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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尺度標註及符號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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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前言 工作圖(Working Drawing)中的「尺度」(Dimension) 標示和註解(Notes),是為了讓設計物能夠正確傳達意
義,故以線條、文字註解等方式,標註在視圖中,作為 物件尺度、大小、相關位置及必要說明的描述,以完整 表示物體的形狀與大小。工作圖上所標註之尺度,並非 為繪圖或設計人員所用,它必須能符合設計鏈(Design Chain)上之生產、組裝、操作、終端使用者等環結之 需要。 現在有許多產品提供DIY的組合方式,此時產品與使用 者的溝通,就必須利用一張張的工作圖。為了讓消費 者能順利組合完成,正確的圖面與尺度標註,就更顯 得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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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包含了長度、角度、錐度、斜度、弧長、直徑、半徑、面積、體積等,而在專業的工程繪圖中,尺度標註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圖1-1):
1-1 尺度界線、尺度線、箭頭及數字 尺度包含了長度、角度、錐度、斜度、弧長、直徑、半徑、面積、體積等,而在專業的工程繪圖中,尺度標註通常包括以下要素(圖1-1): ‧尺度界線(Extension Lines) ‧尺度線(Dimension Line) ‧箭頭(Arrowheads) ‧數字(Number) ‧指線(Leader) ‧註解(Notes) ‧一般符號(General Symbol) 圖1-1 各種尺度標註之表示。 小事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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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尺度界線 關於尺度界線之意義說明如下: 又稱為延伸線或尺寸界線。
通常與尺度線垂直,為表示物體之尺度範圍而延伸至視圖之外,並依照CNS3之規定,以細實線繪製而成。 尺度界線與物體兩端之輪廓線約保留1mm之空隙,延伸畫出,避免造成與物體輪廓邊界的混淆。 尺度界線超出尺度線約2~3mm。 中心線可作為尺度界線,有必要時,輪廓線亦可作為尺度界線(圖1-2)。 中心線作為尺度界線時,其延伸部分應以細實線繪製,且與輪廓線間不留空隙。 尺度界線可以相交,但相交時不可中斷。 尺度界線若與輪廓線幾乎平行時,可於該尺度之兩端引出二條與尺度線成60˚之傾斜線,作為尺度界線(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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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 可見輪廓線或中心線延長作為尺度界線。
圖1-3 傾斜之尺度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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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尺度線 關於尺度線(圖1-4)之意義說明如下: 又稱為尺寸線。依CNS3規定,以細實線繪製。 與尺度界線垂直,距離尺度界線末端應留約2~3mm。 尺度線距離物體輪廓邊緣至少離10mm。 各尺度線之距離約為字高之2倍。 中心線、輪廓線、尺度界線不可作為尺度線,避免造成讀圖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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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 尺度線的表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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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箭頭 關於箭頭(表1-1)之意義說明如下: 按CNS規定,尺度標註中之箭頭可分為「填空式」與「開尾式」二種,以填空式較為普遍。 箭頭長一般為3~4mm,或與字高相同,而夾角約為20°。 同一張圖應採用相同形式與大小之箭頭。 箭頭尖端應與尺度界線接觸,但不可超出尺度界線(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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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箭頭的畫法。 圖1-5 尺度線之箭頭與尺度界線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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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欲標示之尺度過小時,可將箭頭移至尺度界線外側(圖1-6),若相鄰之尺度皆狹窄,造成其箭頭需外移時,可用小黑圓點取代相鄰之兩箭頭(圖1-7)。
圖1-6 因欲標示之尺度過小,將箭頭移至尺度界線外側。 圖1-7 以小黑圓點取代鄰之兩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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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數字標註 尺度標註中的數字在表示尺度之實際大小,通常書寫於尺度線的中間位置。 當尺度線呈水平時,尺度數字書寫於其上;呈垂直時,書寫於其左,其他傾斜時之尺度數字書寫方式,仍順著尺度線橫書(圖1-8)。 圖1-8中標示30˚之黃色區塊,因書寫不易,宜儘量避免,如不可避免時,應注意其數字方向(圖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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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 物體傾斜為特殊角度之尺度數字標註。 圖1-8 尺度數字垂直於尺度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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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註角度尺度數字時,其數字依水平線上下之角度不同,由中心朝內或外書寫。當角度為0˚~180˚時,數字寫在尺度線外側;當角度為180˚~360˚時,數字寫在尺度線內側(圖1-10)。
