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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 李建中 教授 簡報者 : 張凱帆 簡報日期 : 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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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導老師 : 李建中 教授 簡報者 : 張凱帆 簡報日期 : 2008/06/19
BOT 對於公共財私有化之探討 指導老師 : 李建中 教授 簡報者 : 張凱帆 簡報日期 : 2008/06/19

2 簡報大綱 背景、問題產生 公共財背景、定義、特性、需求與供給 公共財產生的問題 公共決策與政府、補救方法 小結 實際情況、討論
公共財私有化相關討論 結論、心得、省思

3 背景 由於人口大量集中,使得都市土地細分情況嚴重,想要有大面積土地從事開發行為相當不易,除了公有土地、企業以往囤積的土地或現已廢棄不作工廠使用而轉作他用之土地外,已少有大面積的土地開發機會。再加上「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及預期未來土地上漲的心理下,許多地主往往不願將土地出售,尋求「使用權的出租」,便成為未來土地開發的新趨勢。

4 背景 基於上述理由,BOT (Build-Operate-Transfer) 開發方式乃因運而生。因為對土地所有權人而言,BOT開發方式可以讓其繼續保有土地所有權,而且獲得土地開發的利益;而開發權利人不僅可以低價取得開發所需土地,同時也可依擬定的營運計畫獲取開發利益,可謂是個「雙贏」的開發方式。

5 問題產生 簡言之,BOT開發方式乃基於減少政府財政負擔及有效利用民營企業經營效率、資金充沛等要素而提出,過去多應用在公共建設民營化的開發策略上。乍看之下,政府似乎不僅不需投入大筆經費,便可使民眾有更多可用的公共空間,更可收取權利金替納稅人賺錢,但仔細探究,卻突顯出「公共財私有化」的危機。

6 問題產生 一旦公共財私有化,便很容易使公共財變成昂貴的商品,因為委外對象或民間參與對象既然是營利單位,他們便必須在委託年限內,設法逐年攤還投資成本,因此勢必提高價格以便在最短時效內達到回收目的,因而忽略了公共財的公共性。此外,因為要快速回收,甚至會迫使這些受託單位改變經營策略,造成服務品質可能比政府經營的還差。就目前委外經營的案例而言,民眾大多得付出額外的使用價格,使得經濟上的弱勢民眾,被迫無法使用這些公共財,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7 定義 「公共財」是由「Public Goods」直譯過來,是1970年第二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遜(P.A. Samuelson)在1953年以精湛文章提出來的。 具有獨享與可排他性的物品, 稱為私有財; 具有共享與無法排他兩項特性者,稱為公共財。 知識是世上最大的公共財。 為達最大經濟效率, 公共財常需免費提供。 公共財的定義: 公共財具有非敵對性與非排他性兩項特性。 公共財是相對於私有財而言的。並不是政府提供的財貨都是公共財,公共財是指在同一期間內可以同時提供效益給兩個以上的經濟個體,而且具有集體消費,滿足公共慾望且由政府預算提供財貨。

8 公共財的背景 外部性是指人的行為對其他人產生的影響,外部性有正有負。
搭便車指的是別人付出成本,自己坐享其成。在處理和眾人有關的事務時,搭便車的情形很普遍。 草原的悲劇是指當許多人共同擁有某種資源時,每個人基於各自利害的考慮,而採取對自己有利的行為,最後會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例如:日月潭國際煙火節表演,如果需要購買門票入場才能觀賞煙火表演,那麼要賣出門票會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這是因為大家都會想到,不需要門票也可以看到煙火表演(不具排他性),所以有些人將會想要搭便車,由他人付費,自己坐享其成;但是如果所有人都抱持這種想法,國際煙火節的經費將會因為無著落而停止。 公共財還有一種問題,就是所謂的「公共財的悲劇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也就是如果有一種公共資源是每個人都能自由使用,那使用者通常不會想到自己做的事可能會傷害到別人,結果,每個人都會忽略了公共利益。

9 公共財與經濟效率 公共財具有的無法排他性,產生「搭便車」問題, 使自由市場產量偏低。 共享性使市場需求線是由個人需求線的「垂直」加總而成。
假設社區中間有塊空地,如果蓋起公園,大家共蒙其利,可是誰來擔負公園的成本?如果社區裡有100人,蓋一座公園需要100萬元,公園蓋好之後,每個人可以從休閒遊憩中得到2萬元的效益。因為公園是非獨享性的,所以這座公園可以產生100×2=200萬元的效益。公園值不值得蓋?顯然值得。但是如果沒有一個機制,可以讓大家共同分擔建設公園的成本,每個人都等別人把公園蓋好之後,再利用公園的非排他性,讓自己享受到2萬元的淨利益。結果是空地永遠不會變成公園。

