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新编税务会计 主编:刘雅娟 制作:李晓新 2008年10月
2
新编税务会计 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述 第二章 增值税会计(上) 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下) 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
3
新编税务会计 第五章 营业税会计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八章 关税会计 第九章 其他税种会计
4
第一章 税务会计概述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5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一、税务会计及其特点 (一)税务会计的含义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一、税务会计及其特点 (一)税务会计的含义 税务会计是以纳税人为会计主体,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等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
6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二)税务会计的特点 1、法律性 2、独立性 3、广泛性 4、两重性
7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二、税务会计的职能 1、核算和反映职能 2、监督职能 3、咨询服务职能
8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 2、核算基础不同 3、信息的使用者不同 4、核算的处理方式不同
9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四、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10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二)征税对象 1、流转税类 2、资源税类 3、所得税类 4、特定目的税类 5、财产和行为税类 6、农业税类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二)征税对象 1、流转税类 2、资源税类 3、所得税类 4、特定目的税类 5、财产和行为税类 6、农业税类 7、关税
11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三)税目 税目是各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四)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12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五)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收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
13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七)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八)税款缴库期限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七)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 (八)税款缴库期限 税款缴库期限是指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报缴税款的法定期限。
14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九)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 1、在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缴纳税款。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九)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地点。 1、在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在地缴纳税款。 2、在营业行为发生地缴纳税款。 3、汇总集中缴纳。
15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十)减免税 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或调解收入分配水平。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十)减免税 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或调解收入分配水平。 (十一)税收的加征 税收的加征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措施,包括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
16
第一节 税务会计的含义 (十二)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如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送交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17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一、税务会计科目 1、“应交税费”科目 2、“所得税费用”科目 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18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二、会计凭证 1、应征凭证 2、减免凭证 3、征缴凭证 4、特种会计凭证
19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三、纳税申报的基本程序 (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20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2、住所、经营地点; 3、登记类型; 4、核算方式;
21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5、生产经营方式; 6、生产经营范围; 7、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8、生产经营期限;
9、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10、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22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二)税收申报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于次月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必须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无论是否有应纳税款的发生),按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3
第二节 税务会计的科目与凭证 (三)税款缴纳 纳税人纳税申报后,随即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完成纳税义务。
24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的权利 1、向国家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情况的权利。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的权利 1、向国家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情况的权利。 2、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3、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5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4、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4、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5、认为国税机关具有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国税机关赔偿。 6、要求国税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26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7、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7、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8、纳税人对国税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
27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9、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要求听证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9、纳税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要求听证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10、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8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的义务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二、纳税人的义务 1、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2、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并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全部银行账号的义务。 3、纳税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9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国税机关备案。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国税机关备案。 5、纳税人必须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6、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30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7、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7、纳税人要按照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保管和使用发票。 8、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国家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9、纳税人要接受国税机关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31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10、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国税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11、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12、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的义务;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财产时应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
32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13、向国家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合并、分立的义务,并依法结清税款;合并或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继续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 1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3
第三节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三、纳税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4
本章小结 本章阐述了税务会计的含义、特点、职能,分析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不同;介绍了税务会计使用的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以及纳税申报的基本程序;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5
第二章 增值税会计(上)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36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述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
37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 1、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2、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⑴ 基本税率 ⑵ 低税率 ⑶ 征收率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 1、增值税的征税对象 2、增值税税率的确定 ⑴ 基本税率 ⑵ 低税率 ⑶ 征收率 ⑷ 零税率
38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一般征税范围的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9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特殊项目征税范围的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或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40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3、典当行为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3、典当行为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41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三)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2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43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与他人。
44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四)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规定 (五)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纳税规定
45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三、纳税地点、时间纳税期限 (一)纳税地点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三、纳税地点、时间纳税期限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6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7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货物,应当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8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税期限
49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四、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四、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50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科目设置
51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52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内容 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需要首先核算准确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
53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货物价格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54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内容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⑴ 数量折扣 ⑵ 现金折扣