若該角度正好被水平線切分為上下相等時,則應統一朝左書寫(圖1-11);若該角度被水平線切分為不同角度時,則應以占角度多者之方向書寫為宜(圖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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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0 角度尺度數字的畫寫方向依水平線上下之角度不同而分內外。
圖1-11 水平線上下之角度相等時,統一朝左書寫。 圖1-12 水平線上下之角度不等時,以占角度多者之方向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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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標註尺度時,若長度單位為mm,則可不必加註單位。此外,尺度數字或符號應避免與其他線段相交,如不可避免時,應將線段中斷讓開,以突顯數字(圖1-13),或將圖形放大再標註尺度,「尺度線」不可中斷。 小事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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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長度的標註 若一尺度線上出現多個連續狹窄部分時,其尺度數字應分為兩排,並以高低交錯的方式註寫(圖1-14),或將之局部放大,再加以註寫(圖1-15)。 某些工件之稜角,因設計為圓角或去角而消失,其長度尺度標註應仍註於原有之稜角位置,以細實線補上消失的稜角部分,並在交點處加一實心圓點,以利於辨識(圖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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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典 3 圖1-14 連續狹窄部分之尺度標註應高低交錯註寫。 圖1-15 將狹窄部分局部放大後,再加以標註。
圖1-14 連續狹窄部分之尺度標註應高低交錯註寫。 圖1-15 將狹窄部分局部放大後,再加以標註。 圖1-16 稜角消失部位之尺度標註。 小事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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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角度、去角的標註 一、一般角度之標註 角度尺度線為一圓弧,圓弧之圓心為該角兩角邊線之交點(圖1-18),以交角為圓心畫出弧長,數字儘量標註於外側(圖1-19),當欲標註之部位狹窄時,可標註於對頂角方向(圖1-20)。 圖1-18 尺度線圓心在該角兩角邊線之交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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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19 角度標註。 圖1-20 狹窄部位之角度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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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標註角度時,常搭配長度邊之尺度標註(圖1-21),如此可完整表示傾斜邊之形態,故亦可利用長、寬之尺度標註取代角度之標註(圖1-22)。
圖1-21 角度標註配合長度尺度。 圖1-22 角度標註以長、寬尺度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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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去角標註(Chamfer) 「去角」(又稱「倒角」)就是去除零件上之稜角,其可分為45˚與非45˚,後者採一般角度標註。去角標註之方式,以「任一直角邊長乘以45˚」之方式標註,例如:邊長為3時,即標示為3×45˚(圖1-23)。 圖1-23 圖上為45°去角標註;圖下為非45°去角標註。 小事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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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直徑、半徑、弧及球面的標註 一、直徑標註 圓與超過180˚之圓弧,其大小應以直徑標註之(若剛好為180˚,亦可以半徑標註之),而標註形式由符號「Ø」與數字所組成,符號高度與數字同高,並標註於數字前,約成75˚(圖1-25、1-26)。 圖 直徑標註之畫法。 圖 超過或剛好等於180˚之圓弧,可標示直徑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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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標註於圓形視圖上 只有少數情形適合將直徑標註於圓形視圖上,例如:僅有圓形視圖時,或標註薄板之圓孔、圓桿軸類直徑等。其標註方式分為三種(圖1-27): 由圓周引出尺度界線,尺度界線平行於圓之中心線,與一般長度尺度標註相同。 尺度線傾斜通過圓心,數字偏置書寫。必要時,中心線應斷開以避免影響數字的呈現。 尺度線傾斜通過圓心,因空間不夠,故將數字外移至右側,以進行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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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直徑在圓形視圖上之標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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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圓形視圖上之標註方式與一般長度之尺度標註相同(圖1-28 )。
