响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氧化、变淡、聚合和向纸张深层渗散等理化变化,使其与纸张亲和力越来越强,越难以被转印。通过比较墨水笔画被溶解转印的能力,从转印量的多少可以定性的判断可疑文书的制成时间。一般情况下,书写时间越短,压印提取的色料越多;书写时间越长久,压印提取的量越少。 操作方法,是将检材和样本夹在己浸过提取液并己潮干的纸张中,放入压力器中加压5分钟,然后取出,观察提取字迹色料深浅多少。本法具有检验方法简单速度快等优点,但是定性地判断检材的书写时间,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较大。 此法还适用于圆珠笔、复写纸及部分签字笔的书写时间鉴定;可鉴别4年内、时间间隔为半年以上的书写时间的鉴定。溶压法提取字迹色料鉴别书写时间,要受到纸张、书写墨水牌号、书写墨水生产时间和批次、下笔轻重及下水多少的影响,还要受到人工老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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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X射线光电子能谱法 该方法基于蓝黑墨水笔画中的有机成分在空气中逐渐被氧化,羟基(—OH)含量越来越少来判断文书的书写时间。用软X射线,激发物质表面原子的内层电子,使其逸出物质表面,变成光电子,然后检测光电子的动能,计算其结合能,便得到光电子能谱。利用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测定各化学键的结合能可以分辨有机物中的各种基团,相应基团能谱的峰值代表该基团的含量。书写时间越长,羟基的含量越少。由此可鉴定蓝黑墨水字迹书写的相对时间。 (七)光谱法 墨水书写在纸上后,墨水中的酸碱化合物因蒸发、干涸而得到浓缩,这种PH的变化会导致对它灵敏的那些染料的颜色变化。 (八)傅立叶变换显微拉曼光谱法 可研究墨水笔道中的轻基和甲基的振动带强度比值与时间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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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素墨水字迹相对书写时间的检验 碳素墨水字迹书写时间鉴定历来是法庭科学中文书检验技术领域的一大难题因为碳素墨水的主要成分是碳元素,其化学性能非常稳定。 碳素墨水在纸上形成字迹,同时在纸张表面形成一层碳黑膜,其构成物质中的溶剂很快被挥发干,只有溶剂中所含微量的胶质与碳黑颗粒结合在一起。随时间的推移,碳黑颗粒间的结合力逐渐减弱,在纸张纤维上形成的碳黑膜出现不同程度的龟裂、破碎现象,碳黑颗粒也逐渐脱落。在扫描电子显微镜下观察其龟裂、破碎程度并与己知样本比较,即可确定检材字迹形成的时间段。该检验方法要求检材时间跨度以一年为限,字迹时间在一年内的不能鉴定;2—4年的具备较好的鉴定条件;时间在5年以后的鉴定好。字迹形成时间越长,鉴定条件越好;比对样本与检材的年代、纸张、保存条件越接近,鉴定结论越可靠。该方法也可用来鉴定墨汁字迹的相对形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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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种检验方式也被部分检验人员否定,其认为龟裂、破碎现象事实应为扫面电子显微镜所发射电子轰击碳黑膜,撞击形成,与书写文书经历时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此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圆珠笔字迹相对书写时间的检验 圆珠笔书写的色料是专用的圆珠笔油墨,它是一种由颜料、树脂、苯甲醇和其他添加剂组成的粘稠状液体,有兰色、红色、黑色、绿色等各种颜色。圆珠笔油墨被密封在各种规格的圆珠笔芯中,不与空气直接接触,理化性质基本稳定不变。当圆珠笔油墨被书写到纸张上以后,改变了原有的存在状态。暴露在空气中的圆珠笔油墨,受湿度、温度、光线、空气的影响,其中的某些成分会发生氧化、交联、分解、转化、蒸发等物理和化学变化,从而引起油墨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出现某些变化,并且这种变化的程度随着书写时间的延长会逐渐加大。如果能通过某种方法测得这种变化,就可以判断其书写时间。同时,随着书写时间的推移,圆珠笔墨迹的外观也逐渐变化,墨迹逐渐失去光泽,由新鲜到陈旧,在某些保存条件下还会出现墨迹的洇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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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溶剂提取法 被溶解能力测定基于圆珠笔油墨书写到纸而以后即与空气接触,使其中的某些成分发生氧化、交联等化学作用,导致字迹油墨在某些有机溶剂中溶解性能发生变化。书写时间越短的字迹油墨越容易被溶解,书写时间越长的字迹油墨越不容易被溶解,因而在有合适比对样本的条件下,通过测定检材与样本字迹油墨的溶解性能,即可判断文书字迹的书写时间。通过测定圆珠笔油墨字迹在某种有机溶剂中的溶解能力来判断文书书写时间的R比率法是1979年美国的坎图首先提出来的,1907年又提出了改进方法,以弱、强两种溶液顺次溶解提取。 因此,溶剂溶解法有单溶剂溶解和双溶剂溶解两种方法。单溶剂提取法是用单一的溶剂对圆珠笔油进行提取、定量,与已知书写时间的样本进行比较确定相对形成时间。