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項目 老 年 老年年金 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年金 喪葬給付 遺屬年金 死 亡 生 育 生育給付 (自100年7月1日起適用) 4
津貼性質的年金項目 老 年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34
有排除社福津貼的給付項目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排身障生活補助與榮民就養)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年金A式 身心障礙年金基本保障部分
有排除政府全額安置的給付項目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原住民給付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3,500元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國保開辦時(97.10.1)已年滿65歲國民(32.10.1前出生者)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3,500元 97年10月前已領取敬老津貼者,繼續領取 36
原住民給付 3,500元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滿65歲前1個月止) 年滿55歲未滿65歲原住民(戶籍有登記原住民身分) 在國內設有戶籍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滿65歲前1個月止) 3,500元 領取期間如符合國保加保資格,應繼續繳納保費,年滿65歲 得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37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4,700元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前已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最近3年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無排除規定情事者 非重大傷病卡 原本4,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4,700元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4,700元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保費政府全額補助,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35
老年年金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按月擇優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繳納國保保費,有國保年資 年滿65歲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給付標準(按月擇優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A式:月投保金額 x 0.65% x 國保年資 + 3,5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5
例 老年年金領多少? A式:17,280元 x 0.65% x 5年 + 3,500元 = 4,062元 張媽媽是一名家庭主婦,60歲加入國保,65歲時, 每月可以領多少老年年金? A式:月投保金額 x 0.65% x 國保年資 + 3,5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每月領取老年年金 A式:17,280元 x 0.65% x 5年 + 3,500元 = 4,062元 B式:17,280元 x 1.3% x 5年 = 1,123元 6
老年年金 不得擇優情形-1 有欠費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64-65歲有保險費欠繳情形,經通知限期繳納,逾期始為 繳納者(前3個月採B式)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國保施行15年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給付 7
(97.12.31前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年資、金額不列入計算) 老年年金 不得擇優情形-2 勞保老年給付 軍保退伍給付 公教保養老給付 領過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 領取勞保+軍保+公教保 (97.12.31前領取的勞保老年給付年資、金額不列入計算) B式 年資≧15年 一次領取金額≧50萬元 且 按月折抵3,000元 年資<15年 一次領取金額<50萬元 或 國保老年年金須從年滿65歲當月起按月折抵曾領取的「軍保+公教保」金額3,000元,折抵期間的老年年金以B式計算發給,折抵累計達原領取總額後,如無其它不得擇優計給情形,即改以A式計發。 8
可與勞保老年年金合併請領 被保險人年滿65歲時,如同時符合勞保、國保的老年 年金請領資格,可以同時向勞保局申請2種老年年金。 勞保 老年年金 9
例 同時領取國、勞保的老年年金 65歲 小吳現年25歲(民國75年生),假設65歲時,累計勞保年資3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國保年資10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65歲起可按月同時領取勞、國保老年年金: 勞保 22年 43歲 國保 5年 勞 32,000元 x 1.55% x 30年 = 14,880元(以勞保的 B式計算) 38歲 勞保 8年 國 17,280元 x 1.3% x 10年 = 2,246元(勞保領年金 所以國保B式) 30歲 國保 5年 65歲後,每月共領17,126元 25歲 10
例 國、勞保年資併計≧15年,也可 領取勞保老年年金 65歲 勞保+國保≧15年 原本只能 1次領 國保老年年金 原本只能 1次領 勞保年資14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 國保年資 5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 65歲起,每月 共領8,067元 勞 32,000元 x 1.55% x 14年 = 6,944元 (以勞保的B式計算優) 17,280元 x 1.3% x 5年 = 1,123元 (勞保領年金,所以國保B式) 國 11
身心障礙年金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請領資格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經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 非重大傷病卡 原本4,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4,700元 給付標準(按月發給至應停發或死亡當月止)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如無欠費及領取社會福利津貼情形,發給基本保障4,700元 ※領取期間繼續參加國保,保費政府全額補助,65歲起擇優領取老年年金 13
身心障礙年金 無基本保障4,700元情形 … 有欠費逾10年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保險事故前1年有保險費欠繳情形,經 通知限期繳納而逾期繳納(前3個月的身障 年金無基本保障) …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14
常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雙眼失明 植物人 洗腎 重度以上精神障礙 中風造成肢體障礙 有重度以上身障手冊 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 身分證號 A101234567 98年 09月 06日 核發 姓 名 李大俠 出生日期 043/10/10 住 址 台北市平安路100號 障礙類別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聯 絡 人 李小明 障礙等級 極重度 腎臟 關 係 父子 重新鑑定 日 期 鑑定日期 098/08/23 有重度以上身障手冊 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15
