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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 心血管内科 李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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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4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 心血管内科 李淑梅

2 引起心脏损伤、心力衰竭的因素 1、心肌初始损伤因素 心肌初始损伤因素是指引起心脏损伤的直接病因
1)、心肌缺血:急、慢性缺血引起心肌细胞坏死(心肌梗死)、心肌损伤、晕厥、顿抑、冬眠、凋亡,使得缺血区域心肌细胞丢失和功能丧失,而非缺血区域心肌细胞负荷过重 2)血流动力学负荷过重:前负荷过重如心脏瓣膜关闭不全等,主要为离心肥厚;后负荷过重如高血压引起向心肥厚 3)心肌疾病:各种心肌病、心肌炎症等,引起心肌细胞丢失和功能丧失 上述各种原因的初始心肌损伤因素引起心肌结构和功能变化,导致心室泵血和(或)充盈功能低下

3 2、心肌初始损伤后果 1、严重者直接引起急性心力衰竭;
2、较轻者通过心脏重建、器官水平代偿,可以暂时维持心室泵血和(或)充盈功能,此时不激活神经内分泌; 3、当通过心脏心脏重建、器官水平代偿,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时,则需要调动机体整体水平的代偿机制,即激活机体神经内分泌系统,其后果有2: 1)暂时维持心脏泵血和(或)充盈功能,以满足机体代谢需要。 2)长期则加快、恶化心脏重建和心肌损伤,促进心力衰竭的进展。

4 3、继发心肌损伤因素:神经内分泌 1)RASS系统 2)交感神经儿茶酚胺系统 3)多种细胞因子 4)其他器官系统,例如肾脏等
由于心脏器官水平代偿不全,需要激活全身代偿因素参与完成心脏的代偿过程,例如: 1)RASS系统 2)交感神经儿茶酚胺系统 3)多种细胞因子 4)其他器官系统,例如肾脏等 这些全身代偿因素一方面可以临时增加心脏泵血和(或)充盈功能,另一方面这些因素也是心肌损伤因素。 柏格森名言: ¡°促进生长的因素也是促进衰老的因素¡± 目前慢性心力衰竭的治疗四大基石中有三个是针对继发心肌损伤因素的,拮抗RASS系统、拮抗交感神经儿茶酚胺系统和利尿剂。

5 4、心力衰竭的促发因素 凡是能够增加心脏负担、抑制心脏泵血和(或)充盈功能的因素都可作为心力衰竭的促发因素 ,这些往往是心力衰竭发展过程中附加的、而且是可以消除的因素。 1)药物治疗缺乏依从性 2)容量超负荷 3)感染,特别是肺炎和败血症 4)严重脑损害 5)大手术后 6)肾功能减退 7)哮喘 8)吸毒 9)酗酒 10)嗜铬细胞瘤 11)高输出综合征,如:甲亢危象、贫血、分流综合征等 12)急性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室速、室颤、房颤或房扑、或室上性心动过速) 13)负性肌力药物,如维拉帕米 、 地尔硫卓B-阻滞剂等 14)非甾体类抗炎药   15)心肌缺血 ( 通常无症状) 包括心肌梗死。 16) 老年心脏急性舒张功能减退

6 5、指导药物治疗的心力衰竭发病机制 三大学说
5、指导药物治疗的心力衰竭发病机制 三大学说 一、血流动力学: 治疗原则是:改善血流动力学 临床应用药物:强心、扩张血管、利尿 二、神经内分泌学说: 神经内分泌及细胞因子过度激活是导致心力衰竭的因素。 治疗原则是:拮抗过度激活的神经内分泌及细胞因子。 已经获得成功有:RAS系统、交感神经儿茶酚胺系统、利尿剂等。 新增加的是: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MRAs) ,依普利酮 (mineralocorticoid receptor antagonists ) 正在研究的是: r-BNP 三、负荷心肌病学说: 心力衰竭核心是心脏和/或心肌细胞负荷过重引起心肌病样改变,本质是 能量饥饿。 治疗原则是:改善能量代谢 药物很多,但是都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中医中药:芪苈强心胶囊

7 心力衰竭的分期

8 心衰的治疗目标 延缓或逆转心室重构,恢复心功能来改善血液动力学,从而降低心衰病人的死亡率及住院率,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

9 目 录 慢性心衰 急性心衰 右心衰竭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

10 药物治疗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一)利尿剂 (二)ACEI (三) β受体阻滞剂 (四)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五)ARB
的治 疗 (一)利尿剂 (二)ACEI (三) β受体阻滞剂 (四)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五)ARB (六)地高辛 (七)伊伐布雷定 (八)神经内分泌抑制剂的联合应用

11 药物治疗---利尿剂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适应证: 有液体潴留证据的所有心衰患者均应给予利尿剂(Ⅰ类,C级)。
应用方法: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尿量增加,体质量每天减轻0.5~1.0 kg为宜。一旦症状缓解、病情控制,即以最小有效剂量长期维持,并根据液体潴留的情况随时调整剂量。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药物 起始剂量 每天最大剂量 每天常用剂量 襻利尿剂 呋塞米 20-40mg,1次/d mg 25-80mg 布美他尼 mg,1次/d 6-8mg 1-4mg 托拉塞米 10mg,1次/d 100mg 10-40mg 噻嗪类利尿剂 氢氯噻嗪 mg,1-2次/d 20-50mg 美托拉宗 2.5mg,1次/d 20mg mg 吲达帕胺 5mg mg 保钾利尿剂 阿米洛利 2.5mgb/5.0mgc,次/d 5-10mgb/10-20mgc 氨苯蝶啶 25mgb/50mgc,1次/d 200mg 100mgb/200mgc 血管加压素V2受体拮抗剂 托伐普坦 mg,1次/d 60mg mg 注:a吲达帕胺是非噻嗪类磺胺类药物,b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合用时的剂量,c不与ACEI或ARB合用时的剂量。