55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包装物押金
56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⑴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6、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⑴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⑵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⑶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57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二、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销售方式的增值税核算 (二)特殊销售方式的增值税核算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二、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销售方式的增值税核算 (二)特殊销售方式的增值税核算 1、视同销售业务增值税核算 2、与销售有关的产品包装物增值税的核算
58
第二节 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 3、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4、委托代销货物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59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一、进项税额的概述 (一)定义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一、进项税额的概述 (一)定义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项税额相对应,都属于流转税。
60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1、一般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1、一般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扣减发生期进项税的规定 4、进货退出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61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二、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外购货物 2、购进固定资产 3、委托加工物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62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4、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5、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6、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进项税额的核算 4、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5、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6、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7、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63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一、进项税额转出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一、进项税额转出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64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3、按比例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65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 进项转出是指企业已作进项抵扣但后来转做他用而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66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 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 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67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第四节 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⑴ 购进货物或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 ⑵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转出
68
本章小结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有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我国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它是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较为重要的税种。它分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账务处理较为繁琐。
69
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下)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减免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第三章 增值税会计(下)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减免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70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一)出口退税的定义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一)出口退税的定义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71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我国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72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退税税额的计算方法 1、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退税额和退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73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2、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⑴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①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2、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⑴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①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74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75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②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76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③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③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77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78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⑵ “先征后退”办法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79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四)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1、具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2、特定的出口退税企业。
80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 (一)生产企业退税的会计核算 1、企业采购环节 2、加工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二、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 (一)生产企业退税的会计核算 1、企业采购环节 2、加工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3、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4、收到退税款
81
第一节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三、其他规定
82
第二节 减免税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减免税 1、增值税免税项目 2、减免税的计算
83
第二节 减免税的会计核算 二、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减免税的会计核算 二、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二)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84
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二)办理程序
85
第三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三 、增值税网上申报程序
86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概述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概述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其中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87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 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的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的征收率为6%。
88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89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销售特定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90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事项的会计核算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事项的会计核算 (一)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二)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91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1、计算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1、计算本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本期应纳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增值税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期初贷方(或借方)方余额 2、增值税的缴纳
92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93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97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四、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事项 (一)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四、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事项 (一)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管理
98
本章小结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两种退税计算办法:
99
本章小结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100
本章小结 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免税的计算。免税是指国家免征企业“应交税费”。企业要照常计算应扣税金、销项税金,进而算出应交税费,该“应交税费”即为免税税额。
101
第四章 消费税会计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102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
103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04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三、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各类消费品具体税率,如表
105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06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07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08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09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10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11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税额) 一、烟 1、卷烟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含50元)以上 150元(从量计征) 45%(从价计征) 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50元以下 30%(从价计征) 2、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斤(500克)或(500毫升) 0.50元(从量计征) 20%(从价计征)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每吨出厂价3000元 (含3000元)以上 250元 每吨出厂价3000 元以下 22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四、鞭炮焰火 15% 五、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1、各种金、银、金基、 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 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 镶嵌首饰、钻石铂金首饰 2、珠宝、玉石、 六、成品油 1、汽油(无铅) 升 0.2元 2、汽油(含铅) 0.28元 3、柴油 0.1元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8、航空煤油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 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 在1、5升(含)以下的,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注: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
112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四、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税款;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113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所属税务分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114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法,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115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6、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7、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116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117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纳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118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六、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2、进口环节 3、零售环节 七、消费税的优惠
