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知识产权法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二部分 商标法 第三部分 专利法 第四部分 著作权法 第五部分 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部分 总论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财产权,也就是无形财产权。它是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包括公民和法人)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精神领域创造的“产品”所具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版权与邻接权 商标权 地理标志权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主要是商业秘密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界定的范围 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 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我国知识产权法立法体系 1、知识产权国内立法渊源 A.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B.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C.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 D.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等。 E.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2、我国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知识产权的特征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指这些权利一经法律确定,即具有排他性,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其他人不经其权利人的同意均不能使用这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否则就是侵犯专有权的违法行为。 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发生效力,法律规定的期限一满,知识产权就自行终止而进入公有领域,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
地域性:是指一国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的范围内有效;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知识产权对其他国家不产生法律效力,因而在外国就得不到保护。 即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
工业产权法 ◆商标法 ◆专利法
“现代”商标 1988年章鹏飞承包了一家亏损多年的无线电元件厂门市部,将它改名为“杭州四通综合经营部”,经营建材。4个月后,就扭亏为盈。到1990年的秋天,成为浙江最大的装饰材料公司。 但是,他没有满足,章鹏飞将其改名为“浙江现代装饰材料商行”,注册了有关“现代”的198个商标,涉及汽车、电子、工艺、文化、旅游、日用品、商贸、纺织、服装等43个类别,全国范围内和“现代”有关的98%的商标,都被章鹏飞囊括了。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的标志。 商号---亦称商业字号,是经营者在营业上表示自己的名称.
商标的分类 使用者: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结构组成或状态:形象商标(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非形象商标 几类特殊的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
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联合商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
商标的功能 表明商品的来源:通过商标可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降低寻找成本。 标示商品的质量:相同商品因生产者不同其质量不同,通过商标便于区别。 宣传商品:通过商标宣传商品是最有效的促销手段。 财产功能
商标权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允许外国主体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 在我国有资格申请商标注册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有: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允许外国主体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 (保护外国人在我国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但外国主体向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双边协定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按双边对等原则办理。 并应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商标权的客体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的条件 绝对禁止条件 相对禁止条件
绝对禁止条件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 印记相同或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 名,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相对禁止条件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缺乏显著特征的
案例讨论: 某电视机厂甲厂生产的“菊花”牌电视机,质量优良,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好,深受广大用户欢迎。后该厂的一名技术人员受聘于邻省一家生产“中意”牌电视机的工厂,担任了乙厂的技术副厂长,为扭转乙厂亏损落后的生产局面,乙厂一方面在技术上加大力度进行革新改造; 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改变产品名称打开销路。当得知甲厂的商标还未注册的情况下,便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菊花”牌商标。此后,产品销路大有好转。甲厂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该品牌是自己首先创出,先使用为由,要求乙厂停止使用该商标。而乙厂则认为该产标自己已经注册,事有商标专用权,要求甲厂停止使用。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 本案中谁是侵权人?
答案与分析: 甲厂是侵权人,侵犯了乙厂的商标专用权。 理由如下:本案中,甲厂虽然使用“菊花”牌商标在先,但未注册,所以不享有专用权,其他厂家亦可使用,而乙厂将其注册后,即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未经其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第 38条第 1 款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因此,在乙厂将“菊花”牌商标注册后,甲厂虽使用自己首创的品牌,也构成对乙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 专用权 续展权 转让权 许可权 投资权 法律诉讼权 商标权人的主要义务
商标权的保护 保护期限:10年 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行政处理、诉讼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练习1 下列可以成为商标使用的包括( ) A大上海 B红十字 C天坛牌服装 D红心牌手表 答案:CD
练习2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起算是( ) A申请注册之日 B核准登记之日 C公告日 D登记日 答案:B
练习3 甲卷烟公司使用“蓝鸟牌”注册商标生产卷烟。一年后发现乙厂未注册也生产“蓝鸟牌”卷烟,其香烟质量较甲厂为低。甲委托丙律师拟诉请法院求偿。乙得知后找甲,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2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并希望协商取得甲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甲方同意订立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先行赔偿。双方找丙律师咨询。 问: 1、如果情况属实,乙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了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 2、如甲乙双方达成使用许可协议,应遵循商标法哪些规定?
