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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所得稅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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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稅是以人為租稅主 體,以所得為租稅客體 之租稅。
一、所得稅是以人為租稅主 體,以所得為租稅客體 之租稅。 若為自然人則課徵個人所得稅, 我國目前採綜合所得稅制。 若為法人則課徵法人所得稅(公 司所得稅),我國目前對獨資、 合夥、與公司等組織課徵營利事 業所得稅。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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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所得稅之種類 (一)分類所得稅 (二)綜合所得稅 (三)分類綜合所得稅
※我國現制採綜合所得稅制,個人賺取之10大 類所得須先綜合計算所得總額,再依法減除免 稅額與扣除額之後得出綜合所得淨額,最後依 照累進稅率課徵。 但個人取得之下列所得,應依規定扣繳率扣繳 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即採分離課稅):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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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舉辦獎券中獎所得、告發或檢舉獎金、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之信託受益權及信託所得,無論居住者或非居住者,一律按20%扣繳稅款
2. 自中華民國99 年1 月1 日起, 個人居住者取得下列所得,應 依所88 規定扣繳稅款,扣繳率 為10%,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即分離課稅);非居住者按15 %扣繳率就源扣繳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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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所得。
⑵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所得。 ⑶ 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利息所得。 ⑷ 以前述3 款之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 到期賣回金額超過原買入金額部分之利息所得。 ⑸ 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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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第三章 綜合所得稅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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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原則與概念 一、所得稅之會計基礎 1.權責發生制 2.收付實現制 3.收付實現制之例外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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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原則與概念(續) 二、特殊性質的所得概念 (一)實物所得 (二)隱含所得 (三)變動所得
(四)福利性所得-雇主為提昇員工向心力,對員工給予薪資以外的的各種福利。 (五)推計課稅(公式型所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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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 ※課稅架構: 我國綜合所得稅制,係以「家庭」為計稅單位,將納稅義 務人與受扶
養親屬之所得加總後計算課稅。(所15)其應納稅額計算 方式如下: 1.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 綜合所得淨額 2.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3.應納稅額-扣繳稅額(不含分離課稅已納之稅額)- 股東可扣抵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 扣抵稅額=結算申報應補繳或應退稅額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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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一、課稅主體-納稅義務人 (一)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簡稱居住者 以結算申報方式完稅為原則。(所71)
(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簡稱非居 住者-以就源扣繳方式完稅為原則(所 73)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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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1.營利所得 (1)公司 (2)合作社及合夥 二、課稅客體-課稅範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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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2.勞務報酬 (1)提供地在境內者
1.非居住者於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合計居留不超過90天,其自境外雇主取得之報酬。 2.國外營利事業之董事、經理人及技術人員符合下列 條件者(產升條例13) (2)提供地在境外但要課稅之例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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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3.利息所得 4.租賃所得 5.權利金所得 6.財產交易所得 7.營業盈餘 8.競技競賽及中獎所得
9.其他所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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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二)所得分類 (1)公司 (2)合作社 (3)合夥 (4)獨資 (5)一時貿易之盈餘 1.營利所得
(1)公司 (2)合作社 (3)合夥 (4)獨資 (5)一時貿易之盈餘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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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營利所得進階探討(請參見附錄) 一、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之課稅規定 二、公益彩券課稅規定 三、網拍課稅問題
四、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 五、股利所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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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2.執行業務所得 3.薪資所得 4.利息所得 5.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 6.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7.財產交易所得 8.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9.退職所得 10.其他所得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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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三、減免範圍(所4) 綜合所得稅減免方式:
(一)免稅所得或不計入之所得:採自始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方式,例如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二)特別扣除額:採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符合減免規定之所得,再列舉扣除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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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四、免稅額 (一)範圍 (二)免稅額額度與調整規定 (三)免稅額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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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五、扣除額 六、課稅所得額 七、稅率──超額累進 (一)指數調整規定 (二)稅率級距之金額
(一)列舉扣除額 (二)標準扣除額 (三)特別扣除額 六、課稅所得額 七、稅率──超額累進 (一)指數調整規定 (二)稅率級距之金額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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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我國現行綜所稅制度介紹(續) 八、重購退(抵)稅 九、課稅單位 (一)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繳納 綜合所得稅之退還或扣抵(所17條 之2)
(一)我國綜合所稅原則上採家 庭單位制 (二)例外 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 稅務法規-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宋秀玲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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