12 药物治疗---利尿剂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利尿剂制剂的选择 不良反应
的治 疗 制剂的选择:常用的利尿剂有襻利尿剂和噻嗪类利尿剂。首先襻利尿剂如呋塞米或托拉塞米,特别适用于有明显液体潴留或伴有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噻嗪类仅适用于有轻度液体潴留、伴有高血压而肾功能正常的心衰患者。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是血管加压素V2受体拮抗剂,具有仅排水不利钠的作用,伴顽固性水肿或低钠血症者疗效更显著。 不良反应 电解质丢失较常见,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钠血症。低钠血症时应注意区别缺钠性低钠血症和稀释性低钠血症,后者按利尿剂抵抗处理。利尿剂的使用可激活内源性神经内分泌系统,特别是RAAS系统和交感神经系统,故应与ACEI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以及β受体阻滞剂联用。出现低血压和肾功能恶化,应区分是利尿剂不良反应,还是心衰恶化或低血容量的表现。

13 药物治疗---ACEI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适应证: 所有LVEF下降的心衰患者必须且终身使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Ⅰ类,A级)。阶段A为心衰高发危险人群,应考虑用ACEI预防心衰(Ⅱa类,A级)。 应用方法: 从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直至达到目标剂量,一般每隔1~2周剂量倍增1次。滴定剂量及过程需个体化。调整到合适剂量应终生维持使用,避免突然撤药。应监测血压、血钾和肾功能,如果肌酐增高>30%,应减量,如仍继续升高,应停用。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不良反应:常见有两类:(1)与血管紧张素Ⅱ(AngⅡ)抑制有关的 (2)与缓激肽积聚 有关的,如咳嗽和血管性水肿。 药物 起始量 目标剂量 卡托普利 依那普利 福辛普利 赖诺普利 培哚普利 雷米普利 贝那普利 6.25mg,3次/d 2.5mg,2次/d 5mg,1次/d 2mg,1次/d 2.5mg,1次/d 50mg,3次/d 10mg,2次/d 20~30mg,1次/d 4~8mg,1次/d 10mg,1次/d 10~20mg,1次/d 慢性HF-REF常用的ACEI及其剂量

14 药物治疗--- β受体阻滞剂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由于长期持续性交感神经系统的过度激活和刺激,慢性心衰患者的心肌β1受体下调和功能受损,β受体阻滞剂治疗可恢复β1受体的正常功能,使之上调。研究表明,长期应用(>3个月时)可改善心功能,提高LVEF;治疗4~12个月,还能降低心室肌重量和容量、改善心室形状,提示心肌重构延缓或逆转。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适应症 应用方法 不良反应 结构性心脏病,伴LVEF下降的无症状心衰患者,无论有无MI,均可应用。有症状或曾经有症状的NYHA Ⅱ~Ⅲ级、LVEF下降、病情稳定的慢性心衰患者必须终生应用,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推荐用琥珀酸美托洛尔、比索洛尔或卡维地洛,均能改善患者预后。LVEF下降的心衰患者一经诊断,症状较轻或得到改善后应尽快使用β受体阻滞剂,除非症状反复或进展。 (1)低血压:一般出现于首剂或加量的24~48 h内,通常无症状,可自动消失。首先考虑停用可影响血压的药物如血管扩张剂,减少利尿剂剂量,也可考虑暂时将ACEI减量。如低血压伴有低灌注的症状,则应将β受体阻滞剂减量或停用,并重新评定患者的临床情况。 (2)液体潴留和心衰恶化:用药期间如心衰有轻或中度加重,应加大利尿剂用量。如病情恶化,且与β受体阻滞剂应用或加量相关,宜暂时减量或退回至前一个剂量。 (3)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如心率低于55次/min,或伴有眩晕等症状,或出现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应减量甚至停药。

15 慢性 HF -REF常用的β受体阻滞剂及其剂量
药物治疗--- β受体阻滞剂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要达到目标剂量或最大可耐受剂量。目标剂量是在既往临床试验中采用,并证实有效的剂量。起始剂量宜小,一般为目标剂量的1/8,每隔 2~4周剂量递增1次,滴定的剂量及过程需个体化。这样的用药方法是由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衰发挥独特的生物学效应所决定的。该种生物学效应往往需持续用药2~3个月才逐渐产生,而初始用药主要产生的药理作用是抑制心肌收缩力,可能诱发和加重心衰,为避免这种不良影响,起始始剂量须小,递加剂量须慢。 药物 初始剂量 目标剂量 琥珀酸美托洛尔 比索洛尔 卡维地洛 酒石酸美托洛尔 11.875~23.750mg,1次/d 1.25mg,1次/d 3.125~6.250mg,2次/d 6.25mg,2~3次/d 142.5~190.0mg,1次/d 10mg,1次/d 25~50mg,2次/d 50mg,2~3次/d 慢性 HF -REF常用的β受体阻滞剂及其剂量

16 药物治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的治 疗 醛固酮对心肌重构,特别是对心肌细胞外基质促进纤维增生的不良影响独立和叠加于AngⅡ的作用。衰竭心脏心室醛固酮生成及活化增加,且与心衰严重程度成正比。长期应用ACEI或ARB时,起初醛固酮降低,随后即出现“逃逸现象”。因此,加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抑制醛固酮的有害作用,对心衰患者有益。 适应证 LVEF≤35% 、NYHA Ⅲ~Ⅳ级的患者;已使用ACEI(或ARB )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仍持续有症状的患者(I类,A级);AMI后、LVEF≤40%,有心衰症状或既往有糖尿病史者(I类,B级)。 应用方法 从小剂量起始,逐渐加量,尤其螺内酯不推荐用大剂量:依普利酮,初始剂量12.5 mg、l次/d,目标剂量25~50 mg、l次/d;螺内酯,初始剂量10~20 mg、l次/d,目标剂量20 mg、l次/d。 注意事项 血钾>5.0mmol/L、肾功能受损者[肌酐>221μmol/L (2.5 mg/dl),或eGFR<30 ml· min-1·1.73 m-2]不宜应用。使用后定期监测血钾和肾功能,如血钾>5.5 mmol/L,应减量或停用。避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和环氧化酶-2抑制剂,尤其是老年人。