分析: (1)乙的行为,首先违反了商标注册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其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甲的同意,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是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甲的损失。 (2)如甲乙双方达成使用许可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商标局登记备案公告。乙方必须用中文注明其厂名和厂址,甲方必须监督保证乙方的产品质量。
商标权的取得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 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商标注册的申请
取得原则 第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第二,申请在先原则。 第三,优先权原则(在国外首次申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依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对等原则, 享有优先权) 第四,一申请一商标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由商标局公告。自商标局公告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005年10月,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分局在申报著名商标的过程中,对浙江现代控股集团申报的“现代”商标进行审核,发现在该公司注册的129个商标的注册证上,注册人均为该公司的前身即原浙江现代实业公司,注册地址也为原实业公司所在地。 下城工商分局立即上中国商标查询网查询,发现第4类808241号“现代”商标已被国家商标局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依法予以撤销,第6类、19类、35类商标因为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人未提供有关变更手续也面临被撤销,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该企业的债权债务,对第9类、16类商标予以了封冻。
一朝获悉如梦初醒 如果这些商标权被国家商标局撤销,浙江“现代”将面临巨大损失,但当事人却一直蒙在鼓里。 工商部门查明,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该公司两次变更企业名称和地址时,未对其商标办理注册人和注册地址的变更手续,国家商标局多次邮寄的信函无法寄达;二是该公司无专人管理商标,绝大部分商标多年不使用,使部分商标有了权属之争。 4个商标的专用权即将飞走,获悉此消息的“现代”急了,请求工商部门为之争取回来。
一番奔走商标归来 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规定,要拿回商标所有权,需由当地工商部门出面为商标注册人证明其身份。下城工商分局认为,“现代”、“鹏飞”等129件商标应当归属浙江现代控股集团,只因企业对商标的忽视,错过了法定的变更时间,才面临被撤销的险境。 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而如果失去了15天的复审期机会,他人就可以依法进行该商标的注册。为了赢得15天的复审时间,下城工商部门与代理机构连日赶赴北京汇报,得到了商标局各部门的支持与帮助,浙江“现代”终于领到了商标局的一纸撤销决定书;此后又经过周折,终于使法院同意将两个商标解冻。
注册商标的终止(P296) 注册商标的撤销 注册商标的注销 ★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的使用管理 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权利范围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认定的几个问题
驰名商标 含义 认定标准 认定方式 保护
保护措施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专利法 “专利”一词是从英文Patent翻译过来的,意即“打开”、“公开”的意思。 Patent源自Letters Patent,是英国历史上国王封爵、任命官员或授予某人某种特权时所常用的一种文书。这种文书据说没有封口,任何人都可以打开来看,所以Letters Patent被认为是一种公开的文件。
专利权概述 一、专利的含义: 1. 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 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 垄断性权力。 2. 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法保护的发明 创造本身。 3. 是指记载专利技术的公开的专利文 献的总和。
专利制度始于17世纪的英国。国际社会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 标志是1883年签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目前有150多个国家建立了专利制度。 我国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法是调整在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在利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专利制度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公开新技术,使得技术的传播更为迅捷,并且避免人们在科学技术上重复开发研究,降低科研成本; 另一方面充分保护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垄断权,并从中获取收益。
专利权的客体(保护的对象) 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改进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其不采用技术标准,而采用美学标准。
不能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1)违法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 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 申请人 专利权人
专利权的归属 自由发明 共同发明 委托发明 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 1、“执行本单位任务”的立法解释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如负责研究开发照明工具的工程师作出了一种新型的电灯。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这主要是指根据单位的要求,工作人员所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职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的立法解释。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第2款规定,应解释为主要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对“主要利用”的理解应注意从质和量上把握。
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1993 年 2 月调到乙 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甲 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在 乙单位继续完成。1993 年底,该项研究取 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谁享有? A.甲单位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周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答案:D 本题很容易出错,要注意考虑清 楚,很容易误认为选A,但是,甲乙 两单位商定,周某到乙单位承担为 完成的任务,所以认定为两个单位 的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取得专利的原则 在我国取得专利实行以下三个原则: 一件专利申请适用一项发明创造的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优先权原则指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一个公约国申请专利后,在一定期限(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设计6个月)内又向中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申请日为后次申请的日期。
专利申请及审批 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由发明人或代理人向专利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定程序审批后授予专利申请人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审批 我国对三种专利申请规定两种不同的审批制度。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采用形式审查制。 形式审查对三种专利申请均进行。目的是查明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根据申请人要求对其发明创造进行实质性审查。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即行公布申请。
专利权取得的必要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
新颖性标准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②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③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标准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实用性标准 是指该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重复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这一条件要求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具备可实施性和再现性。
