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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都顺利开出了首张增值税发票。对于许多第一次接触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来说,有关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多少还有点儿陌生。下面的时间,来介绍以下最基本的增值税发票和税控系统的有关政策。 2016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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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都顺利开出了首张增值税发票。对于许多第一次接触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来说,有关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多少还有点儿陌生。下面的时间,来介绍以下最基本的增值税发票和税控系统的有关政策。 2016年06月

2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 1.增值税发票的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 客运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门票 过路(过桥)费发票

4 2.营改增发票过渡政策.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特殊情况(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但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 2.营改增发票过渡政策 注意: 试点纳税人可选择将结存的地税发票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到8月31日),但在此期间不得开具国税发票;若纳税人需要开具国税发票的,应在开具国税发票之前将其结存的地税发票缴销。 过渡期使用地税局发票,仍按原营业税发票开具模式办理,但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地税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6 3.增值税发票的申领    营改增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请领取发票手续;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可以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登记”专区或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提示:已达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必须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达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并且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 3.增值税发票的申领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为国务院确认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履行税务行政许可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为国务院确认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需要履行税务行政许可程序。 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不含税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纳税人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上限额度,由各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依法审批,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实地核查。

8 3.增值税发票的申领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各区国家税务局确定的纳税信用好,税收风险等级低的其他类型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人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可按照纳税人需要即时办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以外的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9 4.增值税发票的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提供应税劳务,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提供应税劳务,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0 5.增值税发票和专用设备的保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 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11 5.增值税发票和专用设备的保管 税控企业应设专人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经税务机关查验不得擅自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税控企业应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不得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不得携带系统外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控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开票设备的安全,对税控专用设备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开专柜保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局批准不得擅自改动税控系统软、硬件。

12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开具的发票,是实际受票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13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4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2016年5月1日起新纳入营改增的纳税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5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⑴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⑵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⑶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⑴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⑵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⑶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⑷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提示: 同一张发票上可以同时开具不同税率、不同品名,如果销售货物、劳务或应税行为的内容较多,还可开具销货清单。

16 7.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金融商品转让;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金融商品转让;   (4)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5)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6)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7)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7 8.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同时在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作废条件: ⑴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⑵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⑶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18 9.红字专用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直接下发至纳税人端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开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注意: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19 9.红字专用发票开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购方开具: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 销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0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1 1.什么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使纳税人将经过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22 2 新系统的主要功能和创新亮点 (一)一个系统两个覆盖 (二)全程网络化办税 (三)建立发票电子底账库
(四)为税收征收管理提供了快速有效的手段 (五)搭建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 (六)大数据分析应用 (七)数据安全可靠 (八)为推进发票无纸化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3 .新系统开票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开具发票。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进行征期报税或非征期报税后方可开票。

24 离线开具增值税发票. 离线开票时限 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
离线发票是纳税人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发票。 离线开票时限 是指自第一份离线发票开具时间起开始计算可离线开具的最长时限。 离线开票总金额 是指可开具离线发票的累计不含税总金额,离线开票总金额按不同票种分别计算。

25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6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为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方便纳税人便捷、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 自2016 年5 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营改增纳税人及新办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 月1 日前完成系统升级。

27 1.什么是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税务总局编制的用于开具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项目时统一使用的分类与编码体系。适用于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填开发票时必须选择含有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编码。

28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货物和劳务分类编码表由总局统一维护。纳税人不能修改目前总局已有的编码,但允许纳税人自行修改的编码,只能是在现有商品和服务分类再细分的情况下,在已有编码基础上增加下一层编码,纳税人自行增加的编码为系统自动赋码,如:包装饮用水( ),纳税人可以在这个基础增加为 代表农夫山泉, 代表雀巢纯净水。税务机关做后期开票量统计分析时,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总局编码+纳税人增加编码”为要素采集并统计数据。

29 2.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使用 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将商品和服务设置为“享受优惠政策”项目,方可开具优惠税率的发票。
新办企业在申请安装开具发票税控装置时,直接下载具有税收分类编码的开票软件,安装后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税务总局对税收分类编码进行更新时,企业每次启动开票软件,开票软件会自动请求税务端服务器,比对税收编码版本号,直接下载,更新到开票端。 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将商品和服务设置为“享受优惠政策”项目,方可开具优惠税率的发票。 在开具发票界面,选择该商品会自动带出已维护税率。

