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1 、失业保险金; 1 、失业保险金; 2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 2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 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 保险费;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 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 金; 3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 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 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 金;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4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4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 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 、对工作时间、岗位、收入不 固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 险补贴; 5 、对工作时间、岗位、收入不 固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 险补贴; 6 、对失业人员进行公共培训实 训的设施设备费用补贴; 6 、对失业人员进行公共培训实 训的设施设备费用补贴;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7 、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 培训和岗位补贴等预防失业的 补贴。 7 、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 培训和岗位补贴等预防失业的 补贴。 8 、国家规定与失业保险有关的 其他费用。 8 、国家规定与失业保险有关的 其他费用。
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的申报 用人单位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 险金申领资格的申报。 用人单位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 险金申领资格的申报。
申报时限 1 、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或解 除劳动关系 15 日内,至分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1 、用人单位应自与职工终止或解 除劳动关系 15 日内,至分中心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2 、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合同 之日起 60 日内,到户籍所在区、县 失业经办部门办理个人失业保险金 申领手续。 2 、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合同 之日起 60 日内,到户籍所在区、县 失业经办部门办理个人失业保险金 申领手续。
申报时限 3 、 职工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 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保 险金资格审核和申领手续的,可自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或司法机关 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失 业保险金资格审核和申领手续。 3 、 职工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 议,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保 险金资格审核和申领手续的,可自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或司法机关 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失 业保险金资格审核和申领手续。
本市城镇户籍职工申报材料及应 填报的报表 1 、失业职工本人《就. 失业证》; 1 、失业职工本人《就. 失业证》;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 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 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 、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4 、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5 、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 5 、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
本市城镇户籍职工申报材料及应 填报的报表 6 、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表;(此表仅限于 1998 年 9 月 30 日前参 加工作,并属于首次申领失业金的人 员填写) 6 、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表;(此表仅限于 1998 年 9 月 30 日前参 加工作,并属于首次申领失业金的人 员填写) 7 、失业人员档案; 7 、失业人员档案; 8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有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的人员提供) 8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有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的人员提供)
失业登记及申报的经办流程: 个人存档 → 领取《就. 失业证》 → 失业登记 → 就业转失业录入 → (劳动局对《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 缴费年限认定表》审批) → 打印 《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 办理失业金申领资格申报审批 个人存档 → 领取《就. 失业证》 → 失业登记 → 就业转失业录入 → (劳动局对《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 缴费年限认定表》审批) → 打印 《天津市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 → 办理失业金申领资格申报审批
失业登记及申报的经办流程: → 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限核定表》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 费情况单》存入失业人员档案 → 告 知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失 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办理个人 登记及相关手续 → 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限核定表》及《天津市失业保险缴 费情况单》存入失业人员档案 → 告 知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失 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办理个人 登记及相关手续
养老保险 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退休的条件 职工缴费年限满 15 年,按照国家规定的退 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从办理退休手续 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职工缴费年限满 15 年,按照国家规定的退 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从办理退休手续 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退休的申报和审批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应由缴费单 位负责向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提出 申请,并办理职工退休备案、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及审批等相关手 续。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应由缴费单 位负责向区人社局、社保中心提出 申请,并办理职工退休备案、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及审批等相关手 续。
办理退休的时限 1 、 申报时限: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时,用人单位应于退休当月的 26 日 至次月的 3 日前(遇节假日不顺 延),到区人社局和社保中心办理 退休备案申报及待遇核定和审批等 手续。 1 、 申报时限:职工达到退休年龄 时,用人单位应于退休当月的 26 日 至次月的 3 日前(遇节假日不顺 延),到区人社局和社保中心办理 退休备案申报及待遇核定和审批等 手续。
办理退休的三个时限 2 、指纹采集时限:用人单位及退休人 员本人,应于退休次月的指定时间到 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指纹采集、 领取退休审批凭证、退休证和存折等 手续 2 、指纹采集时限:用人单位及退休人 员本人,应于退休次月的指定时间到 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指纹采集、 领取退休审批凭证、退休证和存折等 手续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 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在缴费申报 窗口办理在职职工减少手续,打印 《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及 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后,携带以下 材料到支付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 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在缴费申报 窗口办理在职职工减少手续,打印 《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及 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后,携带以下 材料到支付窗口办理退休手续: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1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1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原件及复印件; 3 、《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 原件及复印件; 4 、在 “ 生产 ” 或 “ 操作 ” 岗位工作的女职 工,应提供《劳动合同书》; 4 、在 “ 生产 ” 或 “ 操作 ” 岗位工作的女职 工,应提供《劳动合同书》;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5 、转业军人应提供市军转办出具 的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转业军人应提供市军转办出具 的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 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市级以 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职工,应提 供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 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市级以 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职工,应提 供劳动模范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7 、退休前评定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并由申报退休单位聘任了高级技术职 务的职工,应提供《高级职业或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 兑现工资的凭证。 7 、退休前评定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并由申报退休单位聘任了高级技术职 务的职工,应提供《高级职业或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 兑现工资的凭证。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8 、 1999 年以后间断缴费的职工, 应提供〈就. 失业证〉、个人存档 证明等材料。 8 、 1999 年以后间断缴费的职工, 应提供〈就. 失业证〉、个人存档 证明等材料。 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前退 休的职工,应提供《病退审批表》; 9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前退 休的职工,应提供《病退审批表》;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10 、特殊工种需提前退休的职工, 应提供《特岗退休审批表》; 10 、特殊工种需提前退休的职工, 应提供《特岗退休审批表》; 11 、《天津市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登记、变更申报名册》(津社保养 支字 2-1 号表,用人单位填报); 11 、《天津市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登记、变更申报名册》(津社保养 支字 2-1 号表,用人单位填报);
申报材料及应填报的报表 12 、《天津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 老待遇相关信息采集表》(津社保 养支字 2-2 号表,用人单位填报); 12 、《天津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 老待遇相关信息采集表》(津社保 养支字 2-2 号表,用人单位填报); 13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年限核定表》(用人单位填 报,区人社局核定)。 13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年限核定表》(用人单位填 报,区人社局核定)。
退休资格及待遇审批流程 征缴科办理在职人员减少,同时打 印《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 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 区 劳动局办理退休审批,打印《天津 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征缴科办理在职人员减少,同时打 印《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 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 区 劳动局办理退休审批,打印《天津 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退休资格及待遇审批流程 → 持上述申报材料及应填报报表到 区社保中心支付科进行审核,对符 合退休资格的,打印《天津市城镇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情况 表》 → 指纹采集、领取退休审批相关 凭证、存折(银行卡) → 持上述申报材料及应填报报表到 区社保中心支付科进行审核,对符 合退休资格的,打印《天津市城镇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情况 表》 → 指纹采集、领取退休审批相关 凭证、存折(银行卡)
在职死亡个人帐户一次性 清退应提供的材料 1 、《养老保险手册》 1 、《养老保险手册》 2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申报表格 4 、相关申报表格
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一次 性清退应提供的材料 1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关申报表格 3 、相关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