(二)標註於非圓形視圖上 在非圓形視圖上之標註方式與一般長度之尺度標註相同(圖1-28 )。 圖 直徑在非圓形視圖上之標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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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於180˚之圓弧,其大小應以半徑標註,而標註形式由符號「R」與數字所組成,符號高度與數字同高,並標註於數字前,不可省略(圖1-29)。
二、半徑標註 小於180˚之圓弧,其大小應以半徑標註,而標註形式由符號「R」與數字所組成,符號高度與數字同高,並標註於數字前,不可省略(圖1-29)。 半徑尺度必須標註於圓形視圖上,其尺度線僅一端有箭頭,以傾斜方式,由圓心開始繪製,使箭頭觸及圓弧。依圓弧的半徑大小,其標註方式可概分為以下兩種: 圖 半徑標註之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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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與部分圖形重疊,可將尺度全部移至圓弧外側。 將尺度線延長至外側與數字等長,並將數字標註於其上。
(一)小圓弧半徑的標註(圖1-30) 可將半徑之尺度線延伸與數字等長。 為避免與部分圖形重疊,可將尺度全部移至圓弧外側。 將尺度線延長至外側與數字等長,並將數字標註於其上。 延長尺度線至圓弧之圓心位置,表示圓弧與該圓之圓心位置相同。 不論如何標示,尺度線皆需通過圓心或對準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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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小圓弧半徑的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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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圓弧半徑的標註 當圓弧半徑過大時,可適當縮短半徑之尺度線,但仍須對準圓心(圖1-31)。 如果圓心位置必須表示在某直線上時,可將圓心移近,並將尺度線轉折90˚或小於90˚,帶箭頭之一段尺度線必須對準原有之圓心,另一段則與此段平行,而半徑尺度應標註於帶箭頭之一段尺度線上(圖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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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大圓弧半徑的標註。 圖 半徑大且需表示出圓心位置時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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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長標註」是在表示弧的長度,由符號「︵」與數字組成,符號長度涵蓋尺度數字,並標註於數字上方(圖1-33)。
三、 弧長標註 「弧長標註」是在表示弧的長度,由符號「︵」與數字組成,符號長度涵蓋尺度數字,並標註於數字上方(圖1-33)。 圖 弧長標註之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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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連續圓弧,在標註尺度時,其尺度界線為半徑線之延伸(圖1-34)。 若圓心角小於90˚,則該弧長兩側之尺度界線可相互平行(圖1-35)。
(一)單一不連續圓弧 一個不連續圓弧,在標註尺度時,其尺度界線為半徑線之延伸(圖1-34)。 若圓心角小於90˚,則該弧長兩側之尺度界線可相互平行(圖1-35)。 圖 半徑線延長為尺度界線之標註法。 圖 圓心角小於90˚時,弧長之標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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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弧線不只一條時,應以箭頭標註該弧長尺度所指之弧。
(二)兩個以上之同心圓弧 當弧線不只一條時,應以箭頭標註該弧長尺度所指之弧。 箭頭尾端與尺度線或弧長符號之間,應留有1mm之距離(圖1-36)。 圖 有兩個以上同心圓弧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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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球面標註 只要在圓的標註方式前,加上球(Sphere)符號之縮寫「S」即可。即「SØ」、「SR」與數字之組成。其高度、粗細與數字標註相同(圖1-37)。一般常見之圓弧形零件端面,例如:鉚釘頭、螺釘頭、手柄端、圓桿端面等,可將球面符號省略不標註(圖1-38)。 圖1-37 球面標註。 圖1-38 可省略球面符號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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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規則曲線的標註 一、曲線之組成 曲線一般為諸多圓弧所組成,由於三點可決定一圓弧,故不規則曲線之尺度,至少需有三個點之尺度,可依曲線的變化而定。 二、不規則曲線之標註法 至於其標註方式,可分為以下三種: (一)一般標註法 先將曲線分為多段圓弧,再分別標註各圓弧之圓心與半徑(圖1-39)。此法適用於曲線中圓弧較少者,圓弧太多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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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39 一般標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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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標註出主要尺度,再依序標出各尺度間之間隔尺度(圖1-40),此法最為常用。
(二)支距法 先標註出主要尺度,再依序標出各尺度間之間隔尺度(圖1-40),此法最為常用。 圖1-40 支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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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出曲線之兩條基準線,然後再依序於基準線上標註出適當之座標(圖1-41)。當曲線之曲率愈小時,則標註之座標應愈密集。