視為已經評估為無工作能力的障礙類別及等級(不需至醫院評估) 平衡機能障礙 重度 植物人 極重度 肢體障礙 一般肢體障礙 失智症 重度以上 其他神經系統 自閉症 智能障礙 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缺陷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心臟)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肝臟) 慢性精神病患者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呼吸器官) 罕見疾病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造血機能) 多重障礙 (其中一種障礙類別及等級符合本表所列者) 16
身障年金可以領到何時? 例 小王今年55歲,參加國保5年,出車禍後經鑑定為極重度植物人, 屬於內政部公告視為無工作能力的障礙類別及等級,不用辦理 工作能力評估。他每月可以領到多少身障年金? 計算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①未達4,700元 ②無欠繳保費 ③無領取社福津貼 →發給4,700元 每月領取身障年金 17,280元 x 1.3% x 5年 = 1,123元 領取身障年金期間,繼續參加國保(政府全額補助保費), 年滿65歲時,可改領老年年金。 17
例 可合併請領勞保失能年金 1 2 17,280元 × 1.3% x 5年 (國保年資)=1,123元 陳太太目前參加國保(年資5年),最近發生意外,取得重度身心障礙 手冊,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申請國保的身心障礙年金。因陳太太 同時還有勞保年資1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2,000元,她選擇合併 請領國、勞保的身心障礙(失能)年金,勞保局即依國保、勞保的規定 與年資,分別計算金額後合併發給。 合計超過基本保障4,700元 發給實際金額 1 國保身障年金 17,280元 × 1.3% x 5年 (國保年資)=1,123元 6,083元 2 勞保失能年金 32,000元×1.55% x 10年(勞保年資)=4,960元 18
喪葬給付 17,280元 x 5個月 = 86,400元 請領資格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5個月 給付標準(一次發給) 只要有實際支出殯 葬費者即可申請。 申請人須檢附家屬 出具說明,表達已 知悉喪葬給付領取 金額。 非家屬也可申請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死亡(未滿65歲) 由支出殯葬費用者領取 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請求權時效 給付標準(一次發給)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5個月 17,280元 x 5個月 = 86,400元 19
不論實際支出費用多少, 通過審核者一律發給 喪葬給付86,400元! 喪葬給付一律發給86,400元 例 支出殯葬費用證明文件上, 登載金額應為「實際支出 殯葬費用之金額」,與喪葬 給付金額86,400元無關。 林OO 100 4 5 殯葬費用 66,513 稅金 1,287 不論實際支出費用多少, 通過審核者一律發給 喪葬給付86,400元! 6萬7,800元 20
遺屬年金 遺有符合條件之遺屬 國 保 年金給付 間 期 加 保 間 期 領 取 死 亡 「未及領取老年年金」或 「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國 保 間 期 加 保 年金給付 間 期 領 取 死 亡 「未及領取老年年金」或 「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 領取身心障礙(基本 保證)年金期間死亡 遺有符合條件之遺屬 21
1 2 3 5 4 遺屬年金 遺屬順位 父 母 祖 父 母 孫 子 女 配 兄 偶 弟 子 姊 女 妹 各順位遺屬分別有資格限制 當序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遺屬不得請領 當序遺屬請領後死亡或喪失請領條件,後順位遺屬亦不得請領 22
遺屬年金 加保期間死亡 請領資格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死亡(未滿65歲) 由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請領 給付標準(自申請當月發給)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同順位遺屬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4,375元),最多至50% (5,250元) 23
例 遺屬年金(加保期間死亡)領多少? 17,280元 x 1.3% x 6年(國保年資) = 1,348元 小梁在參加國保期間病逝(國保年資6年),遺有妻子與 未成年子女2名(均符合請領資格),他們每月可領多少 遺屬年金? 加保期間死亡,按「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發給 未達3,500元 發給3,500元 每月領取遺屬年金 17,280元 x 1.3% x 6年(國保年資) = 1,348元 3,500元 x (1+50%) = 5,250元 24
遺屬年金 領取年金期間死亡 請領資格 公式: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被保險人於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期間死亡 由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請領 給付標準(自申請當月發給)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公式: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同順位遺屬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4,375元),最多至50% (5,250元) 25
例 4,700元 x 50% = 2,350元 3,500元 x (1+50%) = 5,250元 遺屬年金(領取年金期間死亡)領多少? 趙先生每月領取國保身障年金4,700元,病逝後遺有妻子 與未成年子女2名(均符合請領資格),他們每月可領多少 遺屬年金? 領取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按領取年金金額的50%發給 每月領取遺屬年金 未達3,500元 發給3,500元 4,700元 x 50% = 2,350元 3,500元 x (1+50%) = 5,250元 26
遺屬年金 未及請領老年年金前死亡 請領資格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被保險人於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前死亡 由符合請領條件的遺屬請領 給付標準(自申請當月發給) 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 x 50% (不足3,500元者,按3,500元發給) 原本3,000元,自101年1月1日起調高為3,500元 同順位遺屬2人以上,每多1人加發25%(4,375元),最多至50% (5,250元) 27
遺屬年金(未及請領老年年金前死亡) 領多少? 例 老劉3月就年滿65歲(國保年資2年),原本可按月領取老年年金, 但還沒請領就在4月意外過世,遺有妻子(符合請領資格),她每月 可領多少遺屬年金? 未及請領老年年金死亡, 按「月投保金額 x 1.3% x 國保年資」的50%發給 未達3,500元 發給3,500元 每月領取遺屬年金 17,280元 x 1.3% x 2年(國保年資) x 50% = 225元 28
遺屬 年金 遺屬年金 停發情形 再婚 配 偶 子 女 父 母 兄 弟 姊 妹 扶養的子女已 不符請領條件 死亡 失蹤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不符遺屬請領條件 遺屬 年金 扶養的子女已 不符請領條件 再婚 配 偶 子 女 父 母 祖 父 母 孫 子 女 兄 弟 姊 妹 29
生育給付 17,280元 x 1個月 = 17,280元 請領資格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個月 給付標準(一次發給) 100年7月1日起施行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 被保險人因死亡而未及請領時,可由 法定繼承人請領。 給付標準(一次發給) 公式:月投保金額 x 1個月 17,280元 x 1個月 = 17,280元 (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