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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般若波羅蜜 圓融 / 20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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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佛之道》第五章、大乘不共法 般若波羅蜜 圓融 /

2 壹、總敘般若(C2-3) 一、讚歎功德(C2) 般若 殊勝 佛法的根本。凡、聖,世、出世法的分水嶺 依處 三乘解脫、一切無漏功德、一切諸佛
出生 二乘聖者、佛菩薩 差別 廣義 生聖法 三乘共學 入空性 同契入法性中。聲聞如毛孔空,菩薩如太虛空 深義 悲、願 但屬菩薩。攝導萬行→是一切波羅蜜多的總相

3 二、依次修證(C2-3) 如以聞慧為對於修習般若無用,是不合佛法的,是會漂流於三藏教典以外的。 但是,這雖是必要的,但還是初步的,還要依此而向思、修前進! 次第 親近善友、多聞熏習→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現證慧 內涵 多聞 聲聞法:聞無常、無我。 大乘法:聞空性不生不滅。 聽聞、讀誦、解說(依文達義)。 對法義作深刻的思惟抉擇(依文或依義)。 與定相應的觀慧(依義不依文)。 關係 世俗般若 文字般若→聞、思 觀照般若→思、修 勝義般若 實相般若→現證慧

4 貳、別論般若(C3-17) 一、標示宗依(C3) 宗旨 般若學是依緣起法而顯勝義法性。 平等
體證的內容本來是無二無別。菩薩→分證;諸佛→圓證。 差別 教義 根性好樂不同→說法也有差異 觀慧 思想方式不完全相同→觀慧的所緣,也就不能全同 修習 修行先後次第有差別 所依 《般若經》 龍樹的《大智度論》、《中論》、《七十空性論》、 《六十如理論》、《十二門論》、《迴諍論》、《寶鬘論》 提婆的《百論》

5 二、二諦觀門(C4-C7) (一)總敘二諦(C4) 二諦 意義 世俗諦:世間的真實→在共許的認識上→相對的確實性、妥當性。
勝義諦:究竟的真實→聖者無分別智所共證的究極真實。 用意 依俗諦而見真諦,由虛妄而見真實,從凡入聖的法門。 一切法的本相,並非離現實世間而存在,非依俗諦→不得真諦。

6 (二)分別世諦(C4-C5) 1、假施設、名言識:(C4) 假施設 假名 假而施設為這為那,就叫做假名,假名就是常識中的一切。 認識→是依種種因緣、關係而成立的。這不是實體的,所以是假 施設 依因緣而成為這,成為那,所以叫施設。 假名→約認識心→是名言識所識知。 名言識 名言 語言稱說。 明了區別。 印象,概念顯現在我們的心→明了區別→與我們的語言稱說對象相同→就是一般世俗的認識。

7 2、三假:名假、受假、法假(C4-5) 意義 破執 名假 稱說「法」與「受」的名字, 名字是世俗共許的假施設。 能了知名與義是不一定相應的, 就能破除以名為實的執著。 受假 「受」是依攬眾緣和合的意思。如五蘊和合為眾生,枝葉等和合為樹。 知道這是種種因緣攝取而成的一合相,則誤認複合物為實體之執著便可破除。 法假 如色、受、想、行、識等一一法。法假,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 但這些法也是關係所決定的,離了因緣,它並不能自己如此,所以也是假施設的。

8 3、善分別「正世俗」與「倒世俗」(C5) 《中觀今論》(p216 ): 「人類所共見共聞,易於了解它的虛妄無自性,是「易解空」。 經中常以此為喻,以表示蘊、處、界的「難解空」。」 易解空喻難解空 正世俗 現實時空中的事實,是別人所可以證知為實在的。 倒世俗 如夢中與人相見,說話做事,可知是虛妄不實。 種類 境的惑亂:如插筆入水杯中,見筆是曲折的。 根的惑亂:如眼有眚翳,見到空花亂墜。 識的惑亂:如心有成見的,所有錯誤的見解。 佛每以倒世俗的虛妄惑亂,喻說正世俗的惑亂不實。 不能以正世俗為境而觀照『難解空』,是不能通達世間真相的。

9 (三)順勝義觀(C5-C7) 1、勝義空觀(C5)【自性如何有?是觀順勝義。】
定義 自體、自有、自成,本來如此,自己如此,永遠如此。 順勝義觀 觀察自性如何而有,而趣入勝義(究竟真實)的智慧。 觀法 從「前後延續」:觀察最先的→怎麼生起? 從「彼此相關」:觀察彼此的絕對差別性→怎成彼此的獨立體? 從「小」:約受假來說→不能再小是什麼?→怎麼存在與生起? 從「大」:宇宙實體是同一→同一體是什麼→怎麼存在與差別?