119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120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企业自产应税消费品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121
应税消费品平均成本利润率表 项 目 成本利润率 一、烟类: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二、酒类: 粮食白酒 其他酒及酒精
项 目 成本利润率 一、烟类: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二、酒类: 粮食白酒 其他酒及酒精 三、化妆品、鞭炮、轮胎类: 四、珠宝首饰、汽车类: 8% 五、高尔夫球类: 六、实木地板类
122
项 目 成本利润率 一、烟类: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二、酒类: 粮食白酒 其他酒及酒精 三、化妆品、鞭炮、轮胎类: 四、珠宝首饰、汽车类: 8% 五、高尔夫球类: 六、实木地板类
123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124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25
吨与升的换算表 产品名称 每吨换算数量 黄酒 962升 啤酒 988升 汽油 1 388升 柴油 1 176升 石脑油 1 385升 溶剂油 1 282升 润滑油 1 126升 燃料油 1 015升 航空煤油 1 246升
126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27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消费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进行会计核算。该明细账户采用三栏式账页格式,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方登记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或待抵扣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消费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的消费税。
128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正常销售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正常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生产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在销售时应当按照应缴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29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会计处理 2、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的会计处理 2、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3、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
130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应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三)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应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五)企业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1、进口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免征消费税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31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1、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2、受托代销金银首饰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1、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2、受托代销金银首饰的会计处理 3、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非销售环节的会计处理
132
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4、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5、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 6、金银首饰在进口环节和出口环节
133
第四节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137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讲述了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基本规定,应纳消费税的三种基本方法,各类企业涉及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有关消费税缴纳申报表的编制。
138
第五章 营业税会计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
139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140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二)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41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二、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征税范围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4、邮电通信业
142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5、文化体育业 6、娱乐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143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二)税率
144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税 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 5 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厅(包括夜总会)、音乐茶座(包括酒 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网吧 5~20 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 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145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税 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 5 邮电通信业 邮电、通信 文化体育业 文化、体育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厅(包括夜总会)、音乐茶座(包括酒 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网吧 5~20 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 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注: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保龄球、台球减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目仍属于“娱乐业”。
146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应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147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额的一般规定 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148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二)营业额的具体规定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金融保险业 4、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6、服务业
149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四、营业税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国家其他政策文件规定的免税项目 (三)营业税的起征点
150
第二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核算 (一)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核算
第二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核算 (一)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核算 (二)工商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应纳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151
第二节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三、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 四、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会计核算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152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 一、营业税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153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 二、营业税纳税申报
156
本章小结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税法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57
本章小结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归纳起来有3种情况: ①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②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
158
本章小结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纳税人应纳营业税的会计核算分为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核算,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销售不动产的会计核算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159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 申报
160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所得税税率
161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收入总额的确认 (二)准予扣除项目 (三)不准扣除的项目 (四)税收优惠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收入总额的确认 (二)准予扣除项目 (三)不准扣除的项目 (四)税收优惠 (五)亏损弥补
162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款抵免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款抵免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163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所得税会计是研究如何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与方法。
164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1、确定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1、确定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确定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4、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65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三、计税基础 (一)固定资产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产生的差异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166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二)无形资产 1、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差异 2、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差异
167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其他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其他资产 1、投资性房地产 2、其他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
168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五)预计负债 (六)预收账款 (七)其他负债 (八)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169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四、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170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171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第二节 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72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⑴ 商誉的初始确认 ⑵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的确认 ⑶ 与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73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⑴ 与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⑵ 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174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二)计量 三、适用税率变化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 四、会计科目 1、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2、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3、所得税费用
175
第三节 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五、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176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77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二、纳税地点 三、申报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二、纳税地点 三、申报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3、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 4、国家税务机关规定应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78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四、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二)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179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183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186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1、表头项目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编制 1、表头项目 2、所得税申报表表内项目 ⑴ 收入总额项目 ⑵ 扣除项目 ⑶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87