17 药物治疗---ARB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ARB可阻断AngⅡ与AngⅡ的1型受体(AT1R)结合,从而阻断或改善因AT1R过度兴奋导致的不良作用,如血管收缩、水钠潴留、组织增生,胶原沉积、促进细胞坏死和凋亡等,这此都在心衰发生发展中起作用。ARB还可能通过加强AngⅡ与AngⅡ的2型受体结合发挥有益效应。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适应证 基本与ACEI相同,推荐用于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I类,A级)。也可用于经利尿剂、ACEI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后临床状况改善仍不满意,又不能耐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有症状心衰患者(Ⅱb类,A级)。 应用方法 小剂量起用,逐步将剂量增至目标推荐剂量或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注意事项 与ACEI相似,如可能引起低血压、肾功能不全和高血钾等;开始应用及改变剂量的1~2周内,应监测血压(包括不同体位血压)、肾功能和血钾。此类药物与ACEI相比,不良反应(如干咳)少,极少数患者也会发生血管性水肿。 药物 起始量 目标剂量 坎地沙坦 缬沙坦 氯沙坦 厄贝沙坦 替米沙坦 奥美沙坦 4mg,1次/d 20~40mg,1次/d 25mg,1次/d 75mg,1次/d 40mg,1次/d 10mg,1次/d 32mg,1次/d 80~60mg,2次/d 100~150mg,1次/d 300mg,1次/d 80mg,1次/d 注:所列药物中坎地沙坦、缬沙坦和氯沙坦已有临床试验证实可降低心衰患者病死率

18 药物治疗---地高辛、伊伐布雷定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地高辛 伊伐布雷定 适应证 应用方法 不良反应
的治 疗 地高辛 伊伐布雷定 洋地黄类药物通过抑制衰竭心肌细胞膜Na+/K+-ATP酶,使细胞内Na+水平升高,促进Na+-Ca2+交换,提高细胞内Ca2+水平,发挥正性肌力作用。目前认为其有益作用可能是通过降低神经内分泌系统活性,发挥治疗心衰的作用。 该药是心脏窦房结起搏电流(If)的一种选择性特异性抑制剂,以剂量依赖性方式抑制If电流,降低窦房结发放冲动的频率,从而减慢心率。由于心率减缓,舒张期延长,冠状动脉血流量增加,可产生抗心绞痛和改善心肌缺血的作用。 适应证 适用于慢性HF-REF已应用利尿剂、ACEI(或ARB ),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LVEF≤45 %,仍持续有症状的患者,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患者尤为适合(Ⅱa类,B级)。 适用于窦性心律的HF -REF患者。使用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已达到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心率仍然≥70次/min,并持续有症状(NYHA Ⅱ~Ⅳ级),可加用伊伐布雷定(Ⅱa类,B级)。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心率≥70次/min的有症状患者,也可使用伊伐布雷定(Ⅱb类,C级)。 应用方法 用维持量0.125~0.25 mg/d,老年或肾功能受损者剂量减半。控制房颤的快速心室率,剂量可增加至0.375~0.50 mg/d。应严格监测地高辛中毒等不良反应及药物浓度。 起始剂量2.5 mg、2次/d,根据心率调整用量,最大剂量 7.5 mg、2次/d,患者静息心率宜控制在60次/min左右,不宜低于55次/min。 不良反应 心动过缓、光幻症、视力模糊、心悸、胃肠道反应等,均少见。

19 神经内分泌抑制剂的联合应用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ACEI与ARB联用 和β受体阻滞剂的联用 ACEI与醛固酮
的治 疗 ACEI与醛固酮 受体拮抗剂联用 和β受体阻滞剂的联用 ACEI与ARB联用 ARB与β受体阻滞剂或醛 固酮受体拮抗剂联用 两药合用称之为“黄金搭 档”,可产生相加或协同 的有益效应,使死亡危险 性进一步下降。CIBIS Ⅲ 研究提示,先用β受体阻 滞剂组较之先用ACEI组, 临床结局并无差异,还可 降低早期心脏猝死发生率。 因此,两药孰先孰后并不 重要,关键是尽早合用, 才能发挥最大的益处。 临床研究证实,两者联合 进一步降低慢性心衰患者 的病死率(Ⅰ类严密监测 血钾水平,通常与排钾利 尿剂合用以避免发生高钾 血症。 现有临床试验的结论不一 致,两者能否合用治疗心 衰,仍有争论[4,36]。两 者联合使用时,不良反应 如低血压、高钾血症、血 肌酐水平升高,甚至肾功 能损害发生率增高 (ONTARGET试验),应慎用。 AMI后并发心衰的患者亦 不宜合用。随着晚近的临 床试验结果颁布,醛固酮 受体拮抗剂的应用获得积 极推荐,在ACEI和β受体 阻滞剂黄金搭档之后优先 考虑加用,故一般情况下 ARB不再考虑加用,尤其 禁忌将ACEI、ARB和醛固 酮受体拮抗剂三者合用。 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 ARB可代替应用。此时, ARB和β受体阻滞剂的合 用,以及在此基础上再加 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类 似于“黄金搭档”和“金 三角”。

20 有争议、正在研究或疗效尚不能肯定的药物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血管扩张剂 中药治疗 n-3多不饱和脂肪酸(n-3PUFA)
的治 疗 血管扩张剂 在慢性心衰的治疗中无证据支持应用直接作用的血管扩张剂或α受体阻滞剂。常合用硝酸酯类以缓解心绞痛或呼吸困难的症状,对治疗心衰则缺乏证据。 中药治疗 我国各地应用中药治疗心衰已有一些研究和报道,一项以生物标记物为替代终点的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的研究表明在标准和优化抗心衰治疗基础上联合应用该中药,可显著降低慢性心衰患者NT-proBNP水平。 n-3多不饱和脂肪酸(n-3PUFA) GISSI-HF PUFA以及GISSI-Prevenzione研究表明1 g/d的n-3 PUFA可降低心血管死亡率,但不降低心衰住院率。但OMEGA研究表明n-3 PUFA对AMI后患者的作用不明确。