双溶剂提取法是先用弱溶剂对检材进行一定时间的提取,再用强溶剂对剩余油墨全部提取,计算前后二次提取量的百分比,与已知时间样本比对,确定未知书写时间。 本方法适用国产圆珠笔油墨书写时间距检验时间最长在一年半以内,最短在半年以上。所以检材和样本均应是近一年半的材料,又相差半年以上的。同时要求检材和样本要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测试,即:相同量的同种溶剂;相同的检验环境;相同的时间区段内溶解;取同等量的溶解液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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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学褪色程度法 用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圆珠笔油墨字迹书写时间的方法。选择变色反应前后反射强度差别最大的波长测得笔画对入射光反射率的历时变化曲线。该曲线的斜率即代表了笔画的褪色速率。书写时间越短,曲线斜率越大;反之越小。用这种方法可以分辨两年以内不同时间书写的圆珠笔油墨字迹,变色反应曲线的斜率基本达到平衡。该法的优点在于不大面积破坏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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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薄层色谱扫描法 该方法基于圆珠笔油墨中的某些成分因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分解而发生变化,使油墨中各组分的相对含量或某些基团的含量发生变化。同时,溶剂逐渐挥发,使色料逐渐固化到纸张上,越来越难以萃取,因此其组份和萃取率形成时间关联曲线。书写时间越长,这种变化越明显。通过对样品萃取、层析,用TLC(薄层色谱法)展开各有色成分,并用薄层扫描仪测定各染料斑点的吸收峰,计算其组份的相对比值,与已知时间的样品进行比较,从而确定书写时间。薄层色谱扫描法是日前各国法庭科学工作者认为比较成熟的鉴定圆珠笔字迹书写时间的方法,在我国也是运用最普遍的方法。 (四)挥发性成分测定法 圆珠笔书写在纸上后,随时间的延续,其中的挥发性成分(如苯甲醇、二乙醇胺等)会逐渐挥发掉,这些成份随着书写时间的延长而减少。通过测定挥发性成分的量,与已知样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文书的相对形成时间。它主要是使用气相色谱法研究圆珠笔油,可测定2—3个月内圆珠笔字迹的相对书写时间。并要求至少有二种以上的挥发性成分,以便选择合适的比值,消除一些质量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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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显微分光光度法 圆珠笔字迹色料发生变化是在很薄的表层上,这样显微分光光度法有可能测出表面层的变化并与时间建立联系。 (六)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圆珠笔字迹随着时间的延长,其色料中的羟基减少,而羧基相对增加,与样品比对能判断20年内时间间隔2年的相对书写时间。 四、印章盖印相对时间的检验 许多文书上盖有印文,因此鉴别印章的盖印时间,也是文书制成时间鉴定的一个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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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可变性印迹鉴别盖印时间 利用可变性印迹鉴别盖印时间的方法,是根据印章的印而结构和印而附着物的变化规律,通过被检验印文与该印章印文的历时样本的比较检验,以印文的可变性印迹特征的异同,推断被检验印文的盖印时间。 印文的历时样本,展示了该印章依时间顺序盖印印文特征的变化。根据这种变化的规律和特点,主要应结合被鉴定印章的具体情况,在以下方面选取可变性印文特征。 1、印章印面结构的变化 印章在启用之后,在使用过程中将逐渐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这种变化的速度、程度与印章的材质、使用情况乃至环境影响相关。 (1)胀缩变化。主要是指印面结构变化导致的印文尺寸改变及可能伴随的变形。主要涉及木质、牛角、橡胶、原子印章。 (2)磨损。是指印面上的文字或线条随时间推移而变得粗、钝或缺损现象。主要涉及那些材质较软或较脆的印章,如橡胶、原子印章等。 (3)老化。是指印章材料老化而导致的印文整体形态变化或局部细节特征变化。主要涉及木质、牛角、橡胶、塑料和原子印章。 上述特征一般可肉眼观察、测量发现,也可通过图像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输入计算机,利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观察、测量和比较。选用这些特征时,要注意排除那些受盖印条件影响而产生的可逆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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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印面附着物的变化 印面附着物的变化是指在印章保管使用过程中其印面因粘附杂质异物,相应带来的印文细节特征变化。印章印面附着物广义上包括印泥、印油和粘附的异物,如纤维、毛发、纸屑、灰尘颗粒等。 (1)印面异物。需蘸取印泥或印油盖印的印章印面,在文字线条间隙、边框和中心图案上易发现印面异物特征。但要注意,越是相对宽大的平面上的异物,因其附着的稳定性差而越容易移位或脱落。 (2)印染物淤积。每次盖印蘸取的印染物不会全部转印到文书上,剩余的部分随使用次数增加而淤积。特别在文字笔画密集处、中心图案和边框的局部凹陷处容易形成特定形态的印染物淤积特征。 (3)更换或添注印染物带来的变化。更换或添注印染物可能带来印染物种类和成份的变化。这种差别可以表现在印文的颜色或色调上,也可以从受激发光的荧光现象和对红外线或某一波段光辐射吸收、反射程度来区别。 同时,即便肉眼观察难以发现颜色或色调的改变,有时也可以通过印文中心图案或较宽边框上所反映的印染而纹理特点的差异而判断更换印染物。当然,要注意可能存在将印章带到外地或外单位盖印的情形,可通过调查核实并考察历时样本将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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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印油渗散程度测定鉴别盖印时间 该方法是在可检时间范围内检验精度较高的一种测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的方法。它是根据印文中的油痕在纸张上的渗散速度由快到慢,并由于分子间范德华引力而趋于平衡,最终达到稳定的原理实施检验。可以观察测定印文在纸张上的油痕渊散程度。可将检材在室内自然条件下蔽光放置,检验首日和以后每15日进行油痕洇散测量。如果印文在放置一两个月期间油痕仍洇散一段距离,则可判断文书是近期形成;如果不再泅散,由于所有印文油痕两个月后均停止洇散,故无法判断相对盖印时间。 该方法特别适用于对是2个月内形成的印文还是2个月后形成印文进行区别检验,该方法的最大优点是不需要比对样本,操作简单无需仪器设备,无损检材,而且在可检时间范围内检验精度很高。最大的局限是只能解决距受检日1-2个月内所盖印文的时间检验,而对形成3个月以上的印文则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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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显微分光光度法鉴别盖印时间 显微分光光度仪可以测量并给出物质对不同入射光吸收或反射的谱图,而物质对不同波长的入射光的吸收或反射量又是物质本身的化学结构决定的。而凡是用同一种印泥或印油盖印的印文,随着时间的延续,印泥或印油中的不稳定成分将逐渐发生不可逆的变化。因此,可以通过显微分光光度仪,对印文文字线条的微区进行检测,以揭示印泥或印油的历时变化。而这个变化应当是该印泥或印油已经发生的和被盖印到印文上之后发生的变化的总和。 使用该种方法,必须提供该印章在已知时间盖印的文书为样本,尤其是被检验文书所标称的时间的印文样本和被怀疑的那个盖印时间的印文。然后在同一检测条件下,进行检测并分析谱图。通过比对,即确定印泥或印油的历时规律,也可以推断检材文书的盖印时间。 该法鉴别盖印时间比较客观、精确对文书没有污损。但必须是同检材同一印泥或印油。同时还要考虑检材于样本在形成条件和使用、保存环境上的差别,从而给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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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印法 转印法是根据文书的印文,随着时间的推移,印泥或印油逐渐成膜,向纸内侵润干涸,被转印的能力就越来越小,在已知盖印时间样本的参照下,根据印文印油或印泥转印的程度,可以大体推断印文的盖印时间。该种检验容易破坏检材,故检验时应选择与被检印文具有可比性的不同时间盖印的多余样本进行预实验,然后再正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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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文书制作时间的综合分析检验 文书制作时间的综合分析检验,是把文书物证作为与产生它的具体案件相联系的多要素构成有机整体,采取各种检验手段发掘其所能提供的全部信息,运用系统思维的方法对文书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综合性的对于文书制作时间问题进行的检验。综合分析检验即使检验程序的综合性要求,也是一种系统鉴定的综合检验手段,其大大扩大了文书检验解决问题的范围,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它即可以用于判断文书形成的相对时间,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用于判断文书形成时间的绝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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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详细、准确地了解案情 文书物证作为产生它的特定案件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文书物证与另一子系统——案件事实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文书形成时间的检验比其它检验更要注重案情。因此,准确地把握案情对于系统鉴定至关重要。