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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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率25%) 【提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 业所得税纳税人。 1.分类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 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 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 得的企业。

2.纳税义务

【知识点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单选】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确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3年) A.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 所在地确定 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 场所所在地确定。    【答案】D 【解析】选项D:转让不动产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二、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社会保险费。 借款费用。 利息费用。 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1.保险费。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资产损失。 1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8.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 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 诉讼费用等。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具体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 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 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1.甲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工资薪金 支出为1500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公益性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 扣除比例分别不超过12%、14%和2.5%,下列支出中,允许 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有 ()。(2013年) A.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 B.职工福利费支出160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支出40万元 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   

【答案】AB 【解析】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捐赠20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能全额扣除;选项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规定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扣除,不能全部在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知识点3】 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 1.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人使用的固定资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4.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 2.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3.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

(三)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 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四)长期待摊费用 (五)投资资产 (六)存货 (七)资产损失

【单选】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 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折 旧费的是()。(2013年) A.未投入使用的房屋 B.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 D.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答案】A 【解析】选项A:“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未投入使用的房屋,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

【知识点5】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优惠措施 具体项目 免征与减征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续表 优惠措施 具体项目 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150%扣除或摊销;【考点】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100%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减计收入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人收入总额

【单选】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 于免税收入的是()。(2013年) A.企业接受社会捐赠收入 B.转让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 C.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选项D: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多选】2.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 A.免税收入 B.加计扣除 C.减计收入 D.税额抵免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CD均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我 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可以减免税的所 得、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加计扣除、抵扣 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免应纳税额和其 他专项优惠政策。

【知识点6】企业所得税征税管理 (一)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三)纳税申报 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知识点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 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指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 个人。    

(二)征税范围 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五)个人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支付地,两者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如奥地利人吉尔被奥地利母公司派往中国子公司进行为期八个月的业务指导,业务指导期间其工资由奥地利母公司发放。 所得来源地 中国 所得支付地 奥地利 我国个人所得税依据“所得来源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实质,征收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单位”的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单选】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 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13离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 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 临时离境100天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时间不满365日;(2)选项C:在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且临时离境仅28天,可以不扣减其在华居住天数。

(三)个人所得税的税目 1.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 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 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但不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 补助费;差旅费津贝占、误餐补助等。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 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 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单选】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 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加班工资 B.独生子女补贴 C.差旅费津贴 D.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1)选项A: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选项BC: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项目。

【单选】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从事 非雇佣劳动取得的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是()。   A.审稿收入 B.翻译收入 C.题字收入 D.出版作品收入    【答案】D 【解析】选项AB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8】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 %一45 %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0%.自2007 年8 月15 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由20%调减为5% 。

【知识点8】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或金额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一)个人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扣除3500 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在3500 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扣除13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 (2)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即3500元;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但五险一金可以扣除。 (3)个体供述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扣除。业务招待费按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4)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15%的部分可以扣除。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的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多选】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 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2011年) A.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1)选项BCD: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2)选项A: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知识点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纳税人取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 (4)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即 每次收入额×(1- 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 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 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 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9.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9】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 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 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 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 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 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 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 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 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 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 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 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 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14.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多选】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 人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2011年) A.军人领取的转业费 B.教师工资所得 C.作家拍卖手稿所得 D.工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答案】AD 【解析】(1)选项B:教师工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作家拍卖手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减税项目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知识点10】纳税申报 1.纳税义务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需申报纳税。

【不定项选择】 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2年7月从境内取 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800元,奖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 补贴9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 2000元。 (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2008年1月投资80万元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 合同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 (5)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 已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1.张某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 算中,正确的是( ) A.(3800—3500)×3%=9元 B.[(3800+600)-3500]×3%=27元 C.[(3800+600+300)-3500]×3%=36元 D.[(3800+600+300+900)-3500]×10%-105=105元    【答案】D 【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张某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 B.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 C.授课收入3000元 D.稿费收人820元    【答案】A 【解析】(1)选项A: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选项B: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不等同于免税;(3)选项CD: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下列税种中,属于张某出售商品房应缴纳的是() A.契税 B.印花税 C.营业税 D.个人所得税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张某出售商品房,由买方周某缴纳契税。

4.张某受托进行软件设计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缴个人所 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A.生产经营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答案】C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包括设计、咨询、翻译等)所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