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培训课件 河北涿州 2013年11月15日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㈠产品成本核算对象——“谁”的成本。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为计算产品成本而确定的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范围,是被计算成本的客体,是生产费用的归属对象和生产耗费的承担者,是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㈡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应考虑的因素 1、成本核算实体:如产成品或半成品; 2、成本计算空间:如各厂或各生产步骤; 3、成本计算时间:如日历月份或产品生产周期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㈢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第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成本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二十条 企业内部管理有相关要求的,还可以按照现代企业多维度、多层次的管理需要,确定多元化的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㈢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例如: 定价决策时:需要特定产品的成本信息 进行生产流程优化决策时:需要各个生产步骤的成本信息 进行营销决策时:需要掌握特定订单或客户的产品成本信息。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应符合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 生产类型: 企业生产技术过程和生产组织相结合方式。 按生产技术过程分 生产类型 按生产组织方式分
单步骤生产 按生产技术过程分 生产类型 多步骤生产 按生产组织方式分 按产品品种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发电、采煤企业) 连续式生产:(纺织、冶炼) 装配式生产:(汽车制造) 按生产组织方式分
按生产技术过程分 生产类型 大量生产 按生产组织方式分 成批生产 单件生产 面粉、化肥厂 大批生产:(塑料制品厂) 小批生产: 造船、重型机械制造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不同的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决定了对这几个基本要素的不同组合,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基本成本核算对象。 ㈠品种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㈡分步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㈢分批法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㈠品种法及适用范围 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的企业。 在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中,如果企业管理上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计算产品成本,也可以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㈡分批法及其适用范围 分批法,是指以产品的批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 分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主要有: 1.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企业; 2.品种经常变化的小型企业; 3.试制新产品的车间; 4.承揽修理业务的加工厂。
二、制造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㈢分步法及其适用范围 分步法,是以产品的品种及其所经过的生产步骤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分步法主要适用于多步骤连续式复杂生产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的企业。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㈠农业企业 种植业——品种、成长期等 畜牧养殖业——群别、生长期等 林业——种子、苗木、树种、批别、成长期等 渔业——品种、捕捞期等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㈡批发零售企业 批发零售企业——采购商品的品种等 【注意】 零售企业主要经营方式包括经销和联销 。联销方式下,不涉及商品采购,因此也不涉及成本核算对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㈢建筑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企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单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的,按合同合并的原则,确定建造合同的成本核算对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㈣房地产企业 第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十三条 房地产企业一般按照开发项目、综合开发期数并兼顾产品类型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组织方式:自建和外包。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㈤采矿企业 第十四条 采矿企业一般按照所采掘的产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㈥交通运输企业 1、火车、汽车、船舶运输等业务 单车、业务类型(客运、货运业务)、主要货种等 2、仓储业务 成本责任部门(库场队)、仓储货物的性质(普通仓库、冷藏仓库、恒温仓库、特种危险品仓库)等 3、装卸业务 成本责任部门(机械作业、人工作业)或主要货种等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㈦信息传输企业 信息传输企业:电信企业等。 第十六条 信息传输企业一般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电信增值业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㈠固定网络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 ㈡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 ㈢卫星通信及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㈣互联网及其它公共数据传送业务; ㈤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它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 ㈥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 ㈦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 ㈧无线寻呼业务; ㈨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例如租用高速信息组成的传真存储转发网、会议电视网、专用分组交换网、虚拟专用网(VPN) 、数据捡索、数据处理、电子数据互换、电子信箱、电子查号和电子文件传输等等业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㈧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软件产业包括软件产品和软件服务两部分。 特点: ①开发成本很高、产品复制的边际成本很低; ②沉没成本很高、付现成本很低; ③人工成本很高、材料成本很低。 第十七条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科研设计与软件开发等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一般按照科研课题、承接的单项合同项目、开发项目、技术服务客户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合同项目规模较大、开发期较长的,可以分段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三、其他行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㈨文化企业 文化企业主要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等)。 第十八条 文化企业一般按照制作产品的种类、批次、印次、刊次等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的关系 马克思:成本是为取得各项生产要素、产品或劳务,以及为实现特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耗费,包括原材料、人力以及各种自然资源等耗费。 本制度: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职工薪酬等,以及不能直接计入而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的各种间接费用。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㈠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的关系 产品成本核算范围 成本要素范围 体现管理要求的要素组合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成本的经济用途和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原则或者成本性态等设置成本项目。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1、成本的经济用途,是指生产成本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的实际用途。按经济用途分类,能够反映出费用与产品的关系,揭示产品成本的构成内容,便于进一步分析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结构水平,为挖掘企业降低成本的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2、成本按经济内容进行分类,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了什么,如消耗了多少活劳动,消耗了哪些物化劳动。生产成本按经济内容分类通常称为费用要素,凡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开支的货币资金以及消耗的各项实物资产,均称为费用要素。