在案件受理初期,就应全面、深人地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这里所指的案情不只是送检人所介绍的案情,也要基于检验人员对案情的充分认识,作为一个局外人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多渠道地向有关人员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文书形成的具体细节。这些情况对判断送检文书的真伪有很大帮助。 了解案情包括: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和侦查、调查结果;有关文书物证来源、物证形成情况、保存方法的陈述;当事人的主张及当事双方的争议焦点及样本的收集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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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剖析组成系统的要素及其关联性,制订系统检验方案
文书系统是由多要素组成的,正常文书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表现出来的是有序性。文书一旦是由非正常方式形成,系统中的各要素必然会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仔细分析文书物证是由哪些要素构成及各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并结合鉴定要求制订出系统检验的方案。依此方案进行检验,综合其结果,即可满足鉴定要求。 三、实施系统检验方案,全面挖掘文书 信息按照制订的系统检验方案,采用适当的检验方法,对系统的各个要素,诸如笔迹、色料、纸张、语言文字、污损痕迹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单项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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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意纸张信息 除纸印品编码外,文书纸张能提供较多的有关时间的信息,包括人为信息与物质信息。如果利用技术能判明文书纸张的制造或印刷时间在文书落款时间之后,问题迎刃而解;在检案中还要挖掘纸张提供给我们的其它信息。 (1)纸张的人为信息。注意文书是否有以下现象:a、将文书揉皱或弄脏。b、将文书暴晒或供烤。c、污染文书。将文书在水中浸泡或有意染上油污。d、用带颜色的液体涂抹,常见的有茶叶水,菜汤等。 (2)纸张的物质信息 除纸张的制造、印刷时间外,纸张上的压痕、指纹等在文书载体表面不易看到的隐性痕迹也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如在检验中发现有压痕,经过技术方法显现,压痕反映的时间在检材标明时间之前,存在明显矛盾,说明其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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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书演变规律 通过对文书上的有关特征演变规律进行分析检验,往往会发现规律、从而检验出文书的形成时间。这类检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能充分提供检材文书落款日期前后、怀疑真实形成日期前后的文书样本。能进行文书演变规律检验的特征有印刷、打印、复印、印章印文、笔迹等特征。对这些特征可以采用比较检验或者物理化学分析的方法进行检验。 3、文字特征 人们一般在20来岁走向社会之前书写习惯形成期和50多岁之后书写技能退化期,每相隔几年文字都有较大变化。另外根据书写人的错别字特征或繁简体字特征,也可判断文书的书写时间。 虽然理论上文书一定能反映出某种时间信息,但是受送检文书本身条件所限,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一定能检验。每个案件的具体检验方法都可能有所不同,我们应不拘于某种固定方式,努力寻找文书中无法掩饰的和注意不到的细小特征,并紧密结合案情,综合检验方能得到准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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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评断单项检验结果,并得出鉴定结论
各单项检验结果不一定能准确全面地揭示文书性质,所以需要对所有的单项结论进行综合评断。从案件实际出发,分析各类信息的价值高低,运用文书系统的加和效应得出鉴定结论。然后,发挥文书系统的自检功能,将所有信息置于本案的特定环境中,考察各类信息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以及各类信息之间的相互照应关系,由此来验证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如果结论与其中某个要素信息出现矛盾,那么应该认真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如果可以解释或矛盾为非本质性的,则鉴定结论是正确的;反之,对鉴定结论则需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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