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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規劃 郭貞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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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貞伶,CFP® 成大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顧問 Mobile: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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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簡介 現職: 成大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顧問 高雄市財富規劃顧問協會 財務長 經歷: 日盛銀行資深經理
高雄市財富規劃顧問協會理事 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大專院校理財規劃實務教育宣導講師 學歷: 國立中山大學財務管理研究所碩士 專業證照: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 期貨商業務員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投信投顧業務人員 信託業業務人員 保險業務經營相關證照-壽險、產險、 銀行內部控制人員 投資型保險、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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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 為什麼退休需要規劃 退休金來源分析-退休金三支柱模式 如何進行個人退休金規劃 準備退休金的理財工具 退休規劃常犯的錯誤
退休規劃五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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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退休需要規劃 警示一:七成的老人依賴他人過活 內政部的統計顯示只有10%的老人可以過自己想過 的生活, 20%的老人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警示二:老人人口大增,政府與子女難負荷 警示三:95%的勞工領不到舊制退休金,新制退 休金又不夠用 警示四:醫療與娛樂費用成長率偏高 二者占退休後生活費用三成以上,規劃國外旅遊, 比重則更高。通膨率2%-3%為合理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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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人口大增,政府與子女難負荷 國人平均壽命延長,生育率愈來愈低 年別 (民國) 總人口 (萬人) 總人口成長率 (‰ ) 出生數 總
(人) 零歲平均餘命(歲) 男 女 86 2,168 9.87 32.5 1.77 73.0 78.6 90 2,234 5.57 26.0 1.40 74.1 79.9 95 2,279 4.43 20.4 1.12 74.9 81.4 98 99 2,312 2,316 3.59 1.83 19.1 16.7 1.03 0.91 76.03 76.15 82.34 82.66 資料來源: 經建會/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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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社會的意涵 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之定義,當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率達到 7%時,即達到高齡化(ageing)社會的門檻
當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率提高到14%時,則達到高齡(aged)社會的門檻 當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率從14%再提高到20%時,將達到超高齡(super-aged)社會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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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齡社會的現象 我國老年人口比率在民國82年已達7%,預測民國107年將攀升至14%,進入高齡社會。
根據此一老化發展趨勢,民國115年我國老年人口比率將達20%,進入超高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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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50年人口結構趨勢 千萬人 10% 20% 65歲以上 高齡人口 30% 38% 15-64歲 工作年齡人口 73% 67% 57%
3.0 千萬人 17年 2.5 15年 16年 10% 20% 65歲以上 高齡人口 2.0 30% 38% 1.5 15-64歲 工作年齡人口 73% 67% 57% 1.0 52% 0.5 15歲以下 少年人口 17% 12% 12% 10% 50 65 97 (2008) 114 (2025) 129 (2040) 145年 (2056) 資料來源:經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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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後,約每3.2個15~64歲工作年齡者,負擔1個65歲以上高齡者
未來高齡人口占工作年齡人口比例 18年後,約每3.2個15~64歲工作年齡者,負擔1個65歲以上高齡者 65歲以上高齡人口 15~64歲工作年齡人口 97年 115年 145年 1人 ______ 7.0人 1人 _____ 3.2人 1人 _____ 1.4人 資料來源:經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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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萬歲,青春老超人! 誰說,七十歲後反應變慢,出國自助旅行很危險?八十歲後記憶力變差,電腦、英文,通通學不會?九十歲後骨頭脆弱,不能做高難度動作?一百歲以上太過虛弱,不能獨處,不能出門?錯! 台灣最老碩士,98歲拿學位;最老牌花旦,93歲下腰舞劍;99歲最老乳癌鬥士說:老年生活真好~ 他們逆轉的關鍵在「心態」,積極的心態使人處於最佳狀態。 根據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蘭格研究,當老人把「那怎麼可能?」變成「為什麼不能?」改變自我設限的心態後,只要一星期,八十歲的老人就能變年輕。逆轉的關鍵不在生理,而是心態,積極的心態將使人處於最佳狀態。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第12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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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萬歲,青春老超人! 根據聯合國2009年版「世界人口老齡化」報告,全球老年人口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當中,在已開發國家,每5個人就有一個人60歲以上;到了2050年, 60歲以上的長者將近乎人口的三分之一。 不只全體人口走向老化,老人人口本身也朝向更高壽傾斜。光一個「老」字,已無法區隔差異。 The young old,65-74 歲 The middle old,75-84 歲 The old old,85 歲以上 台灣85 歲以上的老老人,從2000年的11萬人,到2010年近乎24萬人,增加了超過1倍。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第12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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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十年 活出二輩子 「退休的觀念該退休了!取而代之的,是以更具彈性的方式,持續不斷的工作。」 戴可沃(Ken Dychtwald)
未來的人只要體力許可, 必須工作到七十五歲。 彼得 杜拉克 「下一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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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pillar system)