30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1 1.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2 2.取消认证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7号 自2016年3月1日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或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取消认证专区,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3 2.取消认证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号 为保障营改增顺利实施,有效缓解大厅压力,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决定,自2016 年5 月1 日起,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纳税信用B 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5 月至7 月期间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8 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34 .发票查询平台 https://fpdk.bjsat.gov.cn

35 .发票查询平台 https://fpdk.bjsat.gov.cn

36 发票查询平台 https://fpdk.bjsat.gov.cn

37 .发票查询平台 https://fpdk.bjsa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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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票查询平台 https://fpdk.bjsat.gov.cn

40 3.注意事项提示. ⑴如果出现如下提示怎么办? ⑵勾选、确认时间如何计算?
可进行勾选、确认的时间段,为当月申报期结束后第一日到次月申报截止期前2日(例如:当月和次月申报期均为15日,当月勾选、确认时间为当月16日到次月13日)。

41 3.注意事项提示 ⑶ 确认勾选操作每个月能够多次执行? ①确认操作每个月可以多次执行。
②平台已取消了原有的月底最后一天自动确认功能,为保证企业的正常抵扣,每个税款所属期操作员必须进行至少一次手工确认。 ③如纳税人当月未勾选发票,无需专门执行勾选或确认操作。 ④当月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在当期结束后,平台将自动将已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回退为未勾选状态,视同当月未做勾选,符合抵扣的时限规则时可在下期继续进行勾选 还有一点需要主意:当期申报完成之后再进行勾选确认的当期发票,将不能参与当期的申报抵扣,也不能参与下期的申报抵扣,为避免损失,请纳税人确认当期所有发票全部勾选确认后,再进行本期的纳税申报。

42 3.注意事项提示 ⑷扫描认证和勾选确认的发票在抵扣时间上有什么不同?
在每个月“征期”内进行操作,并采取不同的方式所处理的数据,其数据的税款所属期有所不同。 例如,假设7月征期为15日,在7月1日至7月13日内勾选确认的发票为6月税款所属期的数据(需要在7月进行申报抵扣),而在7月1日至7月13日进行扫描认证的发票则为7月税款所属期的数据(需要在8月进行申报抵扣)。 发票勾选确认和扫描认证是目前并存的实现抵扣发票选择的两种方式: 1、发票勾选确认:勾选保存并成功进行确认操作后,即为可参与抵扣。在增值税查询平台中的状态为“已确认”。 2、 扫描认证:认证即为可参与抵扣,无需进行确认操作。在增值税查询平台中的状态为“已认证”。

43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44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于传统纸质发票,是在原有加密防伪措施上,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后供购买方下载使用。 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 二是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备了发票会计档案电子记账的条件。

45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6 1.推行电子发票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 二是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 三是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
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纳税人申领、开具、流转、查验电子发票等都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统一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有利于企业节约经营成本。 二是有利于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 三是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和数据应用。

47 2.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 年第84 号):自2015 年12 月起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公告还明确:通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48 3.电子发票的开具 纳税人使用新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将发票信息上传税务机关,同时传输给对接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平台将发票信息加盖开票方电子签章后反馈给开票方,开票方通过将发票信息发送给受票方,受票方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下载、打印已加盖电子签章的发票信息。

49 目录 增值税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扩大取消认证范围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50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51 .查验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范围:查验自2015年12月20日起,升级版系统开具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正式运行后,可以查询最近1年内开具的发票。 查验发票种类:系统支持试运行地区(北京、上海、深圳)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电子发票等五种发票的查验申请。

52 .查验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查验方式: 通过手工录入或自动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利用移动终端、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将采集的发票验证要素与新系统电子底账库信息进行比对,完成发票一致性验证。 查验结果:正常、作废、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查验结果为正常的,根据发票种类可查看到所查验发票的开具信息,包括购销方信息、收发人信息、货物明细、车辆信息等。

53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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