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流感暨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接種服務」 104-107年 「醫療院所協助辦理預防接種服務」 「成人流感暨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接種服務」 合約前說明會-醫療院所 疾病管制科 104年7月19日
大綱 合約書內容說明 合約資格及填寫注意事項 合約程序及期限 疫苗冷儲設備管理及溫度記錄 疫苗冷運冷藏及接種安全查核說明 其他疫苗政策宣導 問題與討論
緣由 本市現共有315家醫療院所簽訂預防接種合約,有效期限至104年8月31日止。 為提供民眾便利性之接種服務及提升各類疫苗接種完成率,本局依疾病管制署規範,辦理104-107年合約簽訂相關事宜。
合約產生過程
合約書內容說明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疫苗接種作業 (勾選接種項目) 1.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 第一條 工作內容 補充說明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疫苗接種作業 (勾選接種項目) 1.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 2.B型肝炎疫苗(rHepB) 3.卡介苗(BCG) 4.五合一疫苗: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 日咳、不活化小兒麻痺及b型嗜血桿菌混 合疫苗(DTaP-IPV-Hib) 5.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 6.水痘疫苗(Var) 7.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學幼童育齡婦女) 8.A型肝炎疫苗(接種對象如附件1) 疾管署範本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一條 工作內容 補充說明 疾管署範本 9.日本腦炎疫苗(JE) 第一條 工作內容 補充說明 9.日本腦炎疫苗(JE) 10.四合一疫苗: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不活化小兒麻 痺混合疫苗(Tdap-IPV) 11.白喉、破傷風混合疫苗(DT)、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 12.注射式小兒麻痺疫苗【(IPV) 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審定符合 接種注射式小兒麻痺疫苗者】 13.其他經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公佈增列之疫苗: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 (2)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 (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doh) (4)流感疫苗(成人幼兒) (5)輪狀病毒疫苗 附註:罕見疾病及特殊體質個案經甲方備查後專案辦理。 二、本合約書所指預防接種項目及對象,係指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公告之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有關各項疫苗接種(補)種時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規定 辦理(附件2)。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本局新修訂內容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備之項目,並提供甲方實地審核(詳如附件3)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備之項目,並提供甲方實地審核(詳如附件3) 補充說明 一、執業執照 二、合約資格 (一)專科醫師證書: 兒科 家醫科 婦產科(104-107年新合約院所) 設有婦產科之新合約醫院、診所可執行B型肝炎免疫 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 為101-103年之合約院所,合約期間內配合度高,未 曾發生重大接種異常事件,並積極投資相關軟硬體 設備維護疫苗冷儲品質,經本市衛生局/轄區衛生所 核定後,可續辦常規預防接種工作。 本局依據疾管署範本及104年2月25日疾管防字第1040200152號函修訂之。