发明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视为撤回申请。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经初审没有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发给专利证书,并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审没有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发给专利证书,并公告。 专利权自颁发专利证书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的权利 实施其专利的权利;(销售、使用、制造、禁止进口 ) 有偿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 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 投资的权利,将其专利作价投资; 标明专利标记的权利 ; 署名权;请求保护权; 放弃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的限制 我国发明专利的期限是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满前终止: (1)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首次销售 先行实施 临时过境 非营利实施 善意侵权
专利侵权及处罚 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了受法律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行为。例如,制造、销售、使用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 对侵权行为,专权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商标法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商标的作用主要有三方面 表明商品的来源(区别):通过商标可区别同类商品的不同生产者,降低寻找成本。 标示商品的质量:相同商品因生产者不同其质量不同,通过商标便于区别。 宣传商品:通过商标宣传商品是最有效的促消手段。 财产功能 △
第二部分 著作权法 第一章 概述 著作权的概念: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 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 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注:只要作者的思想观点等内容通过一定 方式独创性的表达出来,不论是何种 形式,均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作品的分类: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 术作品等;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制品;
6. 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三、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领域: 1.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 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 3. 时事新闻; 4. 立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注意 1. 著作权的保护不延伸到作品的思想、程 序、操作方法、原理或者数字概念等因素,一般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 历史资料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对象; 3. 商品装潢可以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对于只要是作者独立完成的商品装潢属于美术作品范畴,受法律保护; 4. 广告语也应当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 护,但是仍然要求具备独创性。
第三章 著作权的主体 (多选)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一规定的范围? A.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以合法方式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B.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C.外国人已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注释、整理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D.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 相关知识点 答案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是指依法对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 人。 二、分类: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 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的区别: 1. 产生资格的前提条件不同 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 定直接产生。 继受主体的资格基于他人原有著作权的 的合法存在。
2. 享受著作权的完整与否 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财产权和 全部的著作人身权。 继受主体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 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可取 得著作人身权。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 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 部分的著作权主题:是指仅拥有作品 中的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它不能享 有全部的著作权。
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 外国主体:包括外国公民、法人或其
注意 1. 著作权主体包括三类:即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在原来的《著作权法》基础 上扩大了范围,以前是“非法人组织”。 2. 著作权主体在外国人的基础上增加了 “无国籍人”。
答案:ABD 本题直接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25条,也即我们课本的第314页 。 要特别掌握我国对外国主体去的著作 权的规定,相关法条要掌握《著作权 法》第2条的规定,以及《著作权法 实施条例》第25条对《著作权法》第 2条的解释。
三、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1. 作者 《著作权法》11条规定:创作作品的 公民是作者。 取得方式:采取创作主义的保护方 法。 2. 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11条规定,教材第313页
四、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 1. 其他著作权人,制作者以外的其他 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国家。 2. 取得方式: 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 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 因合同取得著作权; 特殊的著作权主体——国家。
五、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职务作品 题目 知识点 委托作品 题目 知识点 合作作品 题目 知识点 演绎作品 题目 知识点 汇编作品 知识点 影视作品 知识点 美术作品 题目 知识点 匿名作品 知识点
(单选)某厂技术员张某利用工作之便,编写了一本《机床修理与调试》。为该书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张某与工厂发生争议。依照法律,该书的著作权: A.归张某享有,与该厂无关 B.该书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张某享有,但该厂在两年内可以使用 C.该书著作权由张某享有,该厂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D.该书是职务作品,但未经张某同意,该厂不得许可第三人优先使用 答案
1. 概念:职务作品是指员工在受雇期间和 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2. 归属: (1)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 围内优先使用。 (2)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可以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答案:C 本题考察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 题,《著作权法》第16条做了规定, 一般的职务作品属于作者享有,但是 单位有优先权。 我们应当特别注意那些作品属于特殊 的职务作品。(课本第336页) 返回
(单选)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 A.甲、乙均不享有 B.甲、乙共同享有 C.甲一人享有 D.乙一人享有 答案
1. 概念: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 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 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2. 归属: (1)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2)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归受托人所有。
答案:D 本题考察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 题,很显然甲乙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 面合同,所以,此委托作品完全是受 托人自己创作而成,著作权属于受托 人享有。 返回
(单选)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A.如果乙坚持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答案 知识点