退休金三支柱模式 (multi-pillar system)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Publicly managed pillar privately managed pillar voluntary pillar 社會福利 (政府提供資助) 企業提撥 (強制提撥計畫) 個人儲蓄 「三支柱」模式由世界銀行在1994年發表研究報告《防止老齡危機﹕保障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Averting the Old Age Crisis: Policies to Protest the Old and Promote Growth (1994))中向各國推介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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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經濟安全—三層制保障 享受人生 一般水平 基本生存 個人責任 個人儲蓄、 保險、 投資 企業責任與福利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休金
政府責任 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年金國民年金 享受人生 一般水平 基本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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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三支柱 社會福利 企業提撥 自己準備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勞保老人給付、 勞基法、 勞保年金 勞退條例、 公保養老給付、
軍保退伍給付、 國民年金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撫基金…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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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舊制(一次金) 給付資格 服務年資: 同一投保單位滿25年 年齡暨年資: 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
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 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 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 給付公式 (前三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年資前15年 每滿1年發給1個月 年資15年以上每滿1年發給2個月 最高45個月為限,但合併60歲前,最高50個月為限。 請求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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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年金 98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據內政部統計,60歲以後平均餘命22年,而96年勞保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平均年齡為57.76歲,平均每件老年給付金額僅107萬餘元,實不足以保障勞工退休後平均22年或更長久之老年生活所需。 *舊制勞保給付係一次給付,易因通貨膨脹而貶值,或因投資不當、供子孫花用、甚或遭人覬覦騙取而瞬間一無所有,致使老年生活頓失依靠,也無法確保其遺屬之長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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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給付之優點 年金給付與一次給付雙軌併行,勞工或其遺屬可自由選擇。 提供被保險人或其遺屬長期且安定的生活保障。
活到老領到老,保愈久領愈多,年金得相互轉銜,保障完整 。 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勞保年金給付金額即隨同調整,領取年金可以避免因通貨膨脹導致給付縮水。 提供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基本生活保障。 老年年金3,000元 失能年金4,000元 遺屬年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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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年資計算方式 例如:實際投保年資16年3個月15天,則以「16又12分之4」年(16.33年)計算核給
本次勞保條例修正施行後,不論是「三種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於計算給付標準時,如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計算至小數第二位為止,小數第二位以下四捨五入)。 例如:實際投保年資16年3個月15天,則以「16又12分之4」年(16.33年)計算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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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 1、年金及老年一次金: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 2、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仍同舊制規定,退保之當月起前3年之平均。
3、同時受僱2個以上投保單位 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最高等級。但連續加保未滿30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100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7%(原為6.5%)計算,與就業保險費率1%合計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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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請領要件 【老年年金】 1、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 2、被保險人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
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 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且不適用修正條文第58條第5項 (請領年齡逐步提高) 及第58條之2(展延或減額)規定。 【老年一次金】: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 (給付標準同舊制老年給付,每滿1年發給1個月,逾60歲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 ) ★請領年齡逐步提高: 自年金施行之日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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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給付標準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 % + 3,000元 2、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依下列二種方式擇優發給: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 % + 3,000元 2、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第2式較有利) 舉例 陳先生60歲退休時,保險年資35年又5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32,000× (35+6/12)×1.55%= 17,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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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展延年金 ★每延後1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舉例
陳先生繼續工作延至63歲退休, 保險年資38年又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38+4/12)×1.55%×(1+4% × 3)= 21,2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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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減額年金 ★保險年資滿15年,尚未符合老年年金請領年齡者,每提前1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減給4%,以提前5年請領為原則。 舉例