10 2、觀空證滅(C6) 由果推因 苦→業→惑→分別→戲論 生死苦因 是無明,我我所見為主的煩惱 以不正思惟為因 分別 即不正思惟→不如理的虛妄「分別」 由於戲論 戲論 直覺得境是實在的,是自體如此→將無自性誤執為自性 不能如實理解勝義諦,而生種種錯誤的認識→語言文字 依空而滅 真相 一切法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真相 方法 層層剖析→依自性不可得的空觀→不斷修習→滅戲論 因滅果滅 戲論滅→妄分別不起→般若現前:不再起惑造業感苦體→得解脫

11 三、二空觀門(C7-C12) (一)法空觀(C7-C9)
緣生 諸法→內外、大小,都從因緣生。非自已如此,皆由因緣所決定。 無性 從因緣生,無論是前後關係或同時關係的因緣生,可知諸法是無性的。無性,就是無自性。無自性而現為自性有→戲論惑亂→知是無自性的。 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說自性不可得,是無自性,故稱之為空。 空有 不礙 自性不可得→只是施設假名有→空是不礙於假名有的。 相即 空的→是假名有因緣生的;因緣生的假名有→是無性空的。 緣起 世相 儘管萬化的生生滅滅,生滅不息,而以空無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滅→而實是不生滅的。 本性 空寂 一切法本來不生不滅,是如如不動的常住。這不是離生滅而別說不生滅,是直指生滅的當體 ── 本性,就是不生滅的。 世相儘管是這樣的生滅不息,動亂不已,而其實是常自寂靜相的。

12 2、四門不生(C8) 自生 定義 生的意義是本來沒有而後來有才叫作生。必有「能生」與「所生」。 「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在沒有生起(能生)以前,和已經生起(所生)之後,二者是沒差別的。(能生與所生都是自已) 能生 有無 無:那怎能從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體呢?(犯生不成之過) 有:既然自體已經存在了,就不需要再生個自體了。 能所 同異 不同:既然二者不同,就不再是自己生自己了。(違自生過) 相同: 1、未生的自體、已生的自體,毫無不同,那就應該沒有生與未生的 差別了。(犯生不成之過) 2、而且,自體能生自體,生起了還是那樣的自體,那就應該再生起 自體,而犯有無窮生的過失。(犯無窮生之過)

13 他生 定義 「他」是與「自」對立,是由另有自性的「他」而生起。 破他生 總門:一切法無非是「自」,「自」之外無復有「他」, 若破「自」即破「他」。 相即:如「他」於「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 相待:待「自」故有「他」,「自」若不成,「他」亦不立。 共生 共生是「自生」與「他生」的綜合。 破共生 自生與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能成立呢? 無因生 若無因而有的話,布施、持戒等應墮地獄;五逆、十惡應當生天。但這是不可能的!

14 1、「我」有二種:「補特伽羅我」與「薩迦耶我」(C9)
(二)我空觀(C9-C11) 1、「我」有二種:「補特伽羅我」與「薩迦耶我」(C9) 補特伽羅我 薩迦耶我 語義 數取趣,不斷在生死中受生的個體。 薩:有,虛偽。迦耶:身、聚集。 薩迦耶見:又稱有身見。 意義 有身心和合的個體,都可說有世俗假我的(受假)。但眾生不能悟解,總以為是實體性的眾生在輪迴,就成為補特伽羅我執。 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我的感覺,與我愛、我慢的特性相應,與他對立起來(名假)。這是根本沒有的妄執──薩迦耶見。  差別 實有、自有、常有,為自我內含的特性。這與執法有自性的自性,定義完全一樣。說為法無我、人(補特伽羅)無我 薩迦耶我執,又在這實、一、常的妄執上,進而說樂。覺得自身為獨立的,就覺得是自由自在的。所以薩迦耶我,是以主宰欲而顯出特色。

15 2、「補特伽羅我」與「薩迦耶我」之關係 薩迦耶見必依補特伽羅我見而起(C10) 《阿含經》 我空 觀五蘊而說補特伽羅我不可得,也即能因此而破除薩迦耶見。 補特伽羅我執既無→薩迦耶見即不復存在。 法空 要想不起補特伽羅我執,也要不起法我執, 所以經中觀六處無我時,即明一一處的無實。 大乘 補特伽羅→依五蘊法而立→悟得法無性→補特伽羅我見不起 依補特伽羅→而起薩迦耶見→悟得補特伽羅無性→薩迦耶見我無從安立 根本佛教注重遠離薩迦耶見,與大乘的廣明一切法性空,意趣完全一致。