1. 概念: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 作的作品。 2. 归属: (1)一般有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2)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合作 作者对著作权的形式不能协商一 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 止他方行使。 (3)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除作品 的整体著作权外,每个合作者对其创作 部分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答案:B 本题考察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 题,此歌曲为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 乙所作出的反对的理由不能成为正当 的理由,所以甲可以不经乙的同意而 交该期刊发表。 返回
(单选)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以后,乙应出版社的要求,对该材料作进一步加工,写成《英语学习妙法》一书,署自己一人的名。该书出版后,甲提出异议,认为该书的作者应是自己而不是乙。学校也提出异议,认为乙的出书行为侵犯了学校对总结材料的著作权。该书的著作权应归谁享有? A.应归甲享有 B.应归乙享有 C.应归甲乙共同享有 D.应归学校享有 答案 知识点
1. 概念: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 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 归属: (1)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 (2)演绎作品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第三人要使用演绎作品,须征得原 作品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双重同 意。
答案:B 该书并非合作作品、职务作品,乙是 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的,属于对甲口 头作品的改编,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属 于改编者。 返回
1. 概念: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 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 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 性的作品。 2. 归属: (1)由汇编人享有。 (2)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 作权。 返回
1. 概念: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 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 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2. 归属: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人享 有。 (2)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 作者享有署名权。 (3)电影作品和以类是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 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 单独行事其著作权。 返回
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 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 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 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答案 知识点
美术作品的性质: 美术作品的性质包括原件所有权和著作 权。 美术作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不代表著作 权也发生转移。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 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返回
答案:BD 本题考察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权利和 著作权人权利的界限。 著作权人享有出展览权以外的所有著 作权,所有人享有所有权及展览权。 返回
1. 概念:是指作者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 实姓名的作品。 2. 归属: (1)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署名 权以外的著作权。 (2)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 人行使著作权。
六、著作权的内容 发表权 署名权 1. 著作人身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1. 概念:是指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 利。 2. 注意: (1)发表权从作者创作完成作品时开始享有。 (2)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只能行使一次 。 (3)作者应采取口述、表演、出版等方式使 公众感知到作品的内容。 (4)保护期限:作者终身加死后50年。 返回
1. 概念:是指标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 署名的权利。 2. 注意: (1)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2)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得放 弃。 (3)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作者死后依 然受到保护。 返回
1. 概念:是指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2. 注意: 修改权包括两个方面 (1)积极方面:作者有权修改自己的 作品。 (2)消极方面: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 作品进行歪曲或删改。 返回
概念:是指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 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 表演权 播放权 展览权 著作财产权 发行权 制片权 演绎权 出租权
1. 复制权:是指印刷、复印、临摹、拓 印、录音、录像、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 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 表演权:是指著作权人表演自己创作的 作品或者许可他人表演其创作的作品的 权利。 3. 播放权: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或禁止他人 播放其作品的权利。 返回
4. 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 摄制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展览美术作品原件,必须经原件所有人 同意,其他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仍有著作 权人享有。 行使展览权时,涉及肖像权的问题,一 般情况下,摄制人、画家对自己的作品 享有著作权;被摄制人、被画人对于自 己的相貌拥有肖像权。 返回
5. 发行权:是指公开发行创作的作品或者 复制品的权利。 6. 制片权: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自己的作 品拍摄成电影、电视、录像的权利。 7. 演绎权:是指根据原件而创作另一部新 的作品。 8. 出租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出租或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的权利,可以获取报酬。
注意 署名权、修改权、保 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不受 限 制。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相 同,为作者终身加死后 50年。
著作财产权: 一般作品:有三层含义:作者终身;加 上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后的第50年 的12月31日。 特殊作品:匿名作品的起始日为作者首 次发表日;外国作品的起始日自首次在 中国境内发表之日起计算;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与软件首 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限 届满前,可以续展25年,最长50年。
例题: (单选)独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龙》电视剧录像带。甲于l996年10月21日去世。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何时截止? A.2043年11月15日 B.2043年12月31日 C.2046年10月21日 D.2046年12月31日 答案
答案:B 本题考察保护期限,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七、邻接权(指与著作权人有关的权利, 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 表演者的权利 注意掌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 对表演者的定义;《著作权法》第35 条规定的表演者的义务;《著作权 法》第36条规定的表演者的权利。 保护期限
关于表演者权利的保护期限,著作权法实 施条例中作了规定,即:表演者的保护表 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和表明表演者身份 的权利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许可他人从 现场直播的权利和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 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 分别从首次播放日和录音录像制作日起 算。
2. 音像制作者的权利 注意掌握《著作权法》第39条的规定。 保护期限:为50年,从录音录像制品首 次出版时起计算,截止于出版后第50年 的12月31日。 3. 广播组织的权利 注意掌握《著作权法》第40、41、43、44的规定。 保护期限: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从该节目首次播放时起算,截止于该节目播放后的第50年12月31日。
4. 出版者的权利 此为重点,注意《著作权法》第30条、32条、33条,《著作权实施条例》38条的规定。
八、著作权的限制 1. 概念:是指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某部 作品享有充分的权利时,在作品的利 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行一些应尽的义 务。 2. 限制的主要内容:著作财产权。 3. 限制措施: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 制许可。