21 有争议、正在研究或疗效尚不能肯定的药物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能量代谢药物 肾素抑制剂阿利吉仑 钙通道阻滞剂(CCB)
的治 疗 心衰患者特别是长期应用利尿剂时会导致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缺乏。心肌细胞能量代谢障碍在心衰的发生和发展中可能发挥一定作用。 肾素抑制剂阿利吉仑 该药是直接肾素抑制剂,最新临床试验(ASTRONAUT)显示慢性失代偿性心衰患者使用阿利吉仑治疗后心血管病死率及心衰住院率与安慰剂对照组相比无显著改善,且增加高钾血症、低血压、肾功能衰竭的风险,尤其不推荐在伴糖尿病患者中使用。 钙通道阻滞剂(CCB) 慢性HF -REF患者应避免使用大多数CCB,尤其是短效的二氢吡啶类以及具有负性肌力作用的非二氢吡啶类(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䓬),因为其不能改善患者的症状或提高运动耐量,短期治疗可导致肺水肿和心原性休克,长期应用使心功能恶化,死亡危险增加。

22 有争议、正在研究或疗效尚不能肯定的药物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他汀类药物 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 不推荐的药物
的治 疗 他汀类药物 目前不推荐此类药用于治疗心衰。但如慢性心衰患者的病因或基础疾病为冠心病,或伴其他状况而需要常规和长期应用他汀类药物,仍是可以的。 抗凝和抗血小板药物 如心衰患者伴其他基础疾病,或伴各种血栓栓塞的高危因素,视具体情况应用抗血小板和(或)抗凝药物,应用方法参见相关指南。 不推荐的药物 噻唑烷二酮类(格列酮类)降糖药可引起心衰加重并增加心衰住院的风险,非甾体类抗炎药和环氧化酶-2抑制剂可引起水钠潴留、肾功能恶化和心衰加重,均应避免使用。

23 NYHA Ⅱ~Ⅲ级慢性HF-REF患者明确适用的药物
推荐 推荐类别 证据水平 ACEI 所有慢性HF-REF患者均必须使用,且需终生使用,除非有 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A β受体阻滞剂 所有慢性HF-REF,病情相对稳定,以及结构性心脏病且 LVEF≤40%者,均必须使用,且需终生使用,除非有禁忌症 或不能耐受 醛固酮受体拮抗剂 所有已用ACEI(或ARB)和β受体阻滞剂治疗,仍持续有症 状(NYHAⅡ-Ⅳ级)且LVEF≤35%的患者,推荐使用 AMI后LVEF≤40%,有心衰症状或既往有糖尿病史者,推荐 使用 B ARB LVEF≤40%,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推荐使用 LVEF≤40%,尽管用了ACEI和β受体阻滞剂仍有症状的患者, 如不能耐受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可改用ARB Ⅱb 利尿剂 有液体潴留证据的心衰患者均应给予利尿剂,且应在出现 水钠潴留的早期应用 C 地高辛 适用于已应用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 拮抗剂和利尿剂治疗,仍持续有症状、LVEF≤45%的患者。 尤其适用于心衰合并心室率快的房颤者 Ⅱa 适用于窦性心律、LVEF≤45%、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 伊伐布雷定 窦性心律,LVEF≤35%,已使用ACEI(或ARB)和醛固酮受 体拮抗剂(或ARB)治疗的心衰患者,如果β受体阻滞剂已 达到指南推荐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心率仍然≥70次/min, 且持续有症状(NYHA Ⅱ-Ⅳ级),应考虑使用 如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心率≥70次/min,也可考虑使用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24 慢性HF -REF(NYHA Ⅱ ~Ⅳ级)药物治疗流程
的治 疗

25 非药物治疗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 )
的治 疗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 ) 心衰患者心电图上有QRS波时限延长>120 ms提示可能存在心室收缩不同步。对于存在左右心室显著不同步的心衰患者,CRT治疗可恢复正常的左右心室及心室内的同步激动,减轻二尖瓣反流,增加心输出量,改善心功能。中到重度心衰(NYHA Ⅲ~Ⅳ级)患者应用CRT,或兼具CRT和置入式心脏转复除颤器(ICD)两者功能的心脏再同步化治疗除颤器(CRT-D)的临床研究,均证实可降低全因死亡率和因心衰恶化住院的风险,改善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和心室功能(CARE-HF和COMPANION试验)。

26 非药物治疗 慢性 H F- R E F 的治 疗 适应证 处理要点
的治 疗 适应证 处理要点 适用于窦性心律,经标准和优化的药物治疗至少3~6个月仍持续有症状、LVEF降低,根据临床状况评估预期生存超过1年,且状态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 NYHA Ⅲ或Ⅳa级患者:(1)LVEF≤35%,且伴LBBB及QRS≥150 ms,推荐置入CRT或CRT-D (Ⅰ类,A级)。(2)LVEF≤35%,并伴以下情况之一: ①伴LBBB且120 ms≤QRS<150 ms,可置入CRT或CRT-D(Ⅱa类,B级);②非LBBB但QRS≥150 ms,可置入CRT/CRT-D (Ⅱa类,A级);(3)有常规起搏治疗但无CRT适应证的患者,如LVEF≤35%,预计心室起搏比例>40 %,无论QRS时限,预期生存超过1年,且状态良好,可置入CRT (Ⅱa类,C级)。 NYHAⅡ级患者:(1)LVEF≤30%,伴LBBB及QRS≥150 ms,推荐置入CRT,最好是CRT-D (Ⅰ类,A级)。(2)LVEF≤30%,伴LBBB且130ms≤QRS<150 ms,可置入CRT或CRT-D(Ⅱa类,B级)。(3)LVEF≤30%,非LBBB但QRS≥150 ms。可置入CRT或CRT-D (Ⅱb类,B级)。非LBBB且QRS<150 ms,不推荐(Ⅲ类,B级)。 NYHA I级患者:LVEF≤30%,伴LBBB及QRS≥150 ms,缺血性心肌病,推荐置入CRT或CRT-D (Ⅱb类,C级)。 永久性房颤、NYHA Ⅲ或Ⅳa级,QRS≥120 ms、LVEF≤35% ,能以良好的功能状态预期生存大于1年的患者,以下3种情况可以考虑置入CRT或CRT-D:固有心室率缓慢需要起搏治疗(Ⅱb类,C级);房室结消融后起搏器依赖(Ⅱb类,B级);静息心室率≤60次/min、运动时心率≤90次/min(Ⅱb类,B级)。但需尽可能保证双心室起搏,否则可考虑房室结消融。 应严格掌握适应证,选择适当治疗人群,特别是有效药物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患者。要选择理想的左心室电极导线置入部位,通常为左心室侧后壁。术后优化起搏参数,包括AV间期和VV间期的优化。尽量维持窦性心律及降低心率,尽可能实现100%双心室起搏。术后继续规范化药物治疗。

