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主讲人:王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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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涵义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特征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二)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三)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四)行政赔偿与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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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主讲人:王海斌

一、行政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以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 ★注意对概念中的“行政管理”的理解 ★概念中对行政法调整对象表述并不全面

新型的行政法调整对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田永在大学二年级时,在电磁学课程补考中,因其携带记有公式的字条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虽未发现其有偷看行为,但还是停止其考试并上报学校。学校根据校发(1994)年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第3条第2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并根据第1条“凡考试作弊者, 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对田永作出“退学处理”的决定。

但田永未收到正式通知,该退学处理决定并未得到实际执行。在以后的两年间,田永仍以北科大学生的身份进行正常的学习,继续交纳学费、使用学校的各种设施,享受学校补助金,修完了所有学分并完成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但在临毕业时,学校通知田永所在院系,田永不能毕业,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理由是田永已被退学。田永不服,认为学校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1998年10月19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

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定,北科大的“068 号通知”与有关规章的规定相抵触,对田永的退学处理属无效行为,并判令北科大颁发田永毕业证,评定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上报田永的毕业派遣手续。北科大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我国首例大学生因受学校退学处理导致文凭纠纷案以学生的胜诉而告终。

2002年底,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大学生因同居怀孕被学校勒令退学,两学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两审法院均以“学校处分不是行政处罚,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总结一下高校与大学生之间常见的法律纠纷

2、行政法的特征 ①内容的广泛性 ②内容的易变性 ③形式的多样性 ★行政法无统一、完整的法典

二、行政法律关系 1、概念 由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2、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有一方为行政主体 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③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的解决方式较特殊

概念解析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争议一般解决方式 行政先行处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3、分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区分意义:发生纠纷后解决方式不同,内部行政争议不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解决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适当原则) ★注意两大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规则 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适当原则) 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自由裁量权 ★注意两大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规则

四、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一)行政机关 1、概念 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关于我国目前行政机关体系介绍 我国行政机关体系非常庞大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等 国务院 行政公署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职能部门 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区公所 职能部门 县级市、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职能部门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2、特征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由权力机关产生,对权力机关负责和汇报工作,并受其监督 ②担负着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 ★区别于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③实行首长负责制

(二)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五、行政行为 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相对人 区分意义?

区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县境内的某村进行整体搬迁,该村村民对此并不赞同,并以各种形式表示反对。后来,该村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以处罚抵制县人民政府决定的组织者为由,分别对该村村民甲、村民乙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并自行执行。

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积极作为的行政义务,并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但却在程序上超过法定期间或合理期间消极不为的行政违法行为 视频赏析 《今日说法——独孤的站台》

六、行政处罚法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2、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关于劳动教养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劳动教养期限为1至3年,必要时可以延长1年。

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 (一)罪行轻微、不够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  (二)结伙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犯罪团伙中,不够刑事处分的;  (三)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  (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治安,不够刑事处分的;  (五)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  (六)教唆他人违法犯罪,不够刑事处分的。

江西有个小偷4年前偷了两根项链,但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就由南昌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其处以劳动教养,谁知小偷坚定地认为自己犯罪了,所以一纸诉状将南昌市劳教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劳教决定,转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这个小偷疯了吗?

3、行政处罚的程序 ①简易程序 又称当场处罚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②一般程序 除简易程序适用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调查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③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行政处罚的执行 ①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A、当场作出处罚情形下,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思考:《行政处罚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条文的关系及如何适用?

七、行政责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行政违法或不当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行政赔偿等

案例分析 2000年5月28日,刘某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某区政府下属某街道办事处拘禁。在拘禁期间,刘某因对街道办事处的行为不满,遂从拘禁的楼上跳下逃跑,因楼层太高,刘某跳下后被摔成重伤,虽经治疗,但已成残废,经法医鉴定,其伤情为七级伤残,花去医药费若干。刘某将街道办事处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街道办事处辩称刘某的残废系由其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

相对方对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行政救济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 行政复议采取一级复议制 相对方对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意: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务员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二)行政诉讼 注意: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务员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行政赔偿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思考:如何判断“在行使职权时”?

2009年2月13日晚,云南省蒙自县42岁警员吉忠春酒后驾驶私家轿车倒车时与南方电网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厂厂长潘俊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接触,致使吉忠春鼻子出血。吉忠春随后连开三枪击中潘俊,潘俊经抢救无效死亡。 蒙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所以公安机关不可能拿出钱来对潘俊的家属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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