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備之項目,並提供甲方實地審核(詳如附件3) 補充說明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備之項目,並提供甲方實地審核(詳如附件3) 補充說明 (二)機構內在職專責疫苗管理人員之「疫苗管理能力」認證證明 (期效2年)。 (三)負責接種業務醫師之「認識流感疫苗」課程結業證書 【期效3年〈無流感疫苗合約者免附〉】 (四)卡介苗接種之人員資料表(含姓名、職稱、合格證書字號)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四條 疫苗冷運冷藏管理 一、各項疫苗之冷儲管理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補充說明 一、各項疫苗之冷儲管理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http://www.cdc.gov.tw)首頁/預防接種/預防接種專 區/預防接種實務/疫苗冷儲管理規定辦理。甲方得視 預防接種業務之需要,另函通知相關增列或修訂事項。 二、甲方人員應事前通知前往乙方查核疫苗冷儲設備、溫 度、監控設備狀態與紀錄等,及其他應提報、公告及 注意事項、建議採行之配套措施及相關資料等,乙方 不得拒絕,若不符規定,經甲方通知應行改善。 三、乙方疫苗冷儲冰箱如因發生溫度異常事件,應立即通 報甲方,並立即暫停執行預防接種業務,應待甲方查 核確認並通知後續辦理方式,始可繼續進行接種業務。 疾管署範本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四條 疫苗冷運冷藏管理 補充說明 四、設有合於規定之疫苗專用冷運冷藏及溫度監控等相關設備(查核表如附件4) (一)冷藏櫃或冷凍及冷藏層分立之雙門冰箱(冷藏儲存溫度應保持 於2至8℃) (二)備有冰桶、冰寶,並於冷藏設備溫度監測之最高溫及次低溫 處應各放1支高低溫度計;若疫苗冷儲冰箱為雙門(層)或雙門 (層)以上之設備,建議每區域(層)皆放置1支高低溫度計。 (三)合約前冰箱測試至少兩週溫度正常,且具備溫度紀錄表,並 於合約期間5月及11月依規進行疫苗冰箱分層分區溫度監測紀 錄。 (四)須有6小時以上不斷電系統或自動發電機設施,且每兩週至少 1次之定期測試並有紀錄備查;醫療院所僅欲執行公費流感疫 苗及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服務,而無不斷電設備者,因考量 接種期間短,鼓勵加裝但不強制要求,惟醫療院所應盡疫苗 冷運冷藏之相關良善管理責任。 (五)乙方應設專責人員管理疫苗及其設備之相關紀錄與表報。 本局原合約內容 本局原合約內容修訂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一、乙方辦理合約接種之各項疫苗,由甲方免費供應,並 由雙方協定冷儲領送及溫度監控方式,疫苗使用依先 第五條 疫苗管控原則 補充說明 一、乙方辦理合約接種之各項疫苗,由甲方免費供應,並 由雙方協定冷儲領送及溫度監控方式,疫苗使用依先 進先出原則,在原庫存同劑型各批號(效期內)未用 畢前,不得使用新批號疫苗。各項疫苗應於規定期限 前主動通知衛生所進行疫苗調配事宜。 二、乙方應依甲方規定之疫苗入出庫管理表或由甲、乙雙 方協定之紀錄方式填寫掌握疫苗進出庫實況。 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之公費疫苗接種 於非計畫實施對象,且應與自費疫苗分開存放及標示, 不得相互借調使用。 四、疫苗接種單位應有急救設備【至少應儲備Epinephrine (1:1000)】,以因應立即必要之處置,並應擬具緊 急轉送流程。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六條 預防接種實務及資料提供規定 補充說明 甲方發給之標示或宣導資訊,乙方應張貼於民眾易辨識處,且應製作預防接種流程圖和各項疫苗展示架置於明顯處,方便民眾了解接種流程及核對疫苗種類,並預防擁擠排隊接種及避免民眾抱怨,提供方便、快速及親切之接種服務。 乙方實施接種前,應進行個案接種前之健康、疫苗使用禁忌評估及接種後可能發生的反應與處理進行衛教,向其法定代理人或照護者清楚說明,並遵守三讀五對原則辦理接種作業。 為避免疫苗接種誤失,乙方實施接種前應詳細查核接種對象「兒童健康手冊」之「預防接種時程及紀錄表」,並於完成接種後,詳細記錄接種疫苗項目、劑次、時間及加蓋醫院診所之印章,同時預約下一次接種疫苗項目與時間。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四、乙方執行本合約之預防接種業務,若個案接 種部位發生紅腫、硬塊、發燒等反應,應給 予適當醫療處理。若個案接種後產生嚴重不 第六條 預防接種實務及資料提供規定 補充說明 四、乙方執行本合約之預防接種業務,若個案接 種部位發生紅腫、硬塊、發燒等反應,應給 予適當醫療處理。若個案接種後產生嚴重不 良反應(包括死亡、休克、接種後持續發燒 及其他嚴重症狀致住院等),應填報疫苗接 種嚴重不良反應通報單(附件5),並立即通報 甲方,由甲方通報本市衛生局及疾病管制署, 協助乙方處理。如發生異常接種事件,則應 於上班時間或次上班日主動通報甲方協助因 應處理。 五、乙方合約常規疫苗項目者,應懸掛甲方所發 之預防接種標示牌於門首顯著處,並於終止 合約時返還甲方。