27 有症状的慢性HF -REF( NYHA Ⅱ ~Ⅳ级) 非药物治疗流程
的治 疗 a:NYHA IV级不是适应证;对缺血性心衰,仅用于AMI大于40 d 的患者,推荐级别为I类A级,对于非缺血性心衰推荐级别为I类B级;b: QRS ≥150 ms时推荐级别为I类 A级,120 ms≤QRS<150 ms时推荐级别为Ⅱa类B级;c:NYHA Ⅱ级时推荐级别Ⅱb类B级,NYHA Ⅲ级或非卧床的Ⅳ级时推荐级别为Ⅱa类 A级;d:QRS ≥150 ms时推荐级别为I类 A级,130 ms ≤QRS<150 ms时推荐级别为Ⅱa类B级。ICD: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LBBB:左束支传导阻滞,CRT:心脏再同步化治疗,CRT-D:心脏再同步化治疗除颤器 有症状的慢性HF -REF( NYHA Ⅱ ~Ⅳ级) 非药物治疗流程

28 慢性 H F- P E F 的治 疗 HF-PEF的诊断标准 辅助检查
的治 疗 HF-PEF的诊断标准 主要临床表现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①有典型心衰的症状和体征;②LVEF正常或轻度下降(≥45%) ,且左心室不大;③有相关结构性心脏病存在的证据( 如左心室肥厚、左心房扩大)和(或)舒张功能不全;④超声心动图检查无心瓣膜病,并可排除心包疾病、肥厚型心肌病、限制型(浸润性)心肌病等。 ①应符合本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大多为老年患者、女性,心衰的病因为高血压或既往有长期高血压史部分患者可伴糖尿病、肥胖、房颤等。②BNP和(或)NT -proBNP测定有参考价值,但尚有争论。如测定值呈轻至中度升高,或至少在“灰区值”之间,有助于诊断。 辅助检查 超声心动图参数诊断左心室舒张功能不全准确性不够、重复性较差,应结合所有相关的二维超声参数和多普勒参数,综合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二尖瓣环舒张早期心肌速度(e)可用于评估心肌的松弛功能,E/e值则与左心室充盈压有关。左心室舒张功能不全的超声心动图证据可能包括e减少(e′平均<9cm/s),E/ e′值增加(>15) ,E/A异常(>2或<1),或这些参数的组合。至少2个指标异常和(或)存在房颤,增加左心室舒张功能不全诊断的可能性。

29 治疗要点 慢性 H F- P E F 的治 疗 HF-PEF的临床研究 ( PEP -CHF、CHARM-Preserved、I-Preserve、J-DHF等研究)均未能证实对HF-REF有效的药物如ACEI、ARB、β受体阻滞剂等可改善HF-PEF患者的预后和降低病死率。VALIDD试验提示对伴有高血压的心衰患者降压治疗有益。针对HF-PEF的症状、并存疾病及危险因素,采用综合性治疗。 1、积极控制血压 2、应用利尿剂 3、控制和治疗其他基础疾病和合并症 4、血运重建治疗 5、如同时有 HF-REF,以治疗后者为主 目标血压宜低于单纯高血压患者的标准,即收缩压<130 /80 mmHg( I类,A级)。5大类降压药均可应用,优选β受体阻滞剂、ACEI或ARB。 消除液体潴留和水肿十分重要,可缓解肺淤血,改善心功能。但不宜过度利尿,以免前负荷过度降低而致低血压(Ⅰ类,C级)。 控制慢性房颤的心室率(Ⅰ类,C级),可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CCB(地尔硫䓬或维拉帕米)。如有可能,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对患者有益(Ⅱb类,C级)。积极治疗糖尿病和控制血糖。肥胖者要减轻体质量。伴左心室肥厚者,为逆转左心室肥厚和改善左心室舒张功能,可用ACE1、ARB、β受体阻滞剂等(Ⅱb类,C级)。地高辛不能增加心肌的松弛性,不推荐使用。 由于心肌缺血可以损害心室的舒张功能,冠心病患者如有症状或证实存在心肌缺血,应作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Ⅱa类,C级)。

30 急性心衰 定义:急性心衰是指心衰症状和体征迅速发生或恶化。临床以急性左心衰最为常见。
急性左心衰:急性发作或加重的左心功能异常所致的心肌收缩 力明显降低、心脏负荷加重,造成急性心排血量骤降、肺循环压力突然升高、周围循环阻力增加,从而引起肺循环充血而出现急性肺淤血、肺水肿,以及伴组织器官灌注不足的心原性休克的一种临床综合征。