16 3、依「五求門」觀無我(C11) 內涵 過失 即蘊計我 蘊:眾多、生滅無常、苦、不自在 若執蘊即是我,與「我」之定義不合 我:獨一、恆常不變、樂、自在 離蘊計我 相屬:五蘊屬我所有 若離了五蘊,就怎麼也不能形容,不能證明我的存在,不能顯出我的作用。 相在 五蘊在我中(蘊小我大) 我在五蘊中(蘊大我小) 執相屬,相在的我執,如離了五蘊,怎麼也不能證明為別有我體,所以 都不能成立。經這樣的觀察,「故知」是「無我」的,並沒有眾生妄執 那樣的我體;我不過是依身心和合相續的統一性,而假名施設而已。

17 (三)二空互證(C11) 我空即法空 我 我是受假,是取身心而成立的。 我所 我所有法:身體、財產、名位,凡繫屬於我的,就是我所有的。
我所依法:五蘊、六處、六界、六識,都是我所依的法。 反之,諸法的自性,似乎是真實的,尚且是空的(法假), 何況那依法而立的我?這更不消說是空的了。 1、龍樹對二空之看法:凡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 ◎二乘聖者急求證悟,雖不廣觀一切法空,但不會執著法是實有的。 ◎大乘雖廣觀一切法空,而由博返約的正觀,仍是從無我、無我所悟入。 2、凡是通達我空的,一定能通達法空;可以不深觀法空,不開顯法空,而 決不會堅執自性有而障礙法空的。如執法實有,那他不但不解法空,也是 不解我空的;不但不除法執,也是不除我執的。

18 四、現觀善巧(C12-C17) (一)初學觀身(C12) 依處 生死→惑業→妄分別→心→身 比較
身體是一期安定的,容易執常→也就著樂、著淨→常情 心是剎那不住的,如執心為常住的→而著樂、著淨→反常情的 關係 此身實為眾生堅固執著的所在。 阿賴耶的所以愛著,確在『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 釋義 此識:阿賴耶。 藏隱:是依住義,賴耶隱藏、依住在根身中,離則無所隱藏、依住。 攝受:即一方面攝受根身,一方面又隱藏在根身中。 同安危: 根身起了變化,心就隨之變化,根身崩潰,識就失去藏所。 心識起了變化,根身隨亦變化,心識離根身,根身亦無法支持。 次第 觀身不淨→悟入身空→再觀身心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趣入解脫

19 (二)次泯能所(C14) 【無我無我所,內外一切離,盡息諸分別,是為契真實。】 1、我空觀、法空觀: 以「無我無我所」的正觀,觀我無自性,名我空觀;觀法無自性,名法空觀。 由於空觀的修習成就,能離一切法的戲論相,也就不於一切而起我我所執。 因此,盡息所有的諸分別。 2、二乘與佛菩薩之異同點 三乘 同樣悟入諸法實相,同證無分別法性。 願行:佛菩薩有菩提心、大悲心,迴向利他,以本願力廣度眾生。 斷障:斷煩惱障,更能深修法空,離一切戲論,盡一切習氣 聲聞於一切法不著我我所,斷煩惱障。

20 (三)善辨正邪(C15) 抉擇無分別 非慧觀 如木、石等→無情物 無想定:心、心所法都不起→外道 二禪以上,無尋無伺的無分別→禪定 無功用,自然而然的不作意→有漏五識、睡悶 中觀行 觀無那自性的分別→從自性分別不可得,而入於無分別法性的現證 現證的般若:名「無分別智」 證悟的法性:名「無分別法性」 自性分別 無自性分別 對於非真實而似真實的戲論相, 著相而以為自性有的。 應分別、抉擇、觀察,此自性有不可得的,離自性有分別,就是觀空──無自性分別。 經說「不應念,不應取,不應分別」之真義 不應如自性有而念、取、分別。不是說修學般若,什麼都不念、思、分別 臨近趣入無分別智證時,如著力於分別抉擇也是障礙,所以經說不應念等

21 (四)止觀階次(C16) 次第 聞思 先對假名有,自性空→而得空有無礙的堅固正見→聞思慧的學習 修慧 以不礙假有的空性正見,依定修觀,入於修慧階段。 止觀 雜修 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觀察→以無性空為所緣而修安住; 如安住了→再修觀察。(止與觀都是以無性空為所緣) 修觀 成就 觀心純熟時,安住,明顯,澄淨→應緩功力→ 由觀力而重發輕安,才名修觀成就。 現證 法性 以後止觀雙運:以觀慧→起住心;以住心→起觀慧。止觀均等,觀力深徹→空相也不現→入於寂滅法性。到此,般若──無分別智現前。 般若── 無分別智 般若學 慧眼都無所見 唯識學 無分別的真見道,是離一切相的,從凡入聖的畢竟空慧

22 五、結讚般若(C17) 【依無等聖智,圓滿諸功德】 「涅槃德」與「大菩提德」皆依般若波羅蜜,才能圓滿。 (一)涅槃:共三乘
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二)無上菩提:不共二乘 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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