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六、乙方應依照各項預防接種政策及計畫之規定 提報各項資料及表報,並配合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或甲方後續發佈之相關行政措施 第六條 預防接種實務及資料提供規定 補充說明 六、乙方應依照各項預防接種政策及計畫之規定 提報各項資料及表報,並配合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或甲方後續發佈之相關行政措施 (附件6)。 七、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疫苗之相關接種資料, 應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之資料格 式,提供電子檔予甲方,或透過健保申報方 式上傳。 八、甲方應訂定合理的教育訓練標準,所召開之 預防接種相關教育訓練、工作說明會等,乙 方得派實際執行相關人員參加。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第七條 收費方式 補充說明 一、乙方提供之公費疫苗接種,除疫苗免費外,其餘掛號 第七條 收費方式 補充說明 一、乙方提供之公費疫苗接種,除疫苗免費外,其餘掛號 費、診察費、診療費等相關費用,得依本市西醫醫療 機構收費標準收取。如額外收取之費用,乙方應向接 種對象妥為說明以免滋生誤會。 二、乙方為接種對象同時接種兩項疫苗或因其他看診已申 請健保給付者,該次診察費、掛號費不得重複收取。 疾管署範本 第八條 毀損、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補充說明 乙方因故意或過失致疫苗短少、毀損、逾期不能使用,乙方應依事實填具「公費疫苗毀損事件通報表」(附件7),甲方得參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公費疫苗毀損賠償等級」(附件8)規定要求乙方賠償。針對甲方依賠償等級表認屬應按原價3倍(含)以上賠償案件,乙方得檢具相關事證提出申復,甲方得衡酌情節調整賠償金額。 疾管署範本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補充說明 一、乙方負責人、院址異動,應事先通知甲方辦理異動作業(附 第九條 合約終止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第九條 合約終止 補充說明 一、乙方負責人、院址異動,應事先通知甲方辦理異動作業(附 件9),本合約於異動申請完成日自動即終止,乙方如欲辦理 預防接種業務委託者,應向甲方重新申請。 二、合約期間乙方因違反醫療相關法規而受停業或撤銷開(執) 業執照之處分時,甲方得終止合約。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將合約之疫苗外借其他醫療院 所或機構單位,乙方如有違反或因疫苗管理疏失,經甲方書 面通知限期改善,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改善情形,或接種錯誤 造成重大醫療事故,甲方得立即終止合約並將合約之疫苗收 回,乙方應依約規定賠償短缺之疫苗。 四、甲方依上開第二、三款規範終止與乙方之合約後,甲方得依 情節之輕重,於一個月至兩年內不再與乙方訂定同性質之其 他合約,乙方亦不得再提出續約之申請。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 疾管署範本 本局原合約內容修訂
合約內容逐條說明 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 第十條 爭議處理 一、雙方因執行本合約引起爭議時,應依法令及合約規定,考量 第十條 爭議處理 補充說明 一、雙方因執行本合約引起爭議時,應依法令及合約規定,考量 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未能 達成協議者,甲乙雙方同意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請求調整合約 內容或終止合約。無法達成調整者,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辨理。 二、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有涉訟,應視事件性質, 以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或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疾管署範本 第十一條 其他 補充說明 一、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由甲方依預防接種業務實際作業與管 理之需求,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辦理,若乙方無法繼續配合可 要求終止合約。 二、本合約所附之附件及後續經雙方協議後補充修訂之約定,均 視為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 疾管署範本