1.合理使用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条件 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 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 2. 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课本P358 3. 注意:对象必须是别人已发表的作品; 有一定尺度和范围的限制;必须尊重他 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 题目
(多选)以下哪些行为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 A.某剧团为捐助残疾人福利事业举行义演,表演他人已发表的剧本 B.某大学为教学需要,将他人编写的教材复制后发给学生,收取工本费 C.某作家将他人的汉字小说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D.某公司将公共广场的雕塑作品摄影后,制作成图片发行 答案
答案:BC 本题主要考察合理使用的情形,即 《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 返回
1. 法定许可的概念:是指依照著作权法 的规定,行为人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 品,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 其支付报酬并尊重其权力的一种法律制 度。 2. 注意法定许可的四种情形:P363 返回
1. 概念:强制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无 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 协议情况下,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 理部门申请并获得授权而使用该作品。 2. 注意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的区别:P365
序言 商标权法第二次修改的内容: 一、关于商标权主体――规定自然人可以 申请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民事权利主体均可以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权的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民事权利主体 可以就同一商标共同提出申请。
二、关于商标权客体 1. 商标的定义。将一民事权利主体的商品 与服务与其他民事权利主体的商品与服 务相互区别的标志。 2. 商标构成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 字、颜色、商品独特的包装形状、多维 标志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 标志。
三、明确驰名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定义及认定的考虑因素及保护范围。(非类似的相关类别;造成混淆;权利人受到损失。)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标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尤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四、增加地理标志的规定 五、增加保护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度) 六、明确商标确权的司法终审 七、“善意使用”侵权产品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不承担侵权 责任 八、关于商标注册与在先权利冲突问题 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商业名称 权、商号权等其他在先民事权利
第二部分 商标权法 第一章 商标的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是指商品的经营者和服 务项目的提供者在其经营的商品和提 第二部分 商标权法 第一章 商标的概述 一、商标的概念:是指商品的经营者和服 务项目的提供者在其经营的商品和提 供的服务项目上使用的专用标记。 (使用商品的主体为某种商品的经营 者、服务项目的提供者。)
二、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1. 商标与商品装潢 课本P26 注意商品装潢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 2. 商号与商标 课本P27 注意商号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
三、商标的种类(重要的分类) 1. 平面商标(文字、图形、组合)和立体商 标。 2. 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在市 场上受到假冒可能得不到保护。 3.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级商标、防卫商 5. 驰名商标。受特别保护,无论是否注册。
第二章 商标的构成条件 一、商标的构成要素 指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 合。现行的《商标法》增加了三维标 第二章 商标的构成条件 一、商标的构成要素 指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 合。现行的《商标法》增加了三维标 志,将会增加立体商标。我国现行的 《商标法》除气味商标外,商标的基 本特点是可视性,而显著性是基本特 征。
二、商标构成的积极条件 1. 固有的显著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情况: (1)无含义商标:由文字和词汇构成 (2)随意商标:由常用词构成,但与 商品或服务特点没有关系。 (3)暗示性商标:隐喻、暗示的手法 提示商品的属性或某一特点。
2. 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对于通过长期连续地使用而产生了识别 商品的能力的商标,有可能被视为具备 了显著特征,可以取得商标注册和获得 法律保护。但是在我国的商标法中未明 确规定。
三、商标构成的禁止性规定 商标除了显著要求外还有两个条件: 即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不得带 有欺骗性,另外要注意《商标法》第 8条所采用的列举式规定商标不得使 用的文字和图形,此条在原来基础上 进行了修改,请注意。现行的第10 条。
第三章 商标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1. 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少数国 家采用; 2. 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如我国; 第三章 商标权的取得 一、原始取得: 1. 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少数国 家采用; 2. 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如我国; 3. 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并行的商标权取 得制度,如英国、美国。
二、继受取得: 1. 商标转让: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 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 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 商标继承:由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 人继承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第四章 商标注册制度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1. 一般商标自愿注册 2. 必须注册的商标 第四章 商标注册制度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1. 一般商标自愿注册 2. 必须注册的商标 (1)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2)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单选)商品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A.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违者应受行政处罚 B.原则上不许在市场上销售,但商标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C.一律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但其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D.原则上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但商标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
答案:D 此题考查自愿注册原则的例外的规定,即并非所有商标都要注册。法律规定必须注册的商品,没有注册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商标法第6条。 返回
二、商标注册的申请 1. 方式:商标注册申请、重新申请、变 更申请。 2.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此为重点, 课本P65。注:修改后规定,凡是从 事商品经营和提供服务项目提供者, 认为有必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均可提出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当事人应当提交: 1. 商标注册申请书 2. 商标图样 3. 证明文件 4. 申请费用 返回
商标注册变更申请 第23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 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 出变更申请。
三、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 商标注册的审核原则 (1)“一商标一专用权”原则 (2)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申请日的确定和优先权原则
