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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應變措施說明 林口管理部安全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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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消防安全管理目標 防患於未燃 滅火於初期時 不讓傷亡發生 最高目標原則為”零災害”之發生 完善之防火管理及自我安全查核作業
隨時保持消防系統之完整性與堪用性 確實之員工消防訓練 不讓傷亡發生 規劃完善的防火區劃,暢通之疏散通道 工作人員正確與熟練的疏散反應與技能 配合適當合宜的疏散逃生器材與裝置 與當地消防機構建立好之溝通連繫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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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勢擴大時之緊急應變措施-程序 事故部門應變 一 總機應變 工務電控室應變 二 院區編組應變動員 消防隊 災情控制 1.環境清理
救護 通報 滅火 避難 事故部門應變 一 病患撤離 總機應變 工務電控室應變 動力設施處理 二 院區編組應變動員 救災 病患救護 消防隊 救護中心 臨時接收區 1.排煙 2.災區管理 災情控制 1.環境清理 2.電梯檢查 3.設備檢查 三 環境安全確認 復原作業 人員復歸 1.復歸作業安排 2.病患安慰安撫 全面查房 四 狀況解除、善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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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緊急疏散流程-RACE (衛生署101〜102年度病人安全目標9-3)
Rescue 救病人 (將病人移出著火的區域或房間。) Alarm 壓警報 (啟動警報及警示周邊的人,例如啟動警鈴、廣播或是通知其他周邊的人員等。) Contain 關房門 (人員撤離著火的病房,立即關上房門,把火及煙侷限在某一個區域,以利人員疏散。) Extinguish 快滅火 (用滅火器進行初期滅火,如無法撲滅,要進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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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的基本原則 緊急狀況時先疏散可以行走的人。
如果同一樓層有兩個或以上的防火區劃,先平行移動到另一個防火區劃,如果有必要再垂直疏散到下面的樓層。 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逃生,不要使用電梯。 使用各種方法疏散不能行走的病人。 靠近起火地點或濃煙區域優先疏散 。 避難疏散如有困難時: (1)應至水平相對安全區或安全梯待援(水平避難)。 (2)關上房門等待救援(就地避難)。 要記得最近的逃生出口及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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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先水平再垂直 一般人避難時的速度 煙的擴散速度 水平 移動 每秒約1~1.3公尺 每秒約1公尺 垂直 往上可能為0.45公尺
往下為0.6公尺 每秒約3~5公尺 ※煙漫延的速度比垂直疏散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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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安全區示意圖 起火點 相 對 安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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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應變管理-緊急應變組織架構 指揮中心 指揮官、副指揮官 救災隊 財務組 避難引導隊 醫護隊 後勤隊 災害控制組 疏散救護組 急診
醫療輔助組 救護中心 臨時收治區 社服組 總務組 醫事服務組 供應組 安全防護組 系統監控組 指揮中心 指揮官、副指揮官 聯絡組 新聞組 計畫組 安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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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及夜間火警事件緊急應變組織及工作職掌表
指揮中心(指揮官:值班主管) 疏散照護組 組長:事故病房總值醫師 副組長: 小夜:值班護理長A 大夜:值班護理長 救災及安全防護組 組長: 警衛領班 救護中心 組長:事故病房所屬內科部或外科部總值醫師(依事故病房科別性質而訂) 小夜:值班護理長B 大夜:隨事故單位病患疏散至救護中心之值班護理長擔任 工作職責 成員:當班警衛、醫技及行政人員。 災害發生時: 一、趕至事故部門救災。 二、工務值班人員負責事故部門動力設備處理與監控。 三、負責疏散事故部門之病患至安全區及協助撤離重要器材及文件。 院區緊急應變編組人員或消防隊到達時: 一、事故現場救災工作交予支援人員。 二、協助災區、救護中心、臨時收治區安全管制。 三、接受已到達主管之指揮協助救災事宜。 成員: 醫師:事故病房所屬大樓醫師,即「值班表上註記負責緊急應變之值班醫師」。 護理:事故病房所屬大樓2人(含)以上之護理單位至少需指派1人支援。 一、協助事故部門將病人疏散至「臨時收治區」及救護中心。 二、協助照護及安撫疏散之病人。 三、協助事故部門清點病人及掌握病人動向。 四、與救護中心人員會合,共同照護患者。 醫師:事故病房以外各棟大樓「值班表上註記負責緊急應變之值班醫師」。 護理:事故病房以外各棟大樓2人(含)以上之護理單位至少需指派1人支援。 一、至救護中心(事故部門一樓)集結,協助收治疏散病人之照護。 二、人員清點及掌握人員動向。 三、確保救護中心安全(含病人隱私) 四、院區主管到達後,將疏散人數及病患病情彙整報告,以提供各方瞭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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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林口院區 緊急災害廣播代號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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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部門發生事故醫師支援應變措施 狀況:火警已發生,且聽到「全院綠色」廣播時 參考說明:1.一般上班時段:
(1)事故大樓之醫師,至事故現場支援。 (2)非事故大樓之醫師至救護中心支援。 2.假日及夜間時段:值班表上註記負責緊 急應變動員之值班醫師須即時展開支援 (1)事故大樓之所屬人員支援事故現場。 注意事項:總機會廣播救護中心所在位置,救護中 心位置通常在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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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醫師至救護中心任務 至救護中心(事故部門一樓)集結,協助收治疏散病人之照護。 人員清點及掌握人員動向。 確保救護中心安全(含病人隱私)
院區主管到達後,將疏散人數及病患病情彙整報告,以提供各方瞭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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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畢,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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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指揮官主要指揮任務 研判火勢或濃煙有擴大之虞,應即指揮區域內所有人 員依任務分工,主要分成下列三班,任務如下: 通報班 滅火班
按火警警鈴 撥打院內專線【119】通報總機 進行單位廣播 滅火班 小火時,拿取滅火器滅火 滅火器無法撲滅時,則取用消防水帶滅火 避難引導班 輕、中症病人安排由家屬扶持下離開 重症病人由醫護人員優先處理靠近火源區域、濃煙區域之病室,往最近之安全避難出口進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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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一)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狀況一:在病房內聞到燒焦味或發現小火(如 污物間之污衣桶內衣物著火) 參考說明:1.立即指揮人員追查可能來源或 原因,若未發現焦味來源應立 即通知工務課(院內分機:3000) 協助追查可能來源。 2.如發現小火時,應指揮人員拿取 滅火器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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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二)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狀況二:火勢擴大,滅火器無法撲滅時 參考說明:1.現場指揮官,研判火勢或濃煙有擴大之虞,立 即啟動部門緊急應變機制,指揮區域內所有人 員依任務分工並採取措施如下: (1)院內通報【119】,並繼續滅火,以防止災 害擴大 (2)避難引導(含疏散時之緊急醫療處置及人員 清查) A.輕、中症病人安排由家屬扶持下離開。 B.重症病人由醫護人員優先處理靠近火源區 域、濃煙區域之病室,往最近之安全避難 出口進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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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二)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2.當總機廣播【全院綠色】後,支援人力陸續到 達時,現場指揮官指揮下列事項: (1)當同棟大樓醫護人力到達時,指揮人員協助 引導病患疏散及病患搬運。 (2)當院區緊急應變編組人員到達時: A.當避難引導人員到達時,指派人員協助引 導病患疏散及病患搬運。 B.救災人員到達時,現場指揮官告知災區狀 況並請救災隊長協助救災(如持續滅火、關 閉不需使用之電源及醫療氣體等) 3.指揮人員清查病房內有無滯留病患,並於確認 無病患後,張掛『完成清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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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二)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4.以GSM或PHS行動電話撥打指揮中心專線電話 【8080】或以無線對講機向指揮中心回報災情 及撤離狀況。 注意事項:1.疏散原則主要依單位平時建置之「區消防防 護計畫」之疏散路線進行疏散。 2.平時需注意病患病情,並瞭解重症病患之床 號。 3.平時熟悉重症病患疏散前之緊急醫療處置。 4.平時應熟悉疏散路線。 5.現場指揮官應熟悉所屬病房之「區消防防護 計畫」相關應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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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三)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狀況三:病患已全部撤離災區時 參考說明:1.現場指揮官至各收治區清查所 轄區域病患人數及核對名單(如 至收治區或救護中心之人員核 對)。 2.病患人數及名單核對無誤後, 立即向院區指揮官報告。 3.