10 公共財的特性 消費上的「非互斥性」(non-rivalry); 供給上的「不可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

11 公共財的特性(續)

12

13 公共財 公共財市場需求是個別消費者需求的垂直加總。 消費的邊際社會利益MSB,是個人需求曲線D1及D2的垂直加總。
最適提供數量是邊際社會利益和邊際成本的交點,E點所決定。 公共財有別於一般的財貨,容易產生搭便車的心理,因此對於公共財的需求往往偏低,但是如果已知公共財的負擔由他人支出,那麼公共財的需求則會呈現比真正需求要高的結果(因為成本無須自己負擔)

14 共同資源 草原的悲劇:毫無限制的取得資源,造成過度使用而使資源枯竭的現象。
當草原是共同資源,每個牧羊人均可使用時,使用數量是QP,MB=MPC。 從社會角度來看,最適使用量應該是QS,MB=MSC。 今天,這種問題則明顯發生在全球捕魚業上。公共漁場的魚任人捕撈,於是每個國家都想派出更大的捕魚船隊去捕更多的魚。隨著愈來愈多捕魚船出海,魚量急速銳減,而每個人的捕魚成本跟著提高。的確,目前的證據顯示:拜現代工業化捕魚技術之賜,漁船捕魚的速度已遠超過魚類繁殖的速度了。

15 公共財 公共財與共同資源有一重要區別:公共財的使用,並不會減損他人的使用數量,也就是公共財具非敵對性。因此,草原的悲劇不會發生在公共財上。
公共財有免費搭便車的現象。某些人即使不支付 金錢,仍然可享受國家的保護,或國家公園的美 麗。 免費搭便車 即使不付一毛錢,民眾仍然能夠享受公共財的利益。

16 公共財的供給 對於公部門提供的公共財,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取捨; 時空條件的改變,會影響政府提供公共財的範圍和程度。 公共財由政府提供的理由:
1.由於公共財具非排他性,所以無法透過價格機能作有效提供。 2.因為具有整體性使得公共財在供給量方面不能分割,因此公共財的提供必須耗用巨額資金,須由政府之預算來提供。

17 公共決策與政府失靈 提供公共財:包括國防、司法與基礎建設; 管理自然獨占產業; 讓外部效果內部化;
在不損及經濟效率之原則下,減輕調整與競爭帶給社會的成本; 採取適當的所得重分配與公共支出措施,改善貧富不均。 公共財是政府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而司法、國防、交通等公共財,也都是維持市場良好運作的重要關鍵。但是在所有的公共財當中,有一個非常核心的公共財,就是「好的政府」;因為政府的好壞,決定了所提供公共財的好壞。 問題是,既然「好的政府」是公共財,就會同樣有搭便車的問題。大家都想要有好的政府,但是又不想承擔參與公共事務的成本 。 培養個人對於公共利益的責任感,以及讓個人從服務公共利益中獲得金錢以外的成就與滿足感,是克服搭便車問題的有效手段之一。

18 公共決策與政府失靈 市場失靈時有賴政府介入, 但不表示問題可獲得改善。
政府失靈指的是政府干預經濟事務所引發的不良副作用, 以及政府能力與公共決策制度的限制。 引發政府失靈的因素。 (一)公共財造成市場失靈的原因: 1.由於公共財具備非敵對性與非排他性兩大特性,將導致價格機能失效,有些消費者不會主動表示他對公共財的邊際偏好,而寧願成為「坐享其成」的人,產生免費的心理。 2.由於消費者有動機隱藏偏好,即使不付費也不會被排斥於享受公共財利益之外,其他消費者也會仿效,則公共財即無法由自願市場型態得到融資,而引起市場失靈。 3.由於消費者不願真正表達偏好,生產者決策面臨訊息缺乏的問題,從而無法決定最適生產數量。

19 補救市場失靈的方法 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 所得重分配 提供公共財 價格管制
政府介入解決市場失靈的方法就不只侷限於自身提供公共財,如果透過界定與監督私人產權,可以高效率的提供公共財,這會是政府在公共財管理經營方面的好選擇。

20 小結 瞭解公共財如何影響資源配置,將使我們洞察競爭性市場充分而有效地運作。這些現象的分析亦有助於決定何種政策將改善資源錯誤配置的問題。所以經濟學家在評估公共政策時,會檢查體系中構成無效率之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干涉將會使之獲利。因此政府依柏拉圖效率將國家的資源重新分配,使人人受益,並減少社會問題。 

