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教学简介
为帮助学生了解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了解教务、 学籍等方面管理的具体规定,尽快熟悉大学教育, 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教务部门相关规则分教务、学 籍、实践介绍。 学院相关文件和通知一般会公布在学院主页上,学生应 该重点关注三个网页: 本科生院主页: 国际软件学院主页: 教务系统:
1. 培养方案 2. 选课 3. 教材 4. 考试 5. 评教 6. 双学位、辅修、七校 一、教务
1. 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 技术、物联网工程 学制: 4 年 学分要求: 150 学分(含必修、选修、 通识选修、毕业论文)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一、教务
2 、选课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所 有的课程都需要通过教务系统选课。所有课程需 学生本人自行选课,任何教师、辅导员、教学管 理人员不得代为添加或删减选课名单或修改选课 结果;未经网上选课的同学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 如擅自参加考试,成绩作废不予记载。 一、教务
2 、选课注意事项 选课时段为本学期第 17 周 - 下学期第 3 周。 登录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选课。 选课期间,学生选不上课的原因主要有: ①选课剩余人数为 0 ,人数已达上限; ②上课时间冲突; ③超过了学分限制上限:系统对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 作了限制,选课总学分不得超过 45 ,通识选修课总 学分不超过 6 。 ④学费未缴清。 学生如果试听不满意,须在第三次开课前网上撤课, 不收课程学分学费; 一、教务
3 、教材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在第一学期开学时 到教材供应点(信息学部教 5 楼)一次性领 取所有公共课教材并办理缴费手续。 专业课教材由任课教师向学生推荐,学 生自行购买。如需统一购买,可以以班为单 位,向教材中心订购。 一、教务
4 、考试 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均须进行考核。课程成绩 由平时成绩和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 各占比例一般为 30 %- 50 %和 50 %- 70 %。学生 平时成绩由作业、课程讨论、质疑答问、平时测验 等组成;期末考试 55 分以下者,无论平时成绩多少 均视作不及格。学生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 试,可申请缓考。 一、教务
4 、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小语种四级考试每年两 次分别于 6 月和 12 月举行。英语四级考试报名资格 为二年级至四年级所有本科在校生。每年 12 月考试 中二年级学生报考四级要求《大学英语 3 》课程成 绩在 80 分以上; 一、教务
5 、评教 学生评教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期末考试前 2—3 周, 学生登录 “ 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 中 课堂教学评估系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所 授课程进行评价。希望各位同学以主人翁的态度 认真对待每一次评教活动,珍惜好这份权利,履 行好这项义务。 一、教务
6 、双学位、辅修、七校 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 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 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目前联合开办辅修专业 68 个。其 中武汉大学开设有 21 个双学位专业。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 制二年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七校及校内开设的辅修专 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一、教务
1. 入学与注册 2. 学制与学习年限 3.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4. 转专业 5.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与退学 6. 出国(境)学习 7. 毕业、结业与肄业 二、学籍
1. 入学与注册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前一天。 办理地点: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辅导员老师请假。未 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延期注册者,按旷课 处理。 二、学籍
2 、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科生一般应当在规定的四年学制内完成学业。 学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在校最长 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 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 二、学籍
3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网上选课或重修选课, 方能参加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由主讲教师确 定。学生应当遵守考核纪律。违反考核纪律, 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视情节按《武汉大学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学籍
3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课程考核以百分制计分, 60 分为及格,及格及 以上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期末卷面考试成绩 为 55 分以下的,以卷面成绩录入。 必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选修课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者不用重修, 可以再次选修,也可以改选其它课程。 学生有 10 个学分的及格重修机会。 二、学籍
3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为了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实行学分绩点制。 平均学分绩点( GPA )是评价学生一个时段或 大学期间的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绩点 × 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 GPA )=所修课程学分绩之和 ÷ 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二、学籍
4 、转专业 学院准许转专业(含院内转专业)人数一般不 超过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 10 %,老生人数的 2% 。 转专业(含院内转专业)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三 周办理。 二、学籍
5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与退学 学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休学 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可休学。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经批准后可续休, 但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两学年。 二、学籍
5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与退学 学生因自费出国学习、创业、参加社会实践等 原因中断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 本科生院批准后可以保留学籍两年。学生应征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二、学籍
5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与退学 保留学籍、休学学生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 学生休学期间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办理。 休学、保留学籍学生不应当在学校居住,不参加 课程学习、考核等活动。 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 行为的,取消学籍。 二、学籍
5 、休学、保留学籍、复学与退学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初向学 院书面申请复学; 复学学生一般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核不合格(含旷考)的必 修课程学分累计达到 30 学分及以上的应予以退学。 二、学籍
6 、出国(境)学习 学生申请自费出国(境)学习必须按有关规定 办理退学或保留学籍手续,本科生院批准后方 可离校,否则视为自动退学。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选派到国(境)外大学学习 的学生为交换生。交换生出国(境)学习期间 不办理离校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二、学籍
7 、毕业、结业与肄业 学生完成所有课程并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后 方能毕业,学分不够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学籍 毕业审核条件 应修总学分(含 毕业论文) 是否应完成 毕业设计 备注 四年制普通本科生 150 是 应在学校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修满 12 学分,每个领域至少修 2-4 学分。 港澳台学生 120 是 可免修政治和军 事理论 应选修 8 学分以上文 化历史类课程 出国学生 自费出国学生 150 是毕业要求同四年制普通本科生 交流生 国外提供本科学位证,且 双方互认学分 院内必修课程未 挂科,国内外总 学分达到 150 是需提供国外学位证和成绩单原件 国外不提供本科学位证 150 是毕业要求同四年制普通本科生
7 、毕业、结业与肄业 在规定的学制内不能毕业的学生,可办理下编手续,延长 学习年限。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必修课程有 15 学分及以下不合格 者,准予结业,发结业证书;必修课程有 15 学分以上不合 格者,准予肄业,发肄业证书。 结业生可在离校后 1 年内返校重修不合格的课程,补作毕 业设计(论文),合格后补发毕业证书。如一年内仍未修 满学分,将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学籍
1. 大学生科研 2. 第三学期 3. 创新学分 三、实践
1. 大学生科研 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 括校级项目和国家项目,国家项目包 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 业实践项目三类。 确认项目立项及相关事宜的时间:每 年 3-4 月份 三、实践
2 、第三学期 学院会在每年的暑期,以实训的形式,分别安 排不同年级的学生参与教师或公司真实项目的 研发工作。 整个实训过程是由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 经历整个项目开发每个环节,最终完成一个可 交付的产品,包括安装包、全部文档和源码。 三、实践
3 、创新学分 本科生在校期间,从事科研、创业或社会实践 活动所取得的优秀成果,经评审认定后被授予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可以冲抵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除通 识选修课以外)的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 10 学 分,超出部分记入学生成绩单。 申报时间:每年三月底, 三、实践
祝同学们学习愉快! Thank you for your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