(三)座標軸線法 先定出曲線之兩條基準線,然後再依序於基準線上標註出適當之座標(圖1-41)。當曲線之曲率愈小時,則標註之座標應愈密集。 圖1-41 座標軸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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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指線及註解 按CNS之規定,「指線」不得用於標註大小及角度尺度,僅可標註一些無法以數字標註之文字說明或符號等,而這些說明即為「註解」。 一、指線 指線以細實線繪製而成,指示端有箭頭,必須與標註位置接觸;尾端為水平線,註解橫書於水平線上方,並與之等長。二者通常成45˚或60˚夾角(圖1-42)。若註解文字太長,亦可換行書寫。 除此之外,指線應儘量避免與尺度界線、尺度線、剖面線平行。如有數條指線時,應平行排列較為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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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2 指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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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註解 依標註對象可分為「一般註解」與「特有註解」。 (一)一般註解 適用於整張視圖之註解,無需藉由指線標註。通常會將註解集中於視圖下方或標題欄附近。 (二)特有註解 視圖中之某處,需要特別加以註解者,這時應以指線標示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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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度標註的選擇 一、尺度的分類 依尺度用途與功能之不同,其分類如下: (一)依用途 在標註物體時,無論該物體多複雜,均可將之分為多個基本幾何形體,而各形體之尺寸,則以大小(S, Size)尺度標註;各形體之間的位置,則以位置(P, Position)尺度標註(圖1-43)。 大小(S)尺度 用於表示物體之大小,如:立方體的高、寬、深;圓或圓弧的半徑、直徑與長度。 位置(P)尺度 用於表示物體與物體間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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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3 大小尺度與位置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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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功能 除了大小與位置外,各尺度標註依其功能性可分為:功能尺度、非功能尺度、參考尺度(圖1-44)。 功能尺度(F) 當一物件與另一物件相結合時,二者間相關聯之尺度,稱為「功能尺度」。需標註公差。例如:25±0.05及40±0.05。 非功能尺度(NF) 當一物件與另一物件相結合時,二者間無相互影響之尺度,稱為「非功能尺度」。無需標註公差。 參考尺度(Aux) 可省略之尺度,若認為仍有參考之必要時,可在標註旁加上括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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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4 功能尺度的標註法。 小事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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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體上某一處之尺度,只要選擇其中一個視圖加以標註即可,避免在多個視圖上重複標註(圖1-45)。
二、尺度標註的選擇 (一)避免重複尺度 物體上某一處之尺度,只要選擇其中一個視圖加以標註即可,避免在多個視圖上重複標註(圖1-45)。 圖1-45 多視圖中顯示的同一位置尺度,只需標註一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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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多餘尺度 若某一形態之大小或位置,有二種或以上之尺度標註方式時,只可選用一種方式標註,其他省略,否則即會產生「多餘尺度」。 若該多餘尺度要作為參考用,則可以上述「參考尺度」之標註法標註(圖1-46)。 物體上若有多處「相同形態」,亦只需標註一處即可,以避免產生多餘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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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6 選擇適當的尺度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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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度註入宜盡量標註在實線上,盡可能避免在虛線上註入尺度(圖1-47)。
(三)避免在虛線上註入尺度 尺度註入宜盡量標註在實線上,盡可能避免在虛線上註入尺度(圖1-47)。 (四)考量加工順序 標註尺度時,應避免某些尺度尚需要計算後始能加工,也就是要讓加工所需尺度能直接於圖中讀出,使加工者不需額外計算尺度。 圖1-47 尺度註入盡可能避免在虛線上註入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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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尺度標註的安置原則 一、 尺度之排列 (一)兩視圖之間 在一般狀況下,尺度應儘量標註在視圖與視圖之間,以內側集中為原則,利於相互對照(圖1-48)。