陳先生57歲退休時, 保險年資32年又11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33×1.55%×(1-4% × 3)= 14,4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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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年金給付 請領要件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所定之身心障礙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失能年金】
★ 失能程度未達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者,仍同現制發給一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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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年金給付 給付標準 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2、最低保障4,000元 ★發生職災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除發給年金外,
另加發20個月職災失能一次金。 舉例 張小姐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 保險年資20年又6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20+7/12)×1.55% =10,208元 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32,000×20個月=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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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年金給付 加發眷屬補助 ★配偶或子女符合條件者,每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舉例 張女士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有眷屬2人, 保險年資20年又6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20+7/12)×1.55% ×(1+25%×2) =15,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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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請領要件 1、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 2、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3、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第58條第2項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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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最低保障:3,000元
★職災死亡:除發給年金外,加發10個月職災補償一次金 *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死亡: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舉例1 李先生在加保期間死亡,保險年資 25年又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每月年金金額:32,000×(25+4/12)×1.55% =12,564元 如其為職災事故,再加發:32,000×10個月=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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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給付標準 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50%發給 *領取老年年金或失能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保險年資滿15年,並符合第58條第2項一次請 領老年給付條件,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 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50%發給 舉例2 周先生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保險年資25年又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原領老年年金金額:32,000×(25+4/12)×1.55% =12,564元 改領每月遺屬年金金額:12,564×50%=6,2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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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遺屬加計 ★同一順序遺屬有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舉例3 李先生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年又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25+4/12)×1.55% ×(1+25%×2) =18,846元 舉例4 例2周先生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保險年資25年又3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遺有配偶及2名子女。 原領老年年金金額之50%: 6,282元 每月年金金額: 6,282×(1+25%×2)=9,4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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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與國保之銜接與競合 一、勞保與國保之老年年金給付得同時請領。
二、未達請領勞保老年年金之年限條件,而併計國保年資後已符合者,亦得請領勞保老年年金。 三、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如具有國保年資者,得依勞、國保各保險規定分別核計相關之年金給付。 四、被保險人發生失能或死亡保險事故,如被保險人或其遺屬同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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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法」於96年8月8日由總統令公布,自97年10月1日起開始施行,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97年7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條文,將農保與國保脫勾。 主要納保對象為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之25歲至未滿65歲國民。 給付項目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並整合現行敬老津貼及原住民敬老津貼。 34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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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手續 本局以戶役政之國民基本資料為準,再比對各項社會保險資料,將符合前述國保加保資格者主動納保,喪失加保資格者排除納保,被保險人不需向本局申報加保或退保。 35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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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保險費率 施行第1年之保險費率為6.5% 。 施行第3年起調高0.5%(即7% ),以後每2年調高0.5%,至上限12%。但精算結果如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則不予調高。 國民年金保險費自100年4月1日起按保險費率7%計收,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月自付保費由674元調漲至726元 36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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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 月投保金額 施行第1年依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目前為17,280元)定之。