21 小結 現實世界並不是一個交易成本為零的世界,當交易成本高至無法進行私人協商時,市場機制將無法使資源流向最能使資源發生極大效用之人,因此國家建立財產權制度,絕不能忽略了交易成本的存在。私有財的財產權制度必須留意私人間執行與交換的交易成本,而公共財制度則不能忽視公共管理與制訂政策的交易成本,而究竟選擇私有權或公共所有權制度,應參酌私人間執行與交換的交易成本,與公共管理、政治協商等成本間的比較與評估。

22 實際情形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公家單位部門希望能夠將資源有效運用,於是運用BOT (Build-Operate-Transfer)的開發方式,推動許多重大開發案。表面上,BOT開發方式可以讓公家單位替納稅人賺取稅額,以及開發權利人開發土地而受惠,達到雙贏的局面。但是實際上卻潛藏「公共財私有化」的危機。 這些珍貴的自然資源是屬於全國民眾的,屬於公共財,人民可享有這些資源的分配權與決定權。然而,財團爭取開發案的本質是追求利潤,將國家資源財產當作私有財,這與政府為人民福祉的經營理念是完全不相同的。

23 實際情形 舉例來說,阿里山BOT案阻礙當地居民生存權及住民文化的發展;台北市小巨蛋嚴重虧損卻要市民買單;大巨蛋建地破壞古蹟、老樹;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環評尚未通過,廠商卻先粗暴施工,違法傾倒廢土;陽明山溫泉旅館開發案列為軍事機密而規避環評;高鐵行經苗栗、雲林段有嚴重地層下陷問題,通車安全堪憂……等等。很明顯地看出以BOT方式進行國家開發案引發爭議不斷,且不難看出廠商唯利的心態。

24 討論 陽光、空氣、水、土壤等等,是所有生物賴以維生的自然資源,也就是說,所有物種都應當擁有這些公共財的基本權利,它不應有排他性、與獨占性。倘若公共財無法被公權力保護,變成特權階級發財的資本,小市民連捍衛自己生存的條件都不可得時,這就不只是個環境問題,而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25 討論 特別是台灣的面積這麼小,用當前的行政區域來劃分環境資源的所有權是沒有意義的。每天有多少汽車是橫跨好幾個縣市來排放污染,一根煙囪所排放的污染物也是空飄跨越數個縣市,一間工廠創造財富所需的水、電,可能是另一個行政區的人民犧牲自己公共財的結果。 因此,建立在狹隘的地域觀念所持的開發理由,往往都是自私、缺乏社會正義、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行為;

26 討論 確保每個人都賴以維生的公共財能夠不虞匱乏,是社會正義的彰顯,也是政府職能的表現。依賴自然資源而生存的人類,不能因為某些拳頭比較大的人的利益,政府就可以剝奪他人原本應當共有的資產。特別是公共財的損失,所造成的風險,並不見得是共同承擔。 王永慶的台塑鋼鐵廠,可以造就他個人、地方派系、某些政客的財富,但是犧牲台灣雲林段的海岸線、犧牲全世界珍貴的中華白海豚、犧牲沿海蚵農的生計,就是不該。因為這不只是個環保問題,這是社會正義的問題。

27 公共財能夠私有化嗎? 人民捍衛公共財而成功的例子是有的。在2000年4月曾因玻利維亞自來水公司民營化,而引發科恰班巴市(Cochabamba)的民眾抗爭事件,欲迫使該公司退出玻利維亞,此活動最終結果證明了公眾參與的力量,捍衛自身的權利。

28 如何做才能避免公共財私有化? 引用「2007全國NGOs環境會議」所討論的結論:社會大眾必須多瞭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監督的立場,監督政府審查機制,監督財團不當的開發行為,並重新謹慎思考我們能為自己的家園留下什麼。

29 政府與一般民眾 對於台灣當局正將屬於全體人民共有的環境資產,像是國家公園、觀光景點、甚至海岸線這些稀有、脆弱,無法回覆的自然資源,以BOT的模式,以建設水庫的模式、以水電補貼模式,漸漸將這些珍貴的水與土地資源交由財團寡占。而財團們製造環境污染與破壞,則由社會全體民眾承擔。在政府「經濟與環保是對立兩方」的政策下,一般民眾,皆不知自己擁有和享有自然資源的分配權與決定權,進而任由財團寡占環境資產,使貧富差距越發懸殊。