本章小结 本章阐述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指出了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188
本章小结 新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89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190
第一节 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第一节 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191
第一节 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第一节 概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192
第一节 概述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193
第一节 概述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194
第一节 概述 三、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
195
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 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 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 000元至5 000元的部分 超过1 825元至4 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 000元至2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 375元至16 375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 000元至4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6 375元至31 375元的部分 1 375 6 超过4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超过31 375元至45 375元的部分 30 3 375 7 超过60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5 375元至58 375元的部分 35 6 375 8 超过80 000元至 元的部分 超过58 375元至70 375元的部分 40 10 375 9 超过 元的部分 超过70 375元的部分 45 15 375
196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2 000元费用后的所得额。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 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 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 000元至5 000元的部分 超过1 825元至4 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 000元至2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 375元至16 375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 000元至4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6 375元至31 375元的部分 1 375 6 超过40 000元至60 000元的部分 超过31 375元至45 375元的部分 30 3 375 7 超过60 000元至8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5 375元至58 375元的部分 35 6 375 8 超过80 000元至 元的部分 超过58 375元至70 375元的部分 40 10 375 9 超过 元的部分 超过70 375元的部分 45 15 375 注:1、表中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2 000元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 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97
第一节 概述 (二)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198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 000元的 不超过 4 750元的 5 2 超过50 00元至10 000元的部分 超过4 750元至9 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 000元至30 000元的部分 超过9 250元至25 250元的部分 20 1 250 4 超过3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超过25 250元至39 250元的部分 30 4 250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超过39 250元的部分 35 6 750
199
第一节 概述 (三)稿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00
第一节 概述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
201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的 不超过 元的 20 2 超过20 000元至50 000元的部分 超过16 000元至37 000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0 000元的部分 超过37 000元的部分 40 7 000 注:1、表中的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202
第一节 概述 (五)其他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03
第一节 概述 四、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减除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04
第一节 概述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五)财产转让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第一节 概述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五)财产转让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七)其他所得
205
第一节 概述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 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七、个人所得税的违章处罚
206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一)月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一)月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7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 个人全年奖金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 个人全年奖金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8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9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10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11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2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五、稿酬所得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213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4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5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算 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6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7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十、偶然所得的计算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18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根本不涉及会计核算问题,因而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指的企业代扣代缴职工或其他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所涉及到的会计核算。个人所得税的核算,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企业应该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具体核算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19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处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核算 (二)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三)企业支付稿酬时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220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四) 企业支付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时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五)企业向个人分配利润
(六)个体工商户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七)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被处以罚款的会计处理 (八)企业收到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221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电子表格)
224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讲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各类所得不同的计算方法以及账务处理方法,并简要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表的编制。
225
第八章 关税会计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第三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第四节 关税的纳税申报
226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指海关代表国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27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二、关税的分类 (一)按征税货物流向划分 1、进口关税 2、出口关税 3、过境关税
228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二)按国家和输入情况划分 1、优惠关税 ⑴ 特定优惠关税(特惠关税) ⑵ 普遍优惠关税(普惠关税) ⑶ 最惠国待遇
229
第一节 关税概述 2、差别关税 ⑴ 加重关税 ⑵ 抵销关税 ⑶ 报复关税 ⑷ 反倾销关税 (三)以关税计征方式划分
230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三、关税的纳税人与税率 1、关税的纳税人 2、关税的税率
231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FOB价格成交的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一、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一)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FOB价格成交的 完税价格= FOB+运费+保险费
232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2、以CIF价格成交的 完税价格= CIF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2、以CIF价格成交的 完税价格= CIF ⑶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要以合理的方法估定关税的完税价格。
233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CIF价格成交的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二)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1、以CIF价格成交的 完税价格= (CIF-保险费-运费)÷(1+出口关税税率) 2、以FOB价格成交的
234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三)特殊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
235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二、应纳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关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从量关税计算方法
第二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税额计算 二、应纳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关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从量关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的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236
第三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一、工业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进口关税的会计处理 (二)出口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237
第三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二、外贸企业关税的会计处理 (一)自营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1、进口商品时 2、出口商品时
238
第三节 关税的会计核算 (二)代理进出口业务关税的核算 1、代理进口业务的会计处理 2、代理出口业务的会计处理
239
第四节 关税的纳税申报 海关(进出口关税)专用缴款书
242
本章小结 本章着重讲述了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与计算,工业企业、外贸企业有关关税会计核算的方法,介绍了关税缴纳申报表的编制。由于本章有关关税的内容在本系列教材《税法》中有较详细的介绍,因此学习本章内容时可参考这部分的内容进行学习。
243
第九章 其他税种会计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第九章 其他税种会计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 算
244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一、资源税概述 (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二)资源税的税目与单位税额
245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目前资源税税目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目前资源税税目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
