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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iberal Theory of 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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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on theme: "A Liberal Theory of Justice"—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A Liberal Theory of Justice
John Rawls

2 一、前言 (一)羅爾斯(John Rawls)生平簡介 重要著作: A Theory of Justice Political Liberalism The Law of Peoples Justice as Fairness: A Restatement (二)自由主義:多元和正義

3 一、前言 (三)效益主義的正義觀: 1.定義:以效益原則(principle of utility)決定正義, 即能夠在各種可能的選項中達成最大效益的政 策,就是合乎社會正義。 2.優點:簡單、不會產生道德衝突。 (四)羅爾斯對效益主義正義觀的批判: 1.簡化道德問題:把個人理性選擇原則運用到社 會,只在乎總效益不管分配。 2.沒有正視人的差異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ersons) 。

4 二、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一)自由主義(liberalism)式的正義觀, 以契約論建構其理論,所以假設: 1.人是自由、平等的。 2.制度是透明的。 (二)對象:社會正義是提供社會基本 結構在分配面向上的一個標準, 這個標準不同於其它的價值,譬 如:效率。

5 二、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三)區別三個程序正義的概念: 1.完全程序正義(perfect procedural justice): (1)存在一個獨立的標準決定什麼樣的分配是 公平的;這個標準的定義先於程序。 (2)有可能設計一個程序實現這個結果。 2.不完全程序正義(imperfect procedural justice): (1)和完全程序正義的第一個特點相同。 (2)找不到一個可行的程序,確保這個結果可 以實現。

6 二、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3.純粹程序正義(pure procedural justice): (1)對於什麼樣的分配是公平的, 並不存在一個獨立的標準。 (2)存在一個公平程序,根據這個 程序所造成的結果就是公平。 (3)決定正義結果的這個程序,必 須實際被執行。

7 二、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四)原初立場(the original position): 1.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1)立約者不知道有關自己的特殊知識,但卻知 道有關人類社會的一般性的知識。 (2)可能的質疑:意義不明、不理性。 2.立約者的特點:理性的(rational)和互不關心的 (mutually disinterested),不必假設立約者是利己 或利他。

8 二、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
(五)正義原則的證成:  1.區別「正義概念」(concept of justice)和「正義觀念」 (conception of justice)。 2.原初立場設計的合理性可以 證成其推論結果。  3.深思熟慮判斷(considered judgment)和反思的均衡 (reflective equilibrium)。

9 三、正義二原則 (一)平等自由權:每一個人對最廣泛的基本自由, 和他人一樣具有平等權利。 (二)安排社會和經濟不平等,使之能同時: 1.對最差階級有利(差異原則 difference principle) 2.地位和職務對所有人開放(機會均等原則 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10 四、正義二原則的討論 (一)和一般正義觀(the general conception of justice)比 較:
一般正義觀主張所有的社會價值都應該平均分 配,除非任何不平等分配對每一個人都有利。 (二)自由的優先性: 第一原則優先於第二原則,而第二原則中的機 會均等原則優先於差異原則。

11 五、推論正義原則的一些背景 (一)對的優先性(the priority of right): 1.正義原則限制可允許的生活方式。 2.倫理語詞對錯(the right)和好壞(the good)的關係 (1)目的論(teleological theory),如效益主義: 用結果的好壞定義行為的對錯。 (2)義務論(deontological theory),如羅爾斯的 理論:行為對錯的判定獨立於結果的好壞。 3.原初立場和政治中立

12 五、推論正義原則的一些背景 (二)基本必需品(primary goods): 1.定義:一個理性人不論他想要得到其它東西 所必須具有的東西。 2.從基本結構的角度來看,權利、自由、機會、 權力、所得、財富、自尊等,是社會基本 必需品,這個概念作為立約者選擇的依據。 (三)選項的設計提供立約者五種最可能的選項, 其中包括效益主義的正義原則。

13 六、正義二原則的推理 (一)最大化最小值規則(maximin rule): 1.定義:在各種可能的選項中,只考慮每一個選 項中最差的結果,選擇最差結果中最好的 那一個選項。 2.採取最大化最小值規則有三個特點: (1)情境出現的或然率不可知。 (2)選擇者價值觀保守,不願意為進一步獲利 而冒險。 (3)被拒絕的選項中有無法接受的結果。

