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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入學方式」宣導講綱 10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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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入學方式」宣導講綱 102年3月15日

2 *9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數33萬3,629人,資料來源-教育部
內政部統計臺灣地區人口數 *9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數33萬3,629人,資料來源-教育部 41萬人 32萬人 26萬人 19.1萬人 16.7萬人 2

3 12年國教著重適性入學, 引導國中教學正常化、活化教學
入學方式改革 免試入學、特色招生 基測 90~102年 103年~ 民國90年以前 以『考試』為主的入學 聯考入學 多元入學 興趣、性向、能力 會考:確保學力品質 適性入學 聯考 1.聯考入學、多元入學均為以『考試』為主的入學,形成考試引導教學,獨尊『智育』發展,導致學生有過度升學壓力;教師被迫以考試引導教學;學校無法正常教學,課程產生主科、副科區分。 2.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著重適性入學,引導國中較學正常化、活化教學。 12年國教著重適性入學, 引導國中教學正常化、活化教學 3

4 入學方式 基調 入學方式 入學管道 免試入學 入學管道與流程 全錄取 (招生數報名數) 就學區規劃 超額比序 (招生數<報名數)
特色招生

5 入學管道與流程3-2 5

6 (一)適性入學 基調: 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 先辦免試及術科甄選, 後辦特招學科考試 ◎103學年度入學方式示意圖
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管道 免試 入學 申請入學 (五專申請抽籤)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 入學 現行 免試入學(75%以上) 考試分發 入學 103 學年度起 特色招生 (0%-25%) 6 6

7 就學區規劃2-1 高中高職: 1.免試就學: (1)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規劃以兼顧學生選校、學校招生、地方生活圈概念及符應主管機關權責。 單一縣市 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雲林縣、 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 澎湖縣、金門縣 跨縣市 桃園區 (桃園縣、連江縣)、 嘉義區 (嘉義縣、嘉義市) 竹苗區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中投區 (臺中市、南投縣)、 基北區 (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 學區概念架構 1.免試就學區:以現行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兼採現行登記分發區)為基礎,規劃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以兼顧學生選校、學校招生、地方生活圈概念及符應主管機關權責。 2.共同就學區:兼顧學生就學權益及學校招生需求,如有變更經核定,於學生入學一年前公告。 3.均衡教育資源分配:每年完成各區高中高職學校資源分布情形建議書,協調辦理群科調整、增調科班。 4.跨區參加免試入學:搬家遷徙、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欲返回原戶籍地及其他等特殊因素經專案核定。 7 7

8 就學區規劃2-2 高中高職: 1.免試就學: (2)共同就學區: 位處免試就學區交界之學校,得由兩個以上縣(市)主管機關協調規劃共同就學及招生之範圍。 (3)共同就學區之規畫係奠基於以往多元入學辦理之基礎上, 102年7月前發布103學年度共同就學區。 2.特色招生: 得跨就學區選一區參加。 五專: 學校分散且類科屬性特殊,採全國一區。 學區概念架構 1.免試就學區:以現行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兼採現行登記分發區)為基礎,規劃15個高中高職免試就學區,以兼顧學生選校、學校招生、地方生活圈概念及符應主管機關權責。 2.共同就學區:兼顧學生就學權益及學校招生需求,如有變更經核定,於學生入學一年前公告。 3.均衡教育資源分配:每年完成各區高中高職學校資源分布情形建議書,協調辦理群科調整、增調科班。 4.跨區參加免試入學:搬家遷徙、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欲返回原戶籍地及其他等特殊因素經專案核定。 8 8

9 103學年度優質高中職足以容納100%103年國中畢業學生。
免試入學--無入學門檻或條件 全額 錄取 一、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名額。 103學年度優質高中職足以容納100%103年國中畢業學生。 超額 比序 二、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名額。 引導 國中教學 正常化 鼓勵 學生發展自我優勢 確保 國中學生學習品質 五育均衡發展 公平性 教育性 可操作性 9 9

10 超額比序項目 10 10

11 特色招生 Who What How 編班 特色招生的學校  明星學校 通過認證之優質高中高職 通過評鑑優良之五專
為落實因材施教與適性揚才, 學校規劃具特色課程。 How 學校提出特色課程及招生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 103年1月公告特色招生簡章 編班 編班方式經核定後,公告於招生簡章中 優質高中認證原則:經嚴謹、專業的認證,依評鑑指標達80分以上。 特色招生的學校  明星學校 11 11

12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藝才班 階段:術科測驗(3、4月)分發作業(6月)
與第一次免試入學同時辦理。 免試入學及藝才班均錄取者,擇一報到入學。 高中高職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之學生,僅能向一區報名術科測驗及申請分發。

13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體育班 1.術科考試甄選入學 (6月) 階段:
2.學校未招滿之特色招生名額,得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間內辦理續招(第二次免試入學辦理以前) 3.未錄取者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 參加高中高職體育班甄選入學之學生不受免試就學區限制,學生得跨區報名。

14 五專招生學校-校校有特色 ◎校校提供免試入學名額: 1.五專招生學校現有42校, 總招生名額約2萬名。 2.每校均提供免試入學招生
 1.五專招生學校現有42校,  總招生名額約2萬名。 2.每校均提供免試入學招生 名額,103學年度預計提 供約1萬5,000名。 ◎五專學制特色: 1.類科多元  2.強調「務實致用」  3.兼顧升學與就業  4.定期評鑑,確保品質 ◎五專學校及類科等資訊可至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網站 ( 查詢。

