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高 松 TEL:13309690606
一、初步设计审查目的 二、初步设计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 三、综合医院审查要点 四、中小学校审查要点 五、实 例
一、初步设计审查目的 1、审查项目规模是否合理; 2、对初步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安全性、经济性,完整性以及建设标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进行审查,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或效果; 3、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的符合性、准确性、完整性,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使其投资最省,效益最好。
。 没有高水平的各个专业的专家,技术审查就不能满足专业要求;组织高水平的评审专家是做好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关键。 初步设计审查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责任重大。在审查中,必须以客观、公正、科学、务实的态度,提出明确的观点和咨询意见。
二、初步设计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两方面内容: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 设计概算审查
(一)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主要内容: 1、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设计深度要求; 2、设计依据(设计选用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是否恰当和有效; 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初步设计的技术性是否可靠,是否经济、合理、全面; 5、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绿色建筑等原则及公众利益; 6、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二)初步设计概算审查主要内容: 1、概算文件是否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概算编制说明书、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主要材料汇总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完整、齐全,层次是否清晰; 3、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4、是否真实反映设计内容和建设标准,其深度应能满足控制投资、安排计划和落实资金的要求; 5、是否既坚持原则,又要考虑市场经济的特点,引入竞争机制,在国家和省的定额、取费标准限度内,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三)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查要点: 1、总平面审查 1)、规划要求: 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高度、密度、面积等技术指标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上阶段审批意见是否在设计中得到落实。 2)、设计依据: 是否具备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项目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
3)、场地外部环境: ①.四邻有无重要建构筑物(如加油加气站、危险品仓库、架空高压线、轨道交通线等); ②.有无洪水影响、植被和文物保护; ③.有无不良地形地貌。 4)、初步设计文件: 是否遗漏,设计图纸是否齐全(道路、围墙、大门等)。
5)、总平面布局: ①.是否因地制宜,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及气候、自然地形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要求; ②.建筑与边界,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划管理部门及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如防火、防爆、卫生、安全间距等)。 有无轨道交通和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④.交通组织是否顺畅、合理,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的数量、建筑场地出入口数量、道路宽度、内部通道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消防车道宽度、净空高度、消防车道布置、建筑防火间距、高层建筑防扑救面及扑救场地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是否有足够的安全疏散场地。 ⑥.建筑与周围环境是否和谐;绿化景观是否合适。
6)、竖向设计: ①.竖向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控制标高,场地外围的城市道路等关键性标高是否标注; ②.竖向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场地标高与城市道路标高的关系是否合理,场地地面及道路的标高是否有利于排水; ③.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道路坡长、坡度、是否交待清楚; ④.复杂场地是否有详细的场地剖面设计图。
7)、给水排水: ①.各类管线的接口位置及方向是否准确;站房、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的位置是否表达清楚; ②.管线布置是否合理。 8)、电气: ①.室外管网布置是否合理,布线路由型式、规模选择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②.变、配电所、发电机房位置及编号和变压器容量是否标注;
2、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是否明确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和防护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等; 2)、是否明确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数、学校的班级数、学生人数、住校人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各子项建筑面积以及主要功能用房数量等; 3)、建筑内部布置、功能组织、交通流线、建筑空间的合理性,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4)、审查建筑防火设计是否满足规范;
5)、审查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和内容以及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6)、审查建筑技术及建筑材料选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7)、审查室内外装修标准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8)、审查建筑内部水平和垂直交通组织的便捷性,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及电梯选型、数量的合理性; 9)、有关配套设施(如人防、环保及设备用房)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10)、审查建筑造型、色彩等。
3、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1)、结构体系选择合理性,并安全性、经济性: 必须在考虑建筑功能要求、结构安全以及节约投资基础上,合理选择结构体系,力求做到经济性与安全性的统一,并尽可能考虑施工的方便性。 结构计算宏观指标如轴压比、周期、位移、剪重比、刚重比等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应明确结构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等级。对医院建筑中的门诊部、医技楼、住院部和教育建筑中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等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重点设防类”标准的建筑,应特别注意其抗震设防标准。