合約資格及填寫注意事項
合約資格 預防接種: 依據疾病管制署104年2月25日疾管防字第1040200152號會議紀錄,104年始常規疫苗合約院所資格限縮為兒科、家醫科以及婦產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 如為101-103年非具兒科或家醫專科之合約院所,合約期間內配合度高,未曾發生重大接種異常事件,並積極投資相關軟硬體設備維護疫苗冷儲品質者,經衛生所核定符合上述資格後,可續辦常規預防接種工作。 流感(無流感疫苗合約者免附): 負責醫師之家醫科、內科或其他專科醫師證書影印本及近3年(102年以後)流感疫苗教育訓練學分證明 疫苗管理人員近2年(103年以後)疫苗冷運冷藏管理訓練證訓。 本年度未能參與實體課程者,可至「傳染病數位學習網」上課,完成測試後,列印上課證明。
合約內容填寫注意事項-1 合約日期由衛生所填寫 醫療院所名稱均須全銜,不得簡化,關防蓋印需清晰 合約書內醫療院所之聯絡地址與開業地點應相同,電話以醫療院所總機代表線為主,上述資訊將公開於本局網站,請勿提供私人電話或手機號碼及私人地址。 21
合約內容填寫注意事項-2 應備資料以A4規格之影本黏貼於合約書後頁 影本須加蓋「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 各項證書於有效期限內 關防用印完整 文件、影本清晰 僅可使用本局核發專用之合約書,自行影印或網站列印之合約書恕不受理。 合約書1式2份,須審視資料一致、完整。
合約書封面(常規) 合約項目 □各項常規疫苗 □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B型肝炎疫苗 □卡介苗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doh) □流感疫苗(成人幼兒) □輪狀病毒疫苗 合約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107年08月31日止 其他增列事項 日期: 事由: 承辦人:
合約書封面(流感) 臺中市醫療院所協助辦理成人流感 暨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接種服務合約書 區別: 區 醫療院所名稱: 區別: 區 醫療院所名稱: 機構代碼:□□□□□□□□□□ 合約項目 □流感疫苗(成人劑型0.5cc) □疾管署-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 (PPV) □臺中市政府-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23PPV) □臺中市政府-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 (13PCV) 合約期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107年08月31日止 其他增列事項 日期: 事由: 承辦人:
合約程序及期限
合約程序及期限-1 本年度申請合約方式: 新申請合約之醫療院所,可逕至本局網站了解合約書內容,並逕洽轄區衛生所,由本市各區衛生所提供本局統一印製之新版本合約書簽訂合約。 本局網址(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左方主選單之本市醫療院所與衛生局資訊交流平台專區查詢-疾病管制科-臺中市醫療院所協助辦理預防接種服務合約書內容 請衛生所實地查核時,依「預防接種實務及冷運冷藏管理查核表」核實審查其冷運冷藏相關設備是否合格。
合約程序及期限-2 常規預防接種: 請於104年8月31日前簽約完成,俾利轄區衛生所於104年9月7日前填具104-107合約院所名冊表予本局承辦人員,本局將於彙整後於本局網站公告合約院所名單。 流感: 請於9月開始「成人流感暨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接種業務」辦理合約審查及簽訂事宜。
合約程序及期限-3 為簡化衛生所及醫療院所合約工作流程,將由各衛生所自行規劃期程辦理轄區內醫療院所之「預防接種業務」及「成人流感暨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接種業務」合約簽訂事宜。
合約程序及期限-4 新申請之醫療院所之冰箱溫度監測,至少監測兩週,須俟完成合約程序及冰箱溫度監測值正常無異狀,方可領取疫苗。 原常規疫苗合約院所未簽訂新合約者,即自動解約,衛生所將於8月31日(含)前與合約院所清點結算庫存疫苗、相關報表,並將合約標示牌收回,通知本局該院所終止合約訊息 合約期間如院所自行欲終止合約者,請通知轄區衛生所辦理異動或解約,後由轄區衛生所通知本局,俾利合約院所名單之管理。
疫苗冷儲設備管理及溫度記錄
冰箱溫度分布測試與記錄-1 視冰箱或冷藏櫃容量大小及疫苗擺放位置,放置 data logger( )或高低溫度計( ) 於各 層架之左右(出風口)或前後或前後左右位置進行溫 度監測。 測試溫度應在相同環境之期間 可於每天下班後至隔天上班時逐天逐層進行監測 (下班前將監測溫度計reset後,即不再開啟冰箱至隔日上午上班時先看) 建議使用同一支校正/比對過(誤差<1℃)的高低溫 度計或同一個校正過的 data logger。 如使用不同溫度計/ data logger ,務必確認其彼此間之誤差值?