15 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規劃 一、五專免試就學區為全國一區:考量五專招生學校分散 性及類科特殊等因素,免試就學區為全國一區。
二、逐年提高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三、五專學校應組成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共同規劃 免試入學推動事宜。 四、學生得同時報名北、中、南各一所五專招生學校,惟 應僅得擇其中一所五專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五、報名人數未超過該校(科、班、組)核定招生名額,全 額錄取。超額處理則依據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進行 比序,積分高者優先取得分發資格。 六、如積分完全相同並經同分比序後仍同分同序,則採抽 籤方式決定分發順序。 學年度 100 101 102 103 免試入學比率 35% 55% 65% 75%

16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參考項目一覽表 項目 現況概述 積分最高分數 扶助弱勢 協助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學生或特殊境遇學生之升學機會。 2
均衡學習 國中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領域成績及格。 6 多元學習 表現 1.日常生活行為表現評量:學生出缺席情形、已銷過後之獎懲紀錄等。 4 2.體適能:檢測項目有柔軟度(坐姿體前彎)、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瞬發力(立定跳遠)、心肺耐力(800/1600公尺跑走)等4項。 5 3.服務學習: (1)國中期間參加志工服務、社區服務或表演等。 (2)國中期間擔任班級幹部或社團幹部等。 7 4.競賽:國中期間參與競賽,依競賽之層級給與不同的加分(國家代表隊、全國性、縣市、國際發明展等)。 5.技藝優良:技術士證照、技藝教育學程。 適性輔導 報名學校(科、組)是否與「生涯發展規劃書」中「輔導小組建議」相符。 教育會考 1.國中教育會考評量科目為國文(含寫作測驗)、數學、英語、自然及社會5科,各科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等級;寫作測驗分為1至6級分。 2.若採計國中教育會考(國文、數學、英語、自然及社會)所占比重不得超過三分之一;若採加權計分,亦不得超過總積分三分之一。 15 其他 授權各五專學校依學校特色發展及課程需求訂定之,並確實評估其比序條件操作之可能性,且其性質不能與前開各項比序項目相同。另計分比重不得超過1/10,若有加權計分時亦同。

17 五專特色招生作業規劃 一、招生類別: (一)考試分發入學:五專為全國一區。
(二)甄選入學: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或職業相關類科由本部視實際需要擬定。 二、名額比率: (一)招生名額比率以五專招生學校當學年度總核定招生名額25%為上限。 (二)經核定採特色招生之學校,除藝術才能班經本部同意者得續招外,其餘招生缺額不得辦理續招,亦不得流用其他招生管道。 三、申辦方式: 招生學校科組經本部審核具有其特色及辦學優質之五專招生學校,始得依據本部所訂「五專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提出申辦,經本部審查核定後始得辦理。

18 五專特色招生辦理方式 甄選入學 考試分發入學 招生類科 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等藝術或職業相關類科 招生學校科組經教育部審核具有
其特色及辦學優質之五專學校 辦理時間 與免試入學同時辦理 於免試入學後辦理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設計術科考科數目及計分方式。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規劃學科測驗,得就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五科擇科測驗或加權計分。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 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學校科組或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辦理或經教育部同意者,方得辦理單獨招生。 命題單位 學校組成特色招生委員會,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 分發方式 依自辦或聯合辦理之表演、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作為入學依據。 以指定之學科測驗成績及學生志願作為入學依據。 後續名額 藝術才能班經教育部同意得辦理續招,惟須於考試分發入學前辦理完畢。 不得續招、不得流用。

19 五專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推動重要時程 年度 月份 工作項目 101 3 發布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 4
1.發布「五專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2.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發布五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6 向教師、家長辦理免試入學說明會,說明五專辦理方式。 9~12 模擬免試入學作業流程,規劃免試入學相關事宜 102 學校提出103學年度特色招生申辦計畫書 8 1.公告各校免試入學比序條件 2.召開特色招生審查會,審查申辦計畫書。 10 1.公告各校免試入學名額 2.公告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名單及名額 103 1 公布各校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公布辦理特色招生學校之招生簡章 辦理免試入學招生事宜 7 辦理特色招生事宜 檢討103學年度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辦理情形

20 參、大專院校入學 多元入學管道 大學 科技大學 大學繁星(在校成績) 技職繁星(在校成績) 甄選入學 技優保送(不計在校及統測成績)
(學測、備審資料、面試) 技優保送(不計在校及統測成績) 技優甄審 分發入學(指考成績) 甄選入學(統測加備審資料) 分發入學(統測成績)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學生預計於106年要進入大學,教育部已啟動大學選才調整研議機制,預定於103年公告研議結果。 20

21 教育部已啟動大學選才調整研議機制, 預定於103年公告研議結果。
參、大專院校入學 大學繁星 各國立大學提高繁星招生比率,從102年的10%逐年增加, 106年增至15%。 每年提供2,000名以上國立及績優私立科技校院招生名額。 落實全國各地高職校校等值、校校有繁星。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學生預計於106年要進入大學,教育部已啟動大學選才調整研議機制,預定於103年公告研議結果。 教育部已啟動大學選才調整研議機制, 預定於103年公告研議結果。 21

