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療育服務系統 宣崇慧 Week 5
兒童發展篩檢的重要性 發現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通報轉介中心」 發現者 - 家長 - 公衛護士 - 教師 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22 條: 「各類兒童及少年福利、 較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 障礙兒童及少年,應通報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 立檔案管理,並視需要提 供、轉介適當之服務」 第 19 條:各縣市建立發展 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 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通報階段 通報者 通報轉介中心 社工聯繫 家長同意:開始進行評估、轉介與服務工 作 家長不同意:提供通報者可行之相關策略 與早期療育訊息,讓通報者在日常生活工 作中可協助疑似遲緩兒童及其家長
評估與鑑定 兩大重要原則 1. 全人 2. 專業整合 病因診斷 臨床診斷 功能性診斷 相關疾病診斷
病因診斷 1. 缺氧性腦病變 2. 缺血 3. 感染 4. 顱內出血 5. 代謝 6. 心理社會環境 7. 早產 8. 視力障礙 9. 聽力障礙 10. 外傷 11. 染色體基因 12. 先天性症候群 13. 毒物
臨床診斷 依據疾病分類標準 (DSM IV) 神經肌肉疾病 腦性麻痺、腦炎、周邊神經疾病、腦發鬱積畸形、水腦、癲癇、脊髓畸 形 … 感官知覺異常 聽 / 視力障礙、中樞視 / 聽神經障礙 遺傳或染色體症候群 Down syndrome, fragile X syndrome etc. 精神心智疾病等 ADHD, developmental disorder, mental retardation, communication disorder….. 兒童與少年情緒障礙:環境適應障礙、遺屎 / 遺尿症、飲食障礙、睡眠障 礙畏懼焦慮、兒童虐待等
功能性診斷 臨床觀察 談談 施測(標準化或非標準化評估工具)
相關疾病診斷 消化系統 骨骼系統 心臟血管系統 內分泌代謝系統 泌尿系統等
服務與介入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 「個別家庭諮詢模式」:依據兒童功能性 發展需求,組成專業團隊,邀請家長參與, 進行個案與家庭的整體評估 「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 IFSP 範例
早期療育服務 醫療機構 特殊安置照顧機構 - 直接服務 - 間接服務 在宅服務 - 專業人員到宅服務 - 轉銜 一般幼稚園所 融合環境 困境 - 等待 - 不足 1. 教師專業訓練不足 2. 相關專業服務不足 3. 諮詢督導系統不足
兩階段篩選模式 初篩 通報 ( 二篩 ) 評估 個管 初 篩 公衛護士或幼托園老師進行 通報轉介中心 1.[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 ] 進行二篩 2. 聯繫家長 評估鑑定 由聯合評估中心進行評估並確認診斷 不符合發展遲 緩標準 進入定期追蹤 方案 不符合,但其家 庭仍存在高危險 因子 進入預防方案 符合發展遲緩標準 轉介個案至個案管理 中心 擬定個別化教 育計劃 轉介療育資源,提 供早期療育服務
聽完之後,您是否瞭解以下重點: 1. 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現與篩檢的重要性 2. 了解如何進行通報轉介 3. 認識發展遲緩兒童的評估鑑定內涵 4. 了解如何擬定 IFSP 5. 了解早期療育服務的工作及未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