施行第2年起,投保金額於主計處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即按該成長率調整。 37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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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概述 給付項目 身心障礙 老年 死亡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年金給付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喪葬給付
遺屬年金給付 38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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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概述 給付項目-老年 國保開辦時 已年滿65歲以上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000元 (相當於敬老津貼) 國保開辦時 未滿65歲
不需繳費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000元 (相當於敬老津貼) 符合資格 國保開辦時 未滿65歲 繳納保費 年滿65歲時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累計年資 55歲起每月3,000元 至年滿65歲前1個月 不需繳費 符合資格 年滿55歲之 原住民 繳納保費 累計年資 年滿65歲時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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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概述 給付項目-身心障礙 參加國保期間 遭遇之傷病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參加國保前 已符合 年滿65歲時可改領老年年金給付
(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年滿65歲時可改領老年年金給付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參加國保前 已符合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4,000元 符合資格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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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概述 給付項目-死亡 年滿65歲 以後死亡 遺屬年金給付 65 歲 喪葬給付 未滿65歲 參加國保 期間死亡 遺屬年金給付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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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 申請資格及年金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或曾參加本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自年滿65歲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42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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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並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經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者,如同時符合勞保之請領規定,僅得擇一請領。 符合條件者,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年滿65歲時得改領老年年金給付。 43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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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年金給付金額 月給付金額=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如計算所得金額不足4,000元,且無欠費及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情形,按月發給基本保障4,000元 保險年資 計算至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當月為止 被保險人具有勞保年資者,其勞保年資可併入計算 4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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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年金給付 年金給付金額 例1:小張參加國保10年,不幸重殘,經計算
17,280元x10年x1.3%=2,246元(不足4,000元) 每月核發基本保障4,000元 例2:小李參加國保20年,不幸重殘,每月可領 17,280元x20年x1.3%=4,493元 4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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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申請資格及年金給付金額
被保險人於首次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並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而無排除規定情事者,得申請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月4,000元。 符合條件者,自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年滿65歲時得改領老年年金給付。 46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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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申請資格及年金給付金額 排除規定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身心障礙年金或一次金。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最近1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以上。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合計500萬元以上。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47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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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給付 申請資格及給付金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滿65歲前) 死亡按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 以月投保金額17,280元為例
可領取17,280元x5個月=86,400元 由支出殯葬費者領取,但以1人為限。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應協議其中1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則由勞保局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48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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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 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遺有符合資格遺屬
配偶及子女 父母 祖父母 孫子女 兄弟、姊妹 遺屬順位 當序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之遺屬不得請領。 當序遺屬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後順位之遺屬亦不得請領。 49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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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年金給付金額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 遺屬1人 3000元 依計算金額 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遺屬2人