(多选)有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如下表述中,哪些符合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A.同一申请人在两个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 B.同一申请人在同一类别的两个不同品种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商标 C.同一申请人在两个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两个不同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 D.同一申请人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两个不同商标的,应当提出两份注册申请 答案
答案:ACD 本题考查商标申请的原则,参见《商标法》第20、21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9条。 返回
申请在先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2.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以告。 3. 同一天使用或均未使用,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4. 申请日是指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 返回
(单选)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下列选项中的何者为准? A.申请人寄出申请书件的日期 B.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 C.商标局编定申请号的日期 D.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答案
答案:B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12条,也即教材P79。 返回
(单选)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 A.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B.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C.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 D.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 答案
答案:A 此题考察优先权的问题,请参照课 本P80的规定。
2. 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1)形式审查 课本P83 (2)实质审查 课本P84 3. 商标注册的审核程序 (1)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和公告,注意 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 (2)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和复审, 课本P84。 (3)商标异议,课本P85。 (4)商标核准注册,课本P86。
第五章 商标权的内容 一、商标权的内容 1. 专有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 商标专有专用的权利。具体见《商标 法》第51条之规定。 第五章 商标权的内容 一、商标权的内容 1. 专有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 商标专有专用的权利。具体见《商标 法》第51条之规定。 2. 禁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禁止他人未 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禁止权的效力涉及四种情形:在同一 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在类似商品上 使用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 似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二、商标权的期限、续展和终止 1. 商标权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37条规定:注册商标 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 计算。(核准注册之日是指核准注册 公告之日,而不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 之日)
2. 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 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商标注册 人继续保持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请见《商标法》第38条的规定。 商标所有人申请续展注册,应当在注册 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办理,这6个 月的期限称为续展期。如果在续展期 内,商标所有人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 商标法规定可再给予6个月的期限,这6 个月称为宽限期。
甲公司于1997年8月1日以“满福春”申请注册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经查,乙食品厂曾于1986年3月1日取得“满福春”食品注册商标,但迄今未提出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在此情况下,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A.可以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B.不应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C.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不核准该食品商标 D.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延迟核准该食品商标 答案
答案:D 请参照《商标法》第38条之规定。 返回
3. 商标权的终止:是指因法定事由的发 生,注册商标所有人丧失其商标专用 权。要掌握课本上列举的情形,P60。
第六章 商标权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六章 商标权无效的补正与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一、商标注册无效的事由 现行《商标法》第41条对此作了规 定,《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对此规定 的适用情形作了规定。 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而使注册申 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 取得商标注册。
二、注册不当商标撤销的补正程序 注意《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了解 补正的机关一般为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 会。
三、注册商标的争议 1. 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 之间发生的商标专用权的争议。 2. 条件:争议人必须是注册在先的商标 注册人; 争议的对象是核准之日起五年 内的商标; 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和识别对 象必须具有同一性; 争议商标在注册前为经异议裁 定。
3.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注意: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我国负责处理 注册商标争议是一的法定专门机构。
第七章 商标权的行使 一、注册商标的使用 注意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注“注册 商标”字样或者表明注册标记®或者。
二、注册商标的转让 1. 概念:是指商标注册人以法定的条件 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 为。 2. 转让的限制和条件(39条) (1)须采取书面形式,经主管机关批准 登记,并且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核准 批准。申请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 提出。
(2)在同一种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 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3)联合商标须一并转让。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 转让。 (5)受让人有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 义务。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此点要掌握其概念、形式、应注意的 五点问题,见教材P113。
第八章 商标管理 此章要特别注意,现行商标法对此修改 此章注意教材P124,现行商标法对其进 行修改,对此的规定具体表现在48条。 第八章 商标管理 此章注意教材P124,现行商标法对其进 行修改,对此的规定具体表现在48条。 第九章 商标权的保护 此章要特别注意,现行商标法对此修改 较大,特别是驰名商标的保护上,一定 要注意看法条。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概念:是指经过长期使 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并为公众 熟知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条和《驰名 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驰名商 标的认定机关应该为商标局,现实 中,人民法院在个案中对驰名商标
可以作出认定,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人民 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纠纷中涉案商标是否 驰名,是审理和判决的基础,所以,法院 具有个案中驰名商标的认定权是其履行审 判职能的需要。
三、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 我国商标法对此进行了规定,认定驰 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 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纪 录; 5.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四、驰名商标的保护 1. 应扩大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所有人 的禁止权,不限于类似商标上的近似 使用,并有权禁止非商标商业标志的 使用。包含下面含义: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类似的 商标和服务上。 驰名商标所有人禁止第三人将驰名商 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域名或作为商品 名称使用。