冰箱溫度分布測試與記錄-2 參照「溫度記錄表範例」詳實記錄高溫、低溫、 當時溫度,以掌握冷藏設備各層/各區域之實際 溫度溫度分布與差距。
冰箱溫度分布測試與記錄-3 測試完成,依各層實際監測冷儲溫度範圍(2-8℃),針對 活性減毒、不活化疫苗之溫度敏感特性置放適切位置, 並據以決定固定溫度監測點應置放位置。 活性減毒疫苗:置放於最低溫區域(其稀釋液可置放常溫, 於使用前 24hr 放入冰箱較高溫區或冰箱測門邊)。 不活化疫苗:一般自次低溫層起置放(建議不低於 4℃), 並同時置放 2片凍片,以為溫度異常之評估參考。
冰箱溫度分布測試與記錄-4 每年季節變化時期進行溫度測試及記錄冰箱各 層/各區域之實際冷儲溫度範圍,並留存紀錄 供作查核或異常事件之參考依據。 由於異常低溫常為導致疫苗毀損之主要原因, 故建議確實放置並定期測試高低溫度計/data logger及保全或溫度警報感應器,且置放凍片 於不活化疫苗之次低溫(或次次低溫)層,以作 為評估及判斷低溫異常之依據。
冰箱溫度分布測試與記錄-5 疫苗較大量滿載時,可能影響溫度分布, 須重新分區域監測,據以置放疫苗。 應注意疫苗不能靠壁,四周(上下左右 前後)及各疫苗區域間應留有充足間隙, 以利空氣迴流。
入庫資訊完整記錄 入庫資訊不完整
冷藏溫度監視片指數變色時正確記錄方式
每一區層架冷凍監視片放置位置及數量-1
每一區層架冷凍監視片放置位置及數量-2
當疫苗冰箱內有大於2支的溫度計時,請分別記錄。 溫度記錄注意事項 當疫苗冰箱內有大於2支的溫度計時,請分別記錄。 最高溫取最高 最低溫取最低 現在溫取最低 依高(高)低(低)低(現)原則做記錄
溫度記錄注意事項
疫苗冷運冷藏及接種安全查核說明
常規預防接種查核 查核次數: 常規預防接種查核次數為每季1次,以減少疫苗冷儲設備因季節交替導致溫度控制之差異,或未依疫苗特性擺放冷儲位置,而造成疫苗毀損。 查核方式: 醫療院所自評後,由衛生所人員至實地查核。
常規預防接種查核 合約前查核表: 合約前,衛生所將提供「預防接種冷運冷藏設備審核表」如合約書附件4-1,請醫療院所預先自評。
合約前常規預防接種查核表 (部分項目) 項目 查核內容 自評結果 測試或自評 是否合格 審核結果 測試或審核 冷運冷藏溫度監控 疫苗專用冷藏(凍)設備 雙門冰箱 冷藏櫃 □單門 □雙門 其他 □數量 共 台 □是 □否 溫度顯示器 □有 □無 查看溫度: ℃ 持續紀錄器 □有 □無 測定點數: 點 最高溫度: ℃ 最低溫度: ℃ 高低溫度計 共 支 水銀式 電子式 是否會判讀: 【冷藏層】 查看最高溫: ℃ 查看時溫度: ℃ 查看最低溫: ℃ 數量、位置
常規預防接種查核 合約後查核表: 合約後,衛生所至少每季進行輔導(醫院為每2個月),輔導前請合約院所繳回自評之「預防接種冷運冷藏設備審核表」(如合約書中之附件4-2)
合約後常規預防接種查核表 (部分項目)
流感預防接種查核 查核次數: 流感疫苗查核次數為開打前、中、後各1次 (共3次),係依據疾管署規範,以確保疫苗 冷儲及接種品質。 查核方式: 由衛生所人員至實地查核。
流感預防接種查核表(部分項目) 編號 項目 查核內容 查核結果 測試或查核 是否合格 1 冷 運 藏 設 備 與 溫 度 監 控 依 現 有 溫度顯示器 □有 □無 查看溫度: ℃ □是 □否 2 持續溫度紀錄器 □有 □無 測定點數: 點 最高溫度: ℃ 最低溫度: ℃ 3 高低溫度計 共 支 是否會判讀:□是 □否 查看最高溫: ℃ 查看最低溫: ℃ (數量、位置) 4 溫度監視片 □有 □無 共 片 製造日: 變色情形: 5 冷凍監視卡 □有 □無 末效期: 破裂:□是 □否 6 溫度紀錄 共 張 曾經最高溫: ℃ 查看時溫度: ℃ 曾經最低溫: ℃ 7 正確進出庫指數紀錄 □有 □無 8 掌握各層架溫度分布狀況及其記錄 □有 □無 最高溫在第 層 ℃。 最低溫在第 層 ℃。
疫苗冰箱相關設備查核重點 疫苗冰箱相關設備、溫度計錄及疫苗冰箱溫控範圍等,須符合規範: 各項急救設備需維持功能,急救藥品須於期限內 凍片、監視片須於效期內 凍片須依規擺放 監視片須依規完成進出庫指數記錄 須落實分層分區,並依疫苗特性擺放 不斷電系統或發電機須有維修測試記錄
常見常規查核缺失項目 核章不完全(接種者及主管簽章) 未填寫疫苗出入庫資訊或填寫不完整 未依規定放置標示牌及分類盒 未確實分層分區冷儲疫苗 未定期監測UPS系統 未每日記錄溫度 未放置監視紀錄設備(溫度監視片、凍片)或擺放位置不正確
常見流感查核缺失項目 Bosmin過期、未更換急救藥品 未放置監視紀錄設備(溫度監視片、凍片) 未紀錄及填寫溫度監視片及凍片 未填寫疫苗出入庫資訊 未定期監測UPS系統 未放置水寶
凍片位置擺錯誤
其他疫苗政策宣導
預防新生兒及嬰幼兒感染百日建議接種Tdap 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不論過去的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或Tdap疫苗接種史,孕婦每次懷孕應接種1劑Tdap 疫苗,且可在任何孕程接種。為使母親抗體傳遞給嬰兒的接種效益最大化,建議於懷孕第28-36 週接種;若懷孕時未接種,則應於生產後立即接種。」 上述接種建議,業已納入104年版的孕婦健康手冊,鼓勵孕產婦及未來可能照護新生兒及嬰幼兒的家屬自費接種Tdap疫苗。 55
Q&A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