“重点设防类”是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重点设防类的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同时,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只提高抗震措施而不提高地震作用,在结构计算时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计算地震力。这样做,着眼于把财力、物力用在增加结构薄弱部位的抗震能力上,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
2)、荷载取值:各部位楼、屋面恒荷载须按实计算,风荷载、雪荷载及使用活荷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取值(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除外);人防荷载根据相应的抗力等级按现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取值;屋顶花园以及大型设备运输及摆放区域须按实际情况取值;考虑施工荷载的部位应注明具体部位及荷载大小。 3)、梁柱、剪力墙和楼板等砼构件的截面尺寸、厚度选择的依据及合理性,必要时结合结构计算书判断。
4)、选用的基础形式和埋深是否合理经济,初步设计中尽可能使用详勘地质报告,力求基础方案详细、准确。 5)、地基处理和边坡支护是否安全、经济。 6)、结构构造要适度,避免出现盲目扩大构造措施和安全储备; 7)、在合理和经济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新工艺和新材料,如轻质隔墙及高强度的砼和钢筋; 8)、结构图纸与建筑图纸吻合性; 9)、施工图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对经济概算的影响。
4、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设计依据是否准确,全面,设计范围是否清晰、明确。相关专业及部门所应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不漏项; 2)、生活用水定额和消防系统用水量的计算,雨水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和设计重现期; 3)、室外给水、排水总体管网设计,与工程所在地周边市政条件(包括给水、污水和雨水等)的合理衔接;检查井、化粪池等给排水构筑物位置的合理性; 4)、消防给水系统和特殊灭火系统应满足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
5)、生活给水系统的划分和给水方式、热水供应方式和热源等; 6)、有害有毒污水的局部处理工艺流程及设计数据; 7)、主要设备型号规格的合理性及数量是否明确;是否漏项; 8)、节能、节水、环保设备和系统设计中采用的技术措施及合理性 9)、需提请在初步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5、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1)、设计依据是否准确,全面,设计范围是否清晰、明确。相关专业及部门所应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不漏项; 2)、室内外设计参数取值正确,采暖、通风、空调有关的冷负荷、热负荷、风量、冷冻水量、冷却水量,主要风道尺寸简化计算或估算是否适当; 3)、冷、热源设备的选择是否经济合理; 4)、主要设备的选型需与负荷相符,避免扩大负荷附加系数; 5)、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形式及区域划分要科学、合理;
6)、防烟、排烟系统要安全、可靠,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技术措施是否正确; 7)、主要设备型号规格的合理性及数量是否明确;是否漏项; 8)、自控及节能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在合理和经济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9)需提请在初步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6、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设计依据是否准确,全面,设计范围是否清晰、明确。相关专业及部门所应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不漏项。 2)、变配电系统:变配电系统的审查是重点,主要看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是否已确定,电源的来源,变配电系统的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负荷等级的划分是否准确,各类负荷容量是否已确定,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型式是否已明确。变压器、高、低压柜等主要电气设备是否已确定。 3)、配电及照明系统:主要审查内容为光源的选择、照明的种类及照度标准。配电箱、导线、电缆等电气设备的选择等。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系统的分类、等级、组成,线路的选型及敷设方式等。
5)、建筑智能化系统及其它弱电系统的设计范围及内容,通信、有线电视、安全防范等系统的要求、组成、系统方框图及平面布置图。 6)、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是否已确定防雷类别,防雷的各类措施,接地的型式、接地电阻等。 7)、主要设备型号、规格的合理性及数量是否明确;是否漏项; 8)、自控及节能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在合理和经济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9)、需提请在初步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四)工程概算专业审查要点: 1、概算文件总要求: 1)、概算文件是否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概算文件的内容(包括:概算编制说明书、建设项目总概算书、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书、单位工程概算书、主要材料汇总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完整、齐全,层次是否清晰; 3)、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的表格形式选用是否正确、符合项目特征。
2、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的描述与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相吻合,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2)、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主要特征及工程范围等情况等。 3)、是否准确完整的说明了建设投资规模及限额要求。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概算总投资是否与立项批文和方案设计一致,如有重大变化,是否有相应的批文; 4)、工程概算超过审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10%时,应简要分析投资额发生变化的原因。
3、编制依据: 1)、编制依据(包括: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当地和主管部门现行的定额及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是否完整有效; 2)、概算编制所依据的定额、设计图纸、采用的规范及有关文件是否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是否与项目内容一致; 3)、是否说明主要材料、未计价材料价格及各项费用取定的依据及编制方法;
4、编制范围: 1)、概算编制范围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范围内,并同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文件内容一致; 2)、分期建设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具体建设内容描述应清晰明确,无重复交叉或漏项等; 3)、对前阶段批准的工程范围或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如因具体原因,未包括在本次概算文件中时,需说明未含在本概算中工程内容的原因。
