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presentation
Presentation is loading. Please wait.
1
機車第六篇 事故預防 單元一 駕駛穿著與體能狀況
2
壹、機車駕駛者之特性 一、為要騎乘機車,駕駛者都僅注視前方路況,致構 成眼睛視界集中於路面中心,引起遠方及橫向看不 清楚之狀況,而不易掌握行車安全。 二、機車易被汽車駕駛人忽視,故應注意穿著衣服之 顏色。 (一)穿著 衣服應選擇不影響駕駛人操作大小及型式,身體暴露部份越少越好。 (二)鞋子 鞋帶須紮好,最好穿有根的鞋較好,防腳滑動。 晚(夜)間使用反射材料為宜。
3
事故的發生有一半是晚上(或夜間)發生的,晚上
騎乘機車時,安全帽或衣服上增加夜光反射材料, 使視覺認知性提高,或於傍晚時提早開燈增加對方 之注意力,以免發生危險。 貳、行駛注意事項: 一、勿酒後駕駛﹙酒後駕駛最要命,造成車禍成傷 害﹚: (一)酒精的影響 1.使人產生陶醉與情緒亢奮,並對速度、距離狀況 的斷判力減弱。 2.反應時間增長注意力降低,穩定度下降。 3.對光線的刺激不靈敏。
4
(二)酒後駕車罰則 1.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25毫升。 ~行政罰~ 吊扣駕照一年,處以罰緩新台幣15,000~60,000元。 道安講習 2.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55毫升。 ~刑事罰~ 以公共危險罪起訴。 (1)若致對方車損構成毀損罪。 (2)若致對方受傷構成傷害罪,吊扣駕照二年。 (3)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永不再核發,以 刑法起訴並加重其刑1/2。 (4)強制險不予理賠
5
二、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確實戴好安全帽,美觀舒適保安全﹚
項目及年別 台北市 高雄市 台閩地區 合計 有戴安全帽 未戴安全帽 死亡(人) 86年 61 29 32 36 20 16 1214 439 775 頭部傷害 46 22 24 27 11 887 256 631 87年 40 35 5 13 9 1042 497 545 25 21 4 15 6 740 310 430 88年 41 33 8 39 12 1056 632 328 19 726 398
6
資料來源:台北市家庭收支記帳調查報告、台北市重要統計速報、 台北市交通統計月報、交通部統計處、
受傷(人) 86年 52 27 25 147 58 89 932 302 630 頭部傷害 45 22 23 97 30 67 391 96 295 87年 48 41 7 106 78 28 578 328 250 37 64 38 26 270 138 132 88年 35 8 60 34 487 274 213 19 6 32 24 216 114 102 資料來源:台北市家庭收支記帳調查報告、台北市重要統計速報、 台北市交通統計月報、交通部統計處、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資料、高雄市家庭收支調查報告。 附註:(1)機車普及率係指平均每百戶家庭擁有機車之戶數。 (2)85年為台灣地區資料
7
(一)機車穩定差,在行進中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容
易摔倒,頭部發生的傷害機率相當高。 (二)騎乘機車未配戴安全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規 則,處以新台幣500元之罰鍰。 (三)為保障騎乘機車安全,「帶」了就應把它「戴」 好。 (四)安全帽之定義: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 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 有檢驗合格標誌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8
(五)安全帽的選用方法: 1.能配合頭部形狀,戴上後不能感覺太重。 2.頭部任何一處都不能有壓迫感,通風良好,顏色鮮 明或需貼反光標誌。 3.安全帽曾受過一次大衝擊後,不管外觀有沒有損傷 都不能再使用。 4.高速行駛時可考慮選用全罩式安全帽。
9
(六)配戴方式: 1.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 情事。 2.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 繫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 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10
(一)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 所在位置,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
三、請開燈駕駛,並著鮮明服裝: (一)為提高機車的可見度及安全,讓周圍的車輛知悉自己 所在位置,機車騎士應穿著鮮明的服裝。 (二)天色昏暗,或雨天霧天,行車時,更必須打開頭燈, 使自己能看得見,也能被看見,幫助行車安全。 (三)檢查燈罩,有無破損。 圖1-3行車時應開啟大燈並穿著鮮明服裝
11
參、活動考驗: 一、 ﹙3﹚1.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25mg 處以罰鍰(1)1,200元(2)9,000元(3)15,000~60,000 元。 ﹙2﹚2.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55mg致 對方受傷構成傷害罪吊扣駕照(1)1年 (2)2年 (3)3年。 ﹙1﹚3.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55mg致 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永不再核發,以刑法 起訴並加重其刑(1)1/2 (2)2/3 (3)3/4。 ﹙1﹚4.騎乘機車未配戴安全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規則 處以新台幣(1)500元 (2)1,250元 (3)2,000元罰 鍰。
12
二、 資料來源:愛的啟示(民91)
13
上面這個交通事故,你覺得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 )機車駕駛人不專心駕駛,與後座負載人說笑。 ( )重機車超速行駛輪胎爆裂而失去平衡。 ( )機車超速失控。 ( )機車負載人座姿不當,車失重心。
Similar present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