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管理 湖南生物机电职院 ——精品课课程组
学习情景四 水路运输 任务4.1 内河运输
一、水路货物运输的种类 1.按航行的区域分 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 2.按货物包装分类 散装货物(无包装)、集装箱、单元滚装运输 3.按运输货物性质和特点分类 普通大宗货物运输(如煤、砂、矿石等)和特种货物运输 (如活植物、活动物、特种货物等)。 4.按合同的承租期限分 航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包运租船运输。 5.按货物运输组织形式分类 直达运输和多式联运
二、水运货物 凡是经由运输部门承运的一切原料、材料、工农业产品、商品以及其他产品或物品都称为货物(Cargo或Goods)。水运货物特指经由水上运输部门承运的货物。 1、水运货物的分类 水运货物的分类如表4.1-1所示。 2、货物积载因数 货物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S.F)是每一吨货物在正常堆装时实际所占的容积,单位为立方米/吨。S.F的大小说明货物的轻重程度。S.F越大表示货物越轻。轻泡货(S.F较大)用量尺体积进行计量,货物的量尺体积是指货物外形最大处的长、宽、高之乘积。重货(S.F较小)的货物用货物的重量进行计量。
表4.1-1 水运货物的分类 分类依据 货物大类 货物小类 举例 根据装运形态 液体货 液体散装货(liquid bulk cargo) 表4.1-1 水运货物的分类 分类依据 货物大类 货物小类 举例 根据装运形态 液体货 液体散装货(liquid bulk cargo) 石油、液体化学品 散装货 干质散装货(solid bulk cargo) 谷物、木材、矿石 件杂货 包装货物(packed cargo) 服装、日用品 裸装货物(unpacked /non-packed cargo) 小五金 成组化货物(unitized cargo) 集装箱货物(containerized cargo) 根据货物性质 普通货物 (General Cargo) 清洁货物(clean cargo) 纺织品、糖果、工艺品 液体货物(liquid cargo) 饮料、酒类、油类 粗劣货物(rough cargo) 烟叶、大蒜、颜料 特殊货物 (Special Cargo) 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鞭炮、油漆 冷藏货物(reefer cargo) 水果、肉类、冰激凌 贵重货物(valuable cargo) 黄金、货币、精密仪器 活的动植物(livestock and plants) 活的鸡鸭、小树苗 长大、笨重货物(bulky and lengthy cargo, heavy cargo) 重型机械、大型钢材
三、水路运输的基础条件 水路运输的基础条件主要是航道(航线、航标)、船舶和港口三 个方面。 (一)航道 航道是供船舶航行的水道。对海上航道来说,主要是自然水道, 人工水道、运河及过船建筑物只是作为自然水道的补充和完善。 (二)运输船舶运输船舶是指载运旅客和货物的船舶。通常又称 为商船。在几千年的船舶发展史中,大致经历了舟筏、木帆及蒸 汽机船三个阶段,目前正处于以柴油机为主要动力的钢船时代。 (三)港口 港口是指具有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供船舶出入和停泊、货物 和旅客集散的场所。港口是水运生产的一个重要节点,船舶的装 卸、补给、修理工作和船员的休整等都要在港口进行。因此,港 口是水运工作的关键所在。不论河港或海港,其最基本的功能就 是为船舶进行装卸搬运工作。
四、水路货物运输的营运方式 水路货物运输的营运方式可分为两大类:定期船运输(班轮运输)和不定期船运输(租船运输)。
(一)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也叫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liner shipping),在特定航线的各个既定挂靠港口之间航行,经常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transport service),并按运价成本(tariff)或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1.班轮运输的特点 1)“四定一负责”。班轮运输是航线、停靠港口、船期和运费率固定的基本特点。此外,班轮运输的装和卸是由承运人负责。 2)承运人与货主之间在货物装船之前通常不签订具有详细条款的运输合同,而是在承运人装船后或接受货物后签发载有详细条款的提单并作为双方货物运输责权利划分的依据。 3)班轮运输的可以为多个货主服务;特别适应小批量零星件杂货的水上运输;运输速度快,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的港,而且能保证货运质量。 4)承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为依据,并受统一的国际公约的制约。
2.班轮运输的作用 1)有利于一般杂货和不足整船的小额贸易货物的运输。班轮只要有舱位,不论数量大小、挂港多少、直运或转运都可接受承运。 2)由于“四固定”的特点,时间有保证,运价固定,为贸易双方洽谈价格和装运条件提供了方便,有利于开展国际贸易。 3)班轮运输长期在固定航线上航行,有固定设备和人员,能够提供专门的、优质的服务。 4)由于事先公布船期、运价费率,有利于贸易双方达成交易,减少磋商内容。 5)手续简单,货主方便。由于承运人负责装卸和理舱,托运人只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可,省心省力。
3.班轮船期表(Liner Schedule)
(二)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Carriage of goods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Tramp Shipping),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任务。航运业主要的租船运输经营方式有定期租船、定程租船、光船租船等基本形式,还有包运租船和航次期租。 1.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 1)租船运输是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方双方共同商定。 2)一般由船东与租方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3)不定航线,不定船期。 4)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 5)船舶营运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由船东和租方分担,并在合同条款中订明。 6)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 7)各种租船合同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
2.租船方式 1)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的方式,即由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在此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船东负责船舶的维修和机械的正常运转,租金按租期每月(30天)每载重吨(Deadweight Ton,DWT)计算。 2)定程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是按航程租赁船舶的方式,有单程、来回程、连续单程、连续来回程航次(Consecutive Single/Round Voyage Charter)。其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较大。
3)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又称船壳租船,净船期租船。这种租船不具有承揽运输性质,它只相当于一种财产租赁。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了收取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包运租船又称为运量合同。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以一定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拟航次以较均等的运量,完成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 5)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又称日租租船,它是一种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