5、编制方法: 1)、编制方法应符合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应文件规定; 2)、对采用类似工程指标计算的单位工程,应有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来源说明,其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6、主要技术指标: 工程造价、工程单方造价、主要材料的总用量及单方用量是否合理。各单位工程费用占总投资费用的比例是否合理。 7、其它有关问题的说明: 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8、建设工程费用: 1)、主要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无漏项、是否与设计图纸所述一致; 2)、辅助和配套性工程项目是否齐全、无遗漏; 3)、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与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的划分是否准确、内容是否齐全; 4)、各单项工程概算表的数据是否一致。 9、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列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部门的规定,有无随意列项、多列、交叉计列和漏列情况。
10、预备费: 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计算的基数是否正确,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11、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应按每一个单项工程内各单位工程概算书汇总组成。表中要表明技术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包括计量指标单位、数量、单位造价。 单项工程组成内容是否完整。与单位工程的数据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12、单位工程概算表: 1)、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根据单项工程中所属的每个单体按专业分别编制; 2)、主要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计算规则。主要工程量的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3)、定额子目选用是否正确,有无重复套用或错用定额,有无违规改变定额消耗量等。对于补充定额,其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是否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其计价是否合理;
4)、材料价格以及新设备、新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行情; 5)、收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各单位工程造价指标是否合理,多分项工程的各单项工程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材料价格是否统一; 7)、辅助附属或小型单项工程采用类似工程指标计算的,其指标标准选定是否恰当。
13、主材料消耗用量: 1)、是否提供建设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用量表》,主要材料用量是否合理; 2)、各主要材料消耗指标是否符合项目特征,是否合理。
三、综合医院审查要点 (一)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1、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10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确需建设1000床以上医院时可参照执行。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可分为200床、300床、400床、500床、600床、700床、800床、900床、1000床九种。 2、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避免重复或过于集中建设。
3、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应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构成。 承担医学科研和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尚应包括相应的科研和教学设施。 表1 综合医院建筑面积指标 (㎡/床) 建设规模 200-300床 400-500床 600-700床 800-900床 1000床 建筑面积指标 80 83 86 88 90
4、综合医院各组成部分用房在总建筑面积中所占的比例,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综合医院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部 门 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急 诊 部 3 门 诊 部 15 住 院 部 39 医技科室 27 保障系统 8 行政管理 4 院内生活
5、单独计算的面积: 1)、磁共振成像装置、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核医学、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机等大型医疗设备以及中、西药制剂室等设施,应按照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面积单独计算。 2)、综合医院内预防保健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按编制内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20㎡增加建筑面积。 3)、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以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2㎡的标准增加科研用房,并应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适度规模的中间实验动物室。
4)、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的教学用房配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综合医院教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学生) 医院分类 附属医院 教学医院 实习医院 面积指标 8~10 4 2.5 5)、新建综合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的数量和停车设施的面积指标,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6)、健康体检设施及其所需的面积指标,应根据实际需要报批。
6、综合医院的建设用地,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建设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堆晒用地(用于燃煤堆放与洗涤物品的晾晒)和医疗废物与日产垃圾的存放、处置用地。 床均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综合医院建设用地指标 (㎡/床) 建设规模 200~300床 400~500床 600~700床 800~900床 1000床 用地指标 117 115 113 111 109 注:当规定的指标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按不超过11m2//床指标增加用地面积,用于预防保健、单列项目用房的建设和医院的发展用地。
7、承担医学科研任务的综合医院,应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为基数,按每人30m2,承担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应按每位学生30m2,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另行增加科研和教学设施的建设用地。 8、新建综合医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应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按当地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1、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2)、宜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3)、环境宜安静,应远离污染源; 4)、地形宜力求规整,适宜医院功能布局; 5)、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6)、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7)、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
