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 1. 何谓公司法? 所谓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 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 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狭义和广义的公司法 ( 1 )狭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 )广义: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 司法解释。
二、公司法调整对象与主要内容 (一)公司财产关系 1 、内部财产关系 2 、外部财产关系:
(二)公司组织关系 1 、内部组织关系 2 、外部组织关系 外部管理关系
三、公司法特征
第三节 公司的种类 一、无限公司等等 1 、无限公司(合伙) 2 、有限责任公司 3 、两合公司(有限合伙) 4 、股份两合公司 5 、股份有限公司
二、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1 、封闭式公司(私公司) 2 、开放式公司(公公司)
三、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为划分标准 1 、人合公司: 2 、资合公司: 3 、人合兼资合公司:
四、 母公司与子公司 按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 1 、母公司:控股公司。 2 、子公司:
五、总公司与分公司
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跨国公司
七、 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分类 1. 股份有限公司: 须有 发起人,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人数为 50 人以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独资公司(一人公司) 股东仅为一人 (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 ,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
一、概念 50 个以下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 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 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 种类 a.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 2 人及以上) b. 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 c. 国有独资公司
三. 特征 a. 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 b. 股东人数的限制性 c.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d. 公司资本的非股份性和封闭性 e. 公司组织的简便性
1. 概念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 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现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特征 ( 1 )出资人具有唯一性和特定性 ( 2 )投资领域具有特殊性 ( 3 )章程制定的特殊性
( 4 )组织机构设置的特殊性
北京 “ 一人公司 ” 数量逼近国企 :41 北京商报 开办一人独资公司正成为投资者首选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2007 年 1-6 月份,北京 市新登记一人独资公司 5688 户,占新开办企业总数的 1/5.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一 人独资公司累计约为 1.6 万户,市国有企业约为 1.8 万户。有分析人士预计,年底 前一人独资公司或将超过市内国企数量。 200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首次赋予一人独资公司的合法地位。 一人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在新《公司法》颁布前,我国只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的存在,而 排斥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刘德玉向记者解释,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资本 门槛降低,促使个体经营者将视线转向责权分明的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一人独 资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同时,一人独资公司与传统公司相比较,具有无须多方 协商、公司内部决策效率高等优势,而这也是导致一人独资公司模式更吸引投资 者的原因。 “ 在一人独资公司创业选择的行业中,零售业、建筑工程设计和餐饮业等行业 成为主流领域。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行业具有一个共 同特点,即需要投资的规模不太大,经营灵活、管理简单,更适合个人初次创业。
五、一人公司
(一)、一人公司的概念与产生背景 1 、概念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的有限责任公司。
2 、产生背景 ( 1 )国际趋势 ( 2 )国内现实
(二)、 一人公司的特征 1 、股东的唯一性 2 、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3 、治理结构简单灵活,多由投资者直接控制 4 、设立条件 和运营方式 通常有特殊要求
(四)、一人公司的种类 1 、依产生形式 原生型一人公司 & 继发型一人公司 2 、依一人公司的股东身份 国家独资公司 & 自然人一人公司 & 法人一人公 司。
(五)、关于一人公司应否存在 的论争 (了解内容) 1 、否定论者及其理由
2 、肯定论者及其理由 : 存在必然性分析
(六)、《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 别规制 1 、资本制度: 2 、对外投资:一人公司的 “ 计划生育 ” 制度
3 、公司登记:
4 、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监督
5 、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 一、概念 1 、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 业法人。 2. 种类 ( 1 )一般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2 )上市公司
3. 特征 ( 1 )公司全部资本化分为等额股份 ( 2 )股东的广泛性
( 3 )资本募集的公开性 ( 4 )公司具完全而纯粹的资合性 ( 5 )充分的法人性和经营的独立性
第六讲 上市公司 —— 以农行为例
一. 概念 所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 同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 限公司。
2. 特征 (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 ( 2 )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
( 3 )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公司上市的法定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 50 条的规定: ( 1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 开发行; (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 (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 上; ( 4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 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 1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规定; ( 2 )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及公司股权管理等事项; ( 3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的 30% 的, 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暂停 《证券法》第 55 条: ( 1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 ( 2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 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消费者; (信息披露) ( 3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 4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 5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需注意的名词 : ST ,对连续两个会计年度都出现亏损的公司施行的特 别处理。 ST 即为亏损股。 *ST ,是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风险。 N ,新股上市首日的名称前都会加一个字母 N ,即英文 NEW 的意思。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 期间, 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 ( 1 )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 “ST”, 例 如 “ST 钢管 ” ; ( 2 )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 3 )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7.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终止 《证券法》第 56 条: ( 1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 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 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 2 )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 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 3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的一个年 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 4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 5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公司名录
第三节 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