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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纳税指南 杨浦区税务局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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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申报 所得税申报 日常申报 非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 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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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增值税申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资格认定条件
1、资格认定条件 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②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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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增值税申报 2、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①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a.《税务登记证》副本; b.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c.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d.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e.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②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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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增值税申报 3、增值税申报期限 本市一般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个月。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行次的填写和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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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增值税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②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③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在500万元,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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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增值税申报 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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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营业税申报 1、营业税纳税人:
(1)根据营改增试点政策,截止2014年7月30日,属于营业税的税目包括: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部分服务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销售不动产。 (2)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填报《营业税申报(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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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营业税申报 3、建筑业、娱乐业、服务业应税范围的营业税纳税人,在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时,根据《关于本市全面推行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沪地税流[2006]61号),均使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查帐征收的营业税纳税人)》及相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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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营业税申报 4、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
①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月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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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所得税申报 1、所得税申报表介绍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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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流转税申报--所得税申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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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申报操作---查账征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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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申报操作---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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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1、办理发票领购簿及发票初次核定
(1)新办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即可申领《发票领购簿》,《发票领购簿》用以记载企业发票申领记录,是企业领用发票的必备资料。税务机关在核发《发票领购簿》的同时将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并结合其实际经营内容核定普通发票及基本准购数量(一般为100份/月); (2)纳税人申领《发票领购簿》可以在我局二楼办税服务厅15号窗口领取《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填写后加盖企业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到15号窗口办理,并当场领取《发票领购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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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3)常用普通发票适用范围 (4)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表格时领取的《关于更换并启用新版发票专用章的通知》上已注明发票专用章样式,发票专用章由纳税人自行刻制,税务机关不指定刻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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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2、开具普通发票专用设备及数据报送要求 (1)通用机打发票(包括列表中第1、2、3、6、10、11种发票)
①纳税人申领上述发票后,应及时下载单机版通用开票软件、软件操作手册,并将开票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下载地址: ②纳税人应从取得发票的次月起按月报送上月所有正常填开、作废、红冲、遗失、缴销等的开票明细数据(若购买以上发票后没有开具的也需报送零数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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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③纳税人每月申报采用电子申报的,可以使用电子申报系统报送明细开票数据。若每月是到税务局大厅手工申报的可使用U盘(企业自备)到办税服务厅报送明细数据(非电子申报企业适用)。 ④注意事项: 在数据报送的过程中,若您报送的发票数量少于1万份的可按月生成一个文件予以报送,若您报送的发票数量超过1万份的,请以1万份发票为单个报送数据文件的最大容量、以导出数据时间段为拆分方式,适当拆分为多个文件后予以报送;否则影响下次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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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2)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发票(包括列表中第5种发票)
①纳税人被批准使用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后,第一税务所将为您填写购机用《注册登记表》及《购机通知》,纳税人携带《注册登记表》及《购机通知》上注明的相关资料向上海万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选购税控收款机,该设备自带打印功能,不需要与电脑连接即能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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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②纳税人应从取得税控收款机的次月起,无论是否申领或开具过发票,都必须在每个申报期(月度或季度)内报送报送开票数据; ③纳税人办理数据报送业务,请携带携带用户卡、U盘及办税服务卡来我局一楼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理,期间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万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桑达牌税控机销售及服务单位,在我局一楼自助办税服务厅有驻点人员可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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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④注意事项:
a. 纳税人在购买税控收款机前请务必完成相应税控发票的核定,在选择开票设备时请务必选购税控收款机,选购错误会导致无法开票。 b. 报税成功后请及时在税控收款机上进行监控更新操作,否则将影响您的正常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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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3 、使用税控器开具的发票(包括列表中第7、8种发票)
(1)纳税人被批准使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后,第一税务所将为您填写购机用《注册登记表》及《购机通知》,纳税人携带《注册登记表》及《购机通知》上注明的相关资料向上海万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选购税控器,该设备需要连接电脑与打印机才能开票,电脑与打印机应由企业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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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2)纳税人应从取得税控的次月起办理数据报送业务,无论是否申领或开具过发票,都必须在每个申报期(月度或季度)内报送报送开票数据; (3)由于已在您的开票软件中嵌入远程抄报模块,您可选择使用该模块做远程报税操作(用于网上远程抄报的电脑不建议使用代理服务器上网); (4)若你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在远程报税过程中遇到问题,经维护单位(上海万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我局一楼自助办税服务厅有驻点人员可提供咨询服务)确认,当月暂时无法远程报税的,也可携带用户卡、U盘及办税服务卡来我局一楼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理报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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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5)注意事项:
a. 纳税人在购买税控器前请务必完成相应税控发票核定,在选择开票设备时,请务必选购税控器,如选购错误会导致无法开票; b. 一台税控器只能开具一种发票,若纳税人要开具多种发票,则需要购买多台设备; c. 报税成功后请及时在器上进行完税操作,否则将影响您的正常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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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3、申领发票
纳税人可以从每月初起,在完成纳税申报及开票数据报送等工作,且比对无异常的条件下,到1号窗口至7号窗口办理发票申领。 (1)需要携带的资料: a. 《发票领购簿》; b. 办税员本人持办税服务卡,或法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办税员须将本人的信息扫描至办税服务卡中方可凭办税服务卡领购发票; c. 使用税控收款机(器)开票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用户卡才能进行写卡操作; d. 在窗口领取并填写《购用统一发票申请单》,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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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2)注意事项:
首次领票只需携带上述资料,除首次申领外,申领卷式机打发票,须提供使用完每卷发票后打印的“汇结联”;申领其他普通发票,须提供整本发票的存根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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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非增值税发票 4、办理普通发票品种及数量变更
纳税人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要向第一税务所(办税大厅)8号窗口至15号窗口领取《普通发票核定变更表》,填写完整后提出增加、减少核定发票种类及准购数量的申请,第一税务所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及历年发票使用情况当场核定企业发票种类及准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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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1、领购防伪税控设备
(1)一般纳税人认定后—企业办税大厅窗口拿认定通知—凭认定通知至一楼自助办税厅上海明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通)取报到通知—企业根据报到通知至维护单位上海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简称航信)报到(需携带电子申报CA证书)、缴费购买设备—接受航信提供的防伪税控专项培训—完成培训后,企业可以领取金税盘和报税盘并装机。 (2)根据企业报到通知单上的提示,企业报到有两个地址:1钦州北路—主要服务范围是批发零售企业;2中山西路—主要服务范围是营改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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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3)企业可以在窗口办理增值税电子申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在窗口登记后,由维护单位上海华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博)通知企业参加相关培训。 (4)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开票维护单位:航信(明通);远程申报认证维护单位: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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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次核定 纳税人办理增票初次核定可申请发票如下表列示:
①纳税人网上初次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核定量25份,月限购量25份。 ②纳税人窗口初次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核定量50份,月限购量100份;辅导期纳税人次核定量25份,月限购量50份。 ③纳税人可以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或六联,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或五联,企业申请变更发票联次,须将原来所用联次发票用完或缴销。 发票名称 最低次核定量 1 中文电脑三联 25份(辅)50份(正式) 2 中文电脑六联 3 增值税普通票(二联) 100份 4 增值税普通票(五联) 5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申请 6 机动车销售(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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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申报和抄报税 (1)一般纳税人首次进行增值税申报的时间应根据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确定
(2)一般纳税人首次进行增值税抄报税需根据设备发行时间。无论企业是否已开具发票,每月申报期均须进行增值税抄报税操作。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抄报税分为抄税和报税,月初在防伪税控开票机上抄税,增值税纳税申报成功后,进行报税操作。报税方式有以下几种:远程报税(推荐)、ARM机报税(须携带办税服务卡)、窗口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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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4、一般纳税人领购增票
(1)根据国税总局2014年19号公告要求,取消增值税发票手工验旧,涉及的增值税发票共四种: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指一般纳税人使用税控盘开具的带密文的发票,不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非税控发票。 纳税人领购发票前做好报税,领购发票时无需携带上述4种已开具的纸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查验,税务机关将直接通过报税信息来代替纸质发票验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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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2)具体增票领购流程 ①完成申报期的正常抄报税:
申报期内增值税申报→将增票信息抄税到IC卡/报税盘→通过“远程抄报”、“清卡”或者前往办税大厅报税 ②购买增票: 购票当月未开具发票的(上月底已用完发票的): 已完成申报期的正常抄报税→系统自动判断验旧→购票 购票当月有开具发票的(本月用完发票的): 已完成申报期的正常抄报税→以非征期抄税方式将发票信息抄税到IC卡/报税盘→通过“远程抄报”、“清卡”或者前往办税大厅报税→系统自动判断验旧→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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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征期抄税的操作方法和正常抄报税一样,在开票软件中“报税处理”→“抄报税管理”→“抄税处理”,在“请选择抄税期”对话框中选择“本期资料”后“确定”即可 (3)涉及作废发票的操作方式改变 纳税人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中止、开票有误等情形,对已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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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发票事项介绍--增值税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1)纳税人可认证的增票有以下三种:增值税专用发票、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盘开具的机动车统一发票 (2)认证方式:远程认证(推荐)、ARM机认证(须携带办税服务卡)、窗口认证,当月认证的发票须及时申报抵扣,认证时限180天。 6、新办一般纳税人如果是黄金经销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成品油生产企业、稀土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软件、安置残疾人民福企业、融资租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需至航信升级开票系统,开具二维码汉字防伪增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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