31 急性心衰临床评估及检测 评估时应尽快明确:(1)容量状态:(2)循环灌注是否不足:(3)是否存在急性心衰的诱因和(或)合并症。
(一) 无创性监测(I类,B级):床边监护仪,测心率、呼吸频率、血压、血氧饱和度、体温、动脉血气、心电图等 (二) 血液动力学监测 1、适应症: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如伴肺水肿(或)心原性休克患者 2、方法: (1)右心导管:呼吸窘迫或灌注异常,但不能判断心内充盈压力(I类,C级)患者在标准治疗后仍持续有症状伴以下情况之一:容量状态、灌注或肺血管阻力情况不明,收缩压持续降低,肾功能进行性恶化,需静脉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考虑机械辅助循环或心脏移植(IIa类,C级) (2)外周动脉插管(Ⅱa类,B级):持续监测动脉血压,抽取动脉血样标本检查。 (3)肺动脉插管(Ⅱa类,B级):不常规应用

32 (三) 生物学标志物检测 1、利钠肽 (1)有助于急性心衰诊断和鉴别诊断(I类,A级): BNP<100 ng/L、NT-proBNP<300ng/L为排除急性心衰的切点。诊断急性心衰时NT-proBNP水平应根据年龄和肾功能不全分层:50岁以下的成人血浆NT-proBNP浓度>450 ng/L,50岁以上血浆浓度>900ng/L,75岁以上应>1800ng/L,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时应>1200ng/L。 (2)有助于评估严重程度和预后(I类,A级):NT-proBNP>5000 ng/L提示心衰患者短期死亡风险较高;>1000 ng/L提示长期死亡风险较高。 (2)灰区值:定义为介于“排除”和按年龄调整的“纳入”值之间,评估其临床意义需综合考虑临床状况,排除其他原因。

33 (二)一般处理 1、体位:卧位或端坐位,双腿下垂以减少回心血量,降低心脏前负荷。 2、吸氧:适用于低氧血症和呼吸困难明显,尤其指端血氧饱和度<90%的患者。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应常规应用。 3、出入量管理:肺淤血、体循环淤血及水肿明显者应严格限制饮水量和静脉输液速度。

34 (三)、药物治疗 1、基础治疗: 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可减少急性肺水肿患者焦虑和呼吸困难引起的痛苦 (Ⅱa类,C级)。应密切观察疗效和呼吸抑制的不良反应。伴明显和持续低血压、休克、意识障碍、COPD等患者禁忌使用。洋地黄类能轻度增加心输出量、降低左心室充盈压和改善症状(Ⅱa类,C级)。伴快速心室率房颤患者可应用毛花甙C 0.2~0.4 mg缓慢静脉注射,2~4h后可再用0.2 mg。

35 2、利尿剂(Ⅰ类,B级) (1)襻利尿剂应用指征和作用机制:适用于急性心衰伴肺循环和(或)体循环明显淤血以及容量负荷过重的患者。短时间里可迅速降低容量负荷,临床上应用十分普遍,但尚无评估疗效的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 (2)襻利尿剂种类和用法:常用呋塞米,先静脉注射20~40 mg,继以静脉滴注5~40 mg/h,总剂量在起初6h不超过80 mg,起初24 h不超过160 mg。亦可应用托拉塞米10~20 mg静脉注射。

36 (3)托伐普坦:推荐用于充血性心衰、常规利尿剂治疗效果不佳、有低钠血症或有肾功能损害倾向患者,可显著改善充血相关症状,且无明显短期和长期不良反应。
(4)利尿剂反应不佳或利尿剂抵杭: ①增加利尿剂剂量 ②静脉推注联合持续静脉滴注 ③ 2种及以上利尿剂联合使用 ④应用增加肾血流的药物:小剂量多巴胺或rhBNP,改善利尿效果和肾功能、提高肾灌注( Ⅱb类,B级)。 ⑤纠正低氧,酸中毒,低钠、低钾等,尤其注意纠正低血容量。

37 3、血管扩张药物 (1)应用指征:用于急性心衰早期阶段。收缩压水平是评估此类药是否适宜的重要指标。收缩压<90 mmHg,禁止使用,可能增加急性心衰患者的病死率。此外,HF-PEF患者因对容量更加敏感,使用血管扩张剂应小心。 (2)主要作用机制:降低左、右心室充盈压和全身血管阻力,降低收缩压,从而减轻心脏负荷

38 (3)药物种类和用法:主要有硝酸酯类、硝普钠及萘西立肽(重组人BNP)等,不推荐应用CCB。血管扩张剂应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根据血压调整合适的维持剂量。
硝酸酯类药物(Ⅱa类,B级):适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伴心衰的患者。硝酸甘油静脉滴注起始剂量5~10μg/min,每5~10 min递增5~10 μg/min,最大剂量为200 μg/min;亦可每10~15 min喷雾1次(400 μg),或舌下含服0.3~0.6 mg/次。硝酸甘油及其他硝酸酯类药物长期应用均可能发生耐药。

39 硝普钠(Ⅱb类,B级):适用于严重心衰、原有后负荷增加以及伴肺淤血或肺水肿患者。宜从小剂量0
硝普钠(Ⅱb类,B级):适用于严重心衰、原有后负荷增加以及伴肺淤血或肺水肿患者。宜从小剂量0.3 μg·kg -1·min -1开始,可酌情逐渐增加剂量至5 μg·kg -1·min -1,疗程不要超过72 h。由于其强效降压作用,应用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调整合适剂量。停药应逐渐减量,并加用口服血管扩张剂,以避免反跳现象。

40 萘西立肽(重组人BNP)((Ⅱa类,B级):
主要药理作用是扩张静脉和动脉(包括冠状动脉),从而降低前、后负荷,故将其归类为血管扩张剂。实际上该药并非单纯的血管扩张剂,而是一种兼具多重作用的药物,有一定的促进钠排泄和利尿作用;还可抑制RAAS和交感神经系统。 VMAC,PROACTION以及国内的一项Ⅱ期临床研究表明,该药的应用可以带来临床和血液动力学的改善,推荐用于急性失代偿性心衰。ASCEND-HF研究表明,该药在急性心衰患者中应用安全。 应用方法:先给予负荷剂量1.5~2 μg/mg静脉缓慢推注,继以0.01 μg·kg -1·min -1静脉滴注;也可不用负荷剂量而直接静脉滴注。疗程一般3d。

41 ACEI:该药在急性心衰中的应用仍有诸多争议。急性期、病情尚未稳定的患者不宜应用(Ⅱb类,C级)。AMI后的急性心衰可试用(Ⅱa类,C级),但起始剂量宜小。在急性期病情稳定48 h后逐渐加量(Ⅰ类,A级)。 正在研究的药物:重组人松弛素-2(serelaxin)是一种血管活性肽激素,具有多种生物学和血液动力学效应,治疗急性心衰可缓解患者呼吸困难,降低心衰恶化病死率,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但对心衰再住院率无影响.

