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科业务讲解 社保局 倪峻. 参保科主要的业务 全县社会保险参保业务,包括 1 、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工 伤、生育、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增减变动业务; 2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登记及到账业务; 3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征缴、核定;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嵊州市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实 施 意 见实 施 意 见 二○一三年五月.
Advertisements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桐庐县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新政策出台的主要背景和依据 我县基本医疗保障在制度模式、基金筹措、 待遇享受等诸多方面与杭州市及周边县市 存在较大差异,在基金运行、广大群众对 医保待遇的诉求等方面也逐渐凸现出一些 问题。 我县基本医疗保障在制度模式、基金筹措、 待遇享受等诸多方面与杭州市及周边县市.
企业参保缴费 登记实务 杭州市社保局企业保险处 —— 汪中明. 一、社会保险登记及注销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 、 “ 三证 一表 ” ; 1 、 “ 三证 一表 ” ; 2 、属于钱江开发区注册型的企业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2 、属于钱江开发区注册型的企业提供《杭州市区社保参保申请表》;
社保费结算相关政策. 一、社保费结算是什么 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是指缴费单位在年度 终了后 5 个月内,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 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费额,并填写社会保险 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社 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 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社会保险费费款.
 宁波市社会保险费 政策介绍.  甬政发 [2012]139 号 最新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保 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保险 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  甬政发 [2012]140 号.
大至正中诚以至运大至正中诚以至运 上规上限企业培训讲座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中山分所 主讲:李治球.
区内事业单位人员流出区外手续办理流程图 主管部门流入地主管部门 流出单位流入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流入地人力社保局 流动人员 步骤 2 盖章 步骤 3 盖章 步骤 1 领取流入地 人员流动登记表 一式三份 步骤 4 盖章 步骤 5 盖章 步骤 6 盖章 步骤 7 发调档函和调令 步骤 12 邮寄档案和开具.
退管业务工作汇报. 退休职工管理处的主要业务工作 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养老待遇发放 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遗属减员及死亡待遇核定发放  企业退休(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失业保险 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1 、失业保险金; 1 、失业保险金; 2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 2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 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
1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我省改革涉及的政策要点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我省改革涉及的政策要点 怎么改革.
《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 险条例》解读与工会工作实务 湖南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 罗 华. 前言 历时 16 载,通过 “ 三报四审 ” ,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审议通 过了《社会保险法》,从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2010 年 12.
2015 年 10 月. 第一部分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一、养老保险的特性功能 特性: (一)全员性 (二)适度性 (三)长期性.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政策讲解 2016 年 3 月. 开发区参保单位申请 养老保险待遇核准 填写《接受材料清单》补齐材料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 不符合受理条件 材料审核 审核 填写《职工基本情况表》 到社保打印《缴费情况》 需变更基本信息的 养老待遇核准完毕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流程.
年金个人政策解读 二 0 一四年九月. 什么是企业年金?什么是职业年金? 什么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年金的单位缴付部分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多少? 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领取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缴费和领取环节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二、党费收缴 ( 二 ) 在职人员党费缴纳 工资收入(税后)缴纳党费比例 工资收入 元 2%