至救護中心協助安撫及照顧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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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四)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狀況四:病患異常狀況處理 參考說明:1.如病患失蹤時,應反應院區指 揮中心協助搜尋。 2.如病患及家屬情緒不穩時,應 給予安撫,必要時反應院區指 揮中心協助派員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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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部門現場指揮官應變措施(五) 上班時段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病房主任 (2)副指揮官:護理長或Leader 夜間或例假日現場指揮官:(1)指揮官:總值醫師 (2)副指揮官:病房Leader
狀況五:災情控制後之善後復原 參考說明:1.環境復原: (1)災情控制後,現場指揮官應回至現 場,瞭解環境清理狀況。 (2)如環境清理告一段落時,立即安排 復歸作業。 2.人員復歸: (1)病患復歸後,協助清點及核對病患 名單並指揮醫護人員查房。 (2)定時回報指揮中心復歸情形至完成 人員復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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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部門發生事故醫師支援應變措施 狀況一:火警已發生,且聽到「全院綠色」廣播時 參考說明:1.一般上班時段:
(1)事故大樓之醫師,至事故現場支援。 (2)非事故大樓之醫師至救護中心支援。 2.假日及夜間時段:值班表上註記負責緊 急應變動員之值班醫師須即時展開支援 (1)事故大樓之所屬人員支援事故現場。 注意事項:總機會廣播救護中心所在位置,救護中 心位置通常在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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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醫師至救護中心任務 至救護中心(事故部門一樓)集結,協助收治疏散病人之照護。 人員清點及掌握人員動向。 確保救護中心安全(含病人隱私)
院區主管到達後,將疏散人數及病患病情彙整報告,以提供各方瞭解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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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一) 狀況一:在病房內聞到燒焦味 參考說明:立即反應現場主管處理、追查可 能來源或原因,若未發現焦味來
源,應立即通知工務課(院內分 機:3000)協助追查可能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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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二) 狀況二:本人發現小火時(如污物間之桶內衣 物著火) 參考說明:1.拿取滅火器滅火(知道滅火器位
置及如何使用滅火器)。 2.大聲呼喊其他同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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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三) 狀況三:他人發現小火時 參考說明:聽到呼叫後,立即拿取滅火器協 助滅火(知道滅火器位置及如何使 用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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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四) 狀況四:火勢擴大,滅火器無法撲滅時 參考說明:依現場指揮官指示,協助以消防 栓進行滅火。
注意事項:1.平時需注意消防栓箱位置。 2.依起火點判斷取用哪一位置 (平時應確認)之消防水帶較適當。 3.如何使用消防水帶:使用時水帶須 平直,並握緊瞄子,呼叫另一位人 員打開開關噴水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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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五) 狀況五:火勢擴大,病患須進行疏散時 參考說明:1.現場指揮官下達疏散指令時,應優先
以協助病患疏散為主,滅火部份則交 由院區救災人員負責。 2.執行重症病患疏散前之緊急醫療處 置。 3.熟悉安全區位置(依病房之『區消防 防護計畫』)並選擇適當疏散路線疏 散(不穿越起火地點為原則)。 注意事項:1.平時需注意病患病情,並瞭解重症 病患之床號。 2.平時熟悉重症病患疏散前之緊急醫 療處置。 3.平時應熟悉疏散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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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六) 狀況六:疏散過程中,如重症病患病情變化 時之急救處置 參考說明:1.須將重症病患疏散至相對安全
區後,再做急救措施,以確保 相關人員安全。 2.CALL院內緊急醫療專線 【GSM: 】,請總機廣 播(999),啟動院內責任區內之 緊急醫療團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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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火警應變措施(七) 狀況七:到達臨時收治區或一樓大廳等安全 區之病患救治 參考說明:1.持續給予病患適當之醫療處置 及安撫。
2.將所協助病患床號回報給收治 區之現場指揮官(以利人員清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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