42 4.正性肌力药物 (1)应用指征和作用机制:适用于低心排血量综合征,如伴症状性低血压 (≤85 mmHg) 或 CO降低伴循环淤血患者,可缓解组织低灌注所致的症状,保证重要脏器血液供应。 (2)药物种类和用法:多巴胺(Ⅱa类,C级):小剂量(<3μg·kg -1·min -1) 可选择性扩张肾动脉、促进利尿;大剂量(>5μg·kg -1·min -1)有正性肌力作用和血管收缩作用。可引起低 氧血症,应监测SaO2 ,必要时给氧。

43 多巴酚丁胺(Ⅱa类,C级):短期应用可增加心输出量,改善外周灌注,缓解症状。对于重症心衰患者,连续静脉应用会增加死亡风险。常见不良反应有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偶尔可因加重心肌缺血而出现胸痛。且不宜与β受体阻滞剂同时使用。 磷酸二酯酶抑制剂(Ⅱb类,C级) :主要为米力农,首剂25~75 μg/kg静脉注射(>10min) ,继以0.375 ~0.750μg·kg -1·min -1 静脉滴注。常见不良反应有低血压和心律失常,OPTIME-CHF研究表明米力农可能增加不良反应事件和病死率

44 左西孟旦(Ⅱa类,B级):钙增敏剂,通过结合于心肌细胞上的 TnC促进心肌收缩,还通过介导ATP敏感的钾通道而发挥血管舒张作用和轻度抑制磷酸二酯酶的效应。
用法:首剂12 μg/kg静脉注射 (>10min),继以0.1μg·kg -1·min -1静脉滴注,可酌情减半或加倍。应用时需监测血压和心电图,避免血压过低和心律失常的发生。

45 (3) 注意事项:急性心衰患者应用此类药需全面权衡:
①是否用药不能仅依赖1、2次血压测量值,必须综合评价临床状况,如是否伴组织低灌注的表现 ②血压降低伴低心输出量或低灌注时应尽早使用,而当器官灌注恢复和(或)循环淤血减轻时则应尽快停用 ③药物的剂量和静脉滴注速度应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作调整,强调个体化治疗 ④此类药可能促进和诱发一些不良的病理生理反应,甚至导致心肌损伤和靶器官损害,必须警惕 ⑤用药期间应持续心电、血压监测,因正性肌力药物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情况 ⑥血压正常又无器官和组织灌注不足的急性心衰患者不宜使用。

46 5、血管收缩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等,多用于尽管应用了正性肌力药物仍出现心原性休克,或合并显著低血压状态时,可以收缩外周血管并提高血压,但能过增加左心室后负荷。这些药物也有类似于正性肌力药的不良反应。 6、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建议用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发生风险较高,且无抗凝治疗禁忌证的患者。 7、改善预后的药物:HF -REF患者出现失代偿和心衰恶化,如无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或禁忌证,可继续原有的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47 (四)非药物治疗 1、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有效改善心肌灌注,又降低心肌耗氧量和增加心输出量(I 类,B级):①AMI或严重心肌缺血并发心原性休克,且不能由药物纠正;②伴血液动力学障碍的严重冠心病(如AMI伴机械并发症);③心肌缺血或急性重症心肌炎伴顽固性肺水肿;④作为左心室辅助装置 (LVAD) 或心脏移植前的过渡治疗。

48 2、机械通气:指征为心跳呼吸骤停而进行心肺复苏及合并Ⅰ型或Ⅱ型呼吸衰竭。
①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Ⅱa类,B级):分为持续气道正压通气和双相间歇气道正压通气2种模式。无论哪种模式,都不能降低患者的死亡风险或气管内插管的概率。 ②气道插管和人工机械通气:应用指征为心肺复苏时、严重呼吸衰竭经常规治疗不能改善者,尤其是出现明显的呼吸性和代谢性酸中毒并影响到意识状态的患者

49 3、血液净化治疗: (1)适应证: 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考虑采用超滤治疗(Ⅱa类,B级):高容量负荷如肺水肿或严重的外周组织水肿,且对利尿剂抵抗;低钠血症(血钠<110 mmol/L)且有相应的临床症状如神志障碍、肌张力减退、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呕吐以及肺水肿等。 ②肾功能进行性减退,血肌肝 >500μmol/L或符合急性血液透析指征 的其他情况可行血液透析治疗。 (2)不良反应和处理:存在与体外循环相关的不良反应如生物不相容、出血、凝血、血管通路相关并发症、感染、机器相关并发症等。应避免出现新的内环境紊乱,连续血液净化治疗时应注意热量及蛋白的丢失。

50 4、心室机械辅助装置 (Ⅱa类,B级) :急性心衰经常规药物治疗无明显改善时,有条件的可应用该技术。此类装置有体外模式人工肺氧合器 ( ECMO)、心室辅助泵(如可置入式电动左心辅助泵、全人工心脏)。 ECMO可以部分或全部代替心肺功能。临床研究表明,短期循环呼吸支持(如应用ECMO)可明显改善预后。