22 參、大專院校入學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大學招生制度調整方案 規劃調整方向 考量高中教、學與大學招、考之關係,擬定調整方向如下:
規劃辦理期程 時間 預定工作項目 101年7月-10月 透過大學多元入學工作圈會議研商,擬定規劃從招生制度、入學考試及不同管道入學學生之大學表現等方向進行分析 101年11月- 102年8月 因應社會、教育環境趨勢變化,進行大學各招生管道及考試的分析 102年9月 完成調整方案初步規劃草案 102年10月- 103年2月 透過公聽會、座談會、研討會及民意調查大規模蒐集各界意見 103年3月-7月 依據各界回饋意見修正調整方案 103年8月前 公布大學各招生制度調整方案 大學招生制度調整方案 大學入學考試調整方案 不同管道入學之學生在大學表現研究

23 23 23 23

24 基北區議題

25 基北區共識形塑1/2 適性揚才 成就每一個孩子 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全區25%↓ 全區75%↑
103年起採 「免試入學」為主 「特色招生」為輔 的入學方式 免試入學 全區75%↑ 特色招生 全區25%↓ 適性揚才 成就每一個孩子

26 基北區共識形塑2/2 區內優質高中職招生數量充足 以達成學生適性入學為目標 免試比序項目少

27 基北區高中高職五專學校數統計(101)A

28 基北區高中職招生人數統計(101年)A 國中畢業生人數80,061人
須更新102、103年

29 基北區高中高職統計(101)B

30 基北區高中職招生人數統計(101年)B 國中畢業生人數80,061人
須更新102、103年

31 辦理階段 本區免試入學作業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採全區聯合方式分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分發報到完畢後,始辦理特色招生。
第二階段免試入學分發作業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同時辦理,透過統一分發平台,分別進行分發作業。 第二階段免試入學辦竣仍未額滿之學校,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各自辦理續招。 基北區的辦理階段,第一階段先辦理免試入學 第二階段,則結合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同時辦理,透過電腦平台分發。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都是一樣的。

32 免試入學招生對象 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專案審核通過,且符合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之一者,得參加本區免試入學: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其他經核定之特殊情形。 強調以學生的學籍為主,亦即在基北區的國中就讀,就參加基北區的免試入學,不得跨區 但是,為讓有特殊狀況的學生,得以就學順利,因此具備上述4種情況者,得跨區就學

33 免試入學報名志願數 由報名學生自行選填志願,採多志願方式辦理(可選填30個志願) 不限定高中或高職之科別志願。
舉例:喜歡餐飲科,可以將每一個學校的餐飲科列為一個志願

34 免試入學作業程序1/2 各高中職及五專皆須辦理免試入學 採線上報名並兼採繳交書面報名表件方式 先免試再特招 第一階段免試與特招(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特招(考試分發) 第二階段免試登記 不訂定報名條件(門檻) 各高中職及五專不採計國中在校學科成績 1.入學方式辦理順序:免試入學作業分兩階段辦理,採全區聯合方式辦理 2.非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畢業生,但具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且未參加他區免試入學之學生,經本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得參加本區免試入學: (一)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 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 科者。 (二)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三)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擬申請 返回在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檢附具體證 明文件)。 (四)其他特殊因素(由本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委員會審查) 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入學 學生參加就讀或畢業之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為原則 34

35 十二年國教入學管道流程圖1/2 35

36 十二年國教入學管道流程圖2/2

37 免試入學作業程序2/2 未超額則全額錄取,超額則比序錄取 當登記人數未超過招生學校之名額時,全額錄取。
當登記人數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 依本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

38 志願序 多元學習 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國中會考
比序項目內涵 30個志願(含高中及高職科別) 志願序 多元學習 均衡學習、服務學習 教學正常化 服務精神的培養 維持國中畢業 生的基本素質 所占比重不得 超過三分之一 1.志願序:可選填15個志願(含高中及高職科別),強調適性輔導,鼓勵學生慎選志願,參考「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提供的「生涯發展規劃書」,選擇適合自己的學校及科別就讀。 2.就近入學:只要中投區的國中學生都可以得到10級分。基於共同生活圈及中投區多年的慣例,免試就學區與共同就學區給分調整為一致。 3.扶助弱勢: 照顧弱勢家庭(偏遠及低收入)子弟就學,以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兼顧社會正義,符合偏遠學校者得1分,中低或低收戶各可得1-2分。 國中會考

39 志願序 均衡學習 服務學習 教育會考 30~3分 2分 1分 6分 0分 4分 6分 4分 2分 上限 30分 上限 18分 上限 12分
上限 分 教育會考 1至10志願 11至20志願 21至30志願 30~3分 2分 1分 符合1個領域 未符合 6分 0分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 4分 志願序,總積分上有所不同 簡單帶過後,底下逐一詳解 精熟級 基礎級 待加強級 6分 4分 2分 39

40 志願序 上限30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志願序 1.第1志願30分 2.第2志願27分 3.第3志願24分 4.以此類推,
1~10志願,每一個志願序差3分 5.11~20志願皆2分 6.21~30志願皆1分 1.至多選填30個志願。 2.採上網電腦選填。 3.列印紙本簽章確認 4.辦理免試入學模擬分發作業。 5.輔導學生依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之生涯發展規劃書,選填志願。 6.一校/一科為一志願。 取得上限30分不困難!

41 均衡學習 上限18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均衡學習 以健體、藝文及綜合三項領域採計之各學期加總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及格者換算。
符合一個領域得6分,兩個領域12分,三個領域皆及格者得18分。 從優從寬 100年入學之學生,103學年度只採計八上、 八下 、九上三學期。 101年起入學之學生採計七上、七下八上、 八下 、九上五學期。 取得上限30分不困難!