遺屬3人以上 3000元×(1+25%)=3750元 3000元×(1+50%)=4500元 依計算金額×(1+25%) 依計算金額×(1+50%) 不足3000元 3000元以上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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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年金給付金額 (2)領取身障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原領身障年金或老年年金×50% 3000元 依計算金額 遺屬1人
不足3000元 3000元以上 3000元 依計算金額 遺屬1人 3000元×(1+25%)=3750元 依計算金額×(1+25%) 遺屬2人 3000元×(1+50%)=4500元 依計算金額×(1+50%) 遺屬3人以上 51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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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屬年金給付 年金申請及核付 年金核付 年金停發 符合請領條件者,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應停止發給之當月或死亡當月止。 自次月起停止發給
配偶再婚 扶養子女之未滿55歲配偶,其子女不符請領條件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不符請領條件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失蹤 52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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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給付相關注意事項 年金給付之擇領 請求權時效
同時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請求權時效 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年金給付請求權,係以每月應發放之年金逐期認定。 5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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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三支柱 社會福利 企業提撥 自己準備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撫基金… 等 勞保老人給付、 勞保年金
公保養老給付、 軍保退伍給付、 國民年金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撫基金…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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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舊制(一次金) 自請退休 (1) 10 年 60歲 (980331勞動基準法第53條修正案 ) (2) 15 年 55歲
(1) 10 年 60歲 (980331勞動基準法第53條修正案 ) (2) 15 年 55歲 (3) 25 年 強制退休 (1) 65 歲 (970514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案) (2)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 年資前15年 每滿1年發給2基數 年資15年以上 每滿1年發給1基數 最高45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滿半年者以1年計 請求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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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改制? 勞工難以符合勞基法之退休金請領要件 勞基法所定要件嚴格
台灣中小企業(占97% )平均生命期只有13年故勞工常因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致無法累積工作年資 勞工平均8.3年轉換一次工作 雇主退休金成本不易估算 一次確定給付,雇主負擔沈重 準備金提撥多寡與勞工能否領退休金無必然關係(依法提撥之事業單位僅10.22% ) 提撥之資金無法融資使用 影響中高齡者就業 「看得到、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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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專戶為主,年金保險為輔 二、勞工退休金累積帶著走
勞工退休金新制特色 一、個人專戶為主,年金保險為輔 雇主應按每月工資6%(或以上)為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僱用勞工人數20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同意,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後,可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 二、勞工退休金累積帶著走 勞退新制施行後,選擇新制之勞工於工作期間, 雇主所為其提繳之退休金,可以累積帶著走, 並不因其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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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特色 三、仍得請領資遣費 四、勞工得自願提繳退休金並享有稅賦優惠
勞工除每月有雇主按月為其提繳之退休金外,如於新制後,遭雇主依法定事宜資遣時,其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雇主仍應發給資遣費。每滿1年給與0.5個月平均工資,最高發給6個月均工資。 四、勞工得自願提繳退休金並享有稅賦優惠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 6% 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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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特色 五、勞工退休金有最低保證收益 六、年滿60歲,即可請領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
2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 六、年滿60歲,即可請領退休金 新制實施後,不管是否仍在職,只要年滿60歲皆可請領退休金,勞工可自行向勞保局申請。 工作年資滿15年請領退休金者,應請領月退休金;但未滿15年者,則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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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特色 七、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可請領死亡勞工之退休金 勞工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得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一次退休金。
已領取月退休金勞工於平均餘命前死亡者,停止給付月退休金。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剩餘金額,得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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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新制特色 八、投保延壽年金,保障長壽生活 九、雇主經營成本明確
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以作為未來存活超過平均餘命時之生活所需。 九、雇主經營成本明確 雇主應按每月工資6%(或以上)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經營成本明確易估計,可減少為規避退休金而藉故資遣、解僱員工之勞資爭議,有利企業競爭力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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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金
勞基法舊制與勞退新制的比較 舊 制 項 目 新 制 勞動基準法 法 源 勞工退休金條例 確定給付制 制 度 確定提撥制 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金 提撥數額不清楚 提 撥 雇主:≧勞工每月工資6% 勞工:自提≦每月工資6% 提撥數額可查詢 適用勞基法勞工 適 用 對 象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勞工 中央信託局 收支保管單位 勞工保險局 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 退休金計算 每月工資(依提繳工資分級表而定) 工作年資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年資計算方式 退休金之提繳年資 毋須在同一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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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舊制與勞退新制的比較 舊 制 項 目 新 制 工作年資滿25年, 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 或工作滿10年,年齡達60歲