因此要特別注意各視圖間之距離,以利尺度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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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8 尺度應盡量標註在視圖與視圖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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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視圖之外 尺度應儘量標註在視圖外(圖1-49),但有時遇到尺度界線過長、交錯或易於混亂的情形,為清晰起見,方可將尺度標註於視圖內。 非必要時,尺度界線應儘量避免交叉,尺度線之層次不宜過多,可標註於同一層而成為連續尺度者,不宜分註為多層。並由小到大順序向視圖外排列(圖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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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49 尺度依需要可標註於視圖內。 圖1-50 尺度標註不宜分註為多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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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設定尺度之基準 若有加工之需要,常以物件之某面為基準標註尺度,再依此進行各項標註。 物件之加工平面、中心線,常被設定為基準面(線)(圖1-51)。 為減少尺度線之層次,當採用一個基準面(線)時,可採「單一尺度線」,以基準面(線)為起點,並以小圓點表示之,接著各尺度以單向箭頭標註,尺度數字沿尺度界線之方向註於末端,以表示其位置距離(圖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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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51 基準面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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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52 單一尺度線,以基準面為起點之標註。 圖1-53 單一尺度線,以基準面為起點兩側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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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54 單一尺度線,以基準面為起點,水平與垂直位置之標註。
圖1-55 單一尺度線,以基準面為起點,角度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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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完全對稱的物件,可以中心線做為基準線,標註大小尺度,而省略位置尺度(圖1-56)。
三、對稱形態之尺度安排 若遇完全對稱的物件,可以中心線做為基準線,標註大小尺度,而省略位置尺度(圖1-56)。 圖1-56 對稱形態之尺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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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例 表1-2 製圖時所使用之比例。 繪圖時,一般均按物體實際的尺度來繪製。若該物體太大,導致無法放在圖紙中或太小導致無法清楚繪出,就必須採用適當的比例加以放大、縮小,其縮放的數值稱為「比例」(表1-2)。 若圖中某尺度未按比例繪製時,應在該尺度數字下方,加畫一條橫線(其粗細與數字筆畫相同),以為識別(圖1-57)。 圖1-57 未按尺度比例之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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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改尺度標註的原則 如需更改已發承製之工作圖時,不可將原尺度擦去,應在欲修改之尺度上加雙線劃去,再將新尺度標註於附近,並在旁邊加註正三角形之更改符號,並在其中標註號碼,以便依序對照圖紙中「更改欄」之修改原因(圖1-58)。 圖1-58 更改尺度的方式及更改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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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尺度註入之順序與注意事項 (一)尺度標註順序(圖1-59) 1.將物體形狀所需之視圖繪製完成。 2.畫尺度界線及需延長之中心線,安排位置尺度與大小尺度。 3.畫尺度線使大小尺度與位置尺度同時排成最適當之組合。 4.畫尺度線之箭頭及所需指線(無註解說明時,不用指線)。 5.加註尺度數字。 6.加註直徑、半徑、註解文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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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59 尺度註入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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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尺度標註注意事項 除上述與尺度標註相關之事項,下面將補充說明其他尺度標註注意事項。 標註宜儘量集中於前視圖。
尺度標註應以對稱、等距為原則。 自基準部位依次註入尺度,不可有孤立尺度。 註入之尺度數字,表示設計時所規劃完工之尺度。 採用連續尺度時,各尺度的尺度線應連一線,以利於判讀。 尺度應自視圖外,由小到大註入,尺度線愈長,通常離視圖較遠。 如需在剖視圖內註入尺度,則尺度數字附近不畫剖面線,以避免影響尺度判讀。 尺度線與視圖之距離,應為數字高度之2倍,相互平行之尺度線,其間隔亦同。 小事典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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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常用的符號介紹 一、方形標註 由符號「□」與數字組成。當物體之四邊邊長相等且相互垂直時,僅需於其一側註入尺度,並加註方形符號即可。符號高度約為數字字高之2/3,標註於數字前,並以標註於正方形視圖為原則(圖1-61)。 圖1-61 方形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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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物體有錐形與傾斜面時,就必須標註錐度與斜度。 (一)錐度 1.錐度之定義 錐度為錐體兩端直徑差與其長度之比值(圖1-62)。