42 服務學習 上限12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服務學習 4分/每學期 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者給分,服務時數不跨學期累積計算
1.服務機構發證,由國中學校認證。 2.100年入學之國七學生,103學年度採計國中五學期擇優3學期。 3.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採計,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 取得上限30分不困難!

43 服務學習補充說明 上限12分 /每學期6小時以上4分 項目 說明 來源 發證 認證
1.學校應提供足量的服務學習時數,並公告周知,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 2.校外服務學習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及服務項目、學習內容規範或一覽表 發證 認證 1.校內服務:由學校規劃、執行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2.校外服務:於事前由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取得服務學習證明,再由學校認證。 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 101年8月13日修訂 一、本採計規定依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訂定之。 二、為因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三區(以下簡稱基北區)將服務學習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建立公平計分機制,維護學生入學權益,特定此規定。 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各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各校)推動訂定服務學習計畫之原則如 下: (一)各校訂定服務學習計畫應符合教育性、公平性及可操作性。 (二)各校應提供足量的服務學習時數,並公告周知,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如行動不便者或其他特殊生,應提供適性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 (三)學生參與學校規劃服務學習時,學校應有專人指導。 (四)各校擬訂計畫,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則以團體參與為原則。 四、各校推動服務學習方式如下: (一)教育宣導 1.各校應利用各項集會全面加強教育宣導,讓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均能充分了解服務學習課程之精神,並鼓勵學生能熱心參與,身體力行,倡導服務風氣。 2.各校於實施前得召開說明會、設計給予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或藉由其他聯絡溝通方式與學生家長說明,俾建立共識。 (二)執行要則 1.各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服務學習教育實施計畫。 2.各校可依下列方向規劃辦理: (1)學生以參與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 (2)學生倘欲參加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應經家長同意,並事先向學校申請核准後,始得進行;且參加該課程或活動期間,應有家長或專人陪同,確認學生在外安全。 五、各校服務學習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服務學習時數及採計期間 1.各校於一0一學年度針對七年級、八年級學生,每學期應規劃每位學生至少六小時服務學習課程,九年級學生得視需要辦理。 2.自一0二學年度後,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六小時服務學習課程。 3.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採計,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 (二)發證及認證採計單位 1.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學校認證採計。 2.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服務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再由學校認證採計。 (三)其他身分學生 1.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 2.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採計畢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3.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由原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並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採計;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則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採計。 六、各校服務學習之計分原則如下: 以學期服務時數為結算採計單位,其配分由基北區免試就學區訂之。

44 服務學習補充說明 上限12分 /每學期6小時以上4分 項目 說明 其他 1.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
2.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採計畢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3.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由原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並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採計;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則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採計。 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規定 101年8月13日修訂 一、本採計規定依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訂定之。 二、為因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三區(以下簡稱基北區)將服務學習列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建立公平計分機制,維護學生入學權益,特定此規定。 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各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各校)推動訂定服務學習計畫之原則如 下: (一)各校訂定服務學習計畫應符合教育性、公平性及可操作性。 (二)各校應提供足量的服務學習時數,並公告周知,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如行動不便者或其他特殊生,應提供適性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 (三)學生參與學校規劃服務學習時,學校應有專人指導。 (四)各校擬訂計畫,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則以團體參與為原則。 四、各校推動服務學習方式如下: (一)教育宣導 1.各校應利用各項集會全面加強教育宣導,讓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均能充分了解服務學習課程之精神,並鼓勵學生能熱心參與,身體力行,倡導服務風氣。 2.各校於實施前得召開說明會、設計給予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或藉由其他聯絡溝通方式與學生家長說明,俾建立共識。 (二)執行要則 1.各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服務學習教育實施計畫。 2.各校可依下列方向規劃辦理: (1)學生以參與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 (2)學生倘欲參加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應經家長同意,並事先向學校申請核准後,始得進行;且參加該課程或活動期間,應有家長或專人陪同,確認學生在外安全。 五、各校服務學習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服務學習時數及採計期間 1.各校於一0一學年度針對七年級、八年級學生,每學期應規劃每位學生至少六小時服務學習課程,九年級學生得視需要辦理。 2.自一0二學年度後,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六小時服務學習課程。 3.寒暑假服務學習時數採計,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 (二)發證及認證採計單位 1.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學校認證採計。 2.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由服務機關(構)、法人、經政府立案之人民團體發給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再由學校認證採計。 (三)其他身分學生 1.非學校型態學生由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 2.重考生則由原畢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並得採計畢業後服務時數,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 3.轉學生於轉學前已完成服務學習,由原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並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採計;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則由現設籍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採計。 六、各校服務學習之計分原則如下: 以學期服務時數為結算採計單位,其配分由基北區免試就學區訂之。

45 參加財團法人、政府立案民間團體(如:醫院、社福機構)舉辦的活動 里長、議員與立法委員簽名認可
基北區十二年國教服務學習採計(範例)  採計 不採計 寒暑假返校打掃環境 每天晨間的掃地工作 週末假日學校出借場地,學生協助復原 協助教師或行政跑公文 學校舉辦活動,學生擔任志工 協助班級訂購服裝、餐盒 參加財團法人、政府立案民間團體(如:醫院、社福機構)舉辦的活動 里長、議員與立法委員簽名認可 由學校與當地社區發展機構合作的社區服務 非學校規劃的校外服務學習,未先向學校申請報備 (一)各校訂定服務學習計畫應符合教育性、公平性及可操作性。 (二)各校應提供足量的服務學習時數,並公告周知,讓每個學生都有公平參與之機會,如行動不便者或其他特殊生,應提供適性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 (三)學生參與學校規劃服務學習時,學校應有專人指導。 (四)各校擬訂計畫,以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為主;非學校規劃之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則以團體參與為原則。

46 教育會考 上限30分 項目 給分 說明 會考成績 精熟每科6分 基礎每科4分 待加強每科2分 1.每科最高6分。
2.五科(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積分上限30分 3.寫作測驗評分1~6級分,不列入第一比序項目。 取得上限30分不困難!