一、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㈡产品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3、按成本性态,可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
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本制度第二十二条:制造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燃料和动力、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理解要点】 1、按照经济用途对生产要素进行分类,规定了制造企业常用的4个成本项目。 2、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按照生产要素的经济内容或性态设置成本项目。 3、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适当增加一些成本项目。
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3、企业的停工可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 正常停工包括季节性停工、机器设备大修理停工、计划减产停工等。 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设备故障停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等。 本制度规定,季节性停工、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费用在产品成本核算范围内,即应计入产品成本。非正常停工费用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二、制造企业成本核算项目的确定 4、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下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薪酬(认股权等)。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㈠农业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将收获为农产品或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符合本制度产品定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外的生物资产。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㈠农业企业 第二十三条 农业企业一般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作业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㈠农业企业 【注意】 1、机械作业费,一般包括机械作业过程中的直接耗用的燃料、润滑油等、机务人员的职工薪酬以及农机具折旧费、修理费等。 2、其他直接费用,一般包括种植业生产过程中的灌溉费,畜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饲养家禽直接耗用的燃料、动力费、禽畜防治病害的医药费、畜禽专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以及渔业生产过程中的清塘费、鱼池修理费等。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㈡批发零售企业 第二十四条 批发与零售企业以采购的商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商品采购成本,是企业因购进商品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成本项目一般为进货成本、相关税费、采购费等。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㈢建筑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筑企业一般设置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成本项目。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还可以设置分包成本项目。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㈢建筑企业 直接人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职工薪酬。 直接材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机械配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租赁费和摊销等。 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等。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㈢建筑企业 其他直接费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搬运费、材料装卸保管费、燃料动力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以及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的为订立建造承包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分包成本,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分包,支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㈢建筑企业 【理解要点】 1、间接费用,一般包括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2、《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㈣房地产企业 《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㈣房地产企业 【 应关注“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等。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㈤采矿企业 采矿企业的特点:生产资料(矿产资源)不可再生。关注: 1、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费用 ; 2、安全生产费; 3、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所耗费的必要支出。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㈥交通运输企业 特点: 1、生产与销售同时发生。 2、属于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成本比重较高。 3、营运具有季节性,或运输工具具有非营运期间。 第二十八条 交通运输企业一般设置营运费用、运输工具固定费用与非营运期间的费用等成本项目。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㈦信息传输企业 特点 1、原材料消耗少,固定成本比重较高。 2、发生行业特有的支出,如电路及网元租赁费等。 本制度: 在成本范围方面反映了信息传输企业的特点,在成本项目方面体现了管理要求。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㈧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特点 1、原材料消耗少,人工成本比重较高。 2、发生行业特有的支出,如外购软件与服务费、转包成本等。 本制度: 在成本范围方面反映了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特点,在成本项目方面体现了管理要求。
三、其他企业成本项目的确定 ㈨文化企业 现行的专门会计核算办法: 《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 本制度:基于文化企业的成本核算实践,与以上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主要体现在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方面。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目 录 第一篇 总则 第二章 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第三章 产品成本核算项目和范围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章 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㈠确定企业的产品成本分配标准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既存在共同的规律和原则,又体现了较大的差异。 共同的规律和原则: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能确定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都应当按照所对应的产品成本项目类别,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 差别:行业和产品之间的特点,生产经营中有关耗费的发生方式及其对产品发挥作用的方式等差异较大,在分配标准方面体现出差别。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本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以正常生产能力水平为基础,按照资源耗费方式确定合理的分配标准。 实务中,通常体现为: 受益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成本效益性原则 基础性原则 管理性原则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二 )企业产品成本结转的原则 第三十四第三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根据产品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结转成本。 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代替实际成本。