2. 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注册程 序、商标无效程序和商标使用几个方 面。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 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 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 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 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 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 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 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 注册并禁止使用。
(3)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 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 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的限 制。 (4)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 为企业名称一部分实用且可能引起 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 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所 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予以撤销。
第四部分 专利法 第一章 专利权概述 一、专利的含义: 1. 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 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 垄断性权力。 第四部分 专利法 第一章 专利权概述 一、专利的含义: 1. 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 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 垄断性权力。 2. 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法保护的发明 创造本身。 3. 是指记载专利技术的公开的专利文 献的总和。
二、专利权 1. 概念: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和期限一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 特点: (1)专利权具有鲜明的独占性; (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 (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权性; (4)专利权的效率具有局限性。
第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 型、外观设计。 此章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三者 进行比较。 第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 型、外观设计。 此章内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三者 进行比较。 概念 特征 种类 专利性的要求 保护范围 审批程序 保护期 形态 表现形式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概念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 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返回
特征 发明:1. 对自然界的客观现象的认识; 2. 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3. 是新的技术方案; 4. 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方 案。 实用新型:1. 是一种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 的产品。 2. 具应用性技术特征; 3. 具一定创新性。
外观设计:1. 以产品的外表为依托; 2. 是产品形状、图案、色彩或 其结合; 3. 适用于工业上应用; 4. 富有美感。 返回
种类 发明:1. 产品发明; 2. 方法发明; 3. 改进发明。 返回
专利性要求 发明: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是要求与申请日 以前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性和显著 进步性。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要求与申 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 性特点和进步性。 外观设计:要求申请日之前无相同的外观 设计,并富于美感。 返回
保护范围 发明:除专利法的限制性规定外,任何发 明均可获得专利权。 实用新型:仅限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 合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不包括 产品的制造方法,也不包括没 有固定形状的构造的物品。 外观设:保护产品外表的设计,不涉及产 品本身的技术性能。 返回
审批程序 发明:申请 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 授权 实用新型:申请 初步审查 外观设计:申请 初步审查 返回
保护期 发明:20年 实用新型:10年 外观设计:10年 返回
形态 实用新型:以固定的立体形态存在。 外观设计:可是立体的,也可是平面的。 返回
表现形式 实用新型:将创造性的方案与产品溶为一 体。 外观设计:以产品为载体,对其外表进行 独特设计。 返回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 明创造 二、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三、暂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 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2.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
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 一、概念: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 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二、专利权所有人与专利权持有人 《专利法》第6条进行规定。 第三章 专利权的主体 一、概念: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 与此相应义务的人。 二、专利权所有人与专利权持有人 《专利法》第6条进行规定。 注意:专利权所有人可以依法享有专 利所有权的全部职能,而持有人不享 有专利权的全部职能,持有人在转 让、处分专利权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 门批准。
三、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 专利申请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 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意: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对于受让 人本身就具风险,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中受让人本身风险不大。
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 承或者赠与方式而依法获得专利权的 人。《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 权的继受主体只取得财产权,人身权 不可继承、转让。
五、确定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 由于专利权的独占性,决定相同发明 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我国采取 “先申请原则”,即《专利法》第9条 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 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 最先申请的人。
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个人 单位 外国人 非职务发明 职务 协作完成的 委托完成的 发明 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 1. 非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既不是执 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 位提供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 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3.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特征: (1)为自然人且不受行为能力的限制; (2)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 造性贡献的人。 返回
职务发明创造——单位 1. 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是指发明创造 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 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归属: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属于发明 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但是发明人、设 计人享有署名权、获得精神奖励权、物 质奖励权。
3. 分类: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本职工作;履行单位交付的本 职工作之外的任务;退休、退职或 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 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 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 发明创造。(即利用单位的资金、 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 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返回