2、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并应避免院内感染; 2)、建筑布局应紧凑,交通应便捷,并应方便管理、减少能耗; 3)、应保证住院、手术、功能检查和教学科研等用房环境安静; 4)、病房宜能获得良好朝向; 5)、宜留有可发展或改、扩建用地; 6)、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7)、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8)、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总平面设计图示
3、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或废弃物出口。 4、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 5、消化道、呼吸道等感染疾病门诊均应自成一区,并应单独设置出入口。 6、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无性别卫生间。
(三)传统医院与现代医院的比较
四、中小学校审查要点 (一)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1、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22㎡,初中不低于25㎡;城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14 ㎡,初中不低于20㎡。 2、农村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城区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6人,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2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3、校舍: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近期指标为:小学不低于5㎡,初级中学不低于6㎡;规划指标为:小学不低于7㎡,初级中学不低于10㎡。生均学生宿舍建筑面积(按住校生计算),小学不低于4㎡,初级中学不低于4.5㎡。 4、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器材:生均运动场地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6㎡,初中不低于8㎡。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4㎡,初中不低于6㎡。生均绿化面积,小学每生不低于0.5㎡,初中每生不低于1㎡。
(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1、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则: 1)、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
2、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学校建筑属重点抗震设防类建筑,且其各种教室、风雨操场空间较大,并有开敞的体育场地,通常可被选定为城乡“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作为人员较长时间避震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4、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3)、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校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缓冲场地;中小学校的校园应设置2个出入口。出入口的位置应符合教学、安全、管理的需要,出入口的布置应避免人流、车流交叉。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
4)、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地隔声措施。 5)、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5、校园规划设计 1)、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余地。教工住宅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 2)、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根据不同的学校性质和等级还可细分为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行政楼、食堂、宿舍、风雨操场等功能。设计时根据不同的场地要求、学校等级和性质来进行合理的整合、布置。既能满足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的要求,更能满足增进师生交流、激发灵感、创造智慧、提高修养、陶冶情操的精神功能。
3)、校园、校舍应整体性强。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教育建筑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4)、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楼应有合理的间隔,并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5)、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校园内车行道与人行道宜合理分流,互不干扰,保证师生的安全通行。同时在校园出入口处设置缓冲空间,作为家长接送的区域。
6)、室外上下水、煤气、热力、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变配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7)、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8)、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6、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7、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8、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9、学生宿舍必须男女分区设置,分布设出入口,满足各自封闭管理的要求。 10、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不宜超过6人。居室每生占用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0m2.当采用单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00m;当采用双层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10m;当采用高架床时,居室净高不宜低于3.35m。
11、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 90m,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 11、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0.90m,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N/m。 12、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每100人的净宽度应按表8.2.3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0m。 表8.2.3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所在楼层位置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二层 0.70 0.80 1.05 地上三层 — 地上四、五层 1.30 地下一、二层
13、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 20m,并应按0 13、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14、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每樘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00m,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50m时,可设1个门。
13、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 20m,并应按0 13、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14、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同时,每樘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00m,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50m时,可设1个门。
五、实 例
谢 谢