51 难治性终末期心衰的治疗 虽经优化内科治疗,休息时仍有症状、极度无力,常有心原性恶病质,且需反复长期住院,这一阶段即为难治性心衰的终末阶段。
控制体液潴留 静脉应用正性肌力药或血管扩张剂 患者的患者的症状常与钠、水潴留有关,因此,控制液体潴留是治疗成功的关键(Ⅰ类,B级)。 飞静脉滴注正性肌力药(如多巴酚丁胺、米力农)和血管扩张剂(如硝酸甘油、硝普钠),可作为姑息疗法,短期(3~5 d)应用以缓解症状(Ⅱb类,C级)。一旦情况稳定,即应改换为口服方案。能中断应用静脉正性肌力药者,不推荐常规间歇静脉滴注正性肌力药(Ⅲ类,B级)。 此类患者对ACEI和β受体阻滞剂耐受性差,宜从极小剂量开始。 ACEI易致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β受体阻滞剂易引起心衰恶化。 心脏移植 LVAD 心脏机械辅助和外科治疗 神经内分泌抑制剂的应用

52 右心衰竭 定义: 右心衰竭是指任何原因引起的右心室收缩和(或)舒张功能障碍,不足以提供机体所需要的心输出量时所出现的临床综合征。
诊断至少具备的两个特征: 1.与右心衰竭一致的症状与体征; 2.右侧心脏结构和(或)功能异常,或有右侧心内压增加的客观依据

53 右心衰竭的诊断标准 (1)存在可能导致右心衰竭的病因。 左心衰竭 肺动脉高压(包括COPD所致)
右室心肌病变[包括右心室梗死,限制性病变和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RVC)等] 右侧瓣膜病变 某些先天性心脏病。 (2)存在右心衰竭的症状和体征。 症状:A 活动耐量下降 B 乏力以及呼吸困难。 体征:颈静脉压增高的征象,肝脏增大,中心性水肿(如胸腔积液、腹水、心包积液)和外周水肿,以及这些体征的组合。 (3)存在右心结构和(或)功能异常和心腔内压力增高的客观证据。 影像学检查:A 超声心动图 B 核素 C 磁共振 右心导管可提供心腔内压力增高和功能异常的证据。

54 一、一般治疗 去除诱发因素:常见诱因有感染、发热、劳累、情绪激动、妊娠或分娩、长时间乘飞机或高原旅行等。
氧疗:可以改善全身重要脏器的缺氧,降低肺动脉阻力,减轻心脏负荷。血氧饱和度低于90%的患者建议常规氧疗。肺心病患者动脉血氧分压小于60 mmHg时,每天要持续15 h以上的低流量氧疗,维持动脉血氧分压在60 mmHg以上。 其他方式: 调整生活方式 心理与精神治疗 康复和健康教育。

55 二、左心衰竭合并右心衰竭 大多为慢性病程,即先有左心衰竭,随后出现右心衰竭,但也有部分情况是左、右心同时受损。右心衰竭加重时呼吸困难会减轻,血压易偏低。 基本治疗原则可以遵循左心衰竭治疗的相关指南,但需要更加重视容量的平衡管理,保持恰当的前负荷是必要的。 磷酸二酯酶-5抑制剂可能有益,但缺少充分的临床证据,仅适用于平均动脉压(MAP)>25 mmHg,肺动脉舒张压-PCWP>5 mmHg的反应性肺动脉高压患者。 避免应用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和类前列环素。一旦发生右心衰竭,单独的左心辅助可能加重右心的负荷,此时建议使用双心室辅助来挽救患者的生命。

56 三、肺动脉高压伴发右心衰竭 (1)对利尿效果不佳的患者,可以考虑短期应用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酚丁胺2~5 µg•kg-1• min-1 ,或磷酸二酯酶抑制剂米力农。 (2)避免应用非选择性血管扩张剂,如硝普钠、硝酸酯类、肼苯哒嗪、酚妥拉明。 (3)选择性肺血管扩张剂的应用:肺动脉高压的靶向治疗药物可以降低肺动脉压力,但缺乏大样本临床试验评估。

57 四、急性肺血栓栓塞症 高危肺血栓栓塞症所致急性右心衰竭和低心排量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呼吸和循环支持治疗尤其重要。
(1)出现低氧血症(PaO2<60~65 mmHg),尤其有心排血量降低者,应予持续吸氧。 (2)溶栓和(或)抗凝治疗: 心原性休克和(或)持续低血压的高危肺栓塞患者,如无绝对禁忌证,首选溶栓治疗。 伴有急性右心衰竭的中危患者不推荐常规溶栓治疗。 (3)急性肺血栓栓塞症伴心原性休克患者不推荐大量补液,低心排血量伴血压正常时可谨慎补液。

58 五、肺部疾病 各种类型的肺部疾病随着病情的进展均可通过缺氧、内皮损伤、局部血栓形成以及炎症机制导致肺动脉高压,最后导致右心衰竭,即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治疗包括: (1) 积极治疗原发病。 (2) 改善右心功能:使用利尿剂要谨慎,快速和大剂量弊多利少。强心苷易发生心律失常和其他毒副作用,需在积极抗感染和利尿治疗的基础上考虑。此外,可采用合理的抗凝治疗。

59 六、右心瓣膜病 常见引起右心衰竭的右心瓣膜病变类型为三尖瓣关闭不全、肺动脉瓣关闭不全和肺动脉瓣狭窄。 治疗包括: 基础疾病的治疗;
防止过度利尿造成的心排血量减少; 器质性瓣膜疾病的治疗应遵循相关指南。

60 七、急性右心室MI 右心室MI导致右心衰竭典型的临床表现为低血压、颈静脉显著充盈、双肺呼吸音清晰的三联征。 治疗原则包括:
积极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 慎用或避免使用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吗啡; 优化右心室前、后负荷; 没有左心衰竭和肺水肿,首先扩容治疗,快速补液直至右心房压升高而心输出量不增加,或PCWP≥18 mmHg; 扩容后仍有低血压者,建议使用正性肌力药物; 对顽固性低血压者,IABP可增加右冠状动脉灌注和改善右心室收缩功能。

61 八、心肌病与右心衰竭 常见可累及右心系统并导致右心衰竭的心肌病主要包括ARVC和限制型心肌病(RCM)。 ARVC治疗的主要目的:
B 治疗心律失常和右心衰竭。 ARVC发生右心衰竭时应该遵循右心衰竭的一般治疗原则,如存在难治性心衰和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应考虑心脏移植。

62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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