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1. 概念: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协作研究、 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归属: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 议的意外,申请专利权属于完成或者共 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 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持有。 返回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 1. 概念:是指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 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 归属:如果单位间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 权及专利权的归属,应按照协议确定权 力归属;如果单位间没有协议,构成委 托开发的,申请权力及取得的专利权归 受托人。 返回
外国人 1.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 在申请取得专利权是享有与中国单位和 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没有任何条件限 制。 2.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 人:《专利法》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 定。 返回
周某为甲单位工程师,1993 年 2 月调到乙 单位工作。甲、乙两单位商定,周某在甲 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任务,由周在 乙单位继续完成。1993 年底,该项研究取 得了成果,该项成果应由谁享有? A.甲单位独立享有 B.乙单位独立享有 C.周某独立享有 D.甲乙两单位分享 答案
答案:D 本题很容易出错,要注意考虑清 楚,很容易误认为选A,但是,甲乙 两单位商定,周某到乙单位承担为 完成的任务,所以认定为两个单位 的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四章 专利授予条件 专利授予的条件主要包括: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概念 标准
概念 新颖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是指在申 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 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 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 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中 。 对于外观设计,是指应当同申请 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 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
创造性:对于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指同申 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 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 步。 对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同申 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对于实用新型 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对于外观设计的创造性是指同申 请日以前的外观设计相比不相同或不相近 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 冲突。
实用性: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是指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并且能够产生 积极效果。 对于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是指具有 美观性。 返回
标准 新颖性:公开标准、时间标准、地域标准 创造性:应参照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判 断创造性的人应为发明创造所属 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判断 创造性的客观标准。 实用性:可实施性、可再现性、有益性 返回
影响新颖性的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是指一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 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 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 申请文件中。
第五章 专利权的取得 一、申请原则 1.书面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 人在办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 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 第五章 专利权的取得 一、申请原则 1.书面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 人在办理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 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 含申请专利时必要的法律文件。 2.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只能 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 申请一发明”原则。
3. 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自首次提出申请 后, 又就同样专利或主题在一定时间 内提出申请时享有的依首次申请日进行 审查的一种权利。 注意: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专利来 说,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对于外观 设计来说,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二、申请文件的种类及要求 1.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基本文件 1)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 4)说明书附图 5)说明书摘要 2.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基本文件: 2)照片或附图
权利要求书 1、独立权利要求: 前序部分+ 特征部分 前序部分: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技术领 域, 现有技术状况 特征部分:发明创造所具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从属权利要求: 引用部分+特征部分 引用部分:引用在先的权利要求序号 特征部分:引用部分改进的具体技术特征
三、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四、专利申请受理及申请日、申请号的确 立
五、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我国对发明采取审查制,即必须经过 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 权;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 批采取登记制。 具体程序为:
1. 初步审查:是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 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形式条件进行审 查。《专利法》第40条对此进行规定。 2. 早期公开:是指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 形式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经过 实质审查前进行公开。期限为自申请日 (有优先权日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 月。
3. 实质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 有专利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 性)进行的审查。 4. 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 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 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申请人应当在自收到授权通知书之 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实用新 型、外观设计和发明自公告之日起申请 人才对其享有专利权。
5. 复审:负责复审的机关为: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专利局;国家专利局复审 委员会。 注意:复审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关 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复 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个月 12个月 ┎宽展期 ┐ ┌优先权期 ┒ 申请日(?) 公开日(临时保护)授权日 (完全保护) 6个月 12个月 ┎宽展期 ┐ ┌优先权期 ┒ 申请日(?) 公开日(临时保护)授权日 (完全保护) -------------↓---------------↓-----------------↓--------------- └先用权期 ┚└ 形式审查期 ┚ └实质审查期┚ └ 无效期 12个月 18个月 └---------- 3年 ----------------┚ 1——————- 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