47 基北區錄取方式及比序順次1/3 1.錄取方式 報名學生選填志願,每生依志願序以錄取1個校(科)為限。
如各高中高職校(科)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依「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進行比序。 47

48 基北區錄取方式及比序順次2/3 2.比序順次 由志願序級分、多元學習表現( 均衡學習、服務學 習)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加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 比序 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 (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總積分,進行比序。 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科目。 48

49 基北區錄取方式及比序順次3/3 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非積分) 進行比序 2.比序順次
如經過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後,仍同分超額時,非不得已採電腦隨機抽籤方式辦理。 49

50 基北區特色招生 初步規劃

51 一、特色招生對象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二)102年8月底前公告通過特色招生學校之名單及名額 特別強調,特色招生可以跨區參加考試。例如:永和國中的學生,除非有特別理由,否則只能參加基北區的免試入學。但是特色招生考試卻可以跨區參加考試,例如:永中的畢業生可以去參加高雄中學的特色招生考試。 有關各個高中職學校特色招生的名額或條件,將於102年8月底前公告,屆時相關訊息,一定會告知家長。

52 基北區特色招生入學方式 特色招生甄選入學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報考資格限制 參加藝術才能班者,須符合特殊教育法或藝術教育法等相關資格。
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甄選入學已錄取者,須於規定期間內放棄資格方得報考。 考試內容 依學校所申辦之特色課程內容如美術、舞蹈、音樂、戲劇、體育及職業類科等,規劃術科測驗。 考試的範圍: 「閱讀理解素養」 「數學素養」 考試日期 同一類型同日辦理。 招生方式 聯合辦理為原則,除考科較特殊,無法採聯合招生,方得辦理單獨招生。 命題單位 本公平、公正與專業性,並符合程序與實質正義之原則,由各區或學校特色招生委員會自行命題或委託測驗專責機構協助命題。 跨區招生 學生得跨區考試,惟僅能在該區分發入學。 分發方式 依據學生測驗成績及志願序分發入學,與現行甄選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方式相似。 未招滿名額 處理方式 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經主管機關同意得辦理續招,惟須於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前辦理完畢。 不得續招且不得流用。 考科: 1.閱讀素養:測驗學生閱讀理解能力,含國文、英文、社會等文章理解測驗。 2.數學素養:測驗學生邏輯思維及問題解決能力,含數學、自然等科。 特色招生學校: 招生前一年公告核定可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及名額,基北區於期程上訂於102年3月受理學校辦理特色招生之申請及審件、8月公告核定名單。

53 特色招生考試規劃內容 考試分發(學科考試) 特色招生旨在鑑別具有強學習力的學生,將檢測學生思考力、探究力、統整力、創新力與問題解決能力。
改變教師傳統著重知識講授的教學型態,轉為重探究重思考的學生學習。 跳脫學習領域範疇,改以「閱讀理解素養」及「數學素養」兩考科檢視學生的學習力。 特色招生考試規劃內容 53

54 基北區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摘錄)
(一)辦理特色招生入學之學校必須是經過優質高 中職認定、具有特色課程、且經過基北區 高中高職特色課程招生審查會通過,才能 進行特色招生。 (二)符合本區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為優質之 高中高職,並向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申 請,經「基北區特色招生審查會」審查通過 後,方可辦理特色招生,最快於102年5月底 前公告。

55 基北區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摘錄)
(三)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 部、完全中學國中部)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 格者,不限於基北區畢業生。 但其他地區至基北區參加特色招生入學 者,不得參加基北區第二次免試入學分 發;基北區至其他地區參加特色招生者, 亦不得參加該區之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 (四)基北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以同一日、 聯合辦理、多志願為原則。因此,學生僅 需向特色招生委員會辦理報名作業,無須 逐一向各校辦理辦名手續。

56 特色招生測驗方向1/3 考試的範圍: 「閱讀理解素養」 「數學素養」 特色招生考試是強調素養的評量。 特色招生考試是跳脫學科領域的評量。
參、特色招生考試評量內容 特色招生考試是強調素養的評量。所謂素養,是指面對實際問題時能夠靈活運用所學,發揮創意以解決問題的能力。擁有相當素養的人,面對現實問題時,能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及多元開放的精神,整合各種相關資訊,發揮思辨、統整、溝通能力以解決問題。 特色招生考試是跳脫學科領域的評量。特色招生考試將跳脫領域的範疇,藉由「閱讀理解素養」及「數學素養」兩考科之施測,來檢視國中畢業生的學習力。 特色招生強調文本閱讀,所以大量的閱讀是必要的,因此,閱讀與寫作的課程,國文教師應提供學生閱讀策略 啟動閱讀計畫:每週一早自習,七、八年級進行共讀,一來收心,二來豐富知識 推動各式閱讀活動,希望學生享受閱讀的樂趣