中国内地社会保险体系简介 —— 针对在内地的香港企业及个人 盛颖 福利咨询华南区总经理 韬睿惠悦咨询公司 2013 年 9 月 © 2013 Towers Watson.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会与社会保障 主讲人 黑龙江省工会干部学院 王珏 教授 1. 社会保障 2 从劳动分工的角度社会成员可分为  正在劳动岗位从事劳动的成员 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员  因某种原因失去劳动机会的成员 3.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 陈 琳.
园 区 政 策 ——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政策简介.
社会保险知识培训 行政部 张嘉玉.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政策宣传解读
征缴业务经办指南.
第八章 基本养老保险 本章主要内容 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的选择
第九章 人力资源的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体系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作业条件管理.
第十八章 社会保险.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林 嘉.
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 纠纷处理 主讲:刘青凯. 社会保险法亮点解读 纠纷处理 主讲:刘青凯 立法进程 1、1994年进入立法计划,历时16年; 2、1995、2001年,草案两次上报国务院; 3、2004年写入宪法; 4、草案经4次审议。
社会保险费 市局规费科 吴耀进.
毕业生派遣事宜.
生育保险业务培训
5.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与实务.
数据采集软件 使用介绍 2011年11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淮南地税局基金费业务培训 培训提纲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费 第二部分:其他政府性基金、费.
养老、医疗保险知识讲座 具体题目先问一下飞哥!!!!.
社会保险知识讲解 讲解人:张美贤.
杭州市失业保险政策及 业务操作办法.
一、社会保险法 二、总则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责 四、社会保险的征缴和支付
一、一般门诊、严重慢性疾病门诊工作流程图
1.年度报告公开流程示意图 2.事业单位填报 3.事业单位附件上传 4.举办单位审核
地址:天津开发区黄海路98号津滨杰座一区A座2门202 电话:(022)
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培训 朝阳区社保中心转移接续科.
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市级统筹政策讲解 合川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 罗芹
劳动保障协理员 培 训 班 材 料 失业保险业务知识讲座 讲课人:蔡陵.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医疗保险报销实操提示 主讲人:李家洁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第八章 社会保险 本章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意义与项目 社会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的内容 我国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第13章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上海市社会保险政策解析 主讲人:马骁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养保处处长.
五险.
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操作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桐庐县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政策及经办实务   第一部分:工伤保险 第二部分:生育保险.
人社大讲堂 城镇医疗保险 人社大讲堂 城镇医疗保险.
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和实例说明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培训 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 2015年6月.
课程目标  1.能够理解二手车拍卖的概念; 2.能够掌握二手车拍卖流程;.
掌握养老保险政策 提高经办管理水平 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完成
网上申报业务培训 ——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报岗 大兴社保中心 1.
全域监督覆盖 全程监督跟踪 依法构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防火墙
养老保险政策讲解 2015年9月25日.
”百万护驾3.0“产品培训.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讲解 2016年度.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
离休统筹人员 参保业务培训.
T+1日至柜台填写:《销户登记表》;《资金账户销户申请表》;《三方存管账户销户申请表》;《事项变更申请表》办理注销资金账户手续
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人事处 2012年.
城乡居保参保登记业务流程图 参保对象 村(社区)委会协办员 乡镇(街道)事务所 县级社保机构 金融机构 16.发放存折 1.提供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费 征缴讲座 2013年4月.
江苏地税大集中系统 缴款凭证出具介绍 大集中工程项目组 二0一0年六月.
户名:CIRS KOREA 账号 :WOORIBANK
户名:CIRS KOREA 账号 :WOORIBANK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参保登记科业务讲解 社保局 倪峻