二、錐度與斜度 當物體有錐形與傾斜面時,就必須標註錐度與斜度。 (一)錐度 1.錐度之定義 錐度為錐體兩端直徑差與其長度之比值(圖1-62)。 錐度=(D-d)/L=2tan(θ/2) =1:X=M:N 圖1-62 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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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應用於錐體與錐孔之配合。錐度符號之高、粗細與數字相同,符號水平方向之長度約為其高之1.5倍,符號尖端恆指向右方(圖1-63)。
2.錐度符號 通常應用於錐體與錐孔之配合。錐度符號之高、粗細與數字相同,符號水平方向之長度約為其高之1.5倍,符號尖端恆指向右方(圖1-63)。 圖1-63 錐度符號的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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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錐度之標註法 通常以1:X或M:N的方式來表示,即為錐體兩端直徑之差與錐體長度之比(圖1-64)。例如:當錐度為1:5時,表示若長度為5個單位,則兩端直徑相差1個單位。 另有特殊之錐度:莫氏錐度(MT)與白氏錐度(BS),可以代號替代錐度值(圖1-65)。 亦可用一般尺度標註法標註之(共3種)(圖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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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64 利用錐度符號標註錐度。 圖1-65 特殊錐度符號。 圖1-66 一般尺度標註法註註入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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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斜度 1.斜度之定義 斜度為兩端高低差與長度之比值(圖1-67)。 斜度=(H-h)/L=tanβ 2.斜度符號 當物體有傾斜面時,可以前面所介紹之一般角度標註,或用斜度符號來標註。斜度符號之高為數字之半,粗細與數字相同,符號水平方向之長度,約為其高之3倍(即尖角約為15˚),符號之尖端恆指向右方(圖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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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67 斜度的定義。 圖1-68 斜度符號的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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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斜度之標註法 斜度之標註,通常亦以1:X或M:N的方式來表示,即為斜面兩端高低的差與物體長度之比(圖1-69)。例如:當斜度為1:5時,表示若長度為5個單位,兩端高底差則為1個單位。 圖1-69 利用斜度符號標註斜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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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物件厚度,在視圖內部或外部,於厚度之尺度數字前加註「t」符號。藉此可省略顯示板厚之視圖以及無需標註有關物體厚度之相關尺度(圖1-70)。
三、板厚之標註法 標示物件厚度,在視圖內部或外部,於厚度之尺度數字前加註「t」符號。藉此可省略顯示板厚之視圖以及無需標註有關物體厚度之相關尺度(圖1-70)。 圖1-70 厚度符號的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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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1.專業工程繪圖中的尺度標註,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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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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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2.角度的標註,包括一般角度及去角標註,另外還有免標註尺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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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3.不規則曲線的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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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4. 註解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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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5. 尺度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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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整理 6. 尺度標註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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