57 特色招生測驗方向2/3 閱讀理解素養評量說明 試題將以文章方式呈現,內容涵括科學、社會、文學、公民素養四範疇
評量學生面對情境式的文本,能夠理解與詮釋、反思及批判思考文本的內容與呈現形式 依據文本內容建立自己的立場、主張,以証據論述自己的主張,能作進一步的推論及問題解決。

58 特色招生測驗方向1/3 數學素養評量說明 指的是面對現實情境時,能察覺情境中的問題,轉化為數學問題,利用習得的數學知識與數學方法解決問題
能運用數學概念、運算程序、推理數學事實及可用的數學工具,在不同的情境下,解決數學問題的能力

59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表1是國內15歲到29歲青少年從事休閒活動的調查結果,

60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圖1是取用表中部分資料所繪製。

61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請於閱讀後,回答下列問題。 1.「甲」是表1中的哪一種休閒類型? 2.「乙」是表1中的哪一種休閒類型?

62

63

64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請於閱讀後,回答下列問題。 1.「甲」是表1中的哪一種休閒類型? (理解表層訊息)
2.「乙」是表1中的哪一種休閒類型? (理解表層訊息) 甲 逛街、購物、餐飲 球類、游泳、健身房

65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4.請比較「國中小教育程度的青少年」和「高中職教育程度的青少年」對「其他」以外的五類休閒選擇,簡要歸納出這兩群青少年在休閒偏好上的相同處與不同處。 相同處 不同處

66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簡要歸納出這兩群青少年在休閒偏好上的相同處與不同處。

67 基北區特色招生考題示例 4.請比較「國中小教育程度的青少年」和「高中職教育程度的青少年」對「其他」以外的五類休閒選擇,簡要歸納出這兩群青少年在休閒偏好上的相同處與不同處。(解釋文本) 相同處 不同處  都是「看電影電視、唱KTV」最多人,「閱讀書刊」最少人。  球類、逛街、上網等三種,次序不同

68 家長、學生~ 學習快樂,才能發現自己 一、須先破除「唯考試成績是問」的觀念,學習快樂。 1.不盲從升學主義,做自己,才能怡然自得 思考什麼能力可以陪伴一輩子?

69 家長、學生~ 資訊正確,才能無所恐懼 二、先不要惶恐,不用急於遷戶口;也無需緊盯孩子大小考試成績。因為12年國教是以全國15個免試就學區劃分,以 基北就學區為例,只要設籍在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的學生都擁有同樣權益,不會因為你遷到基隆市學校附近,就有優先就讀基隆高中的權利。

70 家長、學生~ 培養能力,才能擁有未來 三、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養成自主學習能力,培植競爭力,對於未來人生的助益遠勝現在想考上理想高中和在校考試成績好。也學會獨立思考、學會自己做選擇、負責任。 四、重視學習力,還要儘量協助培養立足於社會與世界應有的能力,例如:異質相處合作的能力,資訊力,語文力與統合等關鍵能力。

71 家長、學生~ 回歸原點,才能作自己 五、知道自己的潛能與興趣,並找到對的位置。(回到起始點,好好觀看孩子、感受孩子、傾聽孩子、陪伴孩子) 充實 (Enrich) 學習經驗 加強 (Enable)學習方法 增能 (Empower)學習動力

72 K-12 學生六項核心能力養成 72

73 基北區入學方式重要工作日程表 時間 工作項目 101年4月 公告基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高中高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 101年
5至10月 辦理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說明會,向教師、家長說明辦理方式 101年8月 1.公告基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採計原則 2.公布特色招生測驗考試初步規劃、示例等。 8至12月 辦理免試入學模擬作業,建置選填志願資訊平臺,持續規劃作業流程等細節 102年1月  成立基北區優質高中職認證審查會,擬訂認證基準、辦理流程

74 基北區入學方式重要工作日程表 時間 工作項目 102年1月 成立基北區特色招生審查會,預定規劃特色招生審查內容、流程及相關表件 102年3月
1.公布認證優質或評鑑優良學校名單 2.學校提出特色課程規劃及特色招生申請。 102年 4~5月 1.審查學校特色課程及特色招生申請書。 2.公告辦理特色招生之學校及名額 102年 6~7月 組成聯合招生委員會規劃特色招生試務,含測驗時間、試場、闈場、印製卷、准考證、成績單等。 103年1月 公布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簡章。

75

76 諮詢專線、網路 諮詢專線: 網路: 宣導資源一覽表(如附件) 各校教務主任 地方宣導團責任區講師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教育部設立免付費諮詢專線 網路: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 各直轄市、縣(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 宣導資源一覽表(如附件) 76

77 基北區諮詢專線、網路 諮詢專線: 網路: 臺北市12年國教諮詢專線27668812 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熱線分機2704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教專線 分機110 網路: 臺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網站( 新北市中等教育資源網 ( 基隆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網( 不知道各縣市政府的諮詢專線號碼? 77 77