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进行直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应当将耗用直接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等类似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一、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的基本原则 (二 )企业产品成本结转的原则 1、计划成本法 2、定额成本法 3、标准成本法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本制度规定的制造企业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继承了《国有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办法》现行有效的做法。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㈠直接费用的归集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不能直接计入的,采取合理的分配标准计入。 ㈡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间接费用,是指制造企业除可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外的其他相关费用。 间接费用通常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间接费用通常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简化而合理的分配方法,将间接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辅助生产成本可以参照生产成本的计量,简化处理。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如直接法、顺序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代数法、计划分配率法等,将辅助生产成本(或外购燃料与动力)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3.制造费用按照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如机器工时法、人工工时法、计划分配率法等,将制造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1)人工工时法 适用于机械化程度不高的企业。 (2)机器工时法 适用于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企业。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3)计划分配率法 是按照年度开始前确定的全年度使用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以定额工时作为分配标准。适用于机械化生产的企业以及季节性生产企业。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㈢期末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 本制度规定,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如约当产量比例法、定额比例法、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等,将所归集的在产品成本在期末完工产品与期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1、在产品成本不计成本法:适用于期末无在产品或在产品数量很少的企业,或在产品数量少而稳定的企业。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适用于在产品各月份之间变化不大的企业,有助于简化核算。 3、原材料扣除法:适用于材料成本在全部产品成本中占比重相当大且在开工时一次投入,各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数量变化也大的企业。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4、在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成本计价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已接近完工,或产品已经加工完毕但尚未验收或包装入库的产品。 5、按定额成本计价法:适用于定额管理基础较好,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而且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的产品。
7、定额比例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较大的产品。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6、约当产量比例法:适用于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等加工费用所占的比重相差不多的产品。 7、定额比例法:适用于各项消耗定额或费用定额比较准确、稳定,但各月末在产品数量变化较大的产品。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㈣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做法:先购入材料先发出(实物流转方式) 特点:随时结转存货的发出成本,库存材料最接近当前的物价水平;但工作量较大 ,物价上涨时易虚增利润。 2.移动加权平均法 做法:每次购进后根据库存计算新的平均单价 特点:随时计算平均单价,有利于日常材料监督;但工作量较大,适合进货次数少的企业。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㈣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做法:月末一次计算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 特点:简化核算,但核算不及时,存货无平日结存。 4.个别计价法 做法:准确,但不易实现。适用于体积较大、金额较高、数量较少、不能替代的材料。
三种主要方法之比较 方法 优点 缺点 先进先出法 ①符合大部分企业实物流转过程; ②期末材料成本比较接近现行市价; ③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 ①工作比较繁琐; ②不太符合配比。物价上涨时,会高估当期利润和库存材料的价值;反之会低估。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①比较简单; 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存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管理。 移动加权平均法 ①有助于管理当局及时了解材料结存情况; ②计算的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成本比较客观。 每次收货都计算平均单价,工作量较大,对收发材料较频繁的企业工作量较大。 三种主要方法之比较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㈤应关注的特定项目处理 1、废品损失。 2. 停工期。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3.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设定联产品和副产品的划分标准。 (1)分配方法:如相对销售价格法、系数分配法等,将生产成本在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2)将扣除追加加工费用之后的副产品净收益抵减主产品成本。
二、制造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4.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结合生产特点,对环境成本等方面的有关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产品成本。例如,弃置费用。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㈠农业企业 第四十条 农业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四十条 农业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应关注:分配标准的确定 例如:机械化程度不高,人工成本比重较高的 分配标准:人工工时法等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㈡批发零售企业 应关注: 1、采购费的分配标准:如进货成本比例 2、成本结转 批发零售企业产品成本结转,有关方法可参照制造企业发出材料的成本计价方法进行处理。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㈢建筑企业 应关注: 1、分配标准 2、成本结转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㈣房地产企业 应关注: 土地成本、公共设施、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间接费用的分配标准:占地面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等。 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本一致。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㈤采矿企业 本制度规定,采矿企业应当比照制造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㈥交通运输企业 应关注: 1、营运费用直接归集。 2、运输工具固定费用的分配标准:体现费用与分配标准之间的相关性。 如运输业务,根据运输周转量(吨公里)、运输货物的价值(元)等分配;仓储业务,根据仓储面积天数(平方米/天)、仓储量天数(如吨天数、箱天数)等分配;装卸业务,根据装卸作业量(吨)或工时等分配。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㈦信息传输企业 应关注: 1、特点:网络资源共用性,间接成本较多,直接成本较少。简单的比例分配方法难以满足要求。 2、实践:作用成本法的应用。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作业成本法 1、背景 2、应用原理 3、基本程序 4、适用范围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㈧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应关注: 1、特点:人工成本比重较高。 2、实践:作业成本法的应用。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㈨文化企业 应关注: 1、特点: 2、分配标准: 人员比例、工时比例、材料好用比例等
三、其他企业的产品成本归集、分配和结转 ㈨其他企业 本制度规定, 除本制度已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应当比照以上类似行业的企业对产品成本进行归集、分配和结转。
第五章 附则 一、小企业参照执行本制度 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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