舊 制 項 目 新 制 工作年資滿25年, 或工作滿15年,年齡達55歲 或工作滿10年,年齡達60歲 得自請退休 請領條件 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皆可請領;未滿60歲死亡,由遺屬一次領取 (1~15年)×2基數+(16年~)×1基數≦45基數 【基數:月平均工資】 給與標準 (6%×提繳工資× 12個月×年資)+投資累積收益 領取一次退休金 給與方式 年資滿15年領月退休金 年資未滿15年領取一次退休金 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 資遣費 每滿1年給與0.5個基數,最多給與6個基數 雇主 退休金所有權 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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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三支柱 社會福利 企業提撥 自己準備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撫基金… 等 勞保老人給付、 勞保年金
公保養老給付、 軍保退伍給付、 國民年金 勞基法、 勞退條例、 退撫基金…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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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個人退休金規劃 步驟一 確認退休目標 (1)預定退休年齡 (2)期望退休後生活水準 步驟二 了解自己的退休金缺口
(1)退休後生活總需求 (2)計算目前已有的退休準備 (3)上述1減2即為退休金缺口 步驟三 分析個人投資風險承受度 步驟四 尋找合適自己的資產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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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退休後生活水準-退休金需求分析 1.根據目前的生活水準作調整,退休月支出現值調整率的概念
退休後生活費現值=目前生活費-退休後預計可減少的支出項目與金額(如子女生活費、教育費、房貸、保費、上班通勤費、治裝費)+退休後預計增加支出項目與金額(如休閒娛樂、旅遊、醫療保健、看護費) 2.根據退休時的收入作調整(退休後所得替代率) 3.不管目前得收入與支出,完全按自己的理想重新計算退休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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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己的退休金缺口 薪資替代率 ( Income Replacement Ratio ) 期望退休生活支出 薪資 (所得) 替代率 =
替代率 = 期望退休生活支出 退休前的薪資 擬定理想中的所得替代率 計算每月所需之退休金額度 計算退休生活費用總額 計算退休時可領到之政府及企業退休金總額 計算退休金缺口 計算每月需儲存之金額 選擇適當的投資理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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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T 字帳 … PV? 85歲上天堂 A C + B 現在年歲 FV? 60歲退休 投資儲蓄,日積月累 退休給付
退休後所有預期花費之現值,理想值為最後月薪資之 50%-70% 投資儲蓄,日積月累 + B … 退休給付 如果A+B<C: 則建議延後退休或設法增加收入與減少開銷 如果A+B>C: 則可如期退休或提早退休,生活水準可以考慮提高或者挪出一部分儲蓄從事較高風險投資,或購買年金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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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多少退休金才夠用?1/2 目標資產 目標負債 25歲 A公司 85歲 65歲 退休目標 35歲B公司 通貨膨脹3% 預期報酬6%
希望達到60%所得替代率=4.8萬元 4.8萬12=57.6萬(年)退休總需求:882.65萬 BGN 勞保老年給付:4.39萬50=219.5萬(Max.50個基數) 企業退休金:8萬45=360萬 個人儲蓄屆時應達: =303.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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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多少退休金才夠用?2/2 王先生若打算以平均報酬率6%的共同基金來籌備退休金,每月需提撥的金額:
fv=303.15萬元 i=6 n=30 pmt=3.6萬元 3.6萬元/12=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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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多少退休金才夠用? 復邦於98年6月(30歲)進入A公司,薪資30,000元 預計65歲退休、平均餘命20年、所得替代率70%
個人薪資成長率3% 、預期報酬率6% 退休後通貨膨脹3% 65歲退休時薪資84,416 、退休後每月生活費59,091 每月領到勞保老年年金28,783 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月退休金26,284 每月尚不足59,091-28,783-26,284=4024 於退休時之資金缺口727,385 BGN PMT=4024、 N=20X12、 I=(6%-3%)/12、PV=72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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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年金給付試算表 年齡:65 歲 0個月 最高60個月之平均投保薪資:43,900 元
年齡:65 歲 0個月 最高60個月之平均投保薪資:43,900 元 參加保險年資:35 年又 3 個月(保險年資滿15年以上,始可請領年金給付) 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兩式擇優發給): 第一式計算金額:17,992 元。 第二式計算金額:28,783元。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勞委會試算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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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試算表 個人目前薪資:30000元 個人退休金投資報酬率(年):6% 個人薪資成長率(年):3% 退休金提撥率(月):6%
預計選擇新制後之工作年資:35年 結清舊制年資移入專戶之退休金至退休時累積本金及 收益(請自行輸入):0元 退休可領累積本金及收益:3,687,103元 每月可領月退休金:26,284元 (預期報酬6%、平均餘20命年) 每月可領月退休金之金額佔最後三年平均薪資比例: (所得替代率)33.02% 勞委會試算網址: 1.預期報酬率如 何設定才合理? 2.是否已考慮通 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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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退休金的理財工具 (1)股票 價值投資法 (2)基金 股債資產配置 (3)投資型保單 變額萬能壽險 變額年金 1.有無附保證機制
2.有無解約費用 3.投資組合及標的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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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規劃常犯的錯誤 (1)起步太晚 (2)存得太少 (3)退休金的投資運用過於保守 (4)退休早期花費太多
(5)未定期〈或發生重大變動時〉調整退休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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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規劃五大風險 (1) 長壽風險 平均餘命不斷延長 (2) 通膨風險 (3) 資產分配的風險 退休資產分配不當,過度集中同一種工具
(4) 提領風險 初期提領比例過高或投資報酬率下降等 因素,讓後期退休生活水準下降 (5) 健康醫療等額外支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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