78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國中教育會考規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79 執行策略 藉由各科成績級分減少(分為3表現等級)來達到適度減低考試壓力的目的 藉由標準參照的作法達到學力監控與提供具體學力訊息的目的。
依據教育部預告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臺國(二)字第 B號公告),主管教育行程機關為追蹤及了解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將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作為我國國中畢業生學力檢定之機制。 目前在國中階段,無法了解每一位學生經過國中三年學習後所擁有的學力狀況。無論從國家的教育責任、學生和家長了解學習進展的權利、高中職端知悉學生的知識狀態的需求,乃至緩解學生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等面向來看,以教育會考作為我國學力檢定的機制,將能發揮實質的功效。具體而言,國中教育會考的目的有下列五項:確保國中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品質、幫助學生和家長了解學習的成效、滿足高中職端了解學生先備知能的需求、協助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的適性輔導及緩解學生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

80 考試科目與題型 數學科非選擇題和英語科聽力題103年暫不計分,104年正式採計 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 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數學科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 英語科加考聽力(3選1選擇題) 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 數學科非選擇題和英語科聽力題103年暫不計分,104年正式採計 考試科目 教育會考包含國文(含寫作測驗)、數學、英語、社會、自然等科,除國文與寫作測驗同屬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外,各科不跨學習領域,皆以「課程綱要」為命題依據,寫作測驗需參酌部分國小階段寫作能力指標。各考試科目之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非選擇題為輔。103學年度僅調整數學科及英語科。 教育會考的數學科依據課程綱要內涵,增加非選擇題型的試題,藉此評量國中生的數學溝通能力,期能更全面地了解學生的數學能力表現,有助於學校教師的教學;英語科加考聽力測驗則有助於提昇評量效度,亦對國中英語教育產生正面影響。其餘科目暫維持4選1的選擇題型,表2為各考試科目之時間、題數與其命題依據。

81 考科時間與題數 考試科目 時 間 題數 國 文 70分鐘 45~50題 英 語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時 間 題數 國 文 70分鐘 45~50題 英 語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閱讀40~45題) 數 學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社 會 60~70題 自 然 50~60題 寫作測驗 50分鐘 1題

82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3表現等級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精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 「基礎」: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 「待加強」: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 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為一至六級分 成績計算 教育會考將採標準參照方式呈現學生各科結果,透過測驗的標準設定,各科評量結果將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整體來說,成績「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各科各等級描述如表3所示。民國103年數學科計分不包含非選擇題型成績,英語科計分不包含聽力測驗成績。至於寫作測驗的評分等級,請參考表4「寫作測驗評分規準一覽表」。

83 各科目等級描述 等級 精熟 基礎 待加強 考試科目 國文 能具備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能深入地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大致能具備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能大致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僅能具備部分與教材相關的語文知識,並有限地理解文本內容、評鑑文本的內容與形式。 英語 聽力 能聽懂主題熟悉、訊息稍為複雜、段落較長的言談,指出言談的主旨與結論等重要訊息,並從言談中言語及其他如語調與節奏等線索做出推論;能理解短片及廣播節目的大意。 能聽懂日常生活主題、訊息單純的短篇言談,指出言談的主旨與結論等重要訊息,並從言談中明顯的言語及其他如語調與節奏等線索做出簡易推論。 僅能聽懂單句及簡易問答;僅能有限的理解短篇言談。 閱讀 能整合應用字詞、語法結構及語用慣例等多項語言知識;能理解主題較為抽象、訊息或情境多元複雜、語句結構長且複雜的文本,指出各類文本的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並從文本結構、解釋或例子等做進一步的推論或評論。 能理解字詞基本語意及語法概念;能理解主題具體或貼近日常生活、訊息或情境略為複雜、語句結構略長的文本,指出文本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並從文本的解釋或例子做出推論。 僅能理解主題貼近日常生活、訊息或情境單純且明顯、語句結構簡單的文本或語句,僅能指出文本明白陳述的主旨、結論與作者立場等重要訊息,僅能藉文本明顯的線索做出簡易的推論。 數學 能作數學概念間的連結,建立恰當的數學方法或模式解題,並能論證。 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能操作算則或程序,並應用所學解題。 認識基本的數學概念,能操作簡易算則或程序。 社會 能廣泛且深入的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並具有運用多元的社會科知識之能力。 能大致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並具有運用基礎的社會科知識之能力。 能約略的認識及了解社會科學習內容。 自然 能融會貫通學習內容,並能運用所培養的能力來解決需要多層次思考的問題。 能知道及理解學習內容,並能運用所培養的能力來解決基本的問題。 能部分知道及理解學習內容。

84 寫作測驗評分規準

85 測驗難度 會考主要是要將學生能力與事先訂定的成績等級標準作比較,以瞭解學生學習程度
為提升測驗信度及適當地將學生分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3等級,各科測驗難度規劃為「難易適中」,各科平均通過率為五成至六成 為提升測驗信度,各科測驗難度為「難易適中」,各科平均通過率為五成至六成。 國中基測採「中等偏易」而國中教育會考改採「難易適中」,這樣的難度變動主要是由於測驗目的改變。基測是將所有學生表現作排序,以便了解學生在全體的相對位置,而會考主要是要將學生能力與公訂的學習成就標準作比較,將學生能力精確地分類為「精熟」、「基礎」及「待加強」。緣此之故,測驗難度須改變為難易適中,以降低學生分類誤差。