参保科主要的业务 全县社会保险参保业务,包括 1 、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医疗、工 伤、生育、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增减变动业务; 2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登记及到账业务; 3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征缴、核定;

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对象 我县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在华工作 的外籍人士、佛教人士、机关事业单位及 其工作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企事业参保 新办理的企业参保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各一份;再填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提供:单位正式调 令,区分编制;新增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工资 审批表;区分公务员医疗补助; 企事业人员增减变动需在每月 23 日前到县社保局 业务大厅填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率的确定 各类企业参加社保是五险捆绑参保,即:养老、 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优先工伤参保条件:五费合征参保率在全县平均 参保率之上的用人单位,允许优先为农民工参加 工伤保险。 企业养老缴费比率是 14%+8% ;个体是 10%+8% ; 医保分 : 建个账 8%+2% 和不建个账 5%+1% ; 工伤比率按经营范围定一类是 1% ,二类是 1.8% , 三类是 2.2% ; 生育是 0.7% ; 失业是 2%+1% 。 事业养老缴费比率是 21%+8% ,工伤是 0.5% 。

参保人员的确定和延缴问题 企事业参保,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以参加社保,即男不满 60 周岁,女不满 50 周岁。文件规定的特殊群体除外如: 221 , 144 。 我县户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单独参加养老保险,但不允许单独参加医疗保险(市县有明确文 件规定)。 原则上户籍不在我县的不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 年的,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的, 可以缴费至满 15 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 15 年;补缴基数为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灵活就业人员费率。 事业养老:本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自收自支、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乡镇(街道)事业综合中心人员及农、 林、水各员; 公务员目前只参加医疗保险,机关工伤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其被羁押或 在监所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能参加社保。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 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人员符合浙江省参保条例的,可 以参加社保。

参保缴费基数确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本 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 职工月平均工资 60% 的按 60% 确定;高于 300% 的 按 300% 定。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省统计部 门核定。( 4-6 月)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 80%—300% 确定。由当地统计部门核 定。 社保年度为每年的 7 月 - 次年的 6 月。

社会保险的征缴 社保费统一由地税部门征缴,用人单位每 月 20 日前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职 工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并向 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机构办完社保登记手 续后,须和地税部门签订代扣协议。并每 月足额将社保费存入相关银行。( 2 月问题)

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时间 性 医疗保险参保后,门诊是次月生效(报销 范围 元),建个帐按缴费基数的 3% 返还,退休按 3.5% , 70 周岁以上按 4% ; 住院统筹连续缴费满 6 个月,第七个月生效; (本年度已经缴纳新农合的)不设等待期。 工伤保险次日生效 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 6 个月,在享受待遇期 间必须连续缴费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中断续保解释 一、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 6 个月以上,以及参保人员连续欠费超过 6 个月视同中断参保缴费关系的,续保缴费后需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 6 个月,方可重新按规定享受住院统筹待遇;无论补缴与否,均不享受和欠费 期间的医疗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 二、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6 个月内续保缴费的,按不同情况处理: 1 、在办理中断手续月份的次月续保缴费的,各项医保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 的当月起享受。 2 、中断缴费 1 个月以上 3 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 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中断期间的住院统筹待遇正常享受。补缴的医保 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入。 3 、中断缴费 3 个月以上 6 个月内续保缴费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补 缴后不设住院待遇等待期;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只计算缴费年限,不享受中断 期间的医疗待遇。 4 、中断缴费后 6 个月内续保缴费但选择不补缴中断年限(月份)医疗保险费 的,续保缴费后设住院待遇等待期。 三、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后,门诊统筹待遇从办理续保手续的次月起享受;新 产生的个人账户在缴费的次月划入,按月顺延。 四、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无论续保或补缴与否,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续 使用。

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社保关系转移主要是养老和医保 转移区域分省内和省外,本市统筹区内的 转移以及军人退役、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 移。 除了港澳台,全国皆可转移接续; 明文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本统筹区内转移接续 本统筹区是指衢州地区 参保人员只需到各社保局办理参保或中断 手续即可。 每月初参保科将上月在统筹区内流动就业 的人员转移结算单送至财务,由财务根据 结算单将转移金额汇至统筹区内各社保局。

省内外转移接续手续的办理 转入:应首先在本县参加社会保险,并提 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转 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凭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 保凭证》。 转出: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局开具《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转移 问题 原先我县实行的是部里的文件: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 由其最后参保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省内外流动就业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不足 15 年的,按下列规定衔接处理: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2 、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不在户籍地,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本 人可选择户籍地或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作为继续缴费地。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 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 原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把户籍地做为继续缴费地。 4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 满 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 地为户籍地。 5 、按上述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继续缴费地只能由本人选择一次),继续 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延缴手续(包括将其所有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至继续缴费地);本人延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时, 享受继续缴费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从 2012 年 7 月起,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 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 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 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 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 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按规定办 理转移接续手续。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 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理。

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医保年限 参保人员( 1997 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 缴费的, 1998 年 1 月 1 日后退休的人员简称 “ 中人 ” 和 1998 年 1 月 1 日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简称 “ 新人 ” )退 休以后要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项统筹项目待遇应 符合下列缴费年限条件之一: 1 、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 中 人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项统筹 项目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 “ 新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各项统筹项目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满 15 年。 2 、 2010 年 7 月 1 日后,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 中 人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项统筹 项目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 “ 新人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各项统筹项目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满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