30 問題癥結 目前「促參法」的癥結在於,國家的資源像是國家公園、風景區、文化資產與國土規劃,這些是珍貴的、重要的國家根本。而企業的本質是追求自己的利潤,與國家的經營面向是完全不同的。企業要求快數回收、營利的,這樣的追求下,造成台灣的環境品質差,資源價格高,完全忽視了「公共財」的精神,僅看到這是公共財商品化與私有化的問題。 「促參法」等制度的設計是中性的,其實最關鍵的還是執行的人,但人心往往是最不可靠的。目前台灣的「促參法」狀況是企業綁架政府,其實現在所有的環境議題,都會回到「土地」本身。

31 結論 從經濟學的角度觀察公共財與私有財的區分,並非以道德感為區分,而是以效率為標準,基本上,一項財貨盡量由私人提供,可藉由市場交易使財貨最終流向認定價值最高者處,對財貨的利用較有效率,但若一項財貨無法適應市場機制,即如全由私人提供會產生不效率,則政府應設法介入。但是政府介入並非只全由政府擔任生產者,事實上,建立明確且具執行力的財產權制度,也是政府介入的一種,而且可能是一種較高效率的介入方式。

32 結論 公共財的非獨享性(非競爭性)特徵,使市場對於公共財的配置發生供給過少的失靈,也就是說,市場機制在公共財的生產上是失效的,如依傳統經濟學理論,此時關於公共財的生產需依靠政府的干預與管理,尤其是由政府自行提供,費用則由徵稅支應,至於政府如何確定某項公共財是否值得生產及生產數量,則依成本/收益分析為判斷依據,即評估一經濟項目所需花費成本,以及完成該項目後所能帶來的收益,只要收益大於或至少等於成本,該公共財即值得生產。

33 心得 政府提供公共財有一些困難存在。首先面臨的是,就社會整體層面而言,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不易操作,社會成本與社會利益的計算並不容易。其次,政府提供公共財後,對於公共財的維護與經營,由於組織龐大、科層複雜,在管理上常是低效率的,而一般人對於公共設施不如對自己財產般的珍視,更是造成政府經營公共財的困難。 當台灣高鐵公司在資金籌措遭遇困境、興起不如放棄的動作表示之際,當時的交通部長林豐正曾明言,一旦台灣高鐵果真棄守,政府將扛起興建高鐵的任務,原因是:高鐵是社會公益。部長的意思應是高鐵裨益全民,能被全民共享,由政府來做天經地義。姑且不提既然如此,為何不從一開始就由政府來興建高鐵,而要花下如此多的寶貴人力、物力來從事BOT這麼一件相互矛盾之事,就只針對高鐵是社會公益這個觀念來談,也恐怕都很有商榷餘地。

34 心得 其實就某一類的政策主張,在本質上並不適合進行意見調查,至少不應該以民意調查作為該不該做的標準。其理由除了民眾可能並不具備有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外,更重要的是政策投入是一項公共財(或者可說是準公共財),而公共財有別於一般的財貨,容易產生搭便車的心理,因此對於公共財的需求往往偏低,但是如果已知公共財的負擔由他人支出,那麼公共財的需求則會呈現比真正需求要高的結果(因為成本無須自己負擔)。

35 心得 所以說公共財的「需求顯示」一直是困擾公共經濟學者的問題。如果問你願不願意出錢興建公園,那麼由於興建的利益無法歸個人所得,則對於公園的需求則明顯的比實際的需求低。但是如果提議在某縣興建國際機場,經費與土地由中央負責,那麼這項投資不會有人反對,需求則會比實際的需求要高,這也是造成台灣當前的地方建設極可能過度投資的原因。

36 省思 曾獲聯合國環境獎首獎的巴西庫里堤巴市前市長傑米雷勒,在台北市舉辦的2005年「城市領袖對話」中指出:「錢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我們的心態」。以此檢視政府採用BOT開發方式來解決財政窘困的問題,是心態上的根本錯誤。如何從永續發展理念及多元化面向,擴大公共參與,然後針對不同屬性的國有土地及公共建設進行「適性發展」,恐怕才是應有的心態。國土不會增加,但很可能因錯誤的政策而流失,豈可不慎?

37 參考文獻 中文文獻 黃璀娟 (1995),「開放經濟下公共財之生產決策與國際協商」,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研究所博士班博士論文。
張順勝(1980),「以公共財的觀念來分析我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的規劃理念」,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論文。

38 ~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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