86 等級人數推估 目前初步模擬結果 等級 各科 推估人數比例 精熟 10~20% 基礎 45~60% 待加強 20~35%
各科各等級推估人數比例 教育會考學生成績(表現等級)的劃分是將學生的表現與事先制訂的標準作比較後進行歸類。為評估會考結果,以過去基測考生之能力值模擬各科在難易適中組題計畫下之答題狀況,再依據學科專業判斷各等級切點之合理性及適當性。模擬結果顯示各科「基礎」等級的學生平均答對題數比例至少約佔整份測驗的30%-45%,「精熟」等級的學生答對題數比例約為78%-82%。以國文科為例,總題數為48題,模擬結果顯示考生答對19題就能達到「基礎」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40%;答對38題,則可達到「精熟」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80%。 依照目前初步模擬結果,各科精熟的人數比例為10%-20%、基礎的人數比例為45%-60%,而待加強的人數比例為20%-35%。由於目前僅能依照模擬結果進行評估,考量實際標準設定程序與模擬的差異,以及未來學生能力可能變化等因素,103年實際執行時各比例可能變動。

87 會考初步模擬結果 模擬結果顯示各科「基礎」等級的學生平均答對題數比例至少約佔整份測驗的30%~45%,「精熟」等級的學生答對題數比例約為80%~85%。以國文科為例,總題數為48題,模擬結果顯示考生答對21題就能達到「基礎」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44%;答對40題,則可達到「精熟」等級,答對題數比例約為83%。由於目前僅能依照模擬結果進行評估,考量實際標準設定程序與模擬的差異,以及未來學生能力可能變化等因素,103年實際執行時各比例可能變動。 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負責命題、組卷、閱卷與計分,以達公平客觀並實踐國家課程目標。並由教育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臺師大心測中心組成「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委員會」,共同商議訂定各項全國試務工作規範及解決考試實施中所發生的問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應統籌規劃及協調轄區內相關試務工作、宣導及處理特殊事件,並責成有關單位組成「國中教育會考地區試務委員會」辦理試務工作。全國預計將設置22個「國中教育會考地區試務委員會」,其中包含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與馬祖等。

88 會考成績應用 教育會考可作為學力檢定的機制,提供政策制訂、教育資源分配的參考,並明白學習狀況進行教學調整
高中職及五專可適度採用教育會考的結果,作為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之一 分數應用 教育會考可作為學力檢定的機制,提供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處)制訂政策、分配教育資源的參考,並讓親、師、生明白學習狀況並進行教學調整。在實施12年國教初期,為順利過渡到完全不使用在校成績的目標,各直轄市、縣(市)經教育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可適度採用教育會考的結果,作為免試入學辦理初期超額比序項目之一,再配合其他表現,搭配充分的生涯輔導措施,讓學生擁有適性選校的主動性,學校擁有適性選才的空間。

89 考試日期 教育會考自民國103年起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日實施
確切期程尚需與全國其他單位所舉辦的大型考試時程進行協調,最後確定的考試期程將於會考正式實施前1年對外公告 考試日期 教育會考自民國103年起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日實施。確切期程尚需與全國其他單位所舉辦的大型考試時程進行協調,最後確定的考試期程將於會考正式實施前1年對外公告。下表為初步規劃的考試時間表:

90 考試時間表 日 考 期 時 間 科 第1天 (星期六) 第2天 (星期日) 上 午 8:30~8:40 考試說明 8:40~9:50 自然
日  考     期 時     間    科 第1天 (星期六) 第2天 (星期日) 8:30~8:40 考試說明 8:40~9:50 自然 社會 9:50~10:40 休息 10:40~10:50 10:50~12:10 英語 數學 14:00~14:10 14:10~15:20 國文 15:20~16:10 16:10~16:20 16:20~17:10 寫作測驗 考試日期 教育會考自民國103年起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日實施。確切期程尚需與全國其他單位所舉辦的大型考試時程進行協調,最後確定的考試期程將於會考正式實施前1年對外公告。下表為初步規劃的考試時間表: 最後確定的考試時間表以試務委員會所公告的考試簡章為主

91 報考資格 全體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具國民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資格者。 報考資格: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國民中學3年課程者。 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具國民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資格者。

92 報名方式 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非應屆畢業生向各「國中教育會考地區試務委員會」辦理個別報名 報名方式
凡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如:重考生、同等學力考生……等)及其他特殊情形考生(例如:畢業於外國學校,取得同學力認證者),於個別報名時間內至各「國中教育會考地區試務委員會」辦理報名。

93 報名費用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免收報名費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其他特殊情形考生:酌收報名費(費用標準由「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委員會」精算後報部,核定後公布) 報名費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一律免費。 非應屆國民中學畢業生及其他特殊情形考生:酌收報名費。(費用標準由「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委員會」精算後報部,核定後公布)

94 考試地點 為確保考試的公平性,教育會考地點將循國中基測模式,以「集中考場」方式辦理,考場由各地區試務委員會規劃公告 考試地點:
由於教育會考的結果目前為全國各區在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辦理初期超額比序項目之一,為確保考試的公平性,教育會考地點將循國中基測模式,以「集中考場」方式辦理,考場由各國中教育會考地區試務委員會規劃公告。

95 試辦規劃 為蒐集相關資料及有效模擬試務作業,以作為教育會考正式實施前的參考,規劃於民國102年先行試辦教育會考
102年試辦會考預定3月30、31日舉行 試辦規劃 為蒐集相關資料及有效模擬試務作業,以作為教育會考正式實施前的參考,規劃於民國102年先行試辦教育會考,並預定於101年9月底前公布102年教育會考試辦計畫(包含試辦時間、試辦區域……等)。

96 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97 感謝聆聽 敬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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