14 六、正義二原則的推理 選擇者獲利(g)的多寡取決於個人所作的決定(d)和情境(c) c1 c2 c3 d1 -7 8 12 d2 -8 7
20 d3 5 6 g=f(d,c) 得失表(gain-and-loss table)

15 六、正義二原則的推理 (二)原初立場符合採用最大化最小值規則選擇之特點: 1.無知之幕排除有關或然率的知識。 2.正義二原則確保令人滿意的最小值,人不願意為 更大利益而冒險。 3.其它正義觀會有令人無法接受的結果。

16 七、康德式的解釋 (一)合乎康德的自律的概念:立 約者在無知之幕之後決定 正義原則,這等於理性決 定道德原則,所以是自律。
(二)不需要康德具爭議性的形上 學:原初立場是一個合理 的設計,不涉及任何形上 學主張。

17 八、羅爾斯的挑戰和當代思潮 (一)社群論(communitarianism)的批評: 1.主要人物及代表作:
 1.主要人物及代表作: Michael Sandel,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1982) Alasdair MacIntyre, After Virtue (1981) Charles Taylor, Philosophical Papers (1985) Michael Walzer, Spheres of Justice (1983)

18 八、羅爾斯的挑戰和當代思潮 2.Sandel批評的對象就是羅爾斯, 而其他三人批評的重點是針對自 由主義本身。 3.Sandel的主要論點: (1)原初立場的立約者是一個完 全抽離的主體(radically disembodies subject),自我 先於目的。 (2)自我認同是由社群文化塑造 的,自我認同是發現 (discover),而不是選擇。

19 八、羅爾斯的挑戰和當代思潮 (二)多元文化論(multiculturalism):
 1.Iris M. Young的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 自由主義的平等只是形式,是一種同化論 (assimilation),要求差別對待弱勢族群,才 是真正的平等。  2.Charles Taylor的肯認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承認文化和族群的特殊性、 肯認不同文化和族族的平等價值。  3.公民教育的問題:Amish可否不讓子女接受 主流社會的義務教育?

20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一)基本概念: 1.區別政治性(political)和全面性(comprehensive) 學說。 2.區別合理性(reasonableness)或實用性(只適 用於當代的自由民主社會)和真理性(truth)。 3.理論的證成:重疊共識(overlapping consensus)

21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二)原初立場的意義 1.是一個替代性設計(a device of representation),目 的是呈現出自由、平等人,如何決定公平合作的 條件。 2.立約者:公民(有能力以其一生參與合作的自由、 平等人) 3.最基本的假設:社會是自由平等公民之間的一個 公平合作體系。在一個自由、多元的社會,人們 要共同生存,以何種方式合作最合理?

22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三)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 1.公共理性的三個面向 (1)它是公民本身的理性; (2)其主題是公共大眾的利益和基本的正義; (3)其本質和內容是公共的,是由社會的政治 正義觀之理想或原則所賦予的。

23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2.公共理性的功能 (1)公共理性是政治權威的合法性基礎。 (2)公共理性是民主多元社會穩定的來源,建 立在公共理性的原則不是暫訂協議 (modus vivendi)。 (3)公共理性是公民合理性的指標,顯示願意 提出且尊重公平的合作條件,也承認多元 社會合理歧見(reasonable disagreement) 的可能性。

24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3.公共理性的限制 (1)公共理性只有一個嗎?許多實際議題:墮胎、 安樂死、死刑的爭議,顯示合理性公民也會 產生無法得到共識,因此羅爾斯承認有很多 個公共理性。 (2)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

25 九、羅爾斯的政治自由主義 (四)Will Kymlicka的自由主義多元主義: 1.目的:解決多元文化論對羅爾斯的挑戰。 2.基本觀點: (1)承認文化是個人進行選擇的預設條件,有些 文化的滅亡會導致個人自我認同的危機。 (2)修正羅爾斯的基本必需品,將文化成為其中 一項。 (3)區別內在限制(internal restrictions)和外在保障 (external prot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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