247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三)资源税的减免 (四)资源税的计算 1、资源税的课税数量——计税依据 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三)资源税的减免 (四)资源税的计算 1、资源税的课税数量——计税依据 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 =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248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二、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二)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二、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二)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2、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249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4、收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4、收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5、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结算税款时补缴或退税的会计处理
250
第一节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三、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制如表
253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一、 印花税概述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54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⑴ 经济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⑵ 产权转移书据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⑴ 经济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⑵ 产权转移书据 ⑶ 营业账簿 ⑷ 权利、许可证照 ⑸ 其他凭证
255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2、印花税纳税人
256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二)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 1、印花税的税目 2、印花税的税率 ⑴ 比例税率 ⑵ 定额税率
257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三)印花税的计算 1、 按比例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 = 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 按定额税率计算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三)印花税的计算 1、 按比例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 = 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 按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 = 定额税率(5元)×计税件数
258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二、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三、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1、印花税票及其管理 2、汇总缴纳的有关规定 3、印花税申报表
261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填表说明: ⑴ 适用范围:此表由印花税纳税单位填写,印花税监督代售(代扣代缴)单位不填此表。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填表说明: ⑴ 适用范围:此表由印花税纳税单位填写,印花税监督代售(代扣代缴)单位不填此表。 ⑵ 本表于次年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⑶ 大额缴款、贴花完税不论采取哪种方式完税的凭证均填本申报表。
262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⑷ 份数栏:填写当年已完税的各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总份数。
第二节 印花税的会计核算 ⑷ 份数栏:填写当年已完税的各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总份数。 ⑸ 计税金额栏:填写当年已完税的各印花税应税凭证所载计税的总金额。 ⑹ 已纳税额栏:已纳税额 = 计税金额×税率。 ⑺ 合计行 = 购销合同行至其他行的合计。
263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一、车辆购置税概述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64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 (三)车辆购置税的免税
265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四)车辆购置税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计税价格×10%
266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二、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三、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
267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268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269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为: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为: 大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小城市0.9元~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12元。
270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 下列用途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⑴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 下列用途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⑴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⑵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⑶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271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⑷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⑸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⑷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⑸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⑹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⑺ 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72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273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274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如表
277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一、房产税概述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2、房产税纳税人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一、房产税概述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2、房产税纳税人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房产税的税率
278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三)房产税的减免 依照税法规定,下列房产免缴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三)房产税的减免 依照税法规定,下列房产免缴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279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280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二、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281
第五节 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三、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填制
282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283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1、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二)土地增值税税率
284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之和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之和 2、计算增值率,即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之和×100% 3、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土地增值税税额=∑(每一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285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土地增值税作为对企业营业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一般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进行处理。
286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制
290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一、车船税概述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91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一)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1、征税范围 2、纳税人
292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具体税额标准,如表
293
税 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税目注释 一、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 每辆 480元至660元 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420元至660元 小型客车 360元至660元 微型客车 60元至480元 二、载货汽车 自重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和挂车以及客货两用汽车 三、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24元至120元 四、摩托车 36元至180元 五、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294
税 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税目注释 一、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 每辆 480元至660元 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420元至660元 小型客车 360元至660元 微型客车 60元至480元 二、载货汽车 自重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和挂车以及客货两用汽车 三、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24元至120元 四、摩托车 36元至180元 五、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295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三)车船税的减免 (四)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载客汽车和摩托车 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税额
296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3、 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3、 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4、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
297
第七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二、车船税的会计核算
298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概述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概述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299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2、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300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耕地占用税的减免 1、下列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⑴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耕地占用税的减免 1、下列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⑴ 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⑵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301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2、下列纳税人可享受耕地占用税减税照顾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2、下列纳税人可享受耕地占用税减税照顾 ⑴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⑵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302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具体税额标准如表
303
以县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 单位税额 1亩以下(含1亩) 1亩~2亩(含2亩) 2亩~3亩(含3亩) 3亩以上 10元~50元/m2 8元~40元/m2 6元~30元/m2 5元~25元/m2
304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四)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1、耕地占用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305
第八节 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二、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一)耕地占用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二)耕地占用税的会计核算
306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缴纳的税额为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307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 = 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308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核算
309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二、教育费附加 1、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和缴纳 3、教育费附加的会计核算
310
本章小结 本章介绍了几种小税种的概念、征税范围;阐述了计算应纳